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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结果

        发布日期:2007-12-24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督促省级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纠正和整改2006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的问题,根据修订后的《审计法》规定和省人大常委会要求,省审计厅进一步加强了整改督查工作,加大了对落实审计决定情况检查的力度。2007年10月,省审计厅专门发出了《关于检查2006年省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及8部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决定执行和审计报告问题落实情况的通知》。在各部门和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省审计厅对其反馈的情况逐条、逐项进行了核实,并抽查了有关部门和单位。从自查的情况和省审计厅的核查结果看,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高度重视,并按照审计要求积极进行纠正和整改。
            一、省级预算管理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一)省财政厅具体组织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省财政厅非常重视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多次开会研究,积极采取措施。对部分收入缴库不及时的问题,已加强与执收部门及代理银行的协调,督促省级部门及时上缴收入,杜绝银行压库现象;对专项补助资金年末下达比例较大的问题,省财政厅表示将加强对资金下达进度的控制和监督,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及时组织项目验收,争取做到序时下达专项补助资金,提高上级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对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执行不够规范的问题,省财政厅在《关于组织做好2008年度省级部门预算编制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在编制部门预算时,不论是财政拨款、纳入预算管理资金,还是财政专户资金、上年结余,凡是用于购买符合政府采购目录的商品,都必须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凡属政府采购项目的,要根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全面编报政府采购预算。否则,一律不得进行政府采购活动,省财政厅也一律不受理单位提交的政府采购计划。对执行中新增采购事项,应先按规定程序办理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手续,再实施采购程序。”
            (二)南通及苏北5市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南通及苏北5市高度重视市县财政对上级税收返还和转移补助收入预算编报不完整的问题,均表示今后将根据上年接受上级转移支付和预计当年财力增长情况编报预算,并按当年新增补助情况及时调整预算,确保将上级转移支付补助情况全额列入年度预算反映。其中,盐城市在2007年已将县(市、区)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及专款补助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淮安市2007年预算编报的省级财政转移支付补助占2006年省级实际补助的84%,当年新增补助情况也已编入调整预算。
            关于省对困难市县基本养老保险基金考核补助办法不够完备的问题,省财政厅、劳动厅已对原考核补助办法进行了修改,并已上报省政府待批,新的考核补助办法计划从2008年开始实施,不再对困难市县下达“六项任务”考核指标,改为对养老保险缴费人数、基数、清理企业欠费等三项主要指标进行考核。对少计收入、虚列支出的问题,涉及的6个县均已按规定调整了相关账务。对多报缴费人数问题,相关县都进行了清理纠正。同时,各地表示将严格按照省有关政策的要求,进一步加大企业养老保险基金征缴力度,增加财政投入,逐步化解基金赤字、做实个人账户,以解决养老保险基金收支矛盾日益突出的问题。
            二、8个部门2006年预算执行及全省地税、工商系统财政收支和省属13所高校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一)8个部门2006年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省8个部门高度重视整改工作,认真对照审计发现的问题,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有关部门还从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预算收支行为出发,建立健全了相关的管理制度和配套办法。
            对于决算编报不完整、不准确的问题,4个部门均采取了整改措施,有的已进行了账务调整,有的已明确在2007年编制决算报表时进行调整。
            对于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其他非税收入未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或国库的问题,省教育厅在2007年已全部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要求相关学校将收费收入全额上缴,所需工作经费纳入预算安排,从根本上解决了直接从所收费用中留用工作经费的问题;省人防办、农林厅等部门已根据审计要求补缴财政专户或国库420.42万元。省建设厅对城市水处理专项费用未能及时收取的问题,起草了有关水处理费用代征的通知,拟商有关部门对以前年度应收费用进行全面清收。
            对于通过转移单位收入至所属单位和协会、将收入挂往来等方式隐瞒、少计收入(结余)的问题,相关部门有的已按审计要求调增2007年初结余;有的已收回转移款项,纳入行政经费账管理;有的对结余资金清理后并入部门预算管理。对于通过虚列支出、提前列支等方式多计支出的问题,相关部门已采取了收回款项、调增2007年初结余、按实列支等措施。对于通过在所属单位列支、将支出挂往来等方式少计支出的问题,相关部门表示今后将严格按规定渠道开支行政经费,如实反映支出。
            对于项目经费管理不够规范,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有待提高的问题,相关部门均进行了研究,积极采取加快项目进度、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归还被挤占挪用经费等措施,确保专款专用,切实发挥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全省地税和工商系统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省地税局和省工商局对审计查出的问题都十分重视,积极整改,效果比较明显。省地税局认真对照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有针对性的解决措施。省工商局明确要求全省工商系统“以落实2006年度工商财务审计整改措施为契机,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并于2007年5月举办全省工商系统财务管理培训班,对进一步加强财务管理和落实审计意见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对预算编制和执行不够严格问题提出了解决措施。省地税局针对当前全省地税系统现行经费保障方式与部门预算编制要求存在一定矛盾的状况,与省财政厅、地方政府加强联系沟通,到各地开展调研工作,为理顺经费管理体制、制定科学合理的地税部门经费保障和管理办法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省工商局进一步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规范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并从2007年起将全系统房租等应税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范围,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二是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款物管理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清理。省工商局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分别予以处理。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加强对年检期间收费管理的督查、加强工商信息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和流程,努力使其收费行为不断趋于规范。
            三是对固定资产核算及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进行了改进。省地税局结合全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全面清查工作,对全省地税系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目前各市、县地税局已健全财产清查制度,完善了固定资产处置的相关手续,未入账的固定资产已按规定入账。省工商局在全系统各单位全面清查固定资产的基础上,对全系统固定资产处置程序进行了规范,对所属事业单位、挂靠社团建立了固定资产账,并完善了资产内部控制制度。
            (三)省属13所高校财务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截至目前,各相关院校已按照审计意见进行了整改。其中,6所院校的“小金库”和“账外账”问题,已按审计意见予以纠正,并入院校法定账册;9所院校违规收取的费用已退还给学生,违规收费项目已取消;6所院校多收的代办费均已作了清退处理;政府采购及其他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都已作了相应的整改。
            三、专项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发现问题的纠正和整改情况
            对全省农村新五件实事专项资金、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资金审计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厅和各市审计机关都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处理。各有关部门(单位)整改情况总的来说是好的,基本上能按审计处理意见进行纠正和整改。
            在农村新五件实事方面,被挤占、挪用的农村通达工程专项资金、农村教育培训工程专项资金已全部归还到位。对于少数项目资金筹措面临一定困难的问题,省、市、县(市、区)财政表示将积极筹措配套资金,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扩大扶持范围。
            在全省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方面,省财政厅增加安排了相应的专项事业费,以解决占用项目建设资金支付项目评估费问题。同时,省财政厅、省农业资源开发局结合国家验收考评提出的问题,建立了立项前中介审计制度,并加强了项目有偿资金抵押担保工作以解决有偿资金回收率不高的问题。针对部分项目未能如期建成或达到预期收益的问题,省财政厅、省农业资源开发局暂停了一些违规项目区申报产业化经营项目的资格,将没有实施项目的财政拨款收缴省财政,并建立健全了评估责任制,突出风险性论证,进一步提高项目质量。
            三峡库区移民外迁安置资金被挤占、挪用的部分资金目前已全部归还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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