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夏季爱国卫生运动
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8〕56号 2008年7月3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2008年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近年来,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按照以人为本、科学防治的要求,大力开展群众性爱国卫生运动,积极实施改水改厕、卫生创建、环境整治等一系列改善卫生状况的工程,取得了良好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爱国卫生运动在部分地区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城乡环境卫生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一些地方脏乱差的现象比较突出,长效工作机制亟待建立完善。特别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加快、流动人口增加,以及生态环境和气候变化,疾病结构发生了改变,卫生工作面临一些新情况新问题,这对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地各部门一定要从保障人民健康、增进社会和谐的高度,自觉增强做好爱国卫生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切实做好健康教育、环境整治和疾病预防控制等重点工作,确保爱国卫生运动深入持久广泛开展。
附件: 2008年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和传染病防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进一步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8〕26号)和省爱卫会全体成员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08年夏季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防控夏季传染病为主要任务,坚持全省动员、全民参与、条块联动,开展大规模城乡爱国卫生运动,广泛宣传疾病预防知识,全面清理城乡环境卫生,大力推进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努力做到“喝卫生水、上卫生厕所、居住卫生环境”,确保今年夏季不发生传染病暴发和流行。
二、目标任务
(一)大力宣传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技能和卫生防病知识,在全社会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由宣传、卫生、教育、广电、农林、劳动保障、机关事务管理局、妇联、团委等部门和单位承担)
1. 组织健康教育巡讲团,深入城乡社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外来务工人员集中居住地,开展有关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巡讲、咨询活动,各市、县(市、区)每月宣讲不少于2次。
2. 当地报纸、电台、电视台开设“普及健康知识、预防控制疾病、大力开展以环境卫生清理为重点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专题栏目,每月刊(播)出不少于2次。
3. 推动《健康66条─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读本》进城乡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街道、居委会和乡(镇)村健康教育室,并组织城乡居民开展“文明卫生户”、“健康家庭”等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夏季卫生防病和健康知识入户率不低于95%。
4. 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医疗卫生机构和乡镇、街道、居委会、行政村以及大型室外公共场所均设有标准的健康教育专栏,并定期更换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当地大、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实施率达100%。
(二)集中整治城乡环境,推进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加强人畜粪便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由卫生、建设、水利、环保、农林、交通、工商、铁路、教育、机关事务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承担)
1. 实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以卫生城、镇、村创建及长效管理为抓手,重点清理城乡暴露垃圾、污水沟塘,整治城乡结合部、城中村、铁路公路沿线、车站、港口、机场、农贸市场、建筑工地等重点部位的环境卫生,建立完善“组保洁、村收集、镇(乡)转运、县(市)集中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和环卫长效管理机制,使城乡环境卫生基本达到无暴露垃圾、无乱堆乱放、无卫生死角的要求。
2. 加大农村改厕工作力度。农村改厕依据镇村布局规划进行,确保完成年度任务的80%。全面取缔露天粪坑,引导群众正确使用改造后的无害化卫生户厕。
3. 组织开展单位卫生大清理。搞好家庭、居民区及大、中、小学、托幼机构、外来务工人员居住地等场所的卫生,各单位每月开展一次卫生大扫除,并进行检查评比,使内外环境整洁有序,无卫生死角,厕所、垃圾收集容器等各类卫生基础设施完善。积极开展爱国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活动。
4. 加强供水水质安全监管。强化城乡供水设施卫生管理,督促城乡自来水厂完善消毒措施,对城市二次供水设施进行一次集中消毒,组织一次城乡供水水质监测监督,确保水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组织对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进行一次抽查,落实相应措施,切实保护农村饮用水水源。
5. 治理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加强人畜共患病的防治宣传,采取“防、检、消、杀”等综合性防控措施,防止人畜共患病的发生和流行。大力实施规模畜禽场沼气治理工程和农村“一池三改”工程,加强人畜禽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加大农业废弃物(农作物秸秆)的无害化综合利用力度。开展分散居住农户(自然村落)农村生活污水净化处理,对农村污水坑塘进行工程化改造,控制性种养水生植物,实施农业面源污染物(氮、磷、残留农药)流失生态拦截。推进农药化肥减施工程,推广使用低毒、低残留、高效农药和生物农药。实施农产品质量工程,确保农产品放心消费。积极开展以“三清工程”(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为主要内容的生态农业县和生态家园示范村创建活动,改善农业和农村生态环境。
(三)强化食品卫生监管,开展灭蚊蝇、灭鼠活动,加强手足口病等夏季传染病疫情监测预警工作,提高防控应急救治处理能力。(由卫生、文化、工商、建设等部门承担)
1. 严格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重点对小饮食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厅、小歌舞厅、小旅店、网吧进行卫生监管,对餐饮单位、公共场所进行一次集中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蝇、防鼠、防尘、餐具消毒、垃圾密闭收集等措施的落实,监督覆盖率达90%以上。
2. 加强对食品和公共场所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和卫生知识培训,培训合格率达100%。
3. 大力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活动。采取以环境治理为主、药物杀灭为辅的标本兼治方法,在清除蚊蝇孳生地的同时,每月开展一次集中消杀活动,使蚊、蝇、蟑螂密度控制在国家规定范围内,减少病媒生物性传染病的发生。对春季灭鼠工作不到位的地区和单位,立即进行补投药,有效控制鼠密度。
4. 切实做好疫情监测预警工作。严格实行法定传染病网络直报制度,夏季传染病网络直报率达100%。对非法定传染病疫情提高警惕,强化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完善防控救治应急预案,进行一次夏季传染病防控救治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进度安排
根据工作任务需要,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组织发动阶段(7月5日—7月10日)。各地、省各有关部门根据本方案制定工作计划,分解任务,明确责任,建立健全工作网络,完善工作机制。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7月11日—9月25日)。各地、省各有关部门全面实施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工作方案,确保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阶段(9月26日—9月30日)。省爱卫会组织对各地及省各有关部门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四、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是预防和控制夏季传染病、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重大举措。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紧迫感,把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与加强传染病防治摆上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抓紧抓好。进一步完善政府加强领导、部门组织协调、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加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协调,落实责任。各级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作为本次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具体组织者,要切实发挥作用,广泛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造福群众。各部门要主动协调配合,并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及其直属单位的夏季爱国卫生运动。各级爱卫办要认真做好具体协调、指导服务工作。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工作实际,分解目标任务,细化工作计划,建立责任制,保证夏季爱国卫生运动有条不紊展开。
(三)广泛宣传,深入发动。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夏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发挥城乡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社会各行各业和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宣传发动,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搞好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与每个家庭、每个人的健康息息相关,积极主动地投身到夏季爱国卫生运动中来,形成全社会动员、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