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09-17 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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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分解落实省政府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实施意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09〕102号 2009年8月17日
各市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09〕6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确保完成《实施意见》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推动我省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职责分工。《实施意见》确定的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由省各责任部门负责合力推进,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具体职责分工见附件)。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协调省联席会议确定的有关事宜,组织开展督查考核,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分解目标任务。2009-2012年每年年初,省联席会议按照《实施意见》的总体目标和进度要求,研究确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并分解落实到省各有关部门。省各责任部门负责将年度目标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市相应部门,并提出进度计划下达各市分别落实推进,同时抄报省政府办公厅。
三、加强督促检查。年度目标任务分解下达后,省各责任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掌握进度,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进一步完善保障措施,扎实推动各项目标任务的落实。省联席会议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各有关部门、地区的工作落实情况开展督查,督查结果作为年度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每年年中和年底,省各责任部门、各市政府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汇总,报省政府办公厅。
四、实施考核评价。省联席会议研究制定考核评价实施办法,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组织对省各责任部门、各市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的考核评价。考核评价采取情况数据分析与实地调查核实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得出综合考核评价意见。每年年初,省联席会议按照考核评价实施办法,依据省各责任部门、各市上年度的工作推进落实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结合督查、考核实际,得出考核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对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工作成绩突出、贡献较大的省有关部门和市给予表彰。
附件: 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 的实施意见》
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分工方案
一、主要目标
1. 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产值比重达到32%。(省科技厅)
2. 高端制造业产值占制造业产值比重达到54%。(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达到2.4万亿元,销售收入达到12万亿元,实现利税、利润总额分别达到9000亿元、6000亿元,工业经济综合效益指数达到235%。(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4. 全社会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2.2%,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占销售收入比重达到1.5%以上;企业专利申请量达到11万件、授权量达到4.9万件,其中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2万件以上、授权量达到3000件以上;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52%以上。(省科技厅)
5. 中国世界名牌产品6个,中国名牌产品500个,江苏名牌产品2000个。(省质监局)
6. 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出口名牌150个。(省商务厅)
7. 中国驰名商标200件,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着名商标2500件。(省工商局)
二、重点任务
1. 组织实施“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高科技产业发展841攀登计划”,力争到2012年,突破800项制约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抓好400项重大科技成果项目转化,培育100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引领产业发展的重大战略产品。(省科技厅)
2. 推进主导产业、新兴产业、传统产业39条重点产业链向高端延伸。到2012年,重点产业链的优势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3. 建设400个左右行业创新平台、区域创新平台和创新服务平台,实施500项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省科技厅)
4. 建成南京高新区“三创”载体、苏州工业园区科教创新区、苏州高新区科技城、无锡高新区太湖国际科技园、常州高新区创意产业基地等5个科技创业创新示范区,全省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达到200家,孵化面积达到1000万平方米,在孵科技中小企业达到1.5万家。(省科技厅)
5. 引导和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到2012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全社会研发投入80%以上,认定高新技术企业累计达到3000家。(省科技厅)
6. 每年新增省级以上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工程实验室等各类研发机构100家以上。到2012年,省级以上各类企业技术研究中心达到1000家以上,大中型企业全部建立研发机构。(省科技厅、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7. 组织实施创新工程,完成200个重大自主创新产业化项目,培育200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企业。(省科技厅)
8. 加快实施百家企业信息化示范带动工程、千家企业信息化应用工程和万家企业信息化人才培训工程。到2012年,企业利用互联网发布和获取信息的比例超过95%,利用电子商务开展采购、销售等业务的比例超过35%,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生产、管理、创新活动的比例超过50%,其中20%以上的企业达到中高级信息化应用水平。(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9. 加快实施万亿元级产业培育工程。到2012年,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和石油化工三大主导产业销售收入分别达到2.5万亿元、4.5万亿元和1.4万亿元;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和环保等四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分别达到3500亿元、4000亿元、2500亿元和2500亿元;冶金、纺织、轻工、建材等四大传统产业销售收入分别达到1.5万亿元、1.3万亿元、1.3万亿元和3500亿元。(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0. 建成苏州工业园区、昆山经济技术开发区、无锡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8个2000亿元以上工业园区及15个1000亿元级工业园区。(省商务厅)
11. 培育发展徐州工程机械、昆山模具制造、无锡工业设计、常熟服装、南通家纺、淮安盐化工、宜兴电线电缆、邗江数控金属板材加工设备、杭集日化、戴南不锈钢制品等100个特色产业集群。(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2. 抓好南京软件、苏州电子信息、无锡微电子、泰州生物医药、连云港新材料等10个产业特色明显、产业链完善、创新能力突出、辐射带动力强的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13. 大力发展新型显示、现代通讯、光纤光缆、工程机械、轨道交通、风电设备、光伏设备、半导体照明、环保设备、新材料、汽车及零部件、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新医药及生物技术等100个具有较大规模和较强竞争力的特色产业基地。(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
14. 加快实施百亿元级企业培育工程。到2012年,全省营业收入超百亿元企业达到188家,其中超500亿元企业16家,超千亿元企业6家。超百亿元工业企业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销售收入比重达到30%以上。(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15. 支持企业积极开展境外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到2012年,全省工业企业国内注册商标年均新增1.5万件,国际注册商标年均增长20%以上。(省工商局)
16. 加强质量、标准、认证等公共平台建设。到2012年,新建国家级检测中心和计量中心12个、省级检测中心和计量中心25个;新设立国际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2个,国家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分委员会和工作组70个。(省质监局)
17. 对列入国家和省首批循环经济试点的单位,组织开展中期评估和监督检查。在冶金、电力、化工、建材、纺织、轻工等行业选择重点企业,组织实施第二批省级循环经济试点。(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厅)
18. 推进企业清洁生产。每年对500个企业实行清洁生产审核。到2012年,纳入强制审核范围的重点排污企业分期分批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太湖、淮河、南水北调东线、沿江、沿海等重点流域的工业企业普遍开展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厅)
19. 以炼铁高炉、工业锅炉、电机节能、余热余压利用和高耗能行业工艺技术装备更新改造等为重点,加快推进节能改造工程。(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 在高效清洁燃烧、工业余热利用、高效机电节能等10大节能减排重点技术领域,加快攻克100项关键共性技术及装备,开发推广100项潜力大、应用广的先进实用技术,培育扶持100家节能减排科技创新示范企业。(省科技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厅)
21. 开展太湖流域、淮河流域工业污染防治专项整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厅)
22. 推进第二轮小化工整治工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环保厅)
三、保障措施
1. 省政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省政府每年对工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重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查考核,考核和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与党政干部年度工作考核挂钩。(省政府办公厅)
2. 设立省级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专项引导资金,重点支持产业布局调整、产业优化升级、重大产业项目投资、重大技术改造、自主创新、品牌创建、重大兼并重组和淘汰落后产能等。(省财政厅)
3. 进一步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通过社会资本入股、财政投入等渠道,扩大资本规模,形成覆盖全省的担保网络。完善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加快组建小额贷款公司,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矛盾。(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厅、金融办)
4. 对符合产业优化升级要求的重点建设项目和企业技术进步项目,所需用地指标给予优先安排,环评实施高效审批。(省国土资源厅、环保厅)
5. 实施我省重点产业千名高端、百名世界级人才引进工程。为引进的高层次创业创新领军型人才和团队创造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对有特殊贡献的高科技人才实行重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科技厅)
6. 培育一批具有现代经营管理理念的企业家。到2012年,培养重点骨干企业领军人才1000名、企业中高级职业经理人才10000名。(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7. 加快推进《节约能源条例》、《企业技术进步条例》、《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修订与制定。(省法制办、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8. 制定并实施《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民政厅、法制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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