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发布日期:2010-11-23 1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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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商标战略的意见
苏政发〔2010〕115号 2010年9月25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为全面增强我省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商标战略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品牌强省建设步伐,制定本意见。
一、重要意义
商标战略是以商标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为主要环节的经济发展和企业经营战略,是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品牌经济的核心和关键。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在扩大商标注册量、培育高知名度商标、运用商标无形资产、发展品牌经济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要求相比、与我省在全国的经济地位相比、与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迫切需要相比,还有一定差距,自主商标拥有率偏低,高知名度商标数量不多,商标培育保护力度不够,市场主体商标意识亟待增强,商标在提升企业、产业和区域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广大企业要充分认识深入实施商标战略是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举措,是实现自主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有力手段,是提升产业层次的有效途径,是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在要求,以强烈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扎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全面提高我省商标战略实施的整体水平。
二、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提高全省经济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企业、产业和区域品牌建设为主线,以大幅提升商标国内国际注册量、大力培育高知名度商标群体、全面提高商标运用和保护能力为重点,以构建有利于商标战略实施的法制环境、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为保障,着力完善“政府推动、部门联动、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全方位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努力把我省建设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品牌强省。
三、主要目标
到2015年,全省商标战略实施的政策保障机制、工作推进机制、公共服务机制基本形成,商标确权、培育、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全面增强,品牌自主化、高端化、集聚化、国际化程度显着提高,商标战略在知识产权战略体系中的地位更加重要,与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结合更加紧密,在提升全省经济核心竞争力中的作用更加突出。
(一)商标注册——商标国内国际注册、地理标志商标注册总数在2009年基础上翻一番,即:国内注册总数40万件以上,通过马德里体系国际注册总数1500件以上,地理标志商标总数80件以上,定牌加工企业自主商标拥有率达80%以上。
(二)商标培育——行政认定驰名商标总数300件以上,着名商标总数达3000件以上,建成70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其中,20个省级产业集群品牌示范基地。
(三)商标运用——商标作为企业无形资产的价值载体和增值工具,在推动企业品牌经营中的核心作用充分体现,在企业市场营销、股权作价、融资贷款、产品延伸、品牌塑造等方面的直接作用全面体现,在信用建设、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的促进作用日益突出。
(四)商标保护——商标权益保护机制不断完善,部门协作和区域协作水平显着提高,商标边境保护力度明显增强,国际保护渠道基本建立。确保企业商标投诉答复率达100%,商标行政案件当年处理率达90%以上。
(五)商标管理——行政指导和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企业商标管理能力明显增强,驰名、着名、知名商标企业均建立完善的商标管理制度。商标专业协会建设进一步加强,商标中介服务基本实现规范化、标准化。
四、重点任务
(一)大力推进产业品牌建设
1. 加快推进农业品牌创建。深入开展“一镇一品”建设,积极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生产经营方式。指导100家规模以上农产品生产(包括养殖、加工)流通企业开展商标订单经营,力争全省每个乡镇有一个以上较高知名度的涉农品牌。
2. 深入推进工业品牌创建。全面落实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倍增计划,重点推进省确定的12个重点产业和6大新兴产业企业品牌建设。选取60家行业领军企业建立品牌创建指导服务点,力争每个重点产业和部分新兴产业实现新增5件驰名商标和10件着名商标。
3. 大力推进服务业品牌创建。以省服务业提速计划为指导,重点扶持50家规模型生活服务业企业开展品牌连锁经营,帮助50家技术先进型生产服务业企业和6家省级服务外包基地完善商标战略规划,创建知名品牌。
(二)分类指导区域品牌发展
1. 提升苏南地区品牌优势。着力培育高新技术产业、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新兴产业企业知名品牌群体,积极扶持和保护传统老字号品牌,选择优势加工企业大力培育出口知名品牌。苏南地区驰名、着名商标企业品牌产品销售额、利润和税收,力争达到当地规模工业企业相应指标总额的40%以上。
2. 壮大苏中地区品牌规模。着力培育优势特色产业知名品牌,不断提高知名品牌产品销售额。引导企业充分利用知名品牌资源,通过开展商标连锁、贴牌许可等手段扩大市场份额,提升品牌附加值,力争使10家驰名、着名商标农业企业品牌产品销售额达到5亿元以上,20家驰名、着名商标工业企业品牌产品销售额达到10亿元以上,10家驰名、着名商标服务业企业营业额达到5亿元以上。
3. 加快苏北地区品牌培育。加大对苏北地区企业品牌发展的政策扶持力度,加强对行业骨干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品牌跟踪服务,鼓励其主动承接产业转移,加速企业品牌发展。以苏北地区特色产业为依托,建立品牌发展梯队。重点指导50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开展品牌培育。新增驰名商标20件、着名商标200件。
4. 推动沿海地区品牌崛起。大力培育新能源、港口物流、环保、新材料等产业知名品牌和高效农业品牌,依托临港产业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加快临港特色产业知名品牌集聚。力争连云港、盐城、南通市的驰名、着名商标总数在2009年基础上翻一番,分别达到40件和500件。
(三)加紧培育特色经济品牌
1. 大力培育地理标志知名品牌。积极支持地理标志商标注册,实现地理标志商标总数翻一番。建立地理标志资源储备库,开展地理标志形象识别优化工作,规范地理标志使用管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进一步提升地理标志产品品质和品牌价值。力争培育5件地理标志驰名商标、10件着名商标。
2. 努力打造集体商标品牌。鼓励地方特色产业通过行业协会申请注册集体商标,以“集体商标+企业自主商标”联合标注的方式,集中打造地方特色产业的公共品牌,促进集体商标品牌与行业骨干企业商标品牌共同发展。力争培育40件集体商标,认定10件着名商标,积极帮助申报认定驰名商标。
3. 合力做强产业集群品牌。建立健全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工作指导机构,支持基地企业组建专业行业协会,鼓励企业采取产品差异化策略,增强知名品牌产品配套能力,把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建成商标战略实施的先行区、集中区和示范区。支持基地企业争创驰名、着名商标,力争骨干龙头企业驰名商标达到50件、着名商标达到500件。
(四)积极打造国际知名品牌
指导企业积极申请商标国际注册,使用自主品牌拓展国际市场,提高自主品牌产品出口比重,支持我省优势产业和企业在境外创建有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商标国际注册、跨国兼并、品牌收购、品牌推广等方式实施商标国际战略,逐步把我省外贸成本优势和产品质量优势转化为品牌价值优势,提升自主品牌国际影响力。全省出口型驰名、着名、知名商标企业在主要出口国均拥有自主商标。
(五)着力增强企业品牌竞争力
从技术创新、产品质量、市场营销、信用管理等方面着手,大力提升品牌竞争力。鼓励企业开展产学研联合和自主研发,提升品牌技术内涵;健全质量监控、计量检测、标准管理等制度,夯实品牌质量基础;打造企业文化和产品特色,扩大品牌市场影响;加强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维护品牌良好形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领导小组,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统筹协调全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研究制订全省商标战略实施规划和政策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工商局,负责全省商标战略的组织实施、联络协调、督查指导、绩效考核等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做好相关实施工作。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相应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深入推进商标战略实施。
(二)完善扶持政策。将商标战略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完善各项扶持政策。加强对商标战略实施的财政支持。增加省级商标战略实施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商标重点保护、管理培训和品牌形象宣传、品牌培育基地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商标战略实施的财政投入。积极扶持知名品牌企业做大做强。政府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采购驰名、着名商标企业的商品和服务;驰名、着名商标企业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按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优先扶持驰名、着名商标企业建立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小额贷款公司面向驰名、着名、知名商标企业开展商标质押贷款。对品牌培育基地内知名品牌企业在土地供给、融资贷款等方面优先安排。
(三)健全保护体系。完善企业自我保护、行政保护和司法保护有机结合的商标保护体系。引导企业牢固树立商标保护意识,努力提高商标自我维权水平。加大商标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将商标侵权信息纳入信用体系征信范围,推进企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对高知名度商标的域外保护,切实提高维权效能。强化行政执法机关之间、行政执法机关和司法机关之间的协调配合,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信息共享平台,健全区域联合执法与协作机制,有效打击违法犯罪行为。支持企业开展商标海外维权,建立企业海外商标维权投诉协调机制,畅通海外维权投诉和救济渠道。支持帮助驰名、着名、知名商标企业在海关总署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手续,降低企业维权成本,提高保护效率。
(四)规范管理服务。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商标自我管理能力;制订企业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在全省驰名、着名、知名商标企业中全面实行商标规范化管理。强化商标公共服务,通过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商标信息库、组建专家顾问团等形式,积极为企业品牌建设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法律援助等服务;积极发展商标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商标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五)重视人才培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商标战略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家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商标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商标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商标培育和运用的能力;强化对商标中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理商标事务的能力;强化对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理论研究和国际交流,提高商标战略实施的决策服务能力。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努力形成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商标知识普及性教育,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弘扬以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为荣的道德风尚。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传播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商标战略实施成功经验,引导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
(七)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的统计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驰名、着名商标认定数,驰名、着名商标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品牌培育基地发展等指标列入考核内容。定期督查商标战略实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广泛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把我省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引向深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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