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办发〔2017〕92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各委办厅局,省各直属单位:
省审改办、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省工商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围绕“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制定《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6月20日
关于全省推行“3550”改革的意见
省审改办 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省工商局 省国土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为贯彻落实全国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按照李克强总理提出“为促进就业创业降门槛,为各类市场主体减负担,为激发有效投资拓空间,为公平营商创条件,为群众办事生活增便利”的要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明确的“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目标,制定“3550”改革意见。
一、关于加快推行开办企业3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意见
(一)工作目标。
新设立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开立银行账户、办理涉税事项3个工作日内完成。
(二)优化流程。
1.探索企业名称登记改革。工商部门要积极开展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和近似名称承诺制改革试点,探索将企业名称预核与企业的设立登记合并办理。在试点基础上,逐步在全省推开。申请人可在网上自主查询、选择和申报名称,并承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深化“互联网+登记服务”。工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网上名称查询自主申报系统、网上智能引导系统、网上扫描系统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等4个“互联网+登记服务”业务系统。大力推进“方式任你选、三日内办结”的工商注册便利化措施,将登记事项全部“搬上网”,实现区域、主体和业务三个“全覆盖”。同时在网络身份认证核查、移动端登记和电子签名应用、电子档案管理、电子营业执照应用、企业开办全过程电子化等五个方面取得突破。
3.推广在线刻制公章。公安部门要加快推广在线刻制公章新模式,全面做到企业凭电子营业执照刻制公章,公章刻制企业通过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网上公章刻制备案系统下载印模并现场完成公章刻制。
4.实行在线申领发票。税务部门在完成企业持电子营业执照免注册直接登陆政务服务网国税旗舰店办理涉税手续的基础上,实行在线申领发票,并通过江苏政务专递快递送达。
5.实行银行电子开户。人民银行不再审核企业开立基本账户所需的纸质营业执照等相关文件,对于需要留存的企业公章印模等资料采取在线调取电子印模的方式获取。进一步深化政银合作,年内将“政银合作”银行免费代办网点增加到2000家。
(三)信息共享。
1.加强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建设。积极推动涉企服务部门接入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和江苏政务服务网,实现涉企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逐步将工商登记全程电子化链条延伸到开办企业的整个过程,有效扩大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签章在政府部门的应用,切实简化工商登记后各类涉企事务办理的流程和环节,实现“网上办理、应上尽上”,真正做到用数据推送取代企业跑腿。
2.实现远程事项就近办。工商部门将冠省市名、外国常驻代表机构登记、外资企业登记法律法规明确需由省或市级工商局办理的登记业务,由当地登记机关就近受理,核准机关通过工商内网远程核准;个体工商户登记在县(市、区)范围内实行全城通办,不受乡镇(街道)市场监管分局辖区的限制。
3.完善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按照政务部门共享、企业开办服务和后续监管服务三个层次,梳理编制企业开办服务《信息资源共享公用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和企业根据不同授权,分别采用每日推送(实时推送)、在线调用(在线核查、授权调用)等不同方式共享涉企信息资源。
二、关于加快推行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意见
(一)工作目标。
推行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增设不动产登记“四全”服务网点,积极稳妥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限,尽快实现不动产登记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二)优化流程。
全面实现实体经济企业5个工作日取得不动产权证。不动产登记机构主动获取企业投资建设信息,提前上门服务,指导企业做好申请登记材料准备工作。所有不动产登记窗口均要张贴醒目标识,确保实体经济企业办事人员进入窗口可以清楚知晓办事流程。对于实体经济企业无法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经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同志审查批准后,可启动容缺受理机制先行受理,由申请人按承诺期限在领证前补交到位。不能容缺受理的,应及时记录原因,做好解释建议工作。实体经济企业不动产登记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在规定办理时限内提速办理,力争1-3个工作日内办结;不能1-3个工作日内办结的,必须按要求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对实体经济企业申请不动产登记办理情况进行回访,对于办理质量和效率不高、服务态度不好及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一律按相关规定予以追责。
实现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各地不动产登记机构要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会同住建(房管)、税务、政务办等相关部门,整合业务流程,调整窗口设置,将原先的多部门、多窗口工作环节优化为同一个窗口内的内部协同流程,让群众少跑窗口、少排队、少递交材料。要按照一窗受理业务、后台联合审核、优化缴费方式、公布统一时限和分别存档管理等工作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细化房屋交易、税收、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实施方案,加快推动实施。登记、交易一体化的地区应发挥自身优势,率先实现。窗口柜台布局调整要充分考虑后台联审的便利、群众等待区的必要空间,合理增设材料预审、业务咨询以及应急机动柜台。2017年9月底前,全省各地全面实现不动产登记全业务、全过程“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目标。
(三)信息共享。
在实施不动产登记中要加快数据整合,各地应加快整合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各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为信息共享、社会查询创造条件,并做好数据整合与日常登记业务的有效衔接,及时将整合成果应用到登记中。各地应按照省级确定的部门信息共享清单,建立联系协调机制,迅速开展信息共享工作。部门之间信息共享原则上由地方部门横向之间共享,需在省级部门之间实现信息交换的,通过省政务外网等联通。各地要高度重视信息安全,在信息共享、社会查询中要保证信息安全以及权利人的财产隐私。2017年9月底前,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集成服务”需要的信息应全面实现互联互通、部门共享。对信息共享不配合、不通畅的地区,省政府办公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开展督查督办。
三、关于加快推行工业建设项目施工许可50个工作日内完成的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重点对象,通过整合优化办理流程,落实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并联审批等改革措施,实现工业建设项目50个工作日内获得施工许可证。其他建设项目也要在优化流程、信息共享的基础上,压缩施工许可办理时限。
(二)优化流程。
1﹒上下联动,落实重点改革措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省相关部门通过对办理流程进行分析总结,完善简化链条,清理材料目录,形成指导性流程图、相关申请材料目录和信息共享目录。各地区要以此作为基础,相互借鉴先进经验,积极有效地将集中审批、多评合一、多图联审、区域评估、并联审批、预审代办多项改革措施逐步整合到流程中,不断优化、提升施工许可流程的办理效率。
2﹒提前介入,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各地要以重点工业生产建设项目为对象,学习推广“预审代办制”经验,构建预审服务制度,帮助建设单位实现技术方案和许可要件的同步准备。各相关管理部门可以在建设项目取得土地之前,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准备,了解项目情况,提供项目准备指导,对相关审批环节进行预先审查,在各项条件具备后一次性换发正式批准文件或者证件。各地还应当在此基础上,积极探索和实施项目代办制度,指导和帮助建设单位办理施工许可前各项准备工作。
3﹒多评合一,优化各类评估流程。各地要按照《关于全省推行企业投资项目多评合一的指导意见》,整合项目前期所涉及的节能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水土保持方案、安全评价等十类事项的评估办理流程,将串联模式调整为并联模式,实行统一受理、同步评估、同步评审、同步审批、统一反馈、控制周期。同时,要积极探索区域评估制度,进一步提高评估事项的办理效率。
4﹒多图联审,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各地要根据《关于全省推行施工图多图联审的指导意见》,实施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实行设计文件统一接收、集中办理、分工负责、并联审查,统一反馈,实现一般项目7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次审查,技术特别复杂的不超过10个工作日。在推行和实施多图联审的基础上,各地要积极探索和推进无纸化审图、网上审图,不断提高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审查质量。
5﹒并联审批,整合施工许可证办理环节。对与施工许可证颁发相关的合同备案、质量报监、安全报监、现场踏勘等环节实施网上并联审批,建立施工许可电子化申报系统实行“一站式申报、业务系统审批、结果信息共享”的并联工作机制,实现施工许可证颁发8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信息共享。
以优化再造后的流程图和各环节申请材料目录为基础,提炼涵盖各部门、各环节的信息共享目录,依托江苏政务服务网和省政务外网实现办理流程相关环节之间的数据联通和信息共享。
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3550”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坚决服从改革大局,密切协调配合,“一把手”要亲自抓,实施方案要亲自把关,遇到矛盾要亲自协调,进展情况要亲自督查。各地要细化措施,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加强改革督查,对行动快、措施实、效果好的地方要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提前预警、督促落实。要鼓励基层大胆创新,在依法依规、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能简则简、能并则并、能快则快,最大限度利企便民。要善于总结基层典型经验,加快面上复制推广,更多更快地把改革“盆景”变成“风景”。
本意见适用于办理事项的通常状态,情况特别复杂的除外。
附件:1.企业注册开业流程图
2.企业注册开业信息共享目录
3.二手房买卖交易登记流程图
4.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目录
5﹒施工许可流程图
6﹒施工许可信息共享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