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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0-11-23 11:06 字体:[ ]
                     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

                     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的通知

                      苏政办发〔2010〕109号  2010年9月4日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发展改革委、省沿海办编制的《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开发利用规划纲要

                         省发展改革委 省沿海办

          实施沿海滩涂围垦开发是国务院批准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为科学开发沿海滩涂资源,着力提高滩涂资源开发效益,特制定本规划。规划基准期为2008年,规划期到2020年。

          一、条件与基础

          (一)滩涂资源概况

          江苏大陆海岸线长约954公里,其中粉砂淤泥质海岸线长884公里,约占海岸线总长的93%,是江苏最主要的海岸类型。中部近岸浅海区发育有南黄海辐射沙脊群,南北长约200公里,东西宽约90公里。江苏沿海地区独特的动力地貌蕴育了大量的沿海滩涂,未围滩涂总面积为750.25万亩,约占全国的1/4。

          专栏1:江苏沿海滩涂资源

          根据2008年江苏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国家908专项江苏部分),全省沿海未围滩涂总面积750.25万亩,其中:潮上带滩涂面积46.12万亩,潮间带滩涂面积704.13万亩;含辐射沙脊群区域理论最低潮面以上面积302.63万亩。

          连云港市沿海潮上带滩涂面积0.07万亩,潮间带面积29.21万亩;盐城市(不包括辐射沙脊群)沿海潮上带滩涂面积40.1万亩,潮间带面积170.99万亩;南通市(不包括辐射沙脊群)沿海潮上带滩涂面积5.95万亩,潮间带面积201.3万亩。
          
        (二)围垦的历史与成效

          江苏沿海滩涂开发历史悠久。经历了兴海煮盐、垦荒植棉、围海养殖、临港工业等为主要利用方式的多个阶段,开展了较大规模的滩涂围垦开发活动。自11世纪范公堤修筑以来,共垦植开发了近3000万亩沿海滩涂。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进行了大规模的围海造地,1951年—2008年累计匡围滩涂207个垦区,总面积412万亩。

          滩涂围垦开发的成效。通过滩涂围垦,增加了大量土地,新中国成立以来,已形成各类农业用地约209万亩,其中,增加耕地86万多亩。建设了海淡水养殖、工厂化设施养殖、粮棉种植、畜牧业及林业生产基地,特别是“九五”以来实施两轮百万亩滩涂开发工程,有效增加了农业供给,有效推进了港口建设和临港产业发展,有力支持了沿海地区经济发展。

          提高了海堤防护标准。通过滩涂围垦,在原海堤外新筑高标准海堤,提高了沿海地区抵御台风、风暴潮等海洋灾害的能力,有力保障了沿海地区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三)存在问题

          一是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效率有待提高。沿海滩涂开发多为传统的种植、养殖业,开发层次不高、利用方向单一,资源综合利用效率不高。二是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机制有待完善。缺乏总体规划引领,政府调控力度不够,管理不规范,有效的投融资机制尚未建立。三是沿海生态环境保护有待加强。对围垦造成的生态环境影响重视不够,保护措施不力,近海生态环境问题日益突出,对滩涂资源的持续利用和滩涂经济的持续发展带来直接影响。

          二、指导思想和开发原则

          (一)指导思想

          紧紧抓住江苏沿海开发上升为国家战略和长江三角洲区域经济一体化加速推进的重大机遇,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园区模式、综合开发”的总体要求,实行“先规划后围垦、先定位后建设、先试点后推广”的开发方针,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推进沿海滩涂围垦综合开发。充分发挥沿海滩涂资源和区位优势,优化生产力布局和产业结构,以现代农业、港口航运、临港产业、城镇建设、滨海旅游等为重点,全面提高沿海滩涂经济发展的规模和综合效益,把沿海地区建成我国重要的土地后备资源开发区,推进形成我国东部地区重要的经济增长极。

          (二)开发原则

          科学开发。遵循海岸演变自然规律,在不破坏生态环境、不改变辐射沙脊群总体动力格局、不影响港口岸线与深水航道、不妨碍入海河口泄洪排涝能力的前提下,科学确定滩涂围垦区块、围垦时序、围垦方案,合理确定各围区的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制订开发利用详细规划,按照规划组织开发。

          综合开发。促进港口、产业、城镇联动发展,建设临港产业、绿色城镇,形成沿海开发的重要节点;以园区模式进行开发,促进产业集聚发展,提高滩涂围垦开发利用水平;优化农业、生态、建设三类空间,突出主体功能,实行融合开发。

          分层次开发。坚持先边滩后沙洲,先期对边滩实施围垦开发,对围垦难度较大的沙洲实施前期观测研究,中后期围垦开发;坚持先试点后推广,推进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坚持先定位后开发,确定各围区功能定位,按功能进行开发。

          高效开发。推进滩涂资源综合开发,形成综合开发效益,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效率;集约高效利用围垦土地资源,引进大项目,形成大产业,提高单位面积的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益;加快生产发展,促进加工增值,增强产业发展配套能力,延伸产业价值链。

          市场化开发。在强化政府推动的同时,坚持走市场化道路。政府重点在编制和审批规划、组织实施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工程、制定激励政策、搭建服务平台等方面发挥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市场主体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调动社会各方面积极性,广泛吸纳国内外资金投入滩涂开发,加快滩涂围垦开发进程。

          可持续开发。坚持人与自然和谐、陆地与海洋统筹、产业布局与生态保护协调,实现开发与保护双赢。坚持围堤防洪排涝设计标准,确保围堤和围区安全;加强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管理,切实保障施工安全;加强生态建设,维护自然保护区生态功能,注重河口开发利用与保护协调;加强环境保护,提高产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注重发展循环经济,有效保护海岸和近海海洋环境。

          (三)总体目标

          2010年—2020年,江苏沿海滩涂围垦总规模270万亩。第一阶段,2010年—2012年,围垦滩涂60万亩,建设8个省级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探索形成滩涂围垦开发新机制;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围垦滩涂70万亩,全面实施园区式综合开发;第三阶段,2016年—2020年,围垦滩涂140万亩,将沿海滩涂建成新型港口工业区、现代农业基地、新能源基地、生态休闲旅游区和宜居的滨海新城镇。

          三、滩涂匡围空间布局

          (一)布局原则

          针对沿海滩涂地貌与动力特征及其冲淤特性,在考虑滩涂围垦与湿地保护尤其是自然保护区与河口湿地保护基础上,注重保护现有沿海港口、深水航道资源,满足未来深水港口以及产业、城镇发展需求,确定围区布局和规模。

          ——以高滩围垦为主。尊重滩涂演变自然规律,边滩围垦起围高程原则上控制在理论最低潮面以上2米,沙洲围垦和港区围填海起围高程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

          ——保护和形成港口资源。既要稳定现有深水航道,保护沿海现有港口资源,又要通过匡围积极增加深水岸线资源,创造建设深水海港的新条件。

          ——维持潮流通道畅通。近岸面积较大滩涂和辐射沙洲的匡围,总体上不应改变海洋动力系统格局,预留足够的汇潮通道,保障两大潮波交汇畅通,努力使沙洲变得更高、港槽变得更深。

          ——注重生态保护。结合国家和省级自然保护区及河口治导线的要求,在珍禽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和缓冲区及麋鹿保护区向海一侧不进行围垦,原则上不在河口治导线范围内布局围区;边滩匡围采用齿轮状布局,增加海岸线长度,有效地保护海洋生态。
         
          (二)布局方案

          沿海滩涂规划建设21个围区,总面积270万亩,其中:连云港市4个,面积14.5万亩;盐城市9个,面积131万亩;南通市8个,面积124.5万亩。

          专栏2:滩涂围垦对海岸和潮流的影响分析

          现场测量与数学模型计算表明:270万亩匡围对近岸潮波系统几乎没有影响,对江苏近岸潮汐和潮流特征影响较小,涨落潮流态与现状岸线流态基本一致;现状港口及其附近水域的动力场、泥沙场变化不大;沿海围垦采用齿轮状布局,而不是平行岸线向外推进,可以增加海岸线384公里,深水岸线随之增加。

          (三)匡围工程

          匡围工程是沿海地区滩涂围垦及开发利用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建设围区围堤、促淤导堤和跨海大桥等。坚持边试验、边围垦、边监测,不断总结工程建设经验与教训,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和优化工程建设方案。

          围堤建设。按照《海堤工程设计规范》(SL435—2008)和《滩涂治理工程技术规范》(SL389—2008)标准,进行围堤设计,新建围堤680公里,确保有效防御风暴潮和风浪袭击。围堤保护对象为城镇、港口区域,应适当提高围堤标准,大面积生态用地区域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围堤标准。

          促淤导堤建设。在条子泥、高泥、东沙、腰沙—冷家沙等修筑促淤导堤,加速沙洲淤积,2015年前,建设8条促淤导堤,总长度205公里,其中,2012年前建设条子泥、高泥纵堤、高泥横堤、腰沙南纵堤等4条促淤导堤,长度80公里。

          跨海大桥建设。为做好高泥、东沙的围垦开发,分别在东大港、大腰门建设2座跨海大桥,2012年前,完成建设跨海大桥的前期研究工作。

          专栏3:促淤导堤

          促淤导堤是遵循先促淤后围垦的技术路线,在沙洲围垦前期采取的工程措施,主要是在条子泥、高泥、东沙等沙洲上新筑促淤导堤。在辐射沙洲上平面布局“丰”字形、“十”字形导堤,旨在阻流积沙,加速沙洲淤积,稳定沙洲空间布局,同时为围垦提供施工通道,大力改善海上生产交通条件。沙洲促淤导堤开工建设时间宜早不宜迟。

          (四)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2010年—2012年),选择条件比较成熟的区域,实施边滩围垦,重点开发临洪口—西墅、徐圩港区、小东港口—新滩港口、运粮河口—射阳河口、四卯酉河口—王港河口、王港河口—川东港口、条子泥、方塘河口—新北凌河口、小洋口—掘苴口、掘苴口—东凌港口、遥望港口—蒿枝港口11个围区。加强导堤建设,推进促淤增滩。在沿海经济发展的重要节点设立滩涂综合开发试验区,探索滩涂围垦开发新机制,为后期大规模开发积累经验。

          第二阶段(2013年—2015年),在总结第一阶段围垦开发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当期滩涂围垦实际,不断完善滩涂围垦开发新机制;实施沙洲围垦和大型垦区的低滩部分围垦,完成条子泥匡围工程,启动腰沙—冷家沙匡围工程。

          第三阶段(2016年—2020年),加强海洋观察和科学研究,进一步制订具体方案,实施东沙、高泥和腰沙—冷家沙开发。发挥沿海大规模土地后备资源优势,构建大都市发展区,作为驱动江苏沿海区域乃至全国中西部腹地发展的强力引擎;依托远洋大港优势,发展以重化工业为主的临港产业,推动区域经济和城市化进程,带动沿海地区全面发展。

          四、滩涂开发功能定位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滩涂开发的战略定位和总体要求,综合考虑新围滩涂后方陆域的开发条件、现有开发基础以及海洋功能区划等因素,结合农业、生态、建设三类空间的比例要求,确定滩涂开发的总体功能定位和各围区功能定位。

          (一)总体功能定位

          依托连云港、盐城、南通市现有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围绕港口建设、特色产业发展和海涂资源利用,建立区域产业分工体系,把围区建成新型港口工业区、现代农业基地、新能源基地、生态休闲旅游区和宜居的滨海新城镇,形成以现代农业为基础、先进制造业为主体、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的产业协调发展新格局。

          (二)围区功能定位

          充分发挥围区资源、区位等比较优势,合理布局产业,实施错位发展,促进产业、城镇、生态融合发展,形成分工明确、各具特色的发展格局。按主要功能定位,将沿海滩涂围垦区域分为现代农业综合开发、生态旅游综合开发、临港产业综合开发和绿色城镇综合开发四大类。由于高泥、东沙和腰沙—冷家沙地势复杂,围垦难度较大,需要加强研究和观测,在本规划中暂不对这三个围区进行功能定位,待中期评估后作进一步研究和明确。

          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大力发展设施农业、生态农业、观光农业、特色农业等,实施成片开发,推进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公司化管理,建设商品粮、盐土农作物、生物质能作物和海淡水养殖基地,延伸农业产业链,发展农(水)产品加工业,把沿海滩涂建成我国重要的绿色食品基地和观光生态农业产业基地。主要包括六个围区:小东港口—新滩港口(A05)围区,双洋港口—运粮河口(A06)围区,王港河口—川东港口(A09)围区,川东港口—东台河口(A10)围区,方塘河口—新北凌河口(A12)围区,新北凌河口—小洋口(A13)围区。

          生态旅游综合开发区。加强沿海防护林、护岸林草、平原水库、湿地等建设,充分利用沿海特有的海洋、湿地、文化等旅游资源,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择优布局旅游度假区,建设生态旅游示范区。主要包括两个围区:小洋口—掘苴口(A14)围区,协兴港口—圆陀角(A19)围区。

          临港产业综合开发区。依托港口发展大型临港产业,提高投资强度和产出效率。充分利用新增岸线资源,挖掘建设深水港口的条件,加强港区建设,有效拓展港口作业空间。充分利用滩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石化、冶金、装备制造、粮油加工、物流等临港产业,鼓励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环保产业,积极发展风能、太阳能、洋流能、潮汐能、生物质能等新能源产业。主要包括五个围区:徐圩港区(A04)围区,运粮河口—射阳河口(A07)围区,四卯酉河口—王港河口(A08)围区,掘苴口—东凌港口(A15)围区,遥望港口—蒿枝港口(A17)围区。

          绿色城镇综合开发区。推进临海城镇建设,促进人口集聚,提升支撑服务功能,建设低碳、绿色新城镇,提高人居适宜性。发展临港配套产业,建设循环经济产业园,提高滩涂开发的层次和水平。主要包括五个围区:绣针河口—柘汪河口(A01)围区,兴庄河口—临洪口(A02)围区,临洪口—西墅(A03)围区,条子泥(A11)围区,蒿枝港口—塘芦港口(A18)围区。

          (三)用地比例分配

          根据国家总体要求和滩涂开发的功能定位,对各围区进行用地比例分配。一是遵循国家确定的60%用于农业、20%用于生态、20%用于建设的总体比例要求,确保三类空间落实到具体围区。二是考虑到围垦开发的投入产出率,安排第一阶段建设用地比例略高,已明确功能定位的围区建设用地比例略高,尚未明确功能定位的高泥、东沙和腰沙—冷家沙围区的建设用地比例略低,总体实现6∶2∶2的用地比例要求。三是突出主要功能,兼顾其他功能,合理配置三类用地空间。在现代农业综合开发区中,以农业用地为主,少量安排为农业生产服务的建设用地。在生态旅游综合开发区中,以生态用地为主,适当安排部分农业用地,少量安排旅游设施、保护生态及维持农业生产的建设用地。在临港产业综合开发区中,建设用地比例相对较高,适当安排部分农业用地和美化环境、适宜生产的生态用地。在绿色城镇综合开发区中,以安排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为主,少量安排农业用地。四是由于本规划未对高泥、东沙和腰沙—冷家沙(合计104万亩)围垦开发的功能进行定位,暂不对这三个围区进行具体用地比例分配,待中期评估后进行明确。本规划分配166万亩。

          2010年—2020年期间,围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分别为94.4万亩、33.2万亩、38.4万亩,分别占56.9%、20%、23.1%,未来在高泥、东沙和腰沙—冷家沙围垦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的控制要求分别为65%、20%、15%,总体上三类用地达到国家控制要求。其中,2010年—2012年期间,围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分别为32.6万亩、12.3万亩和15.1万亩;2013年—2015年期间,围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分别为38.3万亩、11万亩和12.7万亩;2016年—2020年期间,围区农业、生态、建设用地分别为23.5万亩、9.9万亩和10.6万亩。

          五、建设综合开发试验区

          沿海滩涂大规模围垦开发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必须加强探索和研究,先期开展滩涂综合开发试验试点,积累经验,形成开发新机制,为全面完成滩涂围垦任务奠定坚实基础。在2010年—2012年,选择沿海开发的重要节点和具备条件的围区,实施滩涂综合开发试验试点,主要是:

          省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A11)。试验区范围包括条子泥、高泥、东沙以及弶港镇区、东台和大丰部分已围未垦围区。2012年前,围垦条子泥20万亩;2015年前,继续围垦20万亩,开发利用东台和大丰已围未垦围区,合计100万亩;2020年前,围垦高泥、东沙60万亩,完成围垦100万亩。重点建设低密度绿色城镇和先进制造业,大力发展规模高效农业、海产品精深加工、生物医药、船舶修造、新能源以及湿地旅游,适时发展石化等临港产业,建设低碳经济区和生态滨海新城。

          连云港新城综合开发试验区(A03)。试验区范围包括临洪口以东区域,2012年前,围垦滩涂3.5万亩。重点建设特色滨海居住社区,结合连云港城市和港口建设,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信息咨询、旅游会展等现代服务业。

          徐圩临港产业综合开发试验区(A04)。试验区范围包括徐圩新区,围填海面积7万亩,2012年前,围垦2.5万亩。重点建设徐圩港区,结合新亚欧大陆桥东方桥头堡建设,形成30万吨级深水港,发展重化工、冶金、IGCC(整体煤气化联合循环发电系统)、物流、装备制造等产业,建设大型临港产业基地。

          射阳港临港产业综合开发试验区(A07)。2012年前,围垦滩涂2.5万亩。重点建设港口和临港产业,大力发展水产品和畜禽产品深加工、水产品批发市场、新能源与特种水产品养殖及耐盐特种经济作物种植等产业。

          大丰港临港产业综合开发试验区(A08)。围垦滩涂9万亩,2012年前,围垦3.5万亩。主要布局临港工业区、临港物流区、医药科技区、滨海新城和休闲度假区,重点发展仓储物流、基础化工、新能源、机械加工与汽车配件、农(海)产品深加工等。

          老坝港现代农业综合开发试验区(A12)。2012年前,围垦滩涂3万亩。临近南通外向型农业开发区,重点发展高效设施渔业、农业种植业、农产品及水产品深加工等,加强苏台合作,建设现代高效农业园区;集成科技资源,共同建设耐盐植物研究试验基地;积极发展休闲度假旅游。

          洋口港临港产业综合开发试验区(A15)。范围包括长沙镇区,围垦滩涂32万亩,2012年前,围垦6万亩。发挥洋口深水港优势,主要布局临港产业区、海上作业区、港口新城区、旅游观光区、生产养殖区和生态农业区,重点发展石化、LNG(液化天然气)仓储加工、港口物流、滨海新城、农产品加工等。

          吕四—东灶临港产业综合开发试验区(A17)。范围包括吕四港镇区和东灶港镇区,围垦滩涂11.5万亩,2012年前,围垦6万亩。发挥吕四渔港和小庙洪水道的优势,吕四滩涂围区主要发展高效设施渔业、海洋食品加工、海洋工程产业、滨海生态旅游;东灶滩涂围区主要发展临港工业、港口物流及海洋生态旅游。吕四、东灶实施联动开发,建成集工业、物流、商贸、渔业、旅游等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跨界联合开发试验区。由于试验区临近腰沙—冷家沙,要加强海洋观测和科学研究,建设海岸海洋实验研究基地。

          六、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

          (一)自然保护区保护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盐城珍禽和大丰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启东长江口北支河口湿地等省级自然保护区实施严格有效的保护,不在核心区与缓冲区进行滩涂围垦,在实验区内控制滩涂围垦规模,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围垦,留足生态空间,依靠生态系统自然演替规律,形成新的湿地生态系统,维护海岸生态平衡。

          (二)湿地与河口保护

          围区避开重要海岸湿地,保证生态岸线的保留比例。围垦主要集中在淤涨速度较快的海岸附近,尽可能促进堤外形成新的滩涂,增加沿海地区的滨海湿地面积。统筹考虑河口治理保护与开发利用,加强入海河口治导线管理,保证入海河道的排水功能得到有效发挥;针对围垦导致入海河流港道淤积加重的实际,同步建设河道延伸工程,下迁挡潮闸;保留足够的河口湿地,保持滩涂湿地的净化功能。
          
          (三)生物资源保护

          针对重要渔业水域和保护目标,建立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繁殖保护区,保护海洋鱼类重点产卵场、索饵场及洄游通道,保留一定的海水养殖水域。加强生态廊道和生态斑块建设,在临港产业园区周边建设生态隔离区,改善区域生态环境。

          (四)沿海防护林建设

          加快适合沿海滩涂生长的耐盐经济树(木)种的选育,大力开展耐盐杨树、滨梅等高效速生树种规模化种植示范;依托交通路网和农田水利设施,加强沿海防护林带建设,构建高标准农田林网,形成沿海绿色长廊,为提高全省森林覆盖率作贡献。

          专栏4:滩涂围垦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根据环境保护部审查通过的《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沿海地区实施的270万亩滩涂围垦方案,主要集中在淤涨速度较快的海岸附近,对沿岸生物多样性的影响相对较小。保留了20条入海河口治导线控制区以内的河口滩地,面积总计112万亩;避开了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海洋特别保护区,在射阳河口至四卯酉河口之间保留了60公里长的沿岸大面积滩涂,在麋鹿保护区向海一侧保留了8公里的海岸湿地;部分保留了江苏特有的宽大潮滩湿地生态与景观;围垦增加了海岸线长度和曲折性,保证了生态岸线。

          (五)围垦区块环境保护

          切实加强环境保护。鼓励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实施集约化、生态化种植与养殖,适当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农作物秸秆还田和有机肥施用量,并通过发展循环农业,降低规模化畜禽生产与水产养殖等产生的农业面源污染。加强滩涂综合开发示范区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工业和城镇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加大工业废弃物和生活垃圾综合利用力度。积极引入低污染工业项目,推进发展循环经济,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产业项目环境准入标准,严格控制生产力低下、工艺落后、科技含量不高、物耗能耗大、污染物产生量较高的项目。

          建立围垦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围区开发利用规划、项目可行性研究和项目实施中,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坚持先评价后建设,最大限度减少围垦开发建设行为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及造成的不良影响。

          七、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一)水利建设

          加强淡水资源供给工程建设,不断提高供水保证程度,通过水源工程和输水、蓄水工程建设,支撑和保障沿海滩涂开发。提高防洪排涝和防台防潮工程标准,加强骨干工程建设,为沿海开发提供减灾安全保障。2010年,沿海地区新增年供水能力10亿立方米,向滩涂新增供水3亿立方米;到2020年,新增年供水能力25亿立方米,向滩涂新增供水11亿立方米。

          水源供给骨干工程。不断扩大江水北调、江水东引、沿江自引能力,形成三区供水的水资源供给工程体系。新辟临海引江供水线,向辐射沙洲滩涂围垦区域供水。2012年前,重点建设通榆河北延送水工程和泰东河、大三王河拓浚工程、泰州引江河二期工程及黄沙港南段拓浚工程,加强临海引江供水线工程前期工作,力争开工建设。

          输水支线工程。通过延伸疏浚通榆河至沿海的骨干河道或利用疏港航道形成供水支线,建设滩涂围填区的供水系统。2012年前,重点建设徐圩港区输水支线工程、富安与贲家集提水泵站改造工程、东台抽水站迁建工程和东台河、三仓河、方塘河、北凌河疏浚工程、川东港闸下迁与川东港拓浚工程、方塘河闸下迁工程(与条子泥围垦同步)及栟茶运河、九圩港、遥望港、通吕河、通启河疏浚工程、九圩港闸加固工程。

          沿海平原水库。为提高当地径流利用率和用水保证率,因地制宜兴建部分蓄水工程,建设沿海平原水库。2012年前,建设如东、明湖、东温庄三座沿海平原水库。2020年前,建设蔷薇湖、陈家港、滨海港、弶港四座沿海平原水库。

          骨干排洪河道治理工程。加快淮河入海水道工程建设,争取2012年开工建设,进一步提高淮河下游地区防洪标准和沿海地区保安能力,并为形成通海高等级航道创造条件。

          (二)交通建设

          加快沿海运输大通道和区域内部交通体系建设,提升沿海地区公路覆盖水平和等级标准,打造与内陆地区联系紧密的运输通道,着力提升综合交通对沿海发展的支撑能力。

          纵向临海高等级公路。利用已有和在建项目,加快建设贯穿沿海三市的临海高等级公路,争取到2013年建成通车。重点建设226省道连云港段、242省道青口至杨集段、204国道赣榆段等临海高等级公路连云港段、盐城段和南通段及灌河通道。

          横向通海高等级公路。根据就近原则,将原有东西向通海道路进行延伸,到达新围垦区,基本实现县级节点和重点港区有高等级公路直接相连,主要临港产业区、工业园区、滩涂围垦区和生态园区有干线公路直接联系。重点建设徐圩至新海公路、徐圩至仲集公路、灌南新港大道、S326沿海高速至陈家港段,通向射阳河口附近垦区的S233延长线、S329射阳港至射阳县城段、宁靖盐高速公路射阳港连接线,通向大丰港附近垦区的淮盐高速大丰段、S332大丰港南港区疏港公路,通向弶港附近垦区的S333,通向南通沿海垦区的S221启东段、S221海安段、S225如东段、S336启东段等。

          垦区内部交通。加快垦区内部交通网络建设,按照不同使用目的,建设不同等级道路,骨干道路建设要与横向通海高等级公路连接。以现代农业、生态、旅游为主的综合开发区域,主要建设普通等级道路;以港口、城镇、临港产业为主的综合开发区域,主要建设高等级道路。围区内部路网建设应尽可能与促淤导堤、隔堤相兼顾。

          (三)电网建设

          沿海滩涂围垦开发涉及的区域广,并且位于目前电网的末端,需要新增输电线路较多。根据沿海滩涂围垦开发进度,适度超前建设结构合理、技术先进、安全可靠、运行灵活、标准统一、经济高效的坚强电网。可考虑在围垦地区建设220KV沿海输电通道,并在围垦区域北端、南端和中间三点与就近的220KV电网相连,形成220KV“日”字型双环网结构,满足垦区开发对电力供应不断增长的需求。

          八、规划保障与实施

          (一)组织保障机制

          省沿海办统筹协调滩涂围垦开发工作,加强规划的引领和指导,组织推进滩涂围垦项目实施。沿海地区市、县要建立专门班子负责滩涂围垦开发,按照规划纲要有序推进,制订围区开发利用实施方案,组织安排项目建设,确保顺利完成围垦开发任务。省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能,加强对滩涂围垦的指导,制订具体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对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内的项目,优先立项,优先给予资金补贴,优先安排用海指标等。

          (二)高效开发机制

          探索建立园区模式、综合开发的路子,统筹考虑产业、城镇、港口、农业和生态,提高综合开发效益。设立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参照园区管理模式,建立相应的服务机构、开发机构和招商机构,编制围区开发利用规划,制订实施方案,推进工程项目建设。按照“滩涂匡围由政府主导,滩涂开发要更多利用市场力量”的要求,在符合规划纲要总体要求、符合开发利用规划布局方案的前提下,实行“谁开发、谁收益”,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滩涂开发。鼓励省、市、县相互参股,共同推进滩涂围垦。建立围垦土地省级调节机制,提高滩涂开发整体效率。做好滩涂围垦工程涉及的渔民安置补偿工作,保障其合法权益。

          (三)规划项目实施机制

          坚持规划先行,按规划围垦、按规划开发。各围区要按照本规划要求,编制围区开发利用规划,省沿海办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负责审查规划。依据规划形成项目,把滩涂围垦、滩涂开发、港口建设、城镇发展、配套公共设施和产业发展等编制成项目,按项目程序进行立项、审核等。完善滩涂围垦项目管理制度,省发展改革委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对项目进行审批,省沿海办对项目实施行业管理,其中农业围垦开发项目由省农业资源开发部门实施行业管理,省海洋部门对项目用海进行审批和监管。

          (四)投融资机制

          滩涂围垦及开发利用资金需求量较大、开发周期较长。建立以政府资金为引导、社会资金为主体的投融资平台,资金筹措要更多利用市场力量。加强与省内主要金融机构的合作,扩大银行贷款授信。积极申请发行企业债券,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鼓励国内外企业参与滩涂围垦开发,拓展资金渠道。鼓励苏南地区参与滩涂围垦,可按一定比例用于其耕地占补平衡。组建江苏沿海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实行市场化运作,增强筹资能力,加大对滩涂围垦开发的资金支持力度。

          (五)基础研究机制

          整合省内科技资源,建立省级滩涂开发研究平台。重点研究辐射沙洲围垦工程及施工技术难题。加强海岸海洋地形地貌、海洋动力环境和海洋生物资源的调查与研究,建立并完善基础数据库,实现基础数据共享。加强试验和观测,深入研究围垦对潮汐通道及港口的影响。探索建立海岸带资源价值核算体系,明确海岸带资源的经营性资产性质,实行有偿使用。省沿海办每年确定一批科研项目,统筹推进并加快实施一批重大科研课题,加强海洋基础科学研究。

          (六)规划评估调整机制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有关部门和连云港、盐城、南通市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与督促检查。2013年,组织开展规划实施的中期评估。总结滩涂围垦综合开发试验区的主要经验和做法,完善开发模式,指导2013年以后的大规模滩涂围垦开发利用。加强研究,进一步明确腰沙至冷家沙、东沙、高泥围垦开发的具体方案。建立全面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后备土地资源的变化情况,开展围垦开发利用的跟踪评价及后评价。加强对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风险分析,制订风险规避措施。根据中期评估情况,可适时对规划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滩涂围垦任务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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