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财规〔2018〕2号
各有关储备企业: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我们制定了《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财政厅
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商务厅
2018年3月22日
附件:
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规范和加强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资金(以下简称“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63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补贴资金,是指省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省级猪肉储备费用补贴的资金,由省财政厅和省商务厅共同管理。
第三条 省商务厅按照《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省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苏商规〔2016〕1号)的规定,确定省级猪肉储备总量,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储企业,一定五年,并根据中标结果分配储备计划,与承储企业签订承储合同,报省财政厅备案。
第四条 省财政厅按承储合同对承储企业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每年2800元/吨。
第五条 补贴资金采取“先预拨,后清算”的方式。储备年度开始后,省财政厅根据已签订的储备合同和年度储备计划预拨70%补贴资金,剩余资金待省商务厅组织检查和审计后予以清算。
第六条 承储企业应根据合同约定的储备计划,按照《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省级猪肉储备管理暂行办法》(苏商规〔2016〕1号)的规定,做好储备猪肉的入库、在库、轮换和质量管理,单独建账,独立核算。
第七条 在储备年度期间,省商务厅组织对省级猪肉储备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储备年度结束后,省商务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储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专项审计。
第八条 省商务厅根据专项检查和审计结果,提出资金清算建议,由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对补贴资金进行清算。
第九条 对承储企业虚报储备数量、未按规定完成储备计划且未及时上报或其他违规、违法的行为,省财政厅会同省商务厅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财政监督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罚,并将处理、处罚结果报送省公共信用信息系统,归入承储企业的信用档案。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相关人员,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省商务厅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期限为2018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