省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严格对照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21〕29号),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加强领导,规范程序,积极回应关切,切实加强平台建设,扎实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现将我委2021年度相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大力推进信息主动公开。聚焦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及我委工作要点,及时做好重大政策、权威信息的发布工作。加大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项目审批等相关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提升项目批准、实施的透明度。牵头会同省有关部门做好省级层面出台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并以专栏形式集中主动公开,方便社会公众查询使用。系统梳理我委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持续做好发改系统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办事指南完善等工作。
多措并重做好政策解读。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着眼主责主业,及时准确开展全方位、针对性、持续性宣传解读,召开“十四五”规划《纲要》等9场新闻发布会并作主发布,参加7场新闻发布会,组织领导干部《在线访谈》3场、《黄金时间》专题节目1场。结合当前形势与经济、社会发展现状开设25期政策解读,持续推出“十四五”重点规划图文解读14篇,多角度深层次持续报道江苏“十四五”开局起步工作成效。
依法依规办理依申请公开。规范完善依申请公开件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闭环管理机制流程,规范答复口径,推行标准文本,提高答复专业化法治化水平,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质量。2021年共办理依申请公开办件283件,其中予以公开42件、部分公开2件、不予公开12件、无法提供155件、其他处理72件。
健全完善政府信息管理。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优化主动公开目录,推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标准化。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和协调机制,严格规范审核主体、审核流程,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原则,未经审核的政府信息不得公开,确保准确权威、更新及时。实行业务处室初审,法规处、办公室终审的多级审核制度,进一步夯实发布审核责任,落实专人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信息发布栏目运维、管理。
持续打造信息公开载体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和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新要求,加强我委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专栏技术改造,优化访问界面,对栏目适时进行优化调整,拓展信息解读内容,畅通政民互动渠道,实现政务服务提档升级,推动门户网站成为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办事公开的高效平台。主动对接,助力省政府信息公开新平台平稳有序上线运行,并积极做好数据共享工作。
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体系。落实国家和省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运维监管要求,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保障制度,加强委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建立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的量化评估指标体系,将信息主动公开、办理依申请公开、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群众关切等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作为评价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指标,以较高权重纳入委年度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以考核评价推动工作、改进工作、树立导向,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通过抓落实、强规范、补短板取得明显成效,但对标新目标新定位,仍有一定差距,如政策解读形式不够丰富、工作推进的内容和手段仍需进一步优化等。下一步,我委将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继续加强自身建设,推动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一是不断创新政策解读形式,综合运用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标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开展多元化解读,让广大群众看得懂、用得上。二是进一步扩大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规划和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提高主动公开政务信息的力度和水平,依法依规认真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不断提高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1年本委未收取信息公开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2021年,我委共办理建议提案458件,较去年增加84件,增幅达22.5%,其中,人大建议207件,政协提案251件,对所有标定“能够公开”的建议提案,均在我委门户网站进行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省发展改革委
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