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委组织部、省人力
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
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苏办发〔2011〕41号 2011年9月9日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
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开展带头创先争优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的意见》(组通字〔2011〕33号)和全省公务员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的忠诚意识、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提升公务员职业道德修养,加强我省公务员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公务员中开展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意义和目的
公务员是治国理政的主体,承担着管理国家公共事务和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能,公务员队伍建设事关江苏“两个率先”全局。开展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是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公务员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是促进公务员更好地服务群众、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必然要求,是提升公务员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本领、开创江苏科学发展新局面的现实需要。通过开展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提高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水平,切实做到坚持为民宗旨不动摇、求真务实不放松、清正廉洁不含糊、高效服务不懈怠,努力造就一支政治信念坚定、精神追求高尚、职业操守良好、人民群众满意的公务员队伍,为全面落实“六个注重”、全力实施“八项工程”、又好又快推进“两个率先”提供坚强保证。
二、活动对象
全省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
三、活动主题
这次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的主题是:忠于国家、服务人民、恪尽职守、清正廉洁。忠于国家,是公务员的立身之本。公务员必须忠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国家安全、荣誉和利益,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服务人民,是公务员的本质要求。公务员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真正把群众放在心坎上,做人民的好公仆。恪尽职守,是公务员的基本素养。公务员必须增强职业使命感,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勤奋工作、甘于奉献,弘扬职业精神,遵守职业纪律,把个人价值的实现融入到为“两个率先”的不懈奋斗之中。清正廉洁,是公务员的基本品质。公务员必须坚持克己奉公、秉公办事,为政以廉、洁身自好,坚守道德防线、法纪防线,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不贪赃枉法。
四、活动形式
1. 开展读书活动。结合教育实践活动主题,每名公务员要精读2本好书,一本马克思主义经典着作,一本和自己本职工作相关的业务着作,写一篇较高质量的读书笔记。活动结束时,向全体公务员征集读书笔记,精选一部分结集出版。
2. 组织全员培训。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采取集中辅导、网络学习等多种形式开展专题培训。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或12学时。
3. 举行宣誓活动。结合国庆62周年,组织开展公务员宣誓活动。由各地各部门各单位主要领导领誓,全体公务员参加,可选择有纪念意义的场所举行。
4. 组织演讲和征文比赛。开展以争做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争创公务员职业道德模范集体为主题,以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为主要内容的演讲和征文活动。
5. 开展勤政廉政教育。举办一次勤政廉政教育专题报告会或开展一次反腐倡廉警示教育活动。
6. 选树职业道德模范。深入开展做“人民满意的公务员”活动,及时选树和大力宣传职业道德先进典型,推动在全体公务员和全社会形成以遵守职业道德为荣、背离职业道德为耻的良好风尚。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工作实际,创新活动方式方法,组织开展具有地方特点和行业特色的职业道德文化活动。
五、时间安排
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从2011年9月开始,到2012年5月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1. 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9月,各地各部门按照通知要求,制定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方案,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 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0月至2012年1月,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务实管用的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使这项活动与中心工作有机融合、相互促进,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3. 检查评比阶段。2012年2月至2012年5月,各地各部门进行活动总结评比,检查存在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省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联办单位将适时组织全省理论培训抽查考试、交叉检查评比、举办演讲比赛、评选优秀征文和优秀读书笔记等,努力实现上下联动、整体推进。
六、组织领导
全省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联合举办,负责活动的组织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各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指导协调和组织实施本地区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及考试考核工作。
各地、各单位于2011年9月20日前,将本地区、本单位公务员职业道德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按干部管理权限和职责分工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联系电话:省委组织部干部一处(公务员管理处)025-83393832,省公务员局培训和监督处025-83236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