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发〔2013〕143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现将《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加快船舶产业转型升级与海洋工程装备发展三年(2013-2015年)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加快船舶产业转型升级与海洋工程装备发展三年(2013-2015年)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船舶工业加快结构调整促进转型升级实施方案(2013-2015年)的通知》(国发〔2013〕29号)以及《省政府关于印发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十二五”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1〕186号)、《省政府关于转发省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十二五”战略性新兴产业推进方案的通知》(苏政发〔2012〕67号),按照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的工作要求,推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持续健康发展,全力打造江苏经济升级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面临形势
(一)主要成就。新世纪以来,我省船舶产业抢抓全球造船市场深度调整的机遇,创新发展思路,狠抓推进措施,进入历史发展最快时期,取得了显着成就。2008年以来,我省造船完工量、手持订单量、新承接订单量等三大造船指标已连续5年稳居全国第一,重点骨干企业主要船型建造周期接近日本和韩国水平,总资产贡献率、全员劳动生产率、人均利润等多项经济指标保持全国前列。2009年,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从零起步,发展迅速,产品覆盖从近海到深海的主要种类,仅用了4年时间总产值就突破100亿元。全省建成了一批高水平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基础设施,形成了南通、泰州、扬州三大远洋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建造基地,建立了相对齐全的上下游产业体系,培育了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点骨干企业,产业发展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二)挑战和机遇。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深层次影响,国际船舶市场需求大幅下降,手持订单持续减少,产业发展下行压力不断加大。国际航运和造船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密集出台,船舶产品节能、安全、环保要求不断升级。世界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已经进入了新一轮深刻调整期,围绕技术、产品、市场的全方位竞争日趋激烈。同时,我省船舶产业自主创新能力仍不够强,产品结构亟待升级,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总体规模依然偏小,尚未形成规模化、批量化生产,船舶配套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特别是产能过剩矛盾日益加剧,“十二五”后三年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加快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迫切。但也要看到,我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础较好,劳动力资源充裕,国内市场潜力巨大,比较优势依然突出。必须抓住机遇,攻坚克难,深入推进结构调整,不断提高质量效益,为建设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工业强省积蓄力量和创造条件。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抢抓国家全面启动环渤海湾、长江口、珠江口三大造船基地的历史机遇,坚持高端发展、特色发展、多元发展,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推进重点工程为载体,着力优化产业的市场结构、产能结构、布局结构,完善现代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体系,把江苏建设成为国内领先、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重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建造基地,努力实现由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大省向强省的跨越。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创新驱动。促进技术集成和要素整合,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联合攻关,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制造水平,全面满足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要求,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
——优化产能结构。控制新增产能,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利用重点骨干企业现有造船、修船、海洋工程装备基础设施能力,推进重点骨干企业兼并重组,整合优势产能;消化过剩产能,鼓励中小企业转型转产,淘汰落后产能。
——升级产品结构。发展技术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绿色环保船舶、专用特种船舶、高技术船舶,发展海洋工程装备,提高船用设备配套能力,推动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品结构升级。
——完善政策体系。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顺应世界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深刻调整的新形势,完善产业转型发展的政策体系;坚持简政放权的改革方向,加强企业管理,改善行业服务,激发产业自身发展活力。
(三)发展目标。
——产业实现平稳健康发展。“十二五”后三年,国内市场保持稳定增长,国际市场份额得到巩固,重点骨干企业生产经营稳定。到“十二五”末,全省高技术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主要产品国内市场占有率达30%以上,国际市场占有率达10%以上。
——重点骨干企业加快发展。到“十二五”末,力争1-2家船舶制造企业进入世界造船业前10强,5-6家船舶制造企业进入世界造船业前50强,5家海洋工程装备总承包企业进入全国前10强,培育6-8家国内一流的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企业。
——自主创新能力显着增强。到“十二五”末,全省船舶行业新建1-2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省级企业技术(工程)中心,高技术船舶产值占比达到50%,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10家,形成15个满足国际造船新规范的品牌船型。海洋工程装备行业新建1-2家国家级研发中心,3-5家重点骨干企业均建立省级企业技术(工程)中心或研发机构,每年形成自主知识产权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及设备2-3项,培养和引进10支海洋工程装备企业高端管理团队、技术创新团队及专业营销团队。船舶高端配套设备研发取得新突破,形成10个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品牌产品和系统。
——产业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产业布局调整优化,南通、泰州、扬州三大远洋船舶建造基地水平进一步提升,南通、泰州两大国际先进的海洋工程装备建造基地初步建成。重点骨干企业全部建立现代造船模式,全员劳动生产率提高25%以上,造船效率达到15工时/修正总吨,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下降20%,平均钢材一次利用率达到92%以上,资源计划(ERP)普及率达到85%,数字化造船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85%,关键工艺流程数控化率达到75%,品牌船型平均坞期、码头期等指标世界领先。
——海洋开发装备明显改善。运输船队结构得到优化,渔业装备水平进一步提高,海洋油气资源勘探开发装备适应国家海洋经济战略发展需要;行政执法船舶、救助、打捞船舶配置提升,升级换代步伐加快。
——化解过剩产能取得进展。“十二五”后三年,全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产能总量不增加;企业兼并重组稳步推进,产业集中度不断提高;一批大型造船基础设施得到整合,产业结构更加优化,产业布局更加合理;一批中小企业转型转产,落后产能退出市场,产能结构更加合理。
三、主要任务
“十二五”后三年,围绕高端发展、特色发展、多元发展,抓住关键环节,集中各方力量,实施五大重点计划,建设三大重点基地,发展八类重点产品。
(一)重点计划。
1.总承包能力建设计划。依托重点骨干企业,提高大型及高附加值船舶、海洋工程装备建造的总装集成能力,打造具备总承包能力和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总装制造企业。提高工程建造和管理水平,开展总装建造技术和项目管理技术研究,建立与海洋工程装备项目特点相适应、与国际接轨的现代工程管理模式和生产组织方式。以总承包为牵引,在工程设计、模块设计制造、设备供应、系统安装调试、技术咨询服务等领域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专业化分包商。
2.技术创新提升计划。选择具有引领带动作用的重点方向,组织实施若干重大产业创新发展工程,推动要素整合和技术集成,努力实现重大突破。一是推进一批企业技术(工程)中心建设。加快引导和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建设国家级和省级船舶、海洋工程装备、船用配套设备等研发中心。新增1-2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5家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争创国家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1-2家。鼓励重点企业加快形成船型详细设计能力。二是培育一批公共服务平台。加大行业公共技术研发平台建设,培育省内大型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开发研究机构,推进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形成产业之间、地区之间的技术创新联盟,构筑行业创新技术共享服务新载体。三是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开展共性技术、关键技术、前沿技术的联合攻关,突破技术瓶颈。实施一批具有全局性、带动性的重大创新项目,实现建造大型液化天然气船(LNG)、大型压缩天然气船(CNG)、大型液化石油气船(LPG)、深水钻井船及关键设备、深水半浅式生产平台及关键设备、海上风机安装船及关键设备、超大型散货船、超大型集装箱船及关键设备、大功率绞吸式疏浚工程船及关键设备、海洋功能辅助船及关键设备等重大创新项目的突破。支持企业参与国际国内行业标准(规范)的制定。
3.现代造船模式支撑计划。以“精益造船”为导向,打造高效船舶制造体系;以“绿色造船”为目标,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以“两化融合”为手段,提升造船管理效率,推进造船总装化、管理精细化、信息集成化,加快向绿色制造和低碳制造转型。到2015年,全省所有重点骨干企业全面建立现代造船模式,认定5家现代造船模式示范企业。
4.核心配套产业突破计划。围绕重点产品领域,实施一批重点船舶及海洋工程装备配套项目,优先列入省相关重点项目计划。鼓励重点骨干配套企业加快掌握系统集成技术,实现单一设备供应向系统集成供货转变。支持重点企业通过合资合作、许可证方式、联合设计开发等途径,引导行业外特色企业发挥技术优势和制造能力参与船舶配套产业发展,填补省内空白。积极引导和鼓励民间资本以多种形式进入船舶配套业。鼓励船舶制造企业、海洋工程装备总包企业与配套企业建立紧密的战略合作关系,健全配套供应商体系。
5.军民融合发展计划。依托我省产业资源,大力发展军民一体化的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科研生产体系,促进军用与民用科研条件、资源和成果共享,推动船舶军民通用设计、制造先进技术合作开发。充分利用全省高校和军工科研机构的创新能力,支持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相关单位与国内外科研院所联办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研发机构参与军工能力建设。
(二)重点产业基地。
根据地区资源禀赋、区位条件和产业基础,突出重点,特色发展,实现产业链向上下游拓展延伸。
1.提升远洋船舶基地集聚水平。推进南通、泰州国家级船舶出口基地建设,支持南通、泰州、扬州3个“产业集聚、企业集群、主业突出、特色鲜明、带动性强”的远洋造船基地建设,进一步提高产业集聚度。加快推进兼并重组和组织结构调整,鼓励三大基地利用现有造船基础设施转型发展海洋工程装备产业。
2.建设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基地。在沿江深水地区建设集研发设计和高端制造于一体的海洋工程装备总包基地。形成关键辅助船、配套产品为主的海洋工程装备配套产业链,实现海洋工程装备产业上下游的协调、延伸发展。
3.创建国家级船舶配套产业基地。在已形成区域集聚态势的地区,围绕船用配套产品的优势领域,创建国家船舶配套基地。加快建设钢铁集配、物流服务等先进生产性服务配套体系,逐步建立产业配套供应链体系。一是镇江、靖江地区的中低速柴油机、船用柴油发电机组等动力装置研发制造基地;二是泰州地区系泊链、船用锚链、船用空调等制造基地;三是南京地区甲板机械、污水处理装置等船用环保设备制造基地;四是无锡地区救生艇等救生设备、船用电子设备、船用阀门等船用舾装件、船用辅锅炉等仓室机械研发及制造基地;五是加快南通地区舱口盖、电气系统、通讯导航制造基地。
(三)重点产品领域。
1.船舶产业。
(1)自主品牌船型开发领域。大力推进三大主流船型优化升级,加快推出一批自主研发的绿色环保品牌船型,扩大产业化、系列化规模。
(2)高端船型研发领域。鼓励老旧运输船舶提前淘汰,加快推进船型标准化,开发一批大型散货船、大型油船、超大型集装箱船、大型液化天然气船(LNG)、大型压缩天然气船(CNG)及石油气船(LPG)、冰区船舶、豪华邮轮等高技术、高附加值船型,加快进入高端产品领域。
(3)特种船型产业化领域。保持和扩大滚装船、不锈钢化学品船、全回转拖轮、大型疏浚船、起重船、打桩船、重吊船、高附加值渔船、远洋渔船等特种工程船舶的比较优势。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中小型造船企业转型发展游艇产品。
(4)高端配套突破领域。提高关键配套设备和材料自主化水平,推进关键船用配套设备、成套设备以及特种材料自主化。培育中高速柴油机、小缸径低速柴油机、甲板机械、仓室机械等优势产品自主品牌,加快转叶式舵机、污水处理装置、油水分离机、船舶节能装置等产品产业化,突破一批高端船用动力设备,填补省内船舶配套领域空白。发展耐腐蚀、超低温、高强度、超宽超长超薄荷异形船板,海洋平台、海洋油气输送管线用钢等特种钢材。
(5)船型标准化领域。推广建造和使用适应江海联运新形势的标准化船舶,支持开展液化天然气(LNG)燃料动力船舶应用技术研究,鼓励中小型造船企业参与液化天然气(LNG)燃料动力船舶改造。鼓励建造和使用先进、高效、节能、环保的示范船和液化天然气(LNG)燃料运输船。淘汰京杭运河过闸小吨位船、单壳化学品船、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及老旧运输船舶等现有非标准船,对现有船舶进行生活污水防污染改造。
2.海洋工程装备产业。
围绕海洋资源勘探、开采、储存、运输、服务等五大环节,在海上钻井装备、海上油气浮式生产装置、海洋油气储运装备、海洋工程辅助船、深海潜器及勘探作业设备、关键系统与配套设备方面突破一批高端产品。
(1)加快已取得技术突破的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化步伐。推进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圆筒型钻井储油平台、浮式储油船(FSO)、海洋生活平台、浮式钻井生产储油工程船(FDPSO)、海上风电安装船、深水铺管(起重)船、穿梭油轮、三用工作船、平台供应船、深海石油平台支援船、起锚供应船等海洋工程装备产品实现产业化、系列化、批量化生产。
(2)研发新型海洋工程装备。集中力量突破超深水海洋工程装备钻井船、SSP储油钻井船、固定采油平台、高附加值浮式生产储油卸油船、浮式储存装置、新型深水张力腿平台、深水立柱式平台,平台支持船、海洋工程拖船、大功率消防船、铺缆船、修井船、地震测量船,浮式LNG生产储油装置、大型全冷式LPG船、深海潜器等高端装备。
(3)突破一批海洋工程装备配套系统与专用设备。依托重点企业,突破一批锚泊或单点系泊类设备及系统、动力定位系统、主动力发电与传动类设备及系统、应急发电类设备及系统、起重与甲板机械类设备及系统、电气与控制类设备及系统、水上勘探及作业类设备及系统等。
四、保障措施
(一)加大财税支持。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企业转型升级引导资金、商务发展专项资金、企业创新与成果转化专项资金等各类省级产业化专项资金,要将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项目列入重点支持范围,对符合条件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重点项目给予重点支持。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鼓励省内远洋运输公司、国内沿海运输公司提前报废更新船龄在20年以上的老旧远洋、沿海运输船舶,大力推进船型标准化,促进我省运力结构调整。加大税收支持力度,认真落实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按照规定对列入重点项目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企业、首次使用省内海洋工程装备和船舶配套产品的企业、骨干船舶企业改制改组后的企业等给予税收支持。
(二)加强金融扶持。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对有市场、有订单的企业,要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所需的资金。保持船型综合授信模式,扩大长期融资比例,扩大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出口卖方信贷支持范围。鼓励金融机构加大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出口买方信贷资金投放,对在省内骨干船厂订造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的境外船东提供有国际竞争力的船舶出口买方信贷。扩大在建船舶抵押融资范围,推进实施建造中海洋工程装备抵押融资。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船舶企业兼并重组、海外并购以及中小型船厂转型转产和产品升级的信贷融资支持。积极探索重点造船地区成为出口信用项下船舶出口企业外汇贷款结汇地区。支持金融机构开展重点骨干船舶企业贷款证券化业务,引导和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企业债券等,并发行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进行融资。鼓励有实力的保险企业为建造项目提供风险保障,支持骨干船舶企业按期履行合同,充分发挥信用保险、履约保证保险的作用,帮助企业积极应对推迟接船、撤单、弃船等经营风险。
(三)推进兼并重组。支持南通、泰州、扬州三大造船基地内部产能重组,鼓励优势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企业引进战略投资者,充分利用各类战略投资者的资金、技术、管理、市场、人才优势,通过合资、合作、产权流转和股权置换等多种形式实施兼并重组。对通过省级生产条件评价的船舶制造和海洋工程装备企业,支持其加快兼并重组,符合上市条件的,积极指导和支持其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并购重组、做优做强。对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的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项目,有关市、县和省级部门要在土地、岸线、码头、资金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对省内船舶企业并购贷款及兼并重组有关费用予以补助。重点骨干企业重组中小企业的,在承诺承担企业债务、妥善安置职工的前提下,国土资源部门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法将被分流职工纳入当地社会保障体系。
(四)化解过剩产能。严格项目管理和市场准入,推进行业调整整合,建立健全化解过剩产能长效机制,坚决遏制产能盲目扩张。全省压缩船舶产能1000万载重吨。依托已形成的产业格局和专业化协作基础,大力消化整合过剩产能。结合城市规划和沿江产业布局,鼓励中小企业转型转产,加快淘汰所在区域的落后造船产能。严格执行行业准入标准,“十二五”后三年不再增加新的生产能力。
(五)帮助开拓市场。充分发挥我省特种船舶建造优势,支持重点骨干企业积极争取国家海洋综合开发和应急保障船舶、大型救助、救捞船舶、资源勘察船舶、环境监测船舶、科学考察船舶、水上工程船舶等行政执法和公务船舶建造订单。对于省内首次建造的特种船型,列入省重点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目录的,相关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对承接到国家计划内新增订单的企业,金融机构要开具银行保函给予支持。
(六)强化人才支撑。依托省“创新团队计划”“高技能人才引进计划”等,支持重点骨干企业引进一批高端管理团队、技术领军人才和顶尖高技能人才。加强职业教育、岗前培训和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扩大一线高素质操作技能人才规模。
(七)形成工作合力。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产业发展涉及部门多、协调难度大,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和省级部门要认真履责、密切配合,制定完善规划和配套政策并确保落实到位。加强船舶行业管理,完善行业准入条件,健全产业运行监测和分析机制,指导行业实现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国际新规范、新公约、新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推广,发挥行业协会、专业机构等在行业自律、信息咨询、技术服务、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