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 长江三角洲地区企业环境行为信息评价标准(暂行)
序号 |
评价指标 |
企 业 等 级 | ||||
绿色 |
蓝色 |
黄色 |
红色 |
黑色 | ||
1 |
达标 排放 |
每个排放口主控污染因子达标率100% |
每个排放口主控污染因子达标率80%以上 |
每个排放口主控污染因子达标率75%以上 |
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多次,年度达标排放率大于50% |
主要污染物超标排放多次,年度达标排放率低于50% |
2 |
总量 控制 |
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完成年度减排任务 |
污染物排放符合总量控制要求,基本完成年度污染物减排任务 |
污染物排放未达到总量控制要求,正在积极落实减排措施 |
污染物排放未达到总量控制要求 |
污染物排放未达到总量控制要求,严重超总量排污 |
3 |
行政 处罚 |
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 |
无环境违法、违规行为,未受到行政处罚 |
有1次环境行政处罚,但能及时履行处罚决定并整改到位 |
有2次行政处罚但能及时整改到位 |
有2次以上环境行政处罚,整改不到位 |
4 |
突发环境事件 |
有应急预案和防范突发事件措施,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年无突发环境事件 |
有应急预案和防范突发事件措施,未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全年无突发环境事件 |
全年无突发环境事件 |
发生一般环境事件 |
发生较大以上环境事件 |
5 |
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
认真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
认真履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 |
试生产超期,未及时申请验收 |
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许可投入试生产 |
未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或“三同时”制度 |
6 |
按期缴纳排污费 |
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
依法及时足额缴纳排污费 |
不按时缴纳排污费 |
欠缴排污费不超过50% |
拒绝缴纳排污费 |
按期进行排污申报 |
按要求完成年度排污申报工作 |
按要求完成年度排污申报工作 |
基本完成年度排污申报工作 |
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排污申报工作 |
不履行排污申报工作 | |
环境 统计 |
按期如实填报环境统计资料 |
按期如实填报环境统计资料 |
按期填报环境统计资料但不准确 |
未按期填报环境统计资料 |
未按期、如实填报环境统计资料 | |
污染治理设施完好率和正常运转率 |
治污设施完好率和正常运转率同达100% |
治污设施完好率和正常运转率同达100% |
治污设施完好率达90%以上,正常运转率达80%以上 |
治污设施完好率达80%以上,正常运转率达70%以上 |
治污设施完好率和正常运转率低于70% | |
7 |
排污口规范化整治 |
排污口设置规范,按规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仪器并联网,正常运转率达90%以上 |
排污口设置规范,按规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仪器并联网,正常运转率达80%以上 |
排污口设置规范,按规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仪器并联网,正常运转率60%以上 |
未按规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仪器 |
不规范设置排污口,未按规定安装自动在线监控仪器 |
8 |
企业环境管理 |
有环保机构和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治污设施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各治污设施基础资料、操作管理台帐齐全 |
有环保机构和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治污设施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并持证上岗,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各治污设施基础资料、操作管理台帐齐全 |
有环保机构和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治污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环境管理制度健全,各治污设施基础资料、操作管理台帐齐全 |
有环保机构和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治污设施操作人员未经培训,环境管理制度不健全,各治污设施基础资料、操作管理台帐不齐全 |
无环保机构和环保管理人员,治污设施操作人员未进行上岗培训,环境管理混乱,无治污设施基础资料、操作、监测台帐及各种耗材资料 |
9 |
固体废物处置率和综合利用率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8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到100%,综合利用率达8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100%,综合利用率低于80%,危险废物处置率达100%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达80%,未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
固体废物处理处置率不到80%,未安全处置危险废物 |
10 |
群众 投诉 |
无有效环境投诉、信访 |
无有效环境投诉、信访 |
有2次以下有效环境投诉、信访 |
有3次有效环境投诉、信访 |
有3次以上有效环境投诉和群体性信访,造成一定环境影响和危害 |
11 |
清洁生产和环境认证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通过ISO14001认证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或通过ISO14001认证 |
不要求 |
不要求 |
不要求 |
注:评价方法采用单一指标判别法。评价结果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五个等级,依次以绿色、蓝色、黄色、红色和黑色进行标示。黄色、红色、黑色企业的等级确定以对应等级最差的一项指标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