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承担港航公益服务和事业发展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厅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港口、航道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参与编制港口、航道行业有关发展战略、发展规划、行业政策、法规规章、标准规范。
(二)参与编制并负责执行港口、航道建设计划,负责编制并监督实施港口、航道养护计划。
(三)负责指导全省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维护和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省航道(不含长江)、省交通运输部门所属通航船闸的建设管理工作;承担全省航道(不含长江)、省交通运输部门所属通航船闸的养护工作。
(五)负责航道标志标牌的设置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沿江港口锚地调度、航道船闸运行调度工作负责全省航道网运行的监测、预警、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工作。
(七)承担全省船舶过闸费、航道赔(补)偿费的征收工作。
(八)承担港口、航道绿色发展工作。
(九)承担港口、航道的网络安全、信息化以及行业统计、信息调查工作。
(十)承担港口、航道行业技术交流、科技成果转化、科研项目实施管理、标准化等工作。
(十一)承担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和航道、船闸基础设施的安全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十二)承担水路运输事业发展工作。
(十三)受省交通运输厅委托,承担有关行政审批前的符合性技术审查工作。
(十四)完成省交通运输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联系地址: 南京市七家湾29号
联系电话:025-86270118
负责人: 陈胜武
办公时间:8:30-12:00 13:30-17:30(秋冬季)
8:30-12:00 14:00-18:00(春夏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