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化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
加强全省网吧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8〕120号 2008年12月6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文化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省政府法制办、团省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关工委、省文明办制定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网吧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网吧管理工作的意见
(省文化厅 省教育厅 省公安厅 省财政厅 省工商局 省政府法制办
团省委 省通信管理局 省关工委 省文明办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网吧管理工作,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推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加强网吧管理,是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及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任务,也是关系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民心工程。近年来,各地、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加强网吧管理的部署要求,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得到有效遏制,网吧经营秩序有所好转,行业形象有所改善,网吧产业正逐步走上规范化发展轨道。但也应当看到,一些地区无证网吧非法经营现象仍然存在,未成年人进入网吧问题尚未杜绝,网吧传播有害信息现象屡禁不止,部分网吧治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网吧管理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加强网吧管理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坚持取缔非法、控制总量、加强监管、完善自律、创新体制的网吧管理方针,进一步突出重点、强化措施,不断提高网吧管理工作水平,促进网吧健康有序发展。
二、着力抓好网吧管理重点工作
(一)坚决取缔无证网吧。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组织工商、文化、公安、通信管理等部门,以城乡结合部、农村和学校周边为重点,依法对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网吧开展专项整治。工商、文化行政部门发现无证网吧后,需要切断互联网接入的,要将网吧名称、地址及时上报各自省级主管部门,由省工商局、文化厅通知省通信管理局。省通信管理局要根据名单,通知相关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在规定期限内依法切断接入服务,对逾期不停止接入服务的,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同时,要督促各互联网接入服务商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和技术优势,追踪疑似无证网吧用户,并将其上报的有关信息交工商部门排查摸底,一经确认为无证网吧,立即予以断网。
(二)严格禁止未成年人进入网吧。对接纳未成年人的网吧,文化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文化部等14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网吧及网络游戏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发〔2007〕10号)规定的处罚标准实施处罚。处罚不到位的,要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继续实行奖励政策,每吊销一家网吧《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省文化厅奖励办案人员5000元。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强化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育,引导学生文明上网,制止学生进入营业性网吧。对中小学生在校时间内进入营业性网吧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校领导和班主任责任。各地家长学校和校外辅导站要把教育引导中小学生健康上网、文明上网和远离网吧列入重要活动内容。公安机关要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致使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依法予以训诫。
(三)切实加强网吧监管。文化行政部门要认真执行网吧现场检查记录制度、网吧日常检查频度最低标准制度和网吧违法经营案件处理公示制度,进一步完善网吧监管系统,大力推进监管软件升级和监管系统规范运行。公安机关要加大网吧信息安全、治安安全和消防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网吧完善安全管理系统和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全面推广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自动识别系统,实行上网人员电子化实名登记。公安机关、文化行政部门要加强技术监管系统的协作,确保网吧经营管理软件与安全管理软件相互兼容和信息共享,提高网吧技术监管系统使用效能;加强对社区文化电子阅览室的监管,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上网实名登记技术措施;加强对有害信息的监管,净化网络内容环境。通信管理部门要督促各电信基础运营商切实担负起社会责任,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处置网上有害信息。
(四)积极调整网吧市场结构。各地要根据网吧市场供求状况和监管实际,认真修订2008—2010年网吧总量布局规划。对市场已经饱和的地区,着重调整存量、优化结构;对原有规划数量与现实市场需求矛盾比较突出的地区,可适当增加数量。要严格控制高校周边地区网吧总量和规模,不得在高校周边新设网吧,原有网吧也不得增加计算机终端数量。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改造和提升网吧产业,稳步推进网吧连锁发展,促进网吧集团化、规模化、专业化、品牌化。
(五)大力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分级组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充实执法力量,加大执法力度,明确执法责任,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网吧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健全文化、公安、工商、通信管理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经常性联合执法行动,确保网吧市场繁荣有序。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建立群众举报快速反应机制,实现有报必查并及时反馈查处结果。
三、切实加强对网吧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强化属地管理,完善工作机制。网吧管理工作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和社会管理职能的重要方面。各级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管理原则,把网吧管理工作纳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和谐社会的工作体系,纳入文明城市、文明社区、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单位考核评价体系,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评价体系。各级财政要保证网吧管理所需经费。省里成立由省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由文化、教育、公安、财政、工商、法制办、共青团、通信管理、关工委、文明办等部门(单位)分管领导组成的省网吧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加强对网吧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网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各地也要尽快建立网吧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形成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网吧监管体制。
(二)加强社会监督,推进行业自律。建立健全网吧社会监督员队伍,广泛发动社会力量监督网吧经营。特别要重视发挥离退休人员积极性,建设一支“五老”(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网吧义务监督员队伍,使每个网吧都有两名以上“五老”义务监督员。文化行政部门要会同关工委对“五老”义务监督员进行培训和指导,尽快更新发放全省义务监督员证。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五老”义务监督员,应给予表彰。加强对网吧行业协会的指导,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同时,通过开展“文明网吧”评选活动、提高网吧从业人员职业素质等,加快推进行业自律,不断提升网吧服务水准和行业形象。对网吧业主自行采取信息净化措施、成效显着的,予以表彰奖励。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深入开展文明办网、文明上网活动,引导网吧从业人员和广大网民树立正确的网络观,增强维护网络文化环境的责任意识,养成科学、文明、健康的上网习惯,自觉抵制有害信息和低俗之风。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加强网吧管理的重要意义,宣传国家和我省有关网吧管理的法律法规,宣传我省网吧管理的先进典型和新鲜经验,使网吧管理工作深入人心,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网吧管理工作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