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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移交的第十四批信访事项办理情况
        发布日期:2022-04-18 08:00 字体:[ ]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
        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是否
        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

        1

        D2JS202204070062

        南京市江北新区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占用长江滩涂;二桥附近长江北岸,建有多家化工企业,废气异味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月8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公共工程建设中心会同江北新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建设与交通局、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审批局、中央商务区管理办公室对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项目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会同市生态环境局、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长江二桥附近化工企业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占用长江滩涂”问题
        1. 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项目于2019年2月1日取得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投资项目备案证,2019年9月17日取得环境影响评价批复,2020年3月11日取得项目用地规划许可证,2021年7月9日完成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 该项目位于长江堤防管理范围之外,项目建筑场地轮廓线与长江河道管理范围线的最近直线距离约10m,项目没有占用河道管理范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不需要办理水行政许可手续。
        3. 举报人反映的“滩涂”即滩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一条第三款“有堤防的河道、湖泊,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因此,长江滩地位于长江两岸堤防之间。扬子江国际会议中心项目位于长江防洪堤背水侧,而长江滩地位于长江防洪堤防外侧迎水面,因此项目不存在占用长江滩地的情况。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占用长江滩涂”情况不属实。
        二、关于“二桥附近长江北岸,建有多家化工企业,废气异味扰民”问题
        (一)南化公司和扬子公司两家化工企业
        1. 前期信访交办件调查核实情况
        4月1日,南京市生态环境局收到编号为D2JS202203310048、D2JS202203310024信访交办件,反映南化公司和扬子公司废气异味扰民问题。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第一时间对南化公司、扬子公司在线监测数据进行调阅分析,同时于4月1日至3日调度大气走航车对2家公司厂界及附近居民敏感区等开展走航监测,并委托第三方监测公司对南化公司大货场门、南化公司化机厂门、南化公司西厂门、扬子公司1号门、扬子公司3号门等7个点位进行连续采样监测。
        1.1 南化公司
        1)在线监测情况。南化公司10个主要废气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其中2个点位监测二氧化硫因子,3个点位监测氮氧化物因子,3个点位监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因子,2个点位监测非甲烷总烃因子。
        2)走航监测情况。4月1日夜间(19:50~22:50),在南化公司厂界西南侧测得苯高值,浓度为325ug/m³,超标1.7倍(苯厂界浓度限值120ug/m³)。4月2日下午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
        3)第三方监测情况。4月1日-3日,非甲烷总烃因子,南化公司大货场门均值0.49mg/m³、最大值0.74mg/m³,化机厂门均值0.55mg/m³、最大值1.10mg/m³,西厂门均值0.63mg/m³、最大值1.15mg/m³,均不超标(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限值4.0mg/m³)。臭气浓度均未检出。
        4)现场检查情况。4月1日晚,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和平村周边湛水路、新华路、丁家山路、葛关路、凤凰南路、北厂门街、关门桥路进行巡查,均未发现异常。针对4月1日走航监测发现的TVOC浓度异常点,4月2日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南化公司油品化学品部表面活性剂装置和环己酮部硫酸装置进行排查,初步判断异常原因为环己酮部硫酸装置4月1日下午部分管道刷防腐漆所致。
        1.2 扬子公司
        1)在线监测情况。扬子公司48个主要废气排口已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并与南京市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联网,其中20个点位监测氮氧化物因子,2个点位监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因子,19个点位监测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因子,7个点位监测非甲烷总烃因子。
        2)走航监测情况。4月1日夜间(19:50~22:50),在扬子公司厂界西侧测得二甲苯高值,浓度为459ug/m³,超标0.5倍(二甲苯厂界浓度限值300ug/m³)。4月2日下午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
        3)第三方监测情况。4月1日—3日,非甲烷总烃因子,扬子公司1号门均值0.43mg/m³、最大值0.77mg/m³,3号门均值0.49mg/m³、最大值0.62mg/m³,均不超标(非甲烷总烃厂界浓度限值4.0mg/m³)。臭气浓度均未检出。
        4)现场检查情况。针对4月1日走航监测发现的TVOC浓度异常点,4月2日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扬子公司化工厂、炼油厂、烯烃厂3个厂进行现场检查。检查时,企业已按照年度计划完成生产装置停车,即将进入全面检修阶段,3个厂均未生产,物料已倒空。执法人员使用便携式VOCs检测仪和红外VOCs观测仪对3个厂的生产装置、储罐呼吸阀、厂界VOCs微型站、清净下水排口、焦化装置等点位进行检查,化工厂、炼油厂没有发现异常情况。烯烃厂丁二烯车间下风向发现有异味,经查异味来源是丁二烯装置区内截污沟(不外排)内的含油废水。企业现场已使用吸油棉对沟内油花进行清理。
        2. 本次交办件调查核实情况
        4月6日上午,扬子公司厂区三号门外出现异味,南京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安排2个执法组和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对扬子公司三号门周边异味问题进行了持续的调查、跟踪和监测。综合调查情况看,主要原因是两个方面:
        2.1 4月6日,扬子公司烯烃厂新建管控中心项目进行道路铺设作业,9时到11时,3批次9台载有沥青砂石料的运输车辆在三号门外办理车辆通行手续,车厢仅使用防雨布覆盖。由于待铺路的沥青砂石料温度较高,含有特殊气味的萘、酚等物质挥发,导致三号门外区域出现明显异味。车辆驶离后,异味逐渐消失。
        2.2 4月6日,扬子公司炼油厂硫回收装置正在进行检修作业,塔罐人孔盖已打开,法兰、阀门连接管路已卸下,装置下风向有明显的阵发性异味。目前,扬子公司生产装置正处在大修期,59套生产装置停车,生产装置检修口打开、管线拆除过程中,内部板结的化工物料固体残留物在铲除过程中易散发异味,易对周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综合以上调查情况分析,虽然南化公司、扬子公司正常工况下能够做到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但由于排放总量较大,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也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气象条件不利时,南化公司高浓度污水预处理装置在来水水质不够稳定、合成氨装置开车初期不合格气送火炬燃烧不充分、扬子公司生产装置检修作业期间内部附着结垢物铲除过程等情况产生的阵发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叠加周边地区特别是上风向化工企业废气排放,可能会对下风向居民生活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二)南京江北新区新材料科技园
        1. 区域环境综合整治及恶臭专项整治情况
        新材料科技园长期以来积极推动废气异味整治工作,2020-2021年在省生态环境厅的指导下开展了新材料科技园区域生态环境综合整治,2021年5月以来南京市委市政府成立江北新材料科技园区域大气治理组专班开展了“恶臭”问题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废气异味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与2019年相比,2021年新材料科技园VOCs排放总量下降29.5%,VOCs走航浓度下降60%,园区边界站浓度下降63.8%,异味因子浓度大幅下降,区域异味扰民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2. 前期信访交办件及最新调查核实情况
        3月30日,江北新区管委会收到编号为D2JS202203290037信访交办件,反映新材料科技园整体废气异味扰民问题,结合最新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2.1 在线监测情况。根据工艺情况,新材料科技园有96家企业354个涉气排口安装了在线监控设备,经查阅近期(3月27日-4月10日)在线数据,无超标环境违法行为。
        2.2 走航监测情况。3月30日-4月10日,对新材料科技园进行VOCs走航监测,走航总计76小时,其中,白天走航40.5小时,夜间走航35.5小时,未发现科技园企业VOCs超厂界标准的异常现象。经查阅今年1-3月走航历史数据,累计开展走航监测173 次,总时长为327小时,VOCs浓度均值为93μg/m3,其中1月均值为113μg/m32月均值为72μg/m33月均值为93μg/m3,受春节部分企业停工和经济形势影响,月均值呈小幅波动。
        2.3 环境监测情况。新材料科技园一、二、三号边界站今年1-3月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25.6、23.8、23.2μg/m3,硫化氢浓度均值分别为4.3、3.9、2.7μg/m3,氨气浓度均值分别为8.2、8.2、6.5μg/m3,以上因子浓度均远低于相关限值要求。
        尽管环境监测数据达标,但新材料科技园化工企业众多,其排放总量大,即使单个企业达标排放,但受企业生产波动、偶发不利气象条件等叠加因素影响,达标异味扰民现象仍可能存在。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二桥附近长江北岸,建有多家化工企业,废气异味扰民”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南化公司和扬子公司两家化工企业
        1.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责令南化公司、扬子公司对存在问题迅速进行整改,严禁散发异味车辆进入厂区,并“举一反三”督促危化品运输车辆盖严、盖实,防止物料逸散,进一步加强企业环境管理,最大程度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
        2. 鉴于扬子公司大修期间较普遍的无组织排放情况,一是要求扬子公司严格落实大修期环境保障方案要求,特别是在装置退料、吹扫、去垢、检修等重点环节,采取一切措施加强污染物的收集和控制,努力减少污染排放,减小对周边大气环境质量的影响。二是自4月6日14时起,调度走航监测车对扬子石化公司三号门周边开展定点走航,监控环境指标变化情况,如有异常,及时进行溯源并采取管理措施。三是组织第三方专业检测机构,对扬子公司三号门厂界定点进行48小时的大气环境检测,重点是VOCs、非甲烷、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等污染因子,如数据超标将依法严肃查处。四是安排执法人员驻点,对扬子公司大修进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相关环境问题。
        3.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南化公司、扬子公司日常监管执法,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4. 督促南化公司2022年8月底前完成综合污水处理装置废气治理项目,解决高浓度污水预处理装置在来水水质不稳定时产生的阵发性异味问题;年底前完成煤化工部合成氨装置除氧器回收处理项目,解决合成氨装置开车初期不合格气送火炬燃烧不充分时产生的阵发性无组织排放问题。
        5. 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督促扬子公司进一步压减氮氧化物排放,加快推进芳烃厂片区加热炉群氮氧化物超低氮改造,按期关停1#至5#燃煤锅炉和3台乙烯辅锅;加快推进VOCs深度治理,年内对炼油厂部分真实蒸汽压小于5.2kPa的柴油罐和水务车间三台电脱盐污水罐进行深度治理;积极开展低嗅阈值物料异味治理尝试,年底前完成苯乙烯装车环节尾气逸散治理试点。
        二、新材料科技园
        1. 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加强源头管控,严把化工准入,严控化工产业规模,将原化工园区规划范围45平方公里调整为科技园规划范围31.7平方公里。同时加大现有化工企业废气治理力度,2022年底完成30项废气治理工程。
        2.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加强对新材料科技园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确保各类环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江北新区枢纽经济发展管理办公室优化沿江产业规划布局,强化“长江大保护”,调整原化工园区玉带片区产业发展方向,在西坝港区沿江干流1公里范围内不再新布局化工生产项目,并转向发展现代物流产业。

        2

        D2JS202204070036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宁六路565-1号南京镇晟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55号江苏茂海装备科技有限公司、529号南京捷利化工有限公司,均无环评,夜间22点后破碎石子,扬尘、机器噪音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噪音,大气

        4月8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行政审批局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育德鑫公司从事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资源物料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厂房内有一条破碎生产线,检查时未见生产,厂区安装喷淋设施,物料已进行覆盖,企业负责人表示因春节、疫情等原因自2022年1月起停产至今。
        二、百顺公司从事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资源物料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厂房内有两条破碎生产线,检查时未见生产,厂区安装喷淋设施,物料已进行覆盖。企业负责人表示受疫情影响间断性生产。
        三、捷龙公司从事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资源物料生产,未办理环评手续。现场厂房内有一条破碎生产线,检查时未见生产,部分建筑垃圾及再生物料沙石露天堆放未进行覆盖,企业负责人表示2020年6月因疫情等原因停产,至今未生产。
        举报人反映的“3家单位均无环评”情况属实,现场检查时均未生产,但不排除前期可能存在“夜间22点后破碎石子,扬尘、机器噪音扰民”的情况,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南京育德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百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捷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3家单位未批先建、捷龙公司扬尘污染等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3家单位在完善环保手续前不得恢复建筑垃圾破碎后的再生资源物料生产。
        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要求捷龙公司立即对未覆盖物料进行覆盖,目前已完成。
        三、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督促南京育德鑫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南京百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捷龙再生资源有限公司3家单位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对现场物料做好覆盖。长芦街道做好日常巡查,确保现场落实停产及物料覆盖。

        3

        X2JS202204070015

        南京市江北新区盘城街道盘城新居,小区内杂草丛生,摊位占道经营,噪音扰民;小区西侧的一处垃圾站,异味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月8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盘城街道会同江北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小区内杂草丛生”问题
        小区绿化草坪、路边绿化带、3栋附近的休闲广场等区域确有自然生长杂草草丛,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二、关于“小区内摊位占道经营,噪音扰民”问题
        经现场核查并对周边居民走访,在盘城新居6栋、8栋、27栋附近的小区内部道路和盘城新居一二期间的临时道路时常会有流动小商贩聚集,聚集时间大多在早上6:00-9:00、下午3:00-6:00,部分摊贩交易会产生声音,影响周边住户。
        三、关于“小区西侧一处垃圾站,异味扰民”问题
        盘城街道垃圾中转站承担了盘城街道城镇范围内其他生活垃圾的中转工作,2019年初开始由南京绿环环境服务有限公司管养,每日开放时间为7:30-11:00、13:30-17:00。目前该站运营状况良好,4月8日-9日,盘城街道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垃圾中转站开展了厂界无组织废气检测,检测结果显示,氨、硫化氢、臭气浓度等因子均达标。但基于垃圾中转工作的客观实际,在进行生活垃圾卸料等情况下可能有少量异味散发。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属实。

        属实

        一、江北新区盘城街道督促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部杂草全面清理整治,4月8日已完成整改。同时对小区环境进行清理整治,改善小区环境面貌,重视群众诉求,对小区杂草滋生问题形成长效管控机制。
        二、江北新区盘城街道对占道经营问题开展集中整治,4月8日已完成整改。同时安排人员加强巡查,开展长效管控,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置。
        三、江北新区盘城街道督促垃圾中转站管养单位进一步做好环境卫生管理工作,每日对现场垃圾箱体、车辆、路面等进行清洗,尤其是夏季作业时适当增加除臭频次。

        4

        X2JS202204070001

        南京市江北新区长芦街道滨江新村,多处公厕无排污管道、污水横流,如:钱云组公厕污水溢流至树林、小洪云组公厕污水溢流至池塘,异味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4月8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长芦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公用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滨江村多处公厕无排污管道、污水横流”问题
        经排查,滨江村7座公厕均设有排污管道,公厕现场未发现有污水横流、溢流至池塘情况,于4月8日17时21分至20时20分采用三点比较式臭袋法开展臭气监测,数据均达标。
        二、关于“钱云组公厕污水溢流至树林、小洪云组公厕污水溢流至池塘,异味扰民”问题
        经排查,钱云组、小洪云组未建有公厕,但钱云组、小洪云组为解决扬子石化大修聘用工人如厕问题,修建了4座临时应急厕所。因工人人数较多,已超出临时应急厕所负荷,导致周边环境脏乱,现场有轻微异味,并未发现临时应急厕所污水溢流至池塘的情况,但不排除清理不及时或特大暴雨等极端气象条件下存在溢流风险。

        部分属实

        一、于4月15日前新建一座简易标准公厕,为接水、通电的三格式化粪池。在化粪池附近设置环卫服务电话标识,定期对化粪池清理,做好清理记录。
        二、立行立改同步拆除4座临时应急厕所,并对周边环境进行清理提升。
        三、江北新区长芦街道积极开展宣传活动,引导当地居民和工人爱护环境卫生。

        5

        D2JS202204070012

        南京市江北新区顶山街道恒辉假日广场,小区一层业主侵占并破坏公共绿化,且异味扰民。

        南京市 江北新区

        大气

        4月8日,收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顶山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建设与交通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对恒辉假日广场开展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该小区3幢高层的一楼均为商铺,3家正在经营,其中房产中介1家、商超1家、道路救援1家,现场未发现侵占破坏公共绿化的行为。
        二、该小区10幢花园洋房一楼均配有院落,共计60户。其中18户未入住院落,因长期无人打理导致杂草丛生,影响小区整体景观;42户已入住或正在装修,现场未发现明显侵占破坏公共绿化行为,未闻到明显异味,但不排除部分业主在自家院内种植绿植时,因翻土、施肥等行为产生异味。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督促物业公司于4月20日前完成18户未入住院落杂草清理。
        二、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督促物业公司落实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管理,一旦发现业主因种植产生异味等情况,及时与业主进行沟通,妥善处置。
        三、江北新区顶山街道督促物业加强巡查管理,发现小区内有侵占公共绿化行为立即制止并要求恢复,同时报送相关执法部门,由执法部门上门核实,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执法。

        6

        X2JS202204070028

        南京市玄武区都市山庄小区,沿街的袁家水浒烤肉、刘长兴、巴蜀鱼蛙、王小二鲜货串串香等多家餐饮饭店,证照不符,未设置专业烟道,油烟低空排放至小区内,常年油烟、噪音、异味、污水严重扰民,且多家饭店存在违建、消防、防疫隐患。多次反映无果,要求取缔沿街餐饮饭店。

        南京市 玄武区

        大气,噪音,水

        4月8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组织玄武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水务局、卫健委、消防救援大队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证照不符”问题
        经调阅相关登记资料,7家餐饮店均证照齐全。4月8日,区市场监管局孝陵卫分局针对投诉问题再次核对7家餐饮店证照情况,除潮汕鲜牛肉停业外,在业的6家餐饮店均证照齐全,实际经营面食、火锅类,在其食品经营许可范围内,未发现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超范围经营情况。
        二、关于“未设置专业烟道,油烟低空排放至小区内”
        小卫街16号沿街门面房当时规划、建设时未预留专用烟道,餐饮油烟排放对小区内5栋、6栋(饭店楼上)、7栋(饭店后场北侧)的120户居民有不同程度影响。
        三、关于“常年油烟、噪音、异味严重扰民问题”
        7家餐饮店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巴蜀鱼蛙、水浒烤肉店2家餐饮店另外加装了除味器(西来顺面馆计划安装,已签合同)。3月27日至4月9日,玄武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7家餐饮店进行了油烟检测,除水浒烤肉油烟超标被立案调查外,其余均达标排放。2022年3月27日噪声检测结果显示,有2家餐饮店风机噪声超标,分别为:鲜货串串噪声超标2dB(A),三福酒店噪声超标1dB (A)。根据监测结果,虽然餐饮店达标排放,但是在现场能闻到油烟味、听到噪声。
        四、关于“常年污水严重扰民”问题
        玄武区水务局于2017年对都市山庄小区进行了雨污分流施工。4月9日下午,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玄武生态环境局、城管局、水务局、市场监管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配合,对都市山庄餐饮店投诉问题进行现场核实,现场未发现明显污水或污水漫溢问题。经向周边群众了解,确实存在因维护不及时等问题,出现过污水排放不畅甚至堵塞漫溢现象。
        五、关于“多家饭店存在违建”问题
        经现场核实,未发现饭店存在违建,只是7家餐饮店在后场安装了5套油烟净化设施,为了降低油烟净化器运行时的噪声,在其外围加装了隔声棉、彩钢板等材料,整体包裹起来。
        六、关于“消防隐患”问题
        4月9日,玄武区消防救援大队再次对都市山庄小区沿街餐饮店开展检查,发现隐患:除潮汕牛肉锅未开业外,其余门店存在喷淋头被油漆覆盖的共性问题。刘长兴的应急照明灯插头未插;鲜货串串安全疏散指示标识位置不正确,私拉乱接电线,电瓶车违规充电;水浒烤肉后门的疏散通道堆放杂物;巴蜀鱼蛙有电线未穿管保护。
        七、关于“防疫隐患”问题
        根据区卫健委实地检查结果,街道在疫情防控检查中发现:体温监测登记不全、测温验码不规范、消毒物品缺少等问题。
        八、关于“多次反映无果,要求取缔沿街餐饮饭店”问题
        小卫街16号沿街门面房用于经营餐饮业已有20多年历史,为回应居民反映的诉求,在孝陵卫街道和玄武区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小卫街16号沿街餐饮店,从2017年的11家餐饮店逐步减少至目前7家。

        部分属实

        一、潮汕鲜牛肉已于4月3日关停。孝陵卫街道会同相关部门对剩余的6家餐饮店加强监管。
        二、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对6家餐饮店加强检查执法,一经发现登记经营主体与实际经营人不符,违规出租出借或转让证照行为将从严查处,确保经营主体合法经营。
        三、玄武生态环境局4月3日对水浒烤肉店油烟超标问题责令整改并立案查处。3月28日、3月29日分别对三福酒店、鲜货串串噪声超标问题下达现场勘查笔录,要求3日内完成整改,目前已整改完成,4月1日再次对这两家餐饮店进行监测,噪声排放均达标。责令西来顺面馆加装油烟除味设施,降低异味排放。玄武生态环境局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油烟、噪声检测频次,如超标排放将依法查处。
        四、玄武区水务局已协调设计院指导街道对餐饮商户排水管道破损、散排等问题进行整改,并请设计院对街道牵头制订的餐饮商户后场排水整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孝陵卫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加强对餐饮商户日常监管,及时清理疏通排水管道,防止私拉乱接违规排水,避免污水堵塞漫溢扰民。
        五、玄武区消防救援大队与孝陵卫街道、孝陵卫派出所对都市山庄小区沿街餐饮店进行消防安全整治,对消火栓系统进行修复,并将该片区餐饮店使用的液化气钢瓶全部改为管道天然气。要求6家餐饮店能当场整改的问题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责令限期整改。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跟踪问效,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六、玄武区孝陵卫街道会同区相关部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压实“四方责任”。不定时巡查,督促店家严格执行测温验码、扫码登记场所码等疫情防控工作。

        7

        X2JS202204070046

        南京市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罗汉巷,重庆鸡公煲、黄焖鸡米饭、新疆和田特色烤包子、特色美食、金陵小碗菜、紫竹园等餐饮店,违反居民楼不可以开设餐饮店规定,影响周边环境。

        南京市 玄武区

        大气

        4月8日,接到交办单后,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组织玄武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进行现场调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玄武区孝陵卫街道罗汉巷路分南北走向、东西走向两段,其中南北走向,北起中山门大街,南至南京理工大学1号门,长306米;东起罗晏桥,西至佳诚花园南区,长120米。沿街两侧商铺众多,开设的餐饮店基本紧邻居民楼或在居民楼下。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4月6日至10日,玄武生态环境局对重庆鸡公煲、黄焖鸡米饭、金陵小碗菜、紫竹园等餐饮店进行了现场检查,均安装了油烟净化设施。
        2. 玄武生态环境局对3家产生油烟较大的重庆鸡公煲、金陵小碗菜、紫竹园餐饮店进行油烟监测,油烟均达标排放;黄焖鸡米饭餐饮店因产生油烟较少,未进行油烟监测。
        3. 在业的这几家餐饮店由于历史原因形成 “上宅下店”,且存在已久。虽然油烟排放达标,但对周边居民仍有影响。

        属实

        一、4月6日,玄武区市场监管局对新疆和田烤包子无营业执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经营,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经营。对西安特色面馆超范围经营,已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超范围经营。目前新疆和田烤包子已停止经营,西安特色面馆已停止超范围经营项目。
        二、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加强对餐饮店日常巡查力度,不定期组织区职能部门开展餐饮油烟整治联合执法行动,督促店家对油烟净化设施、烟道,隔油滤渣池等定期清洗和打捞,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
        三、玄武生态环境局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对发现的油烟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四、玄武区孝陵卫街道办事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遵循“控增量、管现量、减存量”的原则,逐步减少居民楼下的餐饮店数量。落实“街道吹哨、部门报到”管理机制,各部门形成合力,齐抓共管,确保餐饮店合法合规经营。

        8

        D2JS202204070085

        南京市鼓楼区热河南路街道百合果园小区,江东鱼头饭店,无任何油烟净化装置,油烟直排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大气

        4月8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政府组织区相关单位及时赴现场核实处置。具体情况如下:
        经现场核查,南京市鼓楼区阿磊家餐饮店(店招名江东鱼头)于2021年7月18日安装了高效油烟净化器。现场查看油烟净化设备油污较多,最近一次清洗记录为2022年1月10日。鼓楼生态环境局现场对该店排放油烟浓度进行检测,油烟监测结果为:5-7.5mg/m3,不符合DB 32/T664-2004《饮食业油烟快速检测检气管法》标准规定。

        部分属实

        鼓楼生态环境局、热河南路街道加大监管力度,并要求该餐饮店:
        一、立即对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保养,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油烟浓度达标排放。4月8日下午店家已完成油烟净化器清洗,完善台账记录。
        二、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纳入智慧监管平台,通过非现场监管形式,及时了解该店油烟处理和排放情况,做到及时预警,及时处理。4月11日店家已完成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目前在线数据显示正常。

        9

        X2JS202204070016

        南京市鼓楼区姜家园小学,教学过程中使用室外扬声器,噪音扰民。

        南京市 鼓楼区

        噪音

        4月8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组织区相关单位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学校在操场LED大屏两侧,各有一个立式音柱,在一楼大厅有两只室外音箱。音箱使用时间为上下午各半个小时,为学生每天校内阳光体育活动一小时播放音乐。
        二、本学期学校根据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安排,自3月16日以来学生居家采取线上教学,该校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校园广播及铃声均关闭。
        三、近一年来,鼓楼区教育局及学校没有接到过关于居民对该校广播噪声的投诉。

        基本属实

        一、4月10日,学校已将立式音柱位置和朝向做了调整。待学校复课后,由鼓楼区教育局组织对学校外放音响设备的音量进行实地检测,视检测结果制定整改措施。
        二、鼓楼区教育局要求学校规范使用外放音响设备,在满足教学需求的条件下,合理调整外放音响设备音量,减小对周边影响。

        10

        X2JS202204070018

        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经济开发区凤汇大道路边的一处废旧停车场,堆积大量废旧汽车,残留大量汽油、电瓶及橡胶轮胎,异味扰民。

        南京市 雨花台区

        大气

        4月8日,接交办件后,市公安交管局交警八大队会同雨花区相关部门进行了现场检查。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废旧停车场”位于南京市雨花经济开发区近华社区凤汇大道,面积约20亩,为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第八大队(以下简称交警八大队)涉案车辆保管站,系交警八大队租赁雨花经济开发区近华社区的临时用地,租赁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3年4月30日,用于停放交警八大队所查处的涉案车辆。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由南京中昊停车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对交警八大队暂扣至保管站内的车辆进行日常管理。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积堆大量废旧汽车”问题,经核查,目前站内停放约320辆汽车、1500辆二、三轮车。场地里停放的部分交通事故车辆以及长期未接受处理的违法车辆,车辆破损。
        2.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残留大量汽油、电瓶及橡胶轮胎,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未见车辆汽油、电瓶酸碱液泄漏及橡胶轮胎拆解等现象,但因场内车辆长期露天存放,出现老化风化,2022年4月8日,雨花台生态环境局已联系第三方监测机构开展空气质量监测。

        部分属实

        一、规范场内车辆停放秩序。市公安交管局责成保管站对涉案车辆按照违法暂扣车辆、事故扣留车辆、长期无人认领车辆、两轮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等类型实施分类别、分区域有序停放,避免场内车辆积堆。雨花台区应急管理局督促该涉案车辆保管站禁止明火作业、私自破拆,场内设置限速牌,参照地面停车场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二、加快拖移老旧破损车辆。自2022年4月9日起,市公安交管局先行组织力量将保管站内停放的长期无人认领、处理的老旧破损车辆进行梳理,清拖转场至石佛寺农场暂存,办理公告销毁手续。清拖工作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
        三、制定长效涉案车辆保管管理机制。市公安交管局举一反三,在全市各大队车辆保管站加强此类问题的梳理排查,研究完善对交通违法暂扣车辆、事故扣留车辆的长效管理办法,落实公告销毁措施,避免车辆长期积堆。
        四、加强异味排查整治。雨花台区生态环境局对现场勘查,并请第三方监测机构于2022年4月8日开展空气质量监测,检测结果空气质量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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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83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江宁社区纪家路周边的十几家企业,噪音、扬尘污染严重,环境脏乱差;纪家路道路积尘严重,堆放大量生活垃圾。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土壤,噪音

        4月8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宁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街道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江宁街道江宁社区纪家路位于江宁区江宁街道江宁集镇以北,为东西走向,属于江宁社区村级道路,总长约500米,宽4米,道路南侧无居民区,北侧为江宁社区纪家村居民区。纪家路周边现有企业26家,其中废旧物资回收企业9家、家具制造企业6家(1家已停产)、机械加工企业6家(1家已停产),汽修、服装、广告制造、膜材分装及仓储经营各1家。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噪音、扬尘污染严重,环境脏乱差”问题
        1. 关于噪音污染问题。26家企业中,南京金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南京航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南京顶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从事露天分拣、打包和装卸转运废旧金属时产生噪声。经检测,三家企业北侧厂界噪声均达标。但是,因3家企业均为露天作业、声屏障措施较差,作业时噪声产生叠加累积效应,会对紧邻的北侧纪家村居民区造成一定影响。孙祥乐废品回收点仅露天从事买卖经营活动,无切割、打包等产生噪声的设备,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噪声较小。其余22家企业均在厂房内从事相关生产经营,对周边居民造成的影响较小。
        2. 关于扬尘污染问题。经现场核实,南京金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南京航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南京顶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气割作业、物料装卸转运过程中产生一定扬尘。南京舜悦电气有限公司、南京综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等2家企业焊接工艺烟尘无收集设施。其余8家在产的家具和机加工企业有一定粉尘和铝屑产生,因生产加工位于厂房内,对外环境影响较小。其余13家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无扬尘污染问题。
        3. 关于环境脏乱差问题。经现场核实,26家企业中,12家企业厂区内有员工住宿,生活区环境脏乱差;9家从事废旧物资回收的企业厂区环境脏乱差,其中,南京构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擅自从事废旧空调、电脑主机拆解,2022年3月24日,江宁生态环境局依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12条之规定,对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南京航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拆解通信设备电路板作业、南京瑞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存在废旧金属打包回收过程中废油滴漏行为、南京豪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规范的固废收集措施,江宁生态环境局拟对上述3家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5家在产家具企业板材加工过程中粉尘收集设施效果不佳,厂房内铝屑、木材灰尘长期未保洁,墙壁、地面积尘较重。
        综上所述,投诉人反映的企业噪音、扬尘污染及环境脏乱差问题基本属实,突出表现为3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从事露天分拣、打包和装卸转运废旧金属时产生的噪声,以及部分企业在自家院落内随意堆放工具、杂物,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等环境脏乱差问题。
        (二)关于“纪家路道路积尘严重,堆放大量生活垃圾”问题
        纪家路为硬质化路面,沿线无在建工地,道路两侧整体环境较差,路面有积尘。道路沿线有“僵尸”车辆乱停乱放,沿街杂物乱堆乱放,未及时清理。

        基本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噪声、扬尘污染问题,江宁街道办事处督促南京金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南京航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南京顶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废旧物资回收企业加装隔音墙,同步做好日常抑尘降尘措施,装卸过程采用湿法作业。
        2. 针对投诉人反映的企业现场环境脏乱差问题,江宁街道办事处约谈相关企业,督促做好企业日常环境管理,安排专人清扫,加强场地洒水保洁,场地工具、杂物等按区域分类存放,禁止乱丢乱放生活垃圾。
        3. 针对纪家路道路积尘问题,4月8日、9日,江宁街道办事处组织32人次对纪家路进行保洁清扫,对破损处进行修复,对道路两侧杂草、杂树、生活垃圾和陈年垃圾进行清理,洒水降尘。
        4. 针对堆放生活垃圾问题,江宁街道办事处增派环卫力量,增添专用垃圾桶,安排江宁社区物业公司对沿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江宁交警中队对道路沿线划定道路标线和车位,设置警示标志,清理僵尸车辆。同时,安排人员加强巡查,严禁随意丢弃垃圾、乱堆乱放杂物问题再次发生。
        5. 江宁生态环境局责令南京舜悦电气有限公司、南京综顺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焊接工艺烟尘采取收集设施,截至4月10日两家企业均已整改到位。对南京航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瑞露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南京豪联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街道办事处督促南京金牛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南京航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顶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厂内洒水保洁,对废旧金属切割烟气进行收集处理,7天内完成移动式雾炮机和洒水车购置,1个月内完成厂界隔音墙安装。江宁街道办事处对落实情况跟进督查。
        2. 江宁街道办事处增加保洁人员,将纪家路清扫保洁纳入社区保洁清扫范围,每天两次洒水降尘,确保纪家路道路无积尘。
        3. 江宁生态环境局会同江宁街道办事处对南京构云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南京航程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擅自从事拆解作业进行整治,责令其不得从事现场拆解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生产经营活动。
        4. 江宁街道办事处加大家具、机加工等小微企业的日常环境管理,督促其完善粉尘、烟尘收集设施,加大厂内保洁清扫频次,减少粉尘、焊接烟尘的无组织排放。
        5.建立长效管护机制,江宁街道物业公司加强日常巡查,督促纪家路周边企业做好日常环境管理,加强对纪家路沿线垃圾桶等环卫设施的配备与维护,沿线生活垃圾日产日清,切实解决沿街杂物乱堆乱放、环境脏乱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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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23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润谷路12号,南京苏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车间内外长期散发刺鼻气味,偷倒漆渣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月8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组织相关部门和谷里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苏凯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位于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润谷路12号,2014年租赁南京晨方贸易有限公司约2900平方米厂房从事汽车塑料标牌、金属标牌生产,生产工序包括注塑烘干、喷漆、填漆、滴塑、丝网印刷等,现有员工80余人。该公司2016年10月编制了大排查评估报告;因企业扩大生产,于2020年9月增报汽车标牌生产加工环评报告表,于2020年9月7日通过审批,于2020年12月14日通过自主验收。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车间内外长期散发刺鼻气味”问题
        经现场核实,企业建有2套废气治理设施:西北侧1号处理设施采用“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烘干、喷漆、填漆、滴塑、丝网印刷等工序产生的废气;东南侧2号处理设施采用“两级活性炭吸附”方式处理注塑废气。现场检查发现,环评要求企业每3个月更换一次活性炭,一次更换量为200公斤,企业最后一次于2021年7月对2套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进行更换,更换量共计100公斤,更换频次及更换量均不符合环评要求;现场2套废气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但西北侧1号废气治理设施因风量不足,未能有效形成负压,西侧厂房内异味较重。
        4月8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企业的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
        1. 注塑废气排口(东南侧2号处理设施)的非甲烷总烃、苯、甲苯、二甲苯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
        2. 喷漆废气排口(西北侧1号处理设施)的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监测结果为51.9mg/m3,不符合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限值要求(限值:40mg/m3),监测结果超标。苯、甲苯和二甲苯合计监测结果均符合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地方标准《表面涂装(汽车零部件)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3966-2021)限值要求;
        3. 厂界外下风向的非甲烷总烃、苯、二甲苯的最大监测结果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4. 厂界臭气浓度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二级新改扩建限值要求。
        (二)关于“偷倒漆渣”问题
        经现场核查,企业建有危废库房,用于存放废油漆桶、废活性炭、漆渣、废过滤棉、废抹布等危废,危废库房台账齐全,危废管理系统内管理计划申报及时。危废管理系统查询结果显示,该企业2020年6月启用喷塑工序后产生漆渣,2021年9月将产生的105.4公斤漆渣委托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进行了转运处置。4月8日现场核查时,库房内暂存漆渣约50公斤,未发现企业有偷倒漆渣行为;但检查发现危废库房内分区分类不规范,填漆、丝网印刷、滴塑车间内危废收集容器标识不规范,厂房西侧废品库内有2大袋约5公斤沾染丝网印刷洗板水的棉纱(危废:HW49)与废品混放。
        综上所述,该公司喷漆废气排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超标,西侧厂房内异味较重。现场检查时虽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偷倒漆渣”问题,但危废管理不规范。

        部分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4月9日,该公司委托南京化学工业园天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将危废库房内所有危废(含50公斤漆渣)进行了转运处置;同时,该企业承诺,今后西侧厂区丝网印刷、喷漆、填漆、滴塑等工序将全部委外加工,西北侧1号处理设施停用。刺鼻异味随即消除,不再产生漆渣。
        2. 4月10日,企业清理了西北侧1号处理设施(拟停用)的活性炭,对东南侧2号处理设施活性炭进行了更换,清理、更新后的活性炭存放在危废库房内。
        3. 江宁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气超标排放及危废管理不规范等问题进行立案查处。指导、督促该公司立即对危废库房内分区分类、车间内危废收集容器标识等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进行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谷里街道办事处督促该公司履行承诺,丝网印刷、喷漆、填漆、滴塑等工序全部委外加工生产,减少废气排放和危废产生量。
        2. 江宁生态环境局会同谷里街道办事处加强对该公司的指导帮扶和执法监管,督促企业加强日常环境管理,落实相关环保法律法规要求,做到废气达标排放、危废管理严格规范。

        13

        X2JS202204070014

        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竹园小区,毁坏公共绿化用于种菜、自设车位,挖设粪坑,异味扰民;散养畜禽,随意排放粪污,畜禽噪音严重扰民;生活垃圾长期露天堆放,无人清理,孳生蚊蝇,臭气扰民。

        南京市 江宁区

        大气

        4月8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淳化街道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人反映的青龙山社区竹园小区,位于福瑞路以南、瑞泽路以西,管理权限属于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街道青龙山社区。该小区2003年由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单位青龙山林场为建设青龙山生态园林而开发建设,主要安置生态园林内拆迁后的林场职工。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现由小区开发建设单位南京市青龙山生态园林开发有限公司负责,未聘用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属于开发企业自管型小区。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毁坏公共绿化用于种菜、自设车位,挖设粪坑,异味扰民”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小区少数居民毁坏公共绿化带用于种菜、自设车位的情况,但并未发现挖设粪坑的情况。
        (二)关于“散养畜禽,随意排放粪污,畜禽噪音严重扰民”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小区少数居民通过散养方式饲养鸡和鸭等家禽,未设置围挡,存在小范围内家禽随意排放粪污、畜禽噪音扰民问题。
        (三)关于“生活垃圾长期露天堆放,无人清理,孳生蚊蝇,臭气扰民”问题
        经现场核实,该小区的生活垃圾由南京青龙山生态园林开发有限公司安排第三方(南京祺泽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进行清理。近期因疫情管控,小区大门处有专人对进出的人员及车辆进行登记管理,小区垃圾两三天清运一次,未能实现日产日清。
        综上所述,因小区未聘用市场化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管理,存在居民毁绿种菜、饲养鸡鸭等家禽、私设车位现象,车辆乱停乱放等问题,举报反映的情况基本属实。

        基本属实

        一、处理整改情况
        4月8日下午,淳化街道会同湖熟街道、青龙山林场,共同对竹园小区进行环境综合整治。截至4月9日下午18时,清运僵尸车7辆,清运各类垃圾7吨,下发宣传劝导《通知书》900份,宣传保护小区公共环境,提醒居民杜绝毁绿种菜行为。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1. 江宁区政府督促淳化街道办事处对小区居民进行宣传劝导,要求小区居民1天内自行清理菜地,动员养殖户一周内自行处理家禽,对部分不听劝导未完成清理的住户,淳化街道、湖熟街道市容部门将进行集中清理整治;督促淳化街道尽快与占用绿地停车的居民进行沟通协调,对小区“僵尸车”进行清理以腾出更多停车空间,缓解停车困难的问题。
        2. 江宁区政府督促淳化街道办事处引进“红色物业”(即在江宁区房产局联合党委备案的物业管理公司),通过专业化管理团队对小区环境进行管理。
        3. 竹园小区地处青龙山社区,属于雨花台区“飞地”,治理工作涉及多个主体。江宁区政府督促淳化街道进一步加强与雨花台区雨花街道、南京新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青龙山林场的对接,共同推进整治,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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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06

        南京市江宁区银城蓝溪郡,最近居民楼距126省道江宁区段仅60米,该段道路设计为双层高架,上层为限速100km/h的高速公路,噪音严重扰民。设计单位和环评单位均为华设设计集团,不合理。声功能区划分不规范,将区域内东吉湖小学划为2类环境功能区。该路段尚未建成通车,但交通噪音已超2类声环境功能标准。该项目拟对银城蓝溪郡采取安装道路隔音屏和隔音窗降噪措施,并未征求业主意见。

        南京市 江宁区

        噪音

        4月8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秣陵街道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江宁区银城蓝溪郡,最近居民楼距126省道江宁区段仅60米,该段道路设计为双层高架,上层为限速100km/h的高速公路,噪音严重扰民”问题
        银城蓝溪郡小区位于江苏软件园吉山基地,该段126省道在现状宁丹路基础上进行改建。该段道路上层为高架桥,设计速度100km/h,技术标准为城市快速路;下层为地面道路,设计速度100km/h,技术标准为一级公路。银城蓝溪郡小区临宁丹路一侧建有7栋33层高层住宅(1#-7#)。规划高架桥边缘与银城蓝溪郡居民楼最小距离为92.2米(距1#楼106.8米、2#楼96.1米、3#楼92.2米、4#楼94.9米、5#楼96.9米、6#楼101.0米、7#楼100.0米),地面行车道外边缘与银城蓝溪郡居民楼最小距离为89.1m(距1#楼99.8米、距2#楼89.1米、距3#楼98.3米、距4#楼99.9米、距5#楼101.7米、距6#楼101.0米、距7#楼97.6米)。经江宁规划资源分局核实,距离符合《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年版)》中对建筑物后退省道的相关规范要求。
        二、关于“设计单位和环评单位均为华设设计集团,不合理”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招标投标条例》、《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的相关规定,江宁区交通运输局严格履行工程项目招投标基本建设流程,通过公开招标的形式确定设计单位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十九条规定“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第二十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建设单位指定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技术单位”。江宁区交通运输局作为建设单位,可以自行委托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核查,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已在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注册,取得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共计13名,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且不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第九条列出的不得作为技术单位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单位。
        三、关于“声功能区划分不规范,将区域内东吉湖小学划为2类环境功能区”问题
        根据《市政府关于转批市环保局〈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34号)的规定,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东吉湖小学、银城蓝溪郡小区位于江苏软件园东大山片区规划范围内,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环境噪声标准限值昼间为60dB(A),夜间为50dB(A)。
        四、关于“该路段尚未建成通车,但交通噪音已超2类声环境功能标准”问题
        2019年7月17日、18日银城蓝溪郡首排房屋噪声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噪声值最高为9层60.8dB(A),超标0.8dB(A);夜间噪声值最高为17层55.3dB(A),超标5.3dB(A)。接到交办件后,江宁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委托检测机构对银城蓝溪郡小区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点位位于2#楼西侧一米外,昼间监测结果为50dB(监测期间该道路通过小型车辆124辆,大型车辆23辆),夜间噪声监测结果49dB(监测期间该道路通过小型车辆33辆,大型车辆5辆)。受与126省道交叉的诚信大道等市政道路处在围挡施工期以及疫情管控影响,现状126省道(宁丹路)车流量较少。
        五、关于“该项目拟对银城蓝溪郡采取安装道路隔音屏和隔音窗降噪措施,并未征求业主意见”问题
        2020年6月至2021年9月期间,秣陵街道、江宁区交通运输局、江宁区信访局、江宁规划资源分局、江宁生态环境、江宁区公安局等部门,多次以座谈会形式组织银城蓝溪郡小区业主代表,针对群众对项目技术方案及降噪措施的相关诉求,给予现场沟通和答复。2021年11月26、27日,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委托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会同秣陵街道霞辉庙社区工作人员,以入户问卷调查的形式对银城蓝溪郡小区开展深度公参工作,问卷调查表中设置有隔声屏和隔声窗等多种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供居民选择。问卷调查结果显示大部分居民认为项目的规划线位不合理,会对生活环境造成不利影响。

        基本属实

        一、江宁区交通运输局优化项目降噪措施,开展将原直立式声屏障改为全封闭隔音屏障的可行性方案研究,尽可能降低项目建设对小区声环境的影响。
        二、江宁区交通运输局、秣陵街道积极落实建设主体、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回应群众诉求,加强沟通解释,争取得到群众的认可和理解。江宁规划资源分局做好规划政策和法规解释工作。江宁生态环境局积极加强环评技术指导,督促技术单位科学做好噪声影响技术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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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05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60007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根据《GBT50337-201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该垃圾转运站主体建筑与相邻建筑间距需大于20米,不应当建在学校小区附近;2、调查情况称“公示期间均未接到反馈诉求”,事实上,公示地点为格致路与福英路交叉口及中医药大学(公示期间学校封闭),未在附近有住宅户的居民小区内进行公示,且中医院大学不在该垃圾站附近,要求进行二次公示;3、江宁高新区分别于3月7日下午、3月11日下午在江宁体育馆与群众代表见面座谈交流,开会期间未听取采纳群众意见、正面回复群众质疑,仅一味强调该垃圾站的先进之处;4、根据《江宁区环卫专项规划(2018-2035年)》及《江宁区教育功能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拟建设位置规划用地性质为U22环卫设施用地,座谈会时提到U22环卫用地性质实为2014年规划;5、处理结果未提及该垃圾站后期产生的噪音、异味问题,未充分考虑选址的合理性。要求重新选址。

        南京市 江宁区

        其他污染

        4月8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高新区对举报人不满意原因进行逐条核实。具体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根据《GBT50337-201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该垃圾转运站主体建筑与相邻建筑间距需大于20米,不应当建在学校小区附近”问题
        根据《GBT50337-2018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标准》,该垃圾转运站主体建筑与相邻建筑间距需大于20米。根据规划设计方案,该转运站用地边界与南侧万科四季光年小区用地边界最近距离为615米;与西南侧中国药科大学用地边界最近距离约为40米,转运站主体建筑与药科大学宿舍楼最近距离约为280米,虽然拟建垃圾中转站周边存在学校小区,但是建筑间距满足规划标准相关要求。
        二、关于“调查情况称“公示期间均未接到反馈诉求”,事实上,公示地点为格致路与福英路交叉口及中医药大学(公示期间学校封闭),未在附近有住宅户的居民小区内进行公示,且中医院大学不在该垃圾站附近,要求进行二次公示”问题
        1. 根据南京市建设项目批前公示规定,江宁高新区配合南京市规划资源局江宁分局分别在南京日报A7版面(通知公告栏目)和拟建项目现场周边进行项目批前公示,南京日报和拟建项目现场公示日期为:2021年10月25日-11月3日,现场公示地点为:格致路与福英路交叉口、中国药科大学,公示地点符合规划公示相关规定。
        2. 根据规划公示相关规定,建设工程规划设计方案批准后又申请调整的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后又申请变更的,均应当予以公示。目前,江宁高新区进一步优化转运站设计方案,如涉及对已公示内容进行调整,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将依照程序重新组织公示。
        三、关于“江宁高新区分别于3月7日下午、3月11日下午在江宁体育馆与群众代表见面座谈交流,开会期间未听取采纳群众意见、正面回复群众质疑,仅一味强调该垃圾站的先进之处”问题
        经核实,2022年3月7日下午,江宁高新区组织规划、环保、政法等部门在江宁体育馆与万科四季光年开发商、万科四季光年和新华公寓小区业主召开座谈会,会上居民代表提出规划公示不合理、对周边有噪音、异味污染,影响周边居民健康等问题,江宁高新区相关部门详细介绍了项目基本情况,出示规划公示照片,并就居民疑问进行了逐一答复。3月11日下午,参会居民代表在与小区居民沟通后,相关人员在同一个地点再次召开座谈会。两次座谈会,江宁高新区均针对居民代表提出的质疑、担心均进行正面解答,耐心解释,并明确表示将依法依规推动垃圾中转站项目建设。
        四、关于“根据《江宁区环卫专项规划(2018-2035年)》及《江宁区教育功能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项目拟建设位置规划用地性质为U22环卫设施用地,座谈会时提到U22环卫用地性质实为2014年规划”问题
        经核实,2014年5月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了《江宁教育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2020年3月江宁区人民政府批复了《江宁区环境卫生专项规划(2018-2035)》。经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是该地区规划建设管理的重要依据,自《江宁教育功能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批准以来,信访件反映的垃圾中转站涉及地块未进行规划修改,用地性质仍为U22环卫设施用地。
        五、关于“处理结果未提及该垃圾站后期产生的噪音、异味问题,未充分考虑选址的合理性。要求重新选址”问题
        1. 编号D2JS202203260007信访件调查处理报告中已对拟建垃圾中转站噪音、异味问题进行了回复,回复中明确后期将按照设计方案要求采取污染治理措施。
        2. 经核实,拟建垃圾中转站规划用地性质为U22环卫设施用地,位于江宁高新区城市发展边界;拟建垃圾中转站选址地块位于宁杭高铁西侧50米防护绿地内,东、南、北方向均为绿地,地块西侧退让西气东输管线30米,与周边地块布局相对独立;拟建垃圾中转站项目选址临近宁杭淳化互通,转运车辆通过福英路进入宁杭淳化互通,直抵江南垃圾焚烧厂,避免车辆从城市建成区穿行。
        综上所述,该项目选址已充分考虑区域功能布局、转运交通组织相关规范要求等各方面因素,虽然在前期建设方案中针对运营期产生的异味、噪音均采取了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但是仍不排除正式运营后会对周边群众产生影响的可能性。

        基本属实


        江宁高新区将继续加强与群众沟通,做好诉求、质疑解答,力争群众满意:
        一、方案再论证。一方面,江宁高新区会同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对项目选址、交通组织再进一步论证、优化,将影响降到最低;另一方面,围绕建成国内技术领先的中转站目标,对方案再优化,对意见再征集。
        二、沟通再深入。一是畅通渠道、沟通平台,加强沟通引导。二是适时邀请组织群众代表实地参观,加深理解。三是待方案确定后,按照规范履行公众参与程序,得到广大群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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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65

        南京市浦口区江浦街道老虎桥社区四季嘉园,小区西门、北门的多家餐饮店(金浦饭店、泗阳大排档等)油烟、噪音扰民;西门的2家废品回收站、7-12栋中间的废品回收站等5、6家废品回收站,门前扬尘严重,装卸废品噪音扰民(21-23点、6-7点);东门、西门的多家洗车店,洗车污水直排路面;小区未实行垃圾分类,早晨垃圾异味扰民。

        南京市 浦口区

        大气

        4月8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浦口区主要领导调度督办,江浦街道会同相关部门赴现场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举报人提及金浦饭店实为“金浦家宴”,该店长期停业。
        2. 泗阳大排档实为“泗县大排档”,目前已停业并计划搬迁。
        3. 经排查梳理,四季嘉园小区西门、北门正常营业的餐饮店共12家,小区沿街经营废品回收店4家,汽修洗车店2家,小区共设有3个临时垃圾收集点。
        二、餐饮店油烟和噪声检测情况
        12家餐饮店油烟检测结果均未超标;苏北土菜馆噪声超标,其余11家噪声达标。
        三、其他情况
        1. 4家废品回收店门前三包基本履行到位,未发现乱堆乱放产生扬尘情况,根据举报人反映扰民时间段,公安、街道组织暗查,未发现有装卸废品产生噪音扰民情况,但其中1家废品回收公司注册地与实际经营地不符。
        2. 2家汽修洗车店店外地面存在油污,1家现场有少量洗车污水流至人行道。
        3. 小区临时垃圾收集点已进行分类收集,现场有督导员督促指导,靠近点位能闻到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一、浦口区城管局组织对晓悦汽修美容店和东泽汽车养护店油污地面、下水道进行清理,并约谈四季嘉园小区物业,要求加强小区周边门面房管理力度。
        二、在两家汽修店门前设置挡水条、回水槽,防止污水溢出,4月11日两家汽修店挡水条、回水槽改造已完成。
        三、浦口生态环境局对苏北土菜馆风机昼间运行噪声超标问题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宁环责改〔2022〕0001602号),要求该店限期整改,确保噪声达标。
        四、江浦街道强化市容管理以及垃圾收运第三方管理,计划组织实施临时垃圾收集点提档升级,建设4个垃圾分类一类收集点。4月8日,垃圾收集点选点和建设方案已在小区进行公示,公示期截至4月14日。
        五、4月9日,浦口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南京杜袁莲合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浦市监(江)责改〔2022〕002号),限期办理营业执照住所变更登记。
        六、5月30日前,浦口生态环境局参照重点管控区域餐饮店管理要求,对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具备安装条件的餐饮单位,安装油烟在线设备并与区监控平台联网,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
        七、浦口区江浦街道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督促餐饮店经营时正常开启油烟净化设施,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做好清洗台账记录;增加检查频次,重点对沿街各类商铺门前三包落实情况加强监管;督促物业履职尽责,落实长效、常态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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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96

        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三友湖村,东方红水库东侧米家洼、三友湖东侧东方组,盗采鹅卵石、石英砂,并破坏绿化。盗采后向扬州方向运输。

        南京市 六合区

        其他

        4月8日,接到交办件后,六合区人民政府安排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分局牵头主办,横梁街道办事处协同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本次信访件中所述南京市六合区横梁街道三友湖村东方红水库东侧米家洼地块,位于米家洼水库东侧,与仪征市枣林湾度假区长山村顾家洼组交界;三友湖东侧东方组地块,位于三友水库东侧,与仪征市月塘镇长兴村陈家洼组交界。上述两地块周边区域曾于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开办村集体砂矿,于2000年前后因采矿权政策调整陆续关停。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东方红水库东侧米家洼经实地走访排查,比对历年卫星影像,未发现盗采鹅卵石和石英砂,破坏绿化等问题。但经了解,周边区域时常有群众和游客翻扒地表找鹅卵石(雨花石)的情况;三友湖村东方组东侧附近存在面积约1亩的疑似新采挖鹅卵石、石英砂和破坏绿化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为做好问题整改,将从四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对三友湖东侧东方组农户家前屋后清理平整造成土地裸露部分,组织补种补植复绿。

        二、加强对即将实施的横梁街道三友湖村米家洼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的施工过程监管和长效管理,防止出现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

        三、将进一步加大废弃宕口等重点区域日常执法监管力度,通过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设立警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等举措加强源头预防,减少偷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的发生。

        四、积极会同仪征市相关部门定期开展两地交界区域联合执法巡查,区规划资源分局和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肃惩处盗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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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02

        南京市六合区高鞍街道高安中心村洪将台组,100余亩永久良田被拖运渣土、开挖鱼塘等人为破坏。

        南京市 六合区

        其他

        4月8日,接到交办件后,六合区人民政府安排马鞍街道办事处牵头主办,区农业农村局、城市管理局和规划资源分局协同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件中所述南京市六合区高鞍街道高安中心村洪将台组,实为六合区马鞍街道马鞍中心社区洪将台组,位于马鞍街道东南部,紧邻六合主城。经现场调查并套合历年影像资料,信访人反映地块位于八百河之西、机场路之北,呈扇形。该地块原为八百河梗下的低洼地。经比对六合区永久基本农田图,该地块不在基本农田范围内。
        二、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2009年原汤营村(现为马鞍中心社区)村民成立将台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利用原坑塘水面从事养殖。期间,合作社通过对坑塘进行清淤整治,最终形成鱼塘。经地类套合影像图比对,2009年以后鱼塘水面面积未扩大。同时,2009年前后洪将台组村民与本组涉及该地块权属的村民签订租赁协议。承租人将洪将台组坑塘水面及部分土地,用于临时堆放物资使用。期间,承租人为便于物资堆放对低洼地进行了平整。目前,承租地大部分被用作堆放砂石,小部分用于种植农作物。同时,经区城市管理局调查,洪将台组自2018年无渣土回填项目,现场未见渣土作业、运输和堆放情况。

        部分属实

        为做好问题整改,将从三个方面做好相关工作:
        一、马鞍街道将落实属地责任,完成对该地块的清理,确保6月底前使地块恢复可耕种条件。
        二、马鞍街道将加强耕地管理,严禁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现象的发生。
        三、六合区城管部门落实行业主管责任,加强监管,严格执行渣土处置审批制度,进一步强化渣土运输监管,加大对渣土运输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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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07

        南京市溧水区溧水经济开发区团山公园北侧约100米处的工厂(企业名称不详,曾被电视台曝光过),每天不定时排放刺鼻废气。

        南京市 溧水区

        大气

        4月8日,接到交办单后,溧水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开发区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团山公园北侧约100米处的工厂(企业名称不详,曾被电视台曝光过)”为南京坚泰普新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溧水经济开发区胜秀路9-1号,距离团山公园北侧约300米,2017年6月开始在现址从事高温胶带生产;年产2000万平方米高温胶带生产线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及环保“三同时”验收,完成排污许可登记(有效期自2020年7月16日至2025年7月15日止);废气(VOCs)主要来自于涂布、干燥、搅拌等工段,其中涂布、干燥废气经RTO蓄热式氧化炉处理后高空排放,搅拌以及车间无组织废气经UV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2021年10月14日,南京电视台接群众反映对该企业进行了现场调查采访,2021年11月1日播出相关情况。
        二、现场核实情况
        1. 南京坚泰普新材料有限公司共有4条胶带生产线,其中2条生产线位于二楼车间内,2021年12月开始进行设备改造一直未生产;2条生产线位于一楼车间内,4月8日现场检查时一条线正在生产,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RTO废气处理设施已安装在线监控,在线仪显示数据无异常,但尚未完成联网验收。
        2. 4月8日,溧水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企业2个废气排放口、4个厂界无组织点和2个周边区域无组织点的VOCs、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均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14)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9-93)相关标准。当日白天及晚间,组织走航监测车对该企业厂界及周边2平方公里区域进行走航监测,VOCs、硫化氢、二氧化氮、氨气和二氧化硫等指标未见异常。

        部分属实

        一、溧水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保规定,加快完成密闭化改造。4月9日,组织对该企业进行夜间突击检查,现场未生产。4月11日,对该公司在线监控设施超期联网验收的违法行为立案查处,拟处罚款3.8 万元,目前该公司已完成在线监控设施联网验收备案。
        二、4月10日,溧水经济开发区约谈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强化环保管理,落实治污主体责任,加快完成提标整治。
        三、企业现正对二楼生产线和现场搅拌工段二次密闭进行停产改造,计划于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
        四、下一步,溧水生态环境局督促指导该公司加快完成废气提标整治,并做好废气处理设施和在线监控维保,确保废气稳定达标排放,源头减少排放;加强涉气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从严从速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推进问题整改。溧水经济开发区落实好属地责任,妥善处置信访投诉,积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加大梳理排查力度,跟踪督促企业完善管理,提升污染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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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97

        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河南西八组55号的70多亩承包地(靠近湖滨村钢窗厂)及湖滨村部分土地,均被强行填埋建筑垃圾。

        无锡市
        宜兴市

        土壤

        2022年4月8日,宜兴生态环境局、和桥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信访反映的地块为鱼塘集中复垦地,位于宜兴市和桥镇湖滨村钢窗厂西侧,目前该地块已种植小麦、油菜等农作物。
        1、关于“被强行填埋建筑垃圾”的问题。2020年和桥镇政府集中复垦10个养殖户鱼塘,总面积约195亩,其中楝聚村约占70亩、湖滨村约占125亩,复垦土方来自于新孟河河道拓宽泥土和无锡海力士医院建设土方,均由第三方公司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达标,该耕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于2020年12月通过无锡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验收。4月6日,和桥镇政府委托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地块进行土壤采样检测,各项检测指标均无异常。
        2、经查,为方便运输复垦土方,施工方使用碎石块、建筑垃圾对原机耕路进行加固,目前该机耕路保留供农机进出。

        部分
        属实

        和桥镇政府将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做好复垦地块的监督管理。

        21

        D2JS202204070087

        无锡市经济开发区苏宁悦城三期南门东侧,兰州拉面,未设置烟道,直排油烟。

        无锡市
        市辖区

        大气

        2022年4月8日,经开生态环境局、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党群工作部、华庄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信访反映的兰州拉面为滨湖区一碗香牛肉面馆,位于华庄街道苏宁悦园A-56,主要从事面条及小炒制售。房屋性质为商业用房,属于小区外围纯商铺,店面距离居民区最近约2米。
        1、关于“未设置烟道,直排油烟”的问题。经查,该店自建烟道,排烟口设置于店门口招牌上方,距离最近居民楼约12米,该店的油烟经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通过烟道向临街排放。2021年10月该店因厨房油烟通过排风扇直排小区被华庄街道要求停业整改,11月将排风扇拆除并进行封堵。4月8日,经开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环科检测有限公司对该店外排油烟进行检测,检测结果达标。
        2、检查发现该店原排风扇封堵不规范,仍存在油烟扰民现象。

        属实

        1、华庄街道要求该店彻底封堵原排风口,优化烟道出口位置,减少对居民及周边群众的影响。
        2、华庄街道要求该店立即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全面清洗。
        3、华庄街道将做好与居民的沟通联系,及时回应居民诉求。
        4、4月10日,华庄街道组织对距离该店最近的居民楼共计96户住户进行了走访,获得有效反馈38户,其中有3户表示今年来有闻到油烟味道,但近期无异味。

        22

        D2JS202204070074

        无锡市江阴市长泾镇和平村徐家宕兴隆路2号,比图特种纸板有限公司,2008-2013年期间通过车辆将废纸浆等工业固废直接倾倒在长泾镇和平村卫生室附近的农田内。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该处农田重金属超标,但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检测显示无污染。

        无锡市
        江阴市

        土壤

        2022年4月8日,江阴生态环境局、长泾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企业名称为江阴比图特种纸板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江阴市,主要从事特种纸板项目的生产。该公司有两个厂区,其中兴隆路厂区位于长泾镇兴隆路2号,开元路厂区位于长泾镇开元路22号。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1、关于“2008-2013年期间通过车辆将废纸浆等工业固废直接倾倒在长泾镇和平村卫生室附近的农田内”的问题。
        ⑴经查,信访反映的农田为江阴市长泾镇和平村徐家宕地块,面积约6亩,长泾镇政府走访属地村委及附近村民,该公司自2008年至2010年底,将兴隆路厂区产生的纸浆泥填埋至徐家宕原长泾砖瓦厂取泥后废弃的废池塘内,估算填埋量约3000吨左右。开元路厂区2013年后投产,产生的纸浆泥未填埋此处。该地块于2017年进行复耕,目前该地块上已种植农作物。
        2)2011年起,该公司将两个厂区的纸浆泥压制成纸浆板后外售。因纸浆板项目未办理环评手续,2015年该公司拆除纸浆板生产设备。2021年该公司委托江苏环保产业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对纸浆泥进行鉴定,鉴定结果不属于危险废物。
        3)2015年至今,该公司将两个厂区产生的纸浆泥直接外售给南通富强纸业有限公司利用。
        2、关于“第三方检测报告显示该处农田重金属超标,但当地生态环境部门检测显示无污染”的问题。2011年至今,江阴生态环境局未收到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信访反映的农田污染物第三方检测报告,也未对信访反映的农田地块土壤及纸浆泥进行检测。

        部分
        属实

        长泾镇政府已委托生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开展该填埋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江阴生态环境局将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做进一步处理。

        23

        D2JS202204070069

        江阴市石庄化工园区一带,晚间异味扰民。

        无锡市
        江阴市

        大气

        2022年4月8日,江阴生态环境局、江阴临港化工园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阴石庄化工园区实为江阴临港化工园区西片区,位于省级开发区江阴临港经济开发区内,与常州滨江经济开发区新材料产业园相邻。西片区内有企业35家,其中化工生产企业17家(2家已关停),港口码头企业7家,化工仓储企业2家,其他企业9家。
        1、江阴生态环境局重点检查西片区靠近常州区域内的江苏嘉盛新材料有限公司、江苏富菱化工有限公司、江阴市大洋固废处置利用有限公司、江阴技源药业有限公司等企业,检查时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正常,厂界均无异味,在线监测仪数据未发现超标现象。
        2、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连续两天对园区下风向以及重点区域共布置了9个点位进行执法监测,同时园区配备走航车白天、晚上在园区内走航,从监测结果及走航数据分析,该片区(靠近常州)监测数据正常,未发现高值点。
        3、江阴生态环境局4月8日、9日组织夜查时,西片区企业周边无明显异味。但检查发现在江阴临港化工园区西片区与常州春江街道新材料产业园接壤处的道路上,因疫情管控造成大量车辆包括化学品槽罐车积聚,在该接壤处的上风向江阴境内无异味,经检测未出现高值,执法人员在接壤处的下风向靠近常州界处闻到明显异味(因疫情管控监测车辆无法进入),对交界处空气环境造成一定的影响。

        部分
        属实

        1、江阴生态环境局要求园区内企业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生产,制定严格的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2、璜土镇政府加强对江阴与常州滨江路过境卡口车辆的管控及疏导,减少过境车辆滞留时间,严禁槽罐车违规开盖开阀等行为。
        3、江阴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园区内企业的日常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

        24

        D2JS202204070056

        无锡市梁溪区广益街道广益佳苑社区2期,垃圾分类房开放时间较短,导致垃圾随意堆放,影响小区环境。

        无锡市
        梁溪区

        土壤

        2022年4月8日,梁溪区城管局、广益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无锡市梁溪区广益佳苑2期共2443户居民,建筑面积30万平方米,小区内设置7处“四分类”垃圾收集点,于2022年1月18日建设完成,同时启动生活垃圾“四分类”。
        1、关于“垃圾分类房开放时间较短”的问题。经核实,广益佳苑2期根据《无锡市生活垃圾定时定点分类投放工作导则(试行)》文件要求,生活垃圾“四分类”投放时间为6:30-8:30、18:30-20:30,每天开放共4小时,7处收集点在规定投放时间内,按照一点一人要求,配备垃圾分类指导员。
        2、关于“垃圾随意堆放,影响小区环境”的问题。检查发现,部分收集点垃圾随意堆放,巡查清理不到位。

        部分
        属实

        1、广益街道结合小区实际情况,将对垃圾分类时间进行延长并公示,从4月13日起投放时间改为6:30-9:00、18:30-21:00,共计5小时。
        2、广益街道将加大宣传力度,小区内各楼道口及主要路口增加垃圾投放指示牌,网格员、楼道长、垃圾分类宣传员不定时在社区各个楼栋进行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居民定时定点投放。
        3、广益街道将加强日常监管,提高巡查频次,增加捡拾人员,确保小区环境卫生整洁。

        25

        D2JS202204070053

        无锡市宜兴市万石镇南漕村,无锡市峻鸿铸锻有限公司(原名无锡市未来磨具钢铸锻有限公司),5吨空气锤震动扰民。

        无锡市
        宜兴市

        噪音

        2022年4月8日,宜兴生态环境局、万石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无锡市峻鸿铸锻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宜兴市,主要从事合金模具钢锻造。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东侧距居民住宅约100米,南侧距居民住宅约200米,西侧距居民住宅约130米,北侧与宜兴市金外滩节能环保有限公司相邻。
        关于“5吨空气锤震动对周边住户房屋产生损害”的问题。4月8日检查时,该公司5吨电液锤(空气锤)正处于运行中,厂区有较为明显的震感,宜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在厂界北围墙外设置两个振动监测点,监测结果达标。

        部分
        属实

        宜兴生态环境局督促该公司采取进一步防震措施,在原有2道防震沟的基础上增建1道防震沟,减少振动对周边居民的影响,整改工作预计于5月底前完成。

        26

        D2JS202204070052

        无锡市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园区新兴路1号,宜兴大平杆塔制造有限公司,环保治理设施落后,夜间生产,雨季生产废水通过男厕所浴室管道排出。

        无锡市
        宜兴市

        2022年4月8日、9日,宜兴生态环境局、万石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宜兴大平杆塔制造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宜兴市万石镇工业园区,主要从事杆塔热浸镀锌,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该公司生产废水为清洗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活污水接管至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1、关于“环保治理设施落后”的问题。经查,该公司污水处理设施于2015年5月升级改造,废气处理设施于2016年11月升级改造。4月9日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周边仅有的水体为厂南侧的茶亭河,河水直观无异常,河岸周边未发现有污水外排现象。宜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洗浴水、生活污水、茶亭河河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河水达到地表水四类水标准。
        2、关于“夜间生产”的问题。4月8日夜间检查时,该公司受疫情影响停产。查阅该公司《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自查评估》和排污许可证,未限制生产时间。
        3、关于“雨季生产废水通过男厕所浴室管道排出”的问题。检查发现职工浴室产生的洗浴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用泵打到男厕所,与厕所污水一并通过生活污水接管口排放市政污水管网,未发现生产废水通过男厕所浴室管道排出的现象。
        4、检查发现该公司部分管道走向无标识标志,设置2个生活污水接管口。

        部分
        属实

        1、宜兴生态环境局要求企业对各类管道进一步梳理,并明确标识。
        2、针对该公司违反排污许可证规定设置排污口的环境违法行为,宜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9.74万元(锡宜环案字〔2022〕214号);并责令企业立即对其中一个生活污水接管口进行封堵,限期于4月30日前完成。
        3、宜兴生态环境局将加强对该公司的环境监管,确保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7

        D2JS202204070013

        无锡市新吴区城南路225号,江苏浪肯精密钢管有限公司,使用非环评许可的违禁品(2000锌、硝酸锌和皂锌),从事冷拔工管生产。

        无锡市
        新吴区

        其他污染

        2022年4月8日,新吴生态环境局、旺庄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企业名称为无锡浪肯精密钢管有限公司,位于无锡市新吴区,主要从事精密钢管和钢管穿孔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关于“使用不在环评许可上的违禁品(2000锌、硝酸锌和皂锌),做冷拔工管业务”的问题。经查阅外加工单据、原材料出入库台账及项目生产工艺,未发现该公司使用锌、硝酸锌和皂锌做冷拔工管业务。4月8日检查时,该公司停产,检查发现该公司未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填报燃料使用和废气排放等排污信息。

        部分
        属实

        1、针对该公司未按规定填报排污信息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0.535万元(锡新环罚立〔2022〕59号)。
        2、该公司已停产,正着手厂房搬迁工作,预计于2022年5月底前完成。

        28

        D2JS202204070098

        无锡市宜兴市和桥镇楝聚村,村上游东沙闸对面荒废的鱼塘内填有来自浙江的污染土,鱼塘污水流向太湖;村东侧中铝稀土厂,每晚利用水管通过该厂西南方已关停化工小厂,将污水排入锡溧漕运河。

        无锡市
        宜兴市

        2022年4月8日,宜兴生态环境局、和桥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
        1、关于“楝聚村上游东沙闸对面荒废的鱼塘内填有来自浙江的污染土,鱼塘污水流向太湖”的问题。
        1)信访反映的鱼塘属楝聚村村集体资产,现为滩地,占地面积约7.6亩,该地块西侧、南侧为支浜,北侧为常州市武进区东沙闸,东侧为其他滩地。鱼塘在东沙港河边,该河道通过漕桥河与太湖相通,距离太湖约20公里。
        2)经查,常州市武进区寨桥镇于2022年年初建设一风力发电项目,由于周边陆路不具备运输条件,风力发电材料只能通过水陆运输,因支浜河面狭窄,吃水较浅,施工方常州市江苏前王建设有限公司于2022年3月初对支浜进行了清淤,并将约1000立方淤泥堆放在该荒废鱼塘。宜兴生态环境局已会同和桥镇政府开展调查,涉事的江苏前王建设有限公司现场负责人待疫情缓解后来宜配合调查。
        3)现场检查时,淤泥堆放地未见有积水外排或外溢现象,宜兴生态环境局现场委托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对堆放泥状物、堆放地水坑内积水、周边河水进行采样检测,初筛结果显示,该地块5个泥状物采测样品中有1个样品铍指标超标。
        2、关于“村东侧中铝稀土厂,每晚利用水管通过该厂西南方已关停化工小厂,将污水排入锡溧漕运河”的问题。
        1)企业名称实为中稀(宜兴)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中稀稀土”),位于和桥镇闸口南路9号,主要从事稀土氧化物的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受疫情影响,原辅料运输困难,“中稀稀土”从3月20日开始陆续停产,4月8日检查时企业停产。
        2)经查,“中稀稀土”的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通过管道排放至武宜运河(锡溧漕运河),生活污水接管至和桥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中稀稀土离武宜运河(锡溧漕运河)约400米,厂内排放口与入河排放口之间设置专门的PVC管道,该管道经过宜兴市顺安达塑业科技有限公司(已停产,待关停)地下。该厂与鱼塘相距约六公里,之间没有河道相通。4月8日检查时,排放口无废水排放。调阅在线监控数据,“中稀稀土”正常生产时废水连续排放。检查发现“中稀稀土”2021年度排放水总量超出排污许可证登记水量。

        部分
        属实

        1、针对鱼塘初筛样品铍指标超标的问题,宜兴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中宜金大分析检测有限公司对鱼塘场地作详调,并根据详调结果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宜兴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已介入调查,与生态环境部门联合办案。
        2、针对“中稀稀土”未按排污许可证规定开展自行监测的环境违法行为,宜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6.8万元(锡宜环案字〔2022〕192号),并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3、目前因疫情,和桥地区封控,待疫情缓解,宜兴生态环境局立即对中稀稀土开展全面检查,并全流程采样监测,根据检查情况和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29

        D2JS202204070068

        徐州市沛县杨屯镇西仲山新村小区东侧,姚桥矿工人村小区北侧马路表面以土和煤矸石为主,扬尘污染严重,夜间大型货车通行噪音扰民。

        徐州市沛县

        大气

        2022年4月8日、4月9日,沛县政府主要及分管领导带领沛县交通运输局、徐州市沛县生态环境局、大屯街道及杨屯镇有关负责人开展调查核实、现场会商会办。经现场调查,群众反映的路段为工人村北门至北辰大道段,全长约700米,为西夏线其中一段。西夏线南起国道518,北至姚桥道路,全长1370米,道路编号为C243,该路段路基现为土和煤矸石铺设,其中从国道518至工人村北门段道路长650米,宽6米;工人村北门至昭阳大道长370米,宽12米,北辰大道段长350米,宽12米。三段道路由于大型货车通行较多,加之道路两侧无雨污管网,造成目前路面坑洼较多,破损比较严重,车辆通行时易引起扬尘污染,货车夜间通行时存在噪声扰民情况。

        属实

        修复破损路面。2022年4月9日,沛县交通运输局组织施工队伍进场,对上述举报中涉及的道路损毁处进行修补,截至2022年4月12日,已初步完成路面结构补强、路段重修和抑尘面层处理,增加路面洒水保洁频次,设置限高设备,防止大货车通行噪音扰民。
        实施道路修铺。2022年4月13日,沛县人民政府组织大屯街道和杨屯镇分段对该路段重新修铺,并配套建设雨污管网,目前正在施工,预计8月份建成通车。

        30

        D2JS202204070032

        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夏湖村,污水处理未运行,生活污水随意乱排。

        徐州市铜山区

        2022年4月8日,铜山区人民政府组织徐州润铜农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铜山区水务局、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进行现场调查核实。经现场核查,2022年4月7日上午9时,棠张镇夏湖村污水处理站停电,设施处于离线状态,设备无法正常运转,导致部分污水从调节池外溢,当日下午设备修复。运维公司提供2022年1—3月电费单及运行台账,显示污水处理站一直运行。2022年4月14日铜山区棠张镇政府对夏湖村生活污水排放的情况进行现场核实,未发现生活污水随意排放情况。2022年4月15日对生活污水排放情况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待出具。

        基本属实

        2022年4月7日,现场进行更换备用风机,并于当天下午维修完毕,4月8日上午已无外溢现象。 铜山区将加强对全区污水处理设施的监管,加大对运维公司的考核力度,督促指导其严格按照要求运行污水处理设施,确保生活污水得到有效处理。

        31

        D2JS202204070010

        徐州市贾汪区,1、老矿街道北侧贾汪火葬场南侧,拓源公司内的多家石料破碎加工作坊,环保设施简陋,粉尘污染严重,该厂曾被263曝光过,但目前仍在生产;2、老矿街道贾汪看守所对面,尺度家具厂内的石料破碎加工小作坊,无环保手续,24小时噪音扰民;3、汴塘镇朱古山村252国道东侧,采石场内设有大型设备,无环保手续,长期非法从事石料破碎;4、汴塘镇252与310国道交叉路口西侧约500米路南,原皇塔水泥厂内的非法石料破碎厂,无环保手续;5、江庄镇206国道西侧,钢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私自建设一条石料破碎生产线,无环保手续;6、江庄镇206国道东侧,毓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超范围经营,私自建设一条石料破碎生产线,无环保手续;7、大泉办事处茱萸寺东约300米,北侧院内建有大型破碎设备,无环保手续,从事石料破碎加工;8、紫庄镇桑庄港磅房西侧约50米厂房内的一家石料破碎厂,无环保手续;9、紫庄镇中学东侧约300米路南,厂房内非法建有水稳搅拌站,无环保手续;10、紫庄镇镇政府南侧2公里T字路口向西约200米路南,院内非法经营石料破碎加工,无环保手续;11、紫庄镇桑庄港港口内靠近大运河处,非法经营石料破碎加工,无环保手续。

        徐州市贾汪区

        大气

        1.2022年4月9日对拓源公司进行核实,现场发现一家石子破碎加工企业,为徐州市贾汪区拓源采石有限公司。该公司建有进出车辆冲洗平台,一座约2.4万平方米的全封闭石子破碎大棚及一座约1.2万平方米的原料大棚,石子破碎大棚内一台鄂破机器配套有三套布袋除尘器。检查时未生产,发现车间内第一道筛分机密闭不严,回料破碎工序的破碎机和两台筛分机未安装收尘设施,第二道筛分机密闭不严,布袋收尘器管道断裂;车间南墙墙体破损,大门不能关闭,存在粉尘污染问题。2019年12月5日因未落实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管控及物料未覆盖,未开启降尘措施,被查封,解封后企业正常生产。
        2.2022年4月9日对尺度家具厂内的石料破碎加工小作坊进行核实,信访反映企业为徐州市贾汪区金利源石材加工有限公司,该公司石料加工项目2018年7月30日通过《关于同意第二批通过验收的整治类“散乱污”企业恢复生产的通知》文件认可通过第二批整治类验收,2020年4月1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该公司南侧为道路,距离最近的凤凰小区北墙约300米,其他方位均为林地,无居民区。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因企业停产未对企业开展监督性监测,待企业正常生产后组织监测。2018年8月验收监测报告监测结果显示厂界昼间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相应的标准限值。
        3.2022年4月9日对汴塘镇朱古山村252国道东侧采石场进行核实,信访反映地点为徐州市贾汪区朱某石料加工厂,该公司石料加工项目年采石20万吨项目,2010年7月28日通过审批,2016年7月12日通过验收;年粉碎石料10万吨项目,2011年7月27日通过审批,2016年7月12日通过验收;2020年4月9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检查时未生产,东侧车间存有大量物料,地面积尘严重;西侧车间存有大量物料,车间密闭不严,大面积区域呈敞开状态,粉尘无组织外溢。
        4.2022年4月12日对原皇塔水泥厂内的非法石料破碎厂进行核查,信访反映地点为徐州市腾达高钙石有限公司,该公司年加工高钙石粉30万吨项目于2016年12月22日通过审批。2018年1月14日通过验收,2020年4月10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部分粉碎后的建筑垃圾覆盖不全,西侧堆场部分物料未完全覆盖,东南侧堆场部分物料未覆盖。
        5.2022年4月8日对钢联混凝土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确认信访举报对象为孙某个人石子破碎点,无环保手续,属“散乱污”企业,已被取缔,实施“两断三清”。
        6.2022年4月9日对徐州市毓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核查,未发现私自建设一条石料破碎生产线问题,该公司2017年1月31日通过审批并制作《徐州市毓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水泥制品加工项目自查评估报告》。该公司存在销售石子,石粉等超出销售范围经营行为。
        7.2022年4月9日对大泉办事处茱萸寺东约300米北侧院内进行核实,信访反映对象为徐州市贾汪区奇奇石料有限公司,该公司2016年6月28日取得“三个一批”建设项目自查登记表,2016年9月30日通过原贾汪区环境保护局意见“同意纳入环境监管”,2020年4月14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8.2022年4月11日对紫庄镇桑庄港磅房西侧约50米石料破碎厂进行核实,信访反映的对象为徐州市贾汪区紫庄镇忠诚石料加工部,该公司石料加工项目于2016年1月12日通过审批,2018年11月24日,通过验收;2020年4月6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检查时,该公司厂棚内南墙玻璃有破损,密闭不严;物料堆场有原料,四周设置防风抑尘围挡,堆场地面积尘严重,围挡有两处破损;筛分机下方有积尘;皮带运输机廊道上方密闭不严。
        9.2022年4月9日对紫庄镇中学东侧约300米路南水稳搅拌站进行核实,该水稳站为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租赁私人厂房建设,为206国道徐州改线段工程临时设施,目前工程已结束,水稳设备已于2021年12月份拆除,现场尚有物料大棚,大棚内存放砂石物料。
        10.2022年4月11日对紫庄镇镇政府南侧2公里T字路口向西约200米路南石料破碎加工点进行核实,信访反映的对象为原窦某石料加工点,无任何环保手续,为“散乱污”企业,已于2021年3月15日被取缔。现场新发现一家徐州蓝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无任何环保手续,为“散乱污”企业,于2022年4月13日被取缔,正在拆除。
        11.2022年4月9日对紫庄镇桑庄港港口内靠近大运河石料破碎加工点进行核实,信访反映的对象为原曹某石料加工点,无环保手续,为“散乱污”企业,已于2021年3月被取缔,已落实“两断三清”。

        基本属实

        徐州市贾汪生态环境局对徐州市贾汪区拓源采石有限公司、徐州市腾达高钙石有限公司、贾汪区紫庄镇忠诚石料加工部、贾汪区朱某石料加工厂未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控制、减少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并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立即改正。
        贾汪区人民政府对孙某个人石子破碎点、徐州蓝扬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两家“散乱污”企业进行取缔。
        贾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徐州市毓德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存在超范围经营问题超范围经营行为立案查处。
        贾汪区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对全区碎石加工项目开展拉网式排查,督促企业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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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93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花苑路莱利网吧斜对面、魏村社区南侧5、60米,融祥实业内的十几家企业,异味扰民。白天异味明显,晚18点后好转。

        常州市新北区

        大气

        4月8日,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魏村街道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常州融祥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实业投资和房屋租赁等业务,厂区内现有7家企业,分别为常州市永烨电子有限公司、常州富祥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同力电子有限公司、常州繁盛电器有限公司、常州银昌电器有限公司、常州洛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常州威博电器有限公司。检查时,上述7家企业均在生产。
        检查发现,常州市永烨电子有限公司“塑料件加工”项目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排污登记,加热挤出工段生产过程中有挥发性有机物废气产生,未配套建设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常州富祥电器有限公司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未办理排污登记。常州市同力电子有限公司“热保护器”项目封线固化工段需使用环氧树脂灌封胶,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可不安装废气处理设施。常州繁盛电器有限公司未办理排污登记,“熔断器”项目封胶工段使用环氧树脂胶粘剂(稀释剂占比5%),对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可不安装废气处理设施,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熔断器”项目不纳入环评管理。常州银昌电器有限公司仅焊接工段有少量焊接烟尘无组织排放。常州洛欣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常州威博电器有限公司从事线束组装生产,生产过程中无废气、废水产生;
        现场对常州市永烨电子有限公司、常州富祥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市同力电子有限公司、常州繁盛电器有限公司和常州银昌电器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未见异常。查阅环境信访平台,2020年至今未收到反映魏村街道融祥实业内相关企业“废气异味扰民”的信访投诉。4月10日,魏村街道办事处对临江花苑群众进行走访,群众表示未发现融祥实业内企业废气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1、魏村街道按照“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方案要求,将常州市永烨电子有限公司、常州富祥电器有限公司纳入“散乱污”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工作。已实施断电措施,计划于5月15日前完成关停取缔工作。
        2、对常州繁盛电器有限公司未办理排污登记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北生态环境局已依法立案调查。
        3、新北区政府坚持“常态管控、严厉打击”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落实“散乱污”常态化监管措施。
        4、4月10日走访周边群众,群众对下一步工作措施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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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84

        常州市武进区礼嘉镇新辰村青洋路50号,常州创益喷涂有限公司,使用油性漆和酸,漆雾、油漆异味严重扰民。

        常州市武进区

        大气

        4月8日,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创益喷涂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单位“新建30万套/年喷涂、喷塑加工项目”已通过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
        1、关于“使用油性漆和酸”问题。检查时,常州创益喷涂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喷漆工段使用油性漆,与环评审批中仅使用水性漆的要求不符;酸洗工段使用盐酸,符合环评审批要求。经查,该单位于2022年2月以来擅自变更主要原辅材料,未向生态环境部门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关于“漆雾、油漆异味严重扰民”问题。检查中发现,常州创益喷涂有限公司喷涂酸洗工段酸雾收集不到位,喷漆流水线部分侧门损坏,车间内有异味;现场对该单位喷漆工段、酸洗工段排气筒排放的废气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月9日,礼嘉镇政府对周边企业员工和后庄村村民等5人进行了走访,受访者反映未发现油漆异味扰民的情况。

        部分属实

        1、对常州创益喷涂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的行为,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拟处罚33.5万元。
        2、对生产废气收集不到位等问题,常州创益喷涂有限公司已自行停产,计划于4月20日前制定整改方案,6月中旬完成整改。
        3、礼嘉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常州创益喷涂有限公司落实问题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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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44

        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唐王村,唐王五金装饰厂内从事化工镀锌,紧邻居民聚集区及学校,镀锌废气(含二氧化硫和氰化钾)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污染周边农田。2016年将数吨化学垃圾及设备废弃物倾倒在金薛大河河堤原唐王九队坝头段。2018年在金薛大河河堤一米内新建厂区,违反水利部门“河堤15米之内禁止任何形式建筑”的规定。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直接从排污口排入金薛大河,导致枯水期河道污泥淤积,影响航道通行。

        常州市金坛区

        大气,水,土壤

        4月8日,朱林镇政府、金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金坛唐王五金装饰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检查时,该单位未在生产。
        1、关于“从事化工镀锌”问题。经查阅台账,该单位已通过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环保厅、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经信委《太湖流域电镀企业环保整治计划》(苏环办〔2012〕293号)整治验收,共有生产线13条,其中镀锌线8条。
        2、关于“紧邻居民聚集区及学校”问题。经查,该单位建于1987年,上世纪九十年代唐王老集镇东扩发展,部分沿街商铺陆续迁建至该单位周边。附近学校为金坛区唐王小学和金坛区唐王幼儿园,经测量,距小学操场围墙约为51米、教学楼约为110米,距幼儿园教室约为96米。
        3、关于“镀锌废气(含二氧化硫和氰化钾)严重影响周边群众,污染周边农田”问题。经查,该单位根据《关于深入推进太湖流域电镀行业环保整治的通知》要求实施技术改造和环保整治,已取消含氰电镀工艺,整治工程于2019年1月通过竣工验收。经金坛公安分局查询,该单位无购买氰化物的记录。目前使用的原辅材料为:锌板、氧化锌、钝化剂、硫酸、氯化钾、硼酸、硝酸、盐酸、铬酸酐、脱脂剂等。对该单位正在生产车间配套废气设施排放口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4月9日,朱林镇政府组织该单位周边居民、商铺、学校教职工代表共20人开展座谈。大部分代表表示,该单位近几年废气排放明显好转,未有明显异味;个别代表表示,在气象条件不利的情况下,该单位下风向能闻到异味。
        4、关于“2016年将数吨化学垃圾及设备废弃物倾倒在金薛大河河堤原唐王九队坝头段”问题。经查阅信访记录,未发现2016年常州市金坛唐王五金装饰有限公司有此类信访投诉。2018年7月17日,12345热线曾转办类似信访件。接报后,朱林镇政府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常州市金坛唐王五金装饰有限公司在7月17日上午将装修产生的建筑边角料堆放在村委会附近生活垃圾堆放点,当日下午即完成了清理,现场未发现化工垃圾堆放及化工异味。2022年4月8日,金坛生态环境局对该单位2018年信访情况再次进行调查,现场询问该单位负责人、装修工人、拖运建筑垃圾等当事人,证实了2018年7月17日建筑垃圾倾倒情况。同时,对金薛大河(薛埠大河)河堤原唐王九队坝头段进行了现场勘察,该块地已平整处于空置状态,对该地块土壤采样监测,结果表明不超标。4月15日,朱林镇政府对2018年建筑垃圾倾倒点进行了开挖,未发现化工垃圾,也无化工异味。
        5、关于“2018年在金薛大河河堤一米内新建厂区,违反水利部门河堤15米之内禁止任何形式建筑的规定”问题。经查,该单位于2013年申请办理河道占用手续,金坛区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河道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为其办理了《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河道工程占用证》,同意该单位在薛埠南河(即金薛大河)唐王大桥处占用河道堤防及其管理范围,占用岸线228米。2018年4月,该单位对原手工线老厂房进行原址改造,朱林镇水利站对该单位河道占用地的位置、长度、用途等进行现场勘察,符合河道管理要求,并于当年10月通过年审。2019年10月,该单位通过了河道工程占用证换证手续,有效期至2024年11月10日。
        6、关于“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直接从排污口排入金薛大河,导致枯水期河道污泥淤积,影响航道通行”问题。该单位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属于危险废物,危险废物委托常州市和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苏中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经查,该单位设置的排污口位于薛埠河右岸、唐王大桥上游约150米航道凹岸处,污水经塑料管沿驳岸排入航道。经现场勘察,船舶正常航行水域未发现污泥淤积。2019年以来,金坛海事管理部门(交通执法大队)未接到过船舶在此处搁浅的报告。

        部分属实

        1、朱林镇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对常州市金坛唐王五金装饰有限公司周边敏感点位、周边农田土壤污染状况开展调查评估工作,依据调查结果采取相应措施,并加强周边敏感点大气环境质量监测。
        2、朱林镇政府要求常州市金坛唐王五金装饰有限公司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对污染防治设施进行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编制整治方案并做好落实工作。
        3、金坛区政府加强属地政府网格化监管职责和部门行业监管职责,加大巡查检查和行政执法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彻底消除环境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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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42

        常州市天宁区青龙街道弘礼路,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高创塑业有限公司,生产时塑料异味扰民,污染防治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活性炭箱常年不更换,产品产量、油墨使用量等数据造假,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

        常州市天宁区

        大气

        4月8日,天宁生态环境局会同天宁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高创塑业有限公司均位于天宁区弘礼路3号,两家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负责生产和设备的运维,常州高创塑业有限公司和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共同进行产品销售。
        1、关于“生产时塑料异味扰民”问题。检查时,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加热吹塑工段8台吹膜机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印刷工段、覆膜工段、烘干工段印刷机1台正在生产,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对该单位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经查阅环境信访平台,未有该单位的废气投诉。走访周边企业员工及福阳公寓居民,表示没有发现该单位废气扰民的情况。
        2、关于“污染防治设施长期不正常运行,活性炭箱常年不更换”问题。经查,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废气属挥发性有机废气,该单位废气治理设施台账未发现异常。调取活性炭购买发票、废活性炭出入库台账及转移联单,发现该单位2021年共更换活性炭1.99吨,未达到环评验收规定需足量更换活性炭使用量2.6973吨/年规定。对该单位废气处理设施内活性炭碘值进行检测,检测结果不满足相关要求。
        3、关于“产品产量、油墨使用量等数据造假”问题。经查,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固定污染源登记表中登记的塑料薄膜产量为8000吨,与验收审批不一致。对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辅材料及产品销售采购记录、发票等资料进行核查,未发现企业2020年和2021年实际产品产量、水性油墨使用量、塑料粒子原料等使用量超过验收批准量。
        4、关于“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问题。经查,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于2020年8月已填报固定污染源登记表。调查中发现该单位在废气处理过程中有废灯管产生,未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进行填报。检查时还发现,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6月续建的3台吹膜机未通过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

        部分属实

        1、对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按环评验收规定足量更换活性炭且活性炭碘值未满足相关要求的环境违法行为,天宁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拟处罚3万元,并责令改正。
        2、天宁生态环境局责令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对固定污染源登记表中塑料薄膜产量内容重新填报。
        3、对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未按《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规定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灯管进行登记的环境违法行为,天宁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2.603万元,并责令改正。
        4、对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6月续建3台吹膜机未通过建设项目“三同时”验收擅自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天宁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39万元,并责令改正。
        5、天宁经开区于4月9日对常州凯得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高创塑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加强日常生产管理,落实主体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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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39

        常州市经开区横林镇南方村,村内路边随意堆放垃圾,扬尘污染严重,雨天污水横流,尤其是1.南方村殡仪馆东侧的一家烧砖厂和扎石、垃圾筛选堆场,无任何防护设施,属于散乱污;2.村委西通往夏家祠堂道路两侧农田上,堆放各种垃圾,环境脏乱,其中部分垃圾被就地平整,非法经营建材。

        常州经开区

        大气

        4月9日,横林镇政府会同区综合执法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和农业农村工作局开展联合调查。
        1、关于“常州市经开区横林镇南方村,村内路边随意堆放垃圾,扬尘污染严重,雨天污水横流”问题。检查时,南方村村内部分道路两侧存在垃圾未及时清扫;村内横洛西路正在施工,道路未硬化,存在扬尘污染问题,雨天泥浆水存在外溢隐患。
        2、关于“南方村殡仪馆东侧的一家烧砖厂和扎石、垃圾筛选堆场,无任何防护设施,属于散乱污”问题。经查,殡仪馆东侧现有2个堆场,分别由李某和江苏夏博士建材有限公司经营使用。李某堆场位于殡仪馆东侧,无营业执照,现场无轧石及垃圾筛选设备,场地内堆放有大量石子和黄沙,现场未设置密闭围挡,也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江苏夏博士建材有限公司堆场位于殡仪馆东南侧,该单位于2020年1月租用南方村第五村民小组约17.8亩集体土地作为成品砖的晾晒堆场,现场无生产设备,露天堆放水泥砖块,未设置围挡,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地面积尘较多。
        3、关于“村委西通往夏家祠堂道路两侧农田上,堆放各种垃圾,环境脏乱,其中部分垃圾被就地平整,非法经营建材”问题。经查,南方村委西侧通往夏家祠堂道路长约400米、宽约1.5m,为农田机耕路。道路两侧农田上堆放有村民丢弃的装修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因横洛西路扩宽工程影响村民出行,南方村委计划拓宽该机耕路,将建筑垃圾作为路基进行了平整,目前扩宽机耕路的工程已暂停,正在清理路边建筑垃圾。道路周围无非法建材经营场所,现场少量的建筑材料属于村民夏某某所有,因自住房屋装修时建筑材料无处堆放,临时堆放于其自留地上,占地面积约20平方米。

        部分属实

        1、横林镇政府拟取缔李某堆场和江苏夏博士建材有限公司堆场,目前正在清理转运堆场,计划4月22日前完成。
        2、横林镇政府立即清运南方村委西侧道路旁建筑材料和建筑垃圾,并做好日常保洁工作,确保产生的垃圾及时清运,目前已完成清运。
        3、横林镇政府加强扬尘管控,督促横洛西路工地做好日常洒水降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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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38

        常州市武进区常州银马电气、常州鹏庆机械,无环保手续。

        常州市武进区

        其他污染

        4月8日14时,武进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政府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检查。
        1、关于“常州银马电器无环保手续”问题。检查时,常州银马电器有限公司未在生产。经查,该单位于2000年8月建成投产“电器触点制造”项目,2016年8月编制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并在原省环境保护厅网站进行公示。该单位于2020年5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登记。核查发现,常州银马电器有限公司于2020年新增了产品硬度检测仪3台、产品外观检测仪8台,对照《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要求,上述设备使用过程中均为物理检测,无废气、废水产生,不属于重大变动,但该单位上述新增设备未进行排污登记表信息变更。
        2、关于“常州鹏庆机械无环保手续”问题。检查时,常州市鹏庆机械有限公司未在生产。经调查,该单位于2020年3月建成投产“机械零部件”项目,生产工艺为钢丝断料后磨加工。2020年12月,该单位擅自建设研磨清洗工段并投入使用,已配套建设废水收集设施及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但未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及竣工环保验收。

        部分属实

        1、常州银马电器有限公司及时更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相关内容,已于4月10日完成整改。
        2、牛塘镇政府按照“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立即实施常州市鹏庆机械有限公司的关停取缔工作,已于4月10日拆除全部生产设备。
        3、湖塘镇政府于4月9日对常州银马电器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强化环境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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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37

        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奋庄村,常州严泰车业有限公司,无排污管道,每天近百吨废水偷排太滆运河,违规从事酸洗加工、电泳涂装、喷塑等与环评不相符的项目,无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直排,生产噪音扰民,长期违规处置危废,偷运偷排。以停产应对执法检查。

        常州市武进区

        水,大气,噪音

        4月8日至10日,武进生态环境局、武进公安分局、武进区水利局、武进区农业农村局、武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联合前黄镇政府进行现场检查。经查,信访反映的实为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该单位厂区内共有6家租户,分别为常州市梓檬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常州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常州汪誉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常州钊楷机械有限公司、常州市鸿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1、关于“无排污管道”问题。该问题主要涉及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其他租户租用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厂房,并使用其排污管网。检查发现,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厂区雨污分流改造不彻底,常州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常州汪誉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和常州钊楷机械有限公司3家单位食堂的生活污水接入雨水管道,现场对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雨水窨井内积存水、雨水排放口积存水、厂区生活污水收集池内积存水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雨水排放口积存水总磷浓度超过排放标准。
        2、关于“每天近百吨废水偷排太滆运河”问题。该问题涉及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2家企业,其它5家企业无工艺废水产生。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进行废水处理设施提升改造,2021年10月起投入使用,但未建立运行台账。经水利部门排查,未发现私自开采地下水及取用河水的行为,查阅自来水发票记录,用水和出水基本平衡。检查发现,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北侧的太滆运河周边无废水直排痕迹和排污软管,厂内废水处理设施收集池经管道机器人探查也无暗管和溢流口。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于2020年4月起建设,2020年8月建成投产,当时仅有破碎及初筛工段。2021年12月擅自在原生产线上加装了水轮机,增加了水洗工段,在太滆运河旁的电灌站设置水泵取水用于生产,生产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泵至厂外西侧太滆运河疏浚工程约30亩的原泥浆池。排查中还发现,太滆运河南侧驳岸上有一排放口,现场无水排放,经管道机器人探查该排放口内部管道已封堵。
        3、关于“违规从事酸洗、电泳涂装、喷塑加工”问题。经查,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有酸洗和电泳涂装工段,其它6家企业不涉及。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于2021年6月对酸洗线进行提升改造,2021年9月完成改造并投入使用,改造后的生产线增加了磷化工艺,酸洗槽及清洗槽等的大小、数量增加,与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不相符。排查发现,仅常州市梓檬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有喷塑加工工段,其他6家企业不涉及。常州市梓檬机械加工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租用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厂房及设备,2022年2月8日投入生产,塑粉使用量小于10吨/年,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无需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4、关于“无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直排,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常州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常州汪誉传动科技有限公司2家企业无工艺废气产生。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梓檬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常州市鸿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常州钊楷机械有限公司4家企业生产过程中有废气产生,涉气工段已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废气经收集处理后排放,现场未发现有废气直排的情况。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破碎和初筛工段有粉尘产生,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设施,产生的粉尘直接排放。现场检查时,除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和常州钊楷机械有限公司不在生产,其他5家企业均在生产。经检测,厂界噪声最高值为51.7分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检查中发现,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不在生产,破碎和初筛工段未配套建设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前黄镇政府对周边企业员工和9户村民进行走访,均表示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及厂内租户均无废水直排太滆运河,近期也没有噪声、废气扰民情况。
        5、关于“长期违规处置危废,偷运偷排”问题。该问题涉及的企业为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常州市梓檬机械加工有限公司和常州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其他企业无危险废物产生。经查,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存在危险废物未及时入库、危险废物台账管理不规范,未按要求更换废活性炭的行为。常州市梓檬机械加工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投入生产,废气处理设施维护时有废活性炭产生,因投产时间较短,尚无废活性炭产生。常州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增加涉乳化液工段,生产过程中有废乳化液产生,未按要求进行申报,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包装桶均未设置识别标志。
        6、关于“以停产应对执法检查”问题。现场检查时,除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常州钊楷机械有限公司和常州市鸿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在生产外,其他余4家企业均在生产。经查,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因疫情影响停产、常州钊楷机械有限公司尚未正式投产、常州市鸿晶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因物流原因停产。

        部分属实

        1、对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存在的雨水口超标排放污染物、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及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64.504万元,并责令改正。
        2、对常州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违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的行为,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10万元,并责令改正。
        3、对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存在的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武进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43.9319万元,并责令改正。
        4、对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擅自取用地表水的行为,武进区水利局已立案查处。
        5、对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非法占用土地建蓄水池的行为,武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已责令恢复原状。
        6、前黄镇政府已约谈常州亚泰车业有限公司、常州诞鑫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和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负责人。按照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相关企业加快问题整改。
        7、前黄镇政府责令武进区前黄永政建材经营部立即停产,并将其列入“危污乱散低”出清名单,拟于4月底前完成清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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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45

        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卫村常恒工业园青宇路18号,常州凯都电梯有限公司,生产时工业油烟严重,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厂区洗手间及宿舍污水)直排周围河道,晚间生产噪音扰民;常州云彩电梯有限公司、常州好运电梯有限公司,注塑机粉尘及粉碎机生产噪音严重,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直排周围河道,除尘设施未正常运行。

        常州市新北区

        大气,水,噪音

        4月8日,魏村街道和新北生态环境局对该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凯都电器“生产时工业油烟严重”问题。经查,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热交换器”项目脱脂焊接线在生产过程中有脱脂废气(非甲烷总烃)产生,配套建设两级水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检查时,该单位“端子板”项目正在生产,“热交换器”项目停产。经现场勘查和调查询问,该单位“热交换器”项目已停产近1年。4月10日走访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北侧西三圩村部分群众,均表示未发现该单位废气扰民的情况。
        2、关于凯都电器“工业废水、生活污水(主要是厂区洗手间及宿舍污水)直排周围河道”问题。经查,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热交换器”和“端子板”项目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检查中未发现该单位生活污水直排周围河道的情况,现场对该单位生活污水接管口采样监测,结果未见异常。
        3、关于凯都电器“晚间生产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主要的噪声源设备为冲床、胀管机和螺母筛选机,利用设备周边设置彩钢板围挡、车间门窗和墙体进行隔音降噪。经现场监测,该单位4月8日和9日北厂界昼间噪声均符合国家排放标准。4月8日和9日夜间,调查组进行了2次突击检查,因该单位停产未能监测。4月10日走访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北侧西三圩村部分群众,表示该单位夜间不生产,也无噪声扰民的情况。
        4、关于云彩电器和好运电器“注塑机粉尘严重及除尘设施未正常运行、粉碎机生产噪音严重”问题。现场检查时,常州云彩电器有限公司和常州好运电器有限公司均停产,现场未能开展噪声监测。两家单位注塑机上方已设置废气收集罩,废气收集后经废气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检查中发现,两家单位废气处理设施中活性炭装填量不足,车间内有异味。
        5、关于云彩电器和好运电器“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直排周围河道”问题。经查,常州云彩电器有限公司、常州好运电器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无工艺废水产生,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接入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污水管网,再接管至常州市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理。检查中未发现两家单位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直排周围河道的情况。
        6、历史查处情况。2018年6月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凯都电器被信访举报(第二十三批交办信访,编号:D320000201806270020)。经调查,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热交换器制造”项目未验先投,常州云彩电器有限公司“注塑件产品制造”项目未批先建,新北生态环境局对上述违法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部分属实

        1、魏村街道办事处督促常州云彩电器有限公司和常州好运电器有限公司立即补充活性炭填充量。
        2、新北生态环境局将加强执法检查,待常州云彩电器有限公司和常州好运电器有限公司恢复生产后开展采样监测,视监测结果做进一步处理。
        3、4月10日,魏村街道办事处对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北侧西三圩村部分群众进行走访,群众对当前工作举措表示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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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40

        常州市武进区牛塘镇卢家村卢家新苑北门,卢家小院,侵占基本农田,油污水排入小区北门西侧河内。

        常州市武进区

        4月8日,牛塘镇政府会同武进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武进区水利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经查,卢家小院现场为水泥场地及集装箱房,占地面积约400平方米,是由村民丁某某于2014年至2015年期间浇筑及摆放,后于2021年末出租给蒋某某用于经营大排档。
        1、关于“侵占基本农田”问题。经查,卢家小院无合法用地手续,占用地类型为耕地及园地,未占用基本农田。
        2、关于“油污水排入小区北门西侧河内”问题。经查,卢家小院内大排档厨房、厕所、洗手池等处的污水经集装箱下污水管道接入雨水管网,最终排入西侧新庄浜。现场对新庄浜河水进行采样,结果显示水质符合地表水V类标准。

        部分属实

        1、牛塘镇政府责成卢家小院内大排档经营人蒋某某立即停止经营并搬离。
        2、牛塘镇政府责成丁某某将卢家小院内集装箱搬离,并于4月10日将该地块水泥场地拆除并恢复原貌。
        3、牛塘镇政府将加强新庄浜周边巡查检查力度,落实河道长效管护工作,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41

        X2JS202204070031

        常州市武进区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在农田、鱼塘掩埋常州市化工企业产生的有毒物质,导致500亩农田无法耕种,鱼塘无法养鱼,未调查真正受污染区域。

        常州市武进区

        土壤

        4月8日,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7月对该单位涉嫌以逃避监管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将该案件移送至常州市公安局进行立案侦查,目前该案正在侦办中,该单位自2020年7月停产至今。
        1、关于“常州市武进区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直接在农田、鱼塘掩埋常州市化工企业产生的有毒物质”、“未调查真正受污染区域”问题。检查时,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不在生产,无近期生产痕迹。查阅前期信访举报,未收到关于该单位非法填埋有毒物质的举报。4月9日,前黄镇政府对信访件反映的苗木种植进行布点开挖,共布点位50个,开挖深度约3米,现场未见明显填埋物,也无明显异味。现场对开挖点位基坑内积水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除1个点位采样数据有异常外,其余监测数据均正常。该异常点位位于苗木种植区西南侧,距离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约300米。走访该区域所在村民小组组长,其表示该区域在2014年以前一直是农田。走访常州市灵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两名工作人员,均表示2020年下半年在异常点位所处位置挖过一个坑用于堆肥,没有填埋其他有毒物质。
        调阅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及周边地块1999年至今的卫星图片,发现该单位厂区西侧一个面积约5亩的池塘于2006年后被逐步填平绿化。经国土部门查询,该地块为灵台村中大村组和东大村组集体所有,用地性质为一般农田。4月9日,前黄镇政府对上述地块进行开挖,现场发现带有异味的不明污泥,已在周边设置围挡进行管控,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固废调查,将根据固废调查结果开展后续处置工作。同时,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填埋不明污泥进行溯源。
        2、关于“导致500亩农田无法耕种,鱼塘无法养鱼”问题。4月9日和10日,武进区农业农村局会同前黄镇政府对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周边农田、鱼塘进行现场勘查和走访,农作物种植和水产养殖情况正常,未发现农田无法耕种、鱼塘无法养鱼的情况。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周边鱼塘、河道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水质均符合地表水IV类质量标准。4月9日,前黄镇政府对常州市灵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负责人及5名工作人员、常州市武进双惠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东西两侧9户鱼塘承包户、当地村委工作人员进行了走访,均称未发现双惠公司在农田和鱼塘填埋有毒物质情况、没有出现不适合种养殖情况、也未有村民向村委反映耕种或养殖中有非正常情况发生。

        部分属实

        前黄镇政府已在问题地块周边设置围挡进行管控,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固废调查,将根据固废调查结果开展后续处置工作。

        42

        D2JS202204070017

        常州市新北区孟河镇,宇波塑件厂,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中被举报,对相关部门直接关停的做法不认可。孟河镇其他同类型企业均存在相同污染行为。

        常州市新北区

        其他污染

        4月8日,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孟河镇政府对该信访件反映的环境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常州新北区小河宇波塑件厂是本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批第55号信访交办件,受理编号为D2JS202203270003。
        1、关于“宇波塑件厂,在此次中央环保督察中被举报,被相关部门直接关停”问题。经复核,3月28日现场调查时常州新北区小河宇波塑件厂存在以下问题:(1)位于非工业用地内,不符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基本条件;(2)吹塑工段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未配套建设废气治理设施;(3)粉碎机、切割机、锯板机等高噪设备未采取隔音降噪措施;(4)生活污水直接排入外环境。对照《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危污乱散低”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常州新北区小河宇波塑件厂属于散乱污企业,应当依法依规予以关停取缔。在关停取缔前,调查组进行了政策宣贯,该单位负责人当时表示理解和支持。关停取缔前后,孟河镇政府主动向该单位提供了技术咨询,引导其进入工业园区规范发展。
        2、关于“孟河镇其他同类型企业均存在相同污染行为”问题。经查阅资料,自2018年开展“危污乱散低”企业专项整治以来,孟河镇政府已关停取缔415家、整治提升11家。2022年,孟河镇政府结合实际制定了新一轮“危污乱散低”出清提升计划,坚持精准施策、分类处置,突出问题导向,强化指导和支持,鼓励和引导企业转型升级。

        部分属实

        孟河镇政府严格按照“危污乱散低”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要求,分类精准治理,并严防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

        43

        D2JS202204070079

        苏州市太仓市新港路岳杨新村附近的一家喷涂厂,夜间生产异味扰民,该厂曾因直排废水被有关部门处罚,仍未整改到位。

        苏州市太仓市

        大气

        反映的“喷涂厂”实为苏州安伏兹电气有限公司,公司建于2011年3月,地址为沙溪镇岳镇村岳杨路1号,主要从事配电控制箱的生产加工。2022年4月8日,沙溪镇政府会同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苏州安伏兹电气有限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经核实,该公司废气主要来源为喷粉烘干工段。检查时,该公司喷粉及烘干工段正在作业,配套的布袋除尘设施正在运行,现场无明显异味。据了解,该公司正常生产时间为每天8:00-17:00,以前有过夜间加班生产的情况,具体根据订单情况调整。4月12日夜间21时,沙溪镇综合执法局对该公司进行突击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不在生产。
        2.该公司车间南侧有5个废弃水池。经向企业负责人了解,公司2011年建厂之初使用的原材料为带油的钢板,因需要清洗所以当时建造了这5个清洗池,2012年改用了不需要清洗的不锈钢板替代带油的钢板,因此停止了清洗工艺,也废弃了这5个水池。该公司成立以来,未查询到该公司因直排废水被苏州市生态环境局、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沙溪镇综合执法局处罚的记录。
        3.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年用塑料粉末10吨以上,存在建设项目未批先建,配套环保设施未验先投的违法行为。

        部分属实

        1.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对苏州安伏兹电气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建设,配套污染治理设施至今未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即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立案处罚。
        2.苏州市太仓生态环境局向该公司下达《责令整改违法行为决定书》(苏环责改字〔2022〕85第6号),责令其项目在环保“三同时”验收合格之前,不得投入生产。
        3.沙溪镇政府将该公司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加强巡查频次,重点增加夜间突击检查,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将进行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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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67

        苏州市虎丘区枫桥街道御枫路天之运小区,距离太湖大道高架路约2、30米,夜间渣土车通行,交通噪声扰民。该道路目前仅部分路段安装隔音屏。要求安装全封闭隔声屏或在中分带位置安装隔音屏,地面道路增加隔音设备;要求核实环评、小区声现状是否满足规范要求。

        苏州市高新区

        噪音

        1.2022年4月9日,苏州高新区生态环境局依照监测技术规范和小区现状,对天之运花园小区边界及敏感点共布设6个监测点位实施监测。监测结果表明,昼间6个监测点位噪声均达标,夜间1个监测点位达标,其余5个监测点位噪声均超标,超标范围0.3~12.5 dB(A)。
        2.天之运花园项目环保审批、验收手续齐备。经核查,项目建设方苏州高新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已落实环评文件相关要求。
        3.2022年4月11日,苏州高新区城管局、住建局和供电公司针对高压输电线路下方隔音屏安全设置及地面道路增加隔音设备,进行现场踏勘,开展可行性研究。
        4.自2022年4月8日起,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加强了太湖高架道路的日常巡逻,暂未发现夜间渣土车通行的情况。

        部分属实

        1.苏州高新区城管局对临近居民高架空缺隔音屏部分及小区南侧的地面道路安装隔音屏及效果进行可行性研究,要求专家评估给出科学结论,提交整改计划;会同交警部门优化小区周边渣土车的通行路线、时间,加强渣土车的日常监管;加强高架路面保洁,保持路面平整清洁,高架道路清洗、保洁车辆每晚22点前完成作业;每周对隔音屏进行巡视,确保隔音屏整体结构完整。
        2.苏州高新区公安分局交警大队加强对施工车辆的管控,在施工车辆通行证审批时,尽可能避开小区周边道路,减少施工车辆对小区的影响;加强对小区周边货车闯禁区的查处力度,减少闯禁区货车对小区周边交通秩序的影响;增加天之运花园小区周边道路禁止鸣号标志,马运路北侧东向西方向,夜间22:00后,限制大型车辆通行车速,并安装违法鸣号抓拍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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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63

        苏州市相城区中环北线相城段春申湖中路,紧邻锦绣江南花园,绿化带被破坏,交通噪音、尾气、扬尘扰民。要求加装隔音设施。

        苏州市相城区

        噪音

        2022年4月9日,相城区交通运输局组织相关部门对中环北线相城段春申湖中路锦绣江南花园段进行现场核查。
        1. 经核实,中环北线相城段春申湖路建设过程中,采取了安装一体化嵌入式横截沟、采用SMA改性降噪沥青路面、在主线高架桥两侧加装高度为4米的声屏障、在高架桥及地面道路周边区域按照规范设置相关限速限行标志等多种降噪措施。4月9日,相城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锦绣江南花园北侧交通运输噪声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昼间和夜间噪声均超过国家规定标准值。
        2.现场踏勘发现,紧邻锦绣江南的春申湖路(齐门北大街至采莲路段)的绿化,有2处被踩踏出可供单人通过的小通道,1处被人用混凝土铺的1平方左右的通道。
        3.经实地踏勘,现场未发现明显扬尘,春申湖中路(紧邻锦绣江南花园路段)区域周边无扬尘产生的大型施工项目。该区域属于苏州市高污染排放机动车限行区域,现场排查时未发现高污染排放机动车通行。2022年3月29日相城区道路积尘负荷走航监测报告显示,春申湖中路(齐门北大街-相城大道)属于达标路段。距离锦绣江南花园最近的空气自动监测站为服装城微站点(距离约650米),2022年服装城微站点第一季度数据显示空气质量状况较好。

        部分属实

        1. 相城区交投集团已组织编制降噪方案,因疫情原因还未召开业主协调会听取群众意见。相城区交投集团将进一步完善降噪方案,加快整改进度,预计11月底前完成噪声扰民问题的整改。
        2. 相城区园林绿化办4月10日已完成绿化破坏的修复工作。
        3. 相城区将加大该路段日常保洁力度,加大洒水频次,杜绝出现扬尘污染现象;加强限行区域车辆日常管控,同时提倡绿色低碳出行,进一步减少汽车尾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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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38

        苏州市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忠园路788号东门对面,恒力集团工地,24小时施工噪音扰民。

        苏州市工业园区

        噪音

        2022年4月8日,苏州工业园区金鸡湖商务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组织开展信访核查。
        该工地正在进行钻孔灌注桩的施工,桩基工程须连续施工20至24小时。恒力工地3月1日至4月14日,共申请并取得15次夜间作业证明。调阅相关资料,该工地夜间施工证明申请材料齐全,审批情况均在“苏州市生态环境局网站/夜间建筑施工噪声管理/作业公告”栏目及施工现场予以公示。该工地3月1日复工以来,共收到3次居民投诉反映夜间施工噪声扰民,投诉时段均取得了夜间施工证明。恒力工地长时间连续施工作业,存在噪音扰民情况。

        部分属实

        1.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会同规建委、综合执法局、街道等相关部门要求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制定方案,优化施工安排,强化噪声管控,切实降低施工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恒力工地将加强与周边居民沟通,做好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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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27

        苏州市常熟市江苏嘉洋华联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5-6月非法拆除江苏豪威钢管有限公司整套钢管酸洗设备,将600吨以上含重金属废硫酸水排入宁塘,流入常浒河,再通过浒浦闸流入长江,其中常浒河长江口为常熟、昆山饮用水取水口。

        苏州市常熟市

        2022年4月8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碧溪街道派员赴现场对2019年的有关事宜进行调查。
        1.豪威富钢管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经中国民生银行苏州分行申请,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豪威富钢管土地和厂房进行公开拍卖。嘉洋华联于2016年12月通过竞拍,获得豪威富钢管位于碧溪街道浦江路31号的地块及厂房。此后,因豪威富钢管拒不执行法院判决,继续在原址生产,2018年1月,常熟市人民法院对该公司相关设备、物品等进行了封存。2019年6月6日起,常熟市人民法院委托太仓华东钢结构有限公司对豪威富钢管被封存的设备、物品等进行拆除搬离。2019年6月25日,在拆除过程中,因操作不慎,切割火星引燃塑料桶导致火灾,后消防部门及时赶到,并迅速将火扑灭。在灭火过程中,部分含油污的消防尾水通过厂区雨水沟进入宁塘河,造成宁塘河豪威富厂区段约10余米范围河道内漂浮油污。事发后,碧溪街道立即组织对河道浮油进行清理,因火灾持续时间较短,入河消防尾水较少,加之应急处置及时,未对宁塘河水质造成明显影响,也没有对长江甚至水源地水质造成影响。除此次火灾事故以外,在拆除过程中,并未发现有将废水、废酸等排入宁塘河的现象。
        在设备拆除过程中,豪威富钢管厂区废酸池内废硫酸、废水处理设施中的酸洗废水等共600多吨由嘉洋华联进行了全面清理,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了处置。嘉洋华联于2019年6月和12月,分别委托张家港洁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常熟市承禹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137.81吨、466.18吨。
        2.4月8日现场检查时,嘉洋华联厂区内4栋厂房3栋闲置,1栋厂房堆放少量建筑材料。厂区西北侧宁塘河水位较低,河面漂浮有枯枝等杂物,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安排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宁塘河嘉洋华联段选取两个断面河水进行了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两个断面河水pH值均为7.4、高锰酸盐指数分别为5.3mg/L、5.4mg/L,氨氮浓度分别为0.479 mg/L、0.344 mg/L,总磷浓度均为0.09 mg/L,石油类分别为0.56mg/L、0.18mg/L,总铬均未检出,总镍分别为0.00292 mg/L、0.00215 mg/L,水质总体处于Ⅲ类水平。

        部分属实

        1.生态环境部门加强日常监管,督促企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防控措施,严防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2.常熟市碧溪街道办事处将加强宁塘河的日常保洁,常态化开展漂浮杂物打捞,保持河道整洁美观。

        48

        X2JS202204070034

        苏州市相城区苏渭路164号门口进去走到底再左转走到底,一家无证经营的纸板打包企业,噪音严重扰民。

        苏州市相城区

        噪音

        2022年4月8日,相城生态环境局、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渭塘镇政府对废纸回收站进行现场核查。
        1.检查时,废纸回收站已自行停业,打包、传输设备已拆除,场地上堆放的废旧纸品已清理。
        2.废纸回收站租赁场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无证经营。
        3.废纸回收站废旧纸品打包、车辆装载等环节会产生噪音。因该回收站已停业,未进行噪声监测。

        部分属实

        1.渭塘镇政府已将废纸回收站列入“散乱污”企业(作坊)清理整治名录,予以关停取缔。
        2.渭塘镇政府加强跟踪监管,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区域类似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9

        X2JS202204070024

        苏州市吴江区樟华路98号的一家废纸回收企业,机器运行产生的扬尘、噪音严重扰民。

        苏州市吴江区

        大气,噪音

        信访举报对象为苏州新环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环帮”)。新环帮位于吴江区江陵街道清树湾12组(樟华路98号),2021年11月注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为废旧硬纸板回收打包外运以及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2022年4月9日吴江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苏州新环帮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1.该公司主要从事废旧硬纸板的回收、打包及外运经营。目前该公司共有打包机1台、移动夹抱车3台。检查时,公司已自行停业,现场未进行扬尘及噪声监测。
        2.该公司废纸板堆放打包场所及运输车辆停放区域未采取抑尘措施,生产作业和车辆进出时有一定的扬尘产生。该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废纸打包机、夹板车、物料运输车工作时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部分属实

        1.江陵街道责令新环帮公司立即对打包车间物料进行清理整顿,并于4月底前完成纸板堆放打包场所及运输车辆停放区域喷淋抑尘装置安装,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经营。
        2.该公司恢复经营,吴江生态环境局将第一时间组织对废气及噪声进行监测,并按照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3. 经调查走访,新环帮公司周边居民对江陵街道采取的措施表示满意。

        50

        X2JS202204070019

        苏州市吴江区九龙路18号的废品回收站,早4时至晚21时,扬尘、机器噪音、异味严重扰民,废纸、泡沫随意堆放。

        苏州市吴江区

        大气

        信访举报对象为吴江市山湖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湖物资)。该公司位于吴江经济开发区木浪路九龙路西侧,2008年9月注册成立,主要经营范围为废旧硬纸板的回收、打包、外运。2022年4月8日、9日吴江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对吴江市山湖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
        1.检查时,公司已自行停业,现场未进行扬尘及噪声监测。
        2.该公司正常情况下生产经营时间为早9时至晚20时。检查时发现山湖物资废纸板堆放、打包场所及运输车辆停放区域未采取抑尘措施,生产作业和车辆进出时有一定的扬尘产生。该公司废纸板打包及运输过程中,会产生一定的噪声。
        3.经核查,该公司2021年自购一台小型废旧泡沫压块机,用于将回收的散装泡沫包装材料进行粉碎挤压成块后外运。泡沫在粉碎、挤压过程中摩擦导致温度升高,有一定的异味排放。

        属实

        1.江陵街道责令山湖物资公司不得从事生产经营范围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并要求该公司立即拆除泡沫压块机,消除异味影响。该公司已于4月9日将该机器拆除并搬离厂区。
        2.江陵街道责令山湖物资公司将生产经营时间尽量控制在早8时至晚7时,避免夜间作业对周边产生噪声影响。
        3.江陵街道责令山湖物资公司立即对废纸板及散装泡沫包装材料进行清理整顿,并于4月底前完成纸板堆放打包场所及运输车辆停放区域喷淋抑尘装置安装,未完成整改前不得经营。
        4.该公司恢复经营,吴江生态环境局第一时间组织对废气及噪声进行监测,并按照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5.经调查走访,山湖物资公司周边居民对江陵街道采取的措施表示满意。

        51

        X2JS202204070032

        苏州市相城区兴太路,太平永联羽绒服城附近的一家废品收购小作坊,噪音、污水严重扰民。

        苏州市相城区

        噪音,水

        2022年4月9日,相城生态环境局会同太平街道办事处对金属回收站进行现场核查。
        1.检查时,金属回收站已自行停业,正在清理场地上遗留下来的废旧金属。检查发现金属回收站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无证经营。
        2.金属回收站金属切割、废品归整、车辆装载等环节会产生噪声。因该回收站已停业,未进行噪声监测。
        3.金属回收站在废旧金属件分拣、切割和打包过程中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采用污水管道收集后,利用化粪池沉淀过滤处理后排放。

        部分属实

        1.太平街道办事处已将金属回收站列入“散乱污”企业(作坊)清理整治名录,予以关停取缔。
        2.太平街道办事处将督促金属回收站加快场地清理。
        3.太平街道办事处将加强跟踪监管,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区域类似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2

        X2JS202204070033

        苏州市相城区沿渭路99号,苏州联胜化学有限公司东侧400米的一处无证小作坊,场地内堆放大量纸板、木材,粉尘及加工噪音扰民。

        苏州市相城区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8日,相城生态环境局、相城区市场监管局会同渭塘镇政府对废品回收站进行现场核查。
        1.检查时,废品回收站已自行停业,场地上遗留少量废旧木材。
        2.经核查,废品回收站未取得工商营业执照,无证经营。
        3.废品回收站仅对收购的废木材进行堆放,现场未发现切割等加工设备,堆放现场无明显粉尘。废木材装卸载环节可能会产生噪音。因该回收站已停止营业,未进行粉尘及噪声监测。

        部分属实

        1.渭塘镇政府将废品回收站列入“散乱污”企业(作坊)清理整治名录,予以关停取缔。
        2.渭塘镇加强跟踪监管,同时举一反三,查找区域类似环境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3

        X2JS202204070017

        苏州市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学工业园南海路9号,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公司,长期排放刺鼻臭味及电解液硫磺味废气,严重扰民。

        苏州市张家港市

        大气

        4月8日,张家港保税区会同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国泰华荣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相应废气处理设施均正在运行,厂区内及厂界未发现有明显刺鼻臭味及硫磺味。污水处理设施二沉池顶部存在缝隙,有轻微异味。电解液洗桶车间废气逸散,车间大门附近有异味。存放废包装袋的危废仓库异味明显,开门期间会有逸散情况发生。
        2.现场委托第三方机构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经检测,有机硅车间北侧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有机硅车间南侧废气排放口排放废气中的非甲烷总烃、甲醇排放浓度超过《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表1标准限值其余有组织废气排放口及无组织废气监测结果均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4月8日,张家港保税区要求国泰华荣公司对现场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主要包括:污水处理设施进一步密封;电解液洗桶车间进一步密封;危废仓库内异味问题进行整改。该公司已于4月9日提交整改计划,其中第1、2项整改已于4月12日完成,第3项拟增加一套两级活性炭处理装置,计划于2022年5月31日前完成。
        2.4月10日,国泰华荣公司对废气治理设施全面清理检修。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当天委托第三方机构再次对该公司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经检测,该公司有组织和无组织废气排放均达到相关标准。
        3.4月12日,苏州市张家港生态环境局对国泰华荣公司废气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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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09

        苏州市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任蒋公路附近,江苏金土木集团,机器及倾倒废旧钢材噪音扰民,该厂北侧约20-30米处的奥昌无纺布厂,机器噪音、震动严重,有时晚间生产。

        苏州市常熟市

        噪音

        2022年4月7日、8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支塘镇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
        1.信访件中提到的“江苏金土木集团”实为常熟市常盛重工钢结构有限公司。常盛公司厂区北侧围墙外隔河有7户居民,距企业围墙约20米,其他方位均无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该公司北侧靠近居民住宅的为集装箱生产车间,该车间锯床、磨床、打磨机、喷丸机、剪板机、液压成型机床、空压机等产生噪音的设备均设置在生产车间内,通过厂房、门窗阻隔,沿北侧围墙建设隔音屏以及设备自带减振底座等措施降低噪声。该公司夜间不生产,检查时白天除喷漆外,该公司其余生产设备均正常运行。执法人员安排江苏中之盛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常盛重工厂界噪声分两个时间段(15:10-15:40,19:12-20:00)进行了监测,结果显示:厂界四周噪声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2类排放限值(其中,北侧厂界两个时段噪声值分别为51.3 dB(A)和43.9 dB(A))。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金属边角料在各车间收集后,不定期用叉车运送至集装箱车间北侧和围墙之间的空地上临时堆放,再集中清运。检查时,该公司不在进行边角料装卸作业,但作业时,短时噪声对北侧居民影响较大。该公司北侧隔音屏为单层彩钢板,隔音效果欠佳,并且部分彩钢板有破损现象。检查发现重型钢结构车间喷漆房内有喷漆后的工件正在晾干,配套废气治理设施不在运行。该公司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在公司南侧区域扩建钢结构和集装箱生产项目,目前尚在建设中。4月8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支塘镇政府派员对常盛公司北侧宅基7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其中,1户居民表示该公司装卸废边角料及生产噪声对其有影响,其余均表示无明显影响。
        2.奥昌公司位于常熟市支塘镇蒋巷村常盛重工北侧,同常盛公司北侧7户居民紧邻,其他方位均无居民住宅等敏感目标。正常生产时间为7:30-19:00,因疫情影响从2022年3月29起停产至今,不在生产。据了解,该公司两条针刺无纺生产线同时开启时,车间内会产生一定的噪声与震动。4月8日下午,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支塘镇政府对奥昌公司附近7户居民进行了走访,均表示该公司对其无明显影响。

        属实

        1.常盛公司已于4月9日对集装箱车间北侧空地上的废金属边角料进行了清理,在车间内设置废铁收集箱,定期清理,不再露天堆放。
        2.常盛公司对厂界北侧隔音屏采用专业隔音材料进行重建,预计1个月内完成。
        3.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已于4月10日向常盛公司下发《停止建设违法决定书》,责令常盛公司立即停止扩建钢结构和集装箱项目建设,并由支塘镇综合执法局于4月9日对常盛公司未批先建行为立案处罚,拟处罚款7.2万元。
        4.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已于4月10日对常盛重工挥发性有机废气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问题立案查处,拟处罚款3万元。
        5.支塘镇蒋巷村从进一步调优布局的角度出发,对奥昌公司实施逐步清退。4月10日,奥昌公司已对一条针刺无纺生产线停电停用;预计到2022年12月底完成退出。
        6.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支塘镇政府继续加强对常盛公司和奥昌公司的监管,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查处。

        55

        X2JS202204070025

        南通市启东市新洪路与精英路岔口向西200米路北侧,启东新涛恒实业有限公司,承接交投公司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在分拣处东、西、北三侧,挖土机深挖后全部掩埋,总计几万吨,占地约50亩土地。

        南通市
        启东市

        土壤

        2022年4月8日,启东市政府组织城管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开发区管委会及启晟集团(启东交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母公司)赴现场调查核实。
        1、经查,启东新涛恒实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建筑垃圾分拣、处理、再生利用项目等业务。2019年7月,与启东交投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签订了建筑垃圾分拣处理合作协议,处理流程为分拣-破碎-综合利用。分拣处位于启东经济开发区精英路北侧新洪路西侧,是城市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
        2、现场随机开挖,发现在表面土层下填埋有不同深度的建筑(装修)垃圾,未发现生活垃圾,涉及面积约30亩,垃圾厚度约0.9-1.8米,测算垃圾体量约2.6万立方米。初步调查情况为新涛恒有限公司在承接交投公司建筑(装修)垃圾分拣处置任务期间,将未及时有效分拣的部分建筑(装修)垃圾直接覆土填埋。

        基本属实

        1.4月8日,启东市政府召开整改工作会议,明确由启晟集团负责编制整改方案并具体落实整改,城管局、生态环境局负责监督指导,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2.4月9日,启晟集团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方案编制。启晟集团根据方案完成了准备工作,计划15天内完成开挖清运。清运完成后开展场地调查,视调查结果开展后续工作。
        3.启东市城管局、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已对该违法填埋案件开展全面调查。启东市政府对垃圾处置中心具体负责人以及属地相关监管责任人启动问责。

        56

        X2JS202204070022

        南通市海安开发区通榆路,南通游龙肠衣食品有限公司,偷排高盐度、恶臭废水,导致内河鱼类死亡、附近植物枯死。

        南通市
        海安市

        2022年4月8日、4月11日,海安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和经济技术开发区赴现场核实。1、经查,南通游龙肠衣食品有限公司2013年2月建成肠衣加工项目,已办理环评审批等手续,2021年5月新建干肠项目,未经环评审批。2018年初南通游龙肠衣食品有限公司停止肠衣加工项目生产。2018年9月南通游龙肠衣食品有限公司将肠衣加工项目及项目所在车间出租给南通天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当月南通天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另外新建了清肠水提取肝素项目,该项目未经环评审批。2021年4月南通天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更名为南通天龙畜产品有限公司。 2、现场检查时,南通天龙畜产品有限公司清肠水提取肝素项目已停产,该企业肠衣生产项目和游龙公司干肠项目均在生产,共用的废水处理设施正在运行。肠衣、干肠车间废水有明显腥臭味。游龙公司干肠车间部分生产废水溢流至车间地面,通过厂内雨水管网排入厂区北侧旭东河。食堂生活污水通过地下PVC管进入厂外雨水管网。海安生态环境局对干肠车间、窨井及厂外电缆井内废水采样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废水进入厂外雨水管网。 3、经对游龙公司北侧旭东河进行巡查,未发现有死鱼现象,河岸芦苇季节性枯黄,现已复绿。巡查同时发现,游龙公司东侧市政雨水管网排口有污水进入河道,河水有腥臭味。对市政雨水管网旭东河排口及上下游50米进行监测显示企业排放的生产废水对旭东河水产生较大影响。

        基本属实

        1.海安生态环境局责令游龙公司立即停止干肠项目生产,拆除该工段的生产设备,2022年4月10日前封堵干肠车间地漏、化粪池及食堂生活污水管道。要求天龙公司的肠衣加工项目提升车间密闭性,减少废气逸散,对废水收集池采取除臭措施,2022年4月20日前整改到位。
        2.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游龙公司未批先建等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拟处罚款共11万元。
        3.海安市政府责成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南通游龙肠衣食品有限公司周边雨污管网进行排查,采取措施确保雨污分流,2022年4月底前整改到位。
        4.海安市政府责成经济技术开发区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职责,加强对该企业的管理。

        57

        D2JS202204070054

        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朱沟村,金卫全牛宴,无证经营,无屠宰、检疫手续,无屠宰废水收集装置,异味扰民。

        连云港市东海县

        水,大气

        4月8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温泉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1.经查,金卫全牛宴经营范围:热食类食品制售、冷食类食品制售、牛肉销售。
        2.关于反映“金卫全牛宴无证经营”的问题。
        经查,东海县温泉镇金卫全牛宴饭店注册于2020年11月2日,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3.关于反映“金卫全牛宴无屠宰、检疫手续”的问题。
        金卫全牛宴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无环评、屠宰、检疫审批手续。经核实,该黄牛屠宰点自2021年上半年就停止屠宰行为,肉来源于外购。因疫情原因,经营者名下的金卫全牛宴饭店、肉制品加工作坊和黄牛屠宰点,自今年3月6日以来未开展经营活动。
        4.关于反映“金卫全牛宴无屠宰废水收集装置,异味扰民”的问题。
        现场检查时该饭店及屠宰点等场所皆未营业,饭店未进行屠宰行为。屠宰加工间地下建有废水收集池,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排入村公共下水道,现场有轻微异味。

        部分属实

        1.屠宰牛不需要办理定点屠宰手续,但需要办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行政许可,取得合法检疫手续。东海县农业农村局督促其在未取得相关行政许可前不得开展屠宰业务。
        2.温泉镇做好属地管理,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确保其规范经营。
        3.温泉镇政府将督促该屠宰加工点合法合规处置屠宰废水。

        58

        D2JS202204070043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街道文苑路,道路靠近小区一侧裸土未覆盖,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堆放在路面无人清理。

        连云港市海州区

        大气

        4月8日,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海州区政府、项目建设单位江苏润科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现场核查。
        1. 靠近花果名苑小区文苑路路段,现场道路绿化施工未完成,存在裸土未覆盖,道路上有部分种植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未清理。
        2. 靠近金鹰秋风苑一侧施工便道(待建文苑路路段),两侧分别为金鹰秋风苑、云台山第两处在建施工工地,施工便道上有裸土未覆盖、建筑材料堆放。

        属实

        1.靠近花果名苑小区一侧文苑路路段。4月11日,经再次现场查看,裸土已被防尘网覆盖,路面种植土、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已清理并冲洗干净。
        2.靠近金鹰秋风苑小区一侧施工便道(待建文苑路路段)。4月11日现场查看,防尘网网眼较大,无法完全覆盖,已督促连云港金鹰置业更换密度较大防尘网。4月12日现场查看,已完全覆盖。
        3.连云港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织人员对文苑路和周边路段施工工地现场进行全方位巡查,发现有扬尘问题将立督立改,确保不引发新的扬尘污染。

        59

        D2JS202204070037

        连云港市海州区新东街道郁州南路,小兵金牌菜,油烟排入下水道,开设在未配套设立专业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内,油烟扰民。

        连云港市海州区

        大气

        4月8日,新东街道会同海州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对小兵金牌菜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经查,小兵金牌菜已办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主要经营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经营面积约300平方。
        2.关于反映“油烟排入下水道”的问题。
        经现场实地查看核实,小兵金牌菜排烟口经管道连接饭店南墙外的2套油烟净化器,并接入郁洲花园小区内部下水道。
        3.关于反映“开设在未配套设立专业烟道的商用综合楼内”的问题。
        丽都佳园小区始建于2003年,未设置专用烟道。小兵金牌菜于2011年开始营业,于2019年5月装修期间自行安装独立烟道。2019年7月,海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核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3.关于反映“油烟扰民”的问题。
        小兵金牌菜已于2019年5月安装两套油烟净化装置并配备独立烟道,从3月5日至今未营业。

        部分属实

        1.4月9日,区住建局联合新东街道城管等部门现场会办,对该件反映的排烟管道接入下水道部分现场进行拆除,油烟净化装置和油烟管道已清洗完成。
        2.街道、生态环境等部门将加大监管力度,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油烟排放情况不定期进行检测,如检测油烟超标,将依法进行查处,并督促该餐饮店及时清洗油烟净化装置,保持净化装置有效使用,实现油烟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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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26

        举报人前期反映: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徐许路东侧、恒旭路北侧的两处非法搭建标准钢结构厂房(持有人:薛某传),无任何手续,厂房堆积上万吨含油污废钢,废机油随意排放,污染地下水。现场执法人员未准确查找到上述厂房。

        连云港市东海县

        其他污染

        4月9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东海县住建局、桃林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经核实,该信访件反映的上述问题与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D2JS202204060049信访件重复。
        1.信访人反映的两处非法搭建标准钢结构厂房分别为东海县陆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东海县桃林镇瑶瑶汽车配件经营部。东海县陆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主要经营废钢回收,每年回收量2000吨左右,该公司不纳入环评管理。东海县桃林镇瑶瑶汽车配件经营部主要经营废钢回收,每年回收量800吨左右,该公司不纳入环评管理。
        2.关于反映“无任何手续,厂房堆积上万吨含油污废钢,废机油随意排放”的问题。
        1)信访人反映的两处厂房所在地块及建筑物,属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历史存留的村级集体建设用地及建筑物,该公司后又对其老旧厂房进行翻新。目前,这两家企业厂房均无建设手续。
        2)东海县陆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厂房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厂房地面已做水泥硬化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房内储存有废钢约20吨;东海县桃林镇瑶瑶汽车配件经营部厂房占地面积约900平方米,厂房地面已做水泥硬化处理,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厂房内储存有废钢约10吨。
        3)现场未发现废机油随意排放现象。
        3.关于反映“污染地下水”的问题。
        经现场检查,这两家公司厂房场地均已做水泥硬化处理,未发现随意排放迹象,在厂区及附近3个点位对地下水进行采样,结果达标。
        4.关于反映“现场执法人员未准确查找到上述厂房”的问题。
        经走访排查核实,此处共有4处厂房,分别是:连云港丰源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已注销,所有人赵某平),东海县陆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薛某传),东海县桃林镇瑶瑶汽车配件经营部(经营者陈某生),朱某房个人厂房(无具体名称)。薛某传在桃林镇只有东海县陆珩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这一处厂房。

        部分属实

        1.4月9日现场检查时,两家公司厂房均已空置,其内储存的30吨废钢已售卖完毕。
        2.东海县政府将督促网格员做好巡逻、排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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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20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老204国道边的三家并排搅拌站,分别为大硕商砼、瑞昌商砼、翔润何商砼,均建设在生态红线范围内。

        连云港市灌云县

        其他污染

        4月8日,灌云县政府办、灌云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水利局、伊山镇政府等单位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进行调查。
        1.江苏大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工业化住宅PC预制构件、商品混凝土,该项目于2019年5月30日经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2020年9月7日完成自主验收,2020年7月24日取得排污许可登记回执;连云港瑞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干砂浆、机制砂,该项目于2019年6月4日经原灌云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20年11月5日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2020年10月19日取得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连云港翔润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商品混凝土,年产量50万立方,该项目于2019年5月20日经原灌云县环保局审批,2020年4月27日完成(废气、废水、噪声)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9月4日完成(固废)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020年4月10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2.关于反映三家搅拌站建设在生态红线范围内的问题
        经核实,三家搅拌站建设均不涉及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文件,三家搅拌站均部分位于通榆河(灌云县)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其中连云港翔润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使用的0.6034公顷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建设的生产线无合法审批手续。

        部分属实

        1.责令江苏大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立即清理厂区西侧临时堆放在水利工程管理用地的两条传输带,4月9日已清理完成。
        2.责令连云港瑞昌混凝土制品有限公司立即清理厂区西侧临时堆放在水利工程管理用地的木材、零碎机械设备以及集装箱制作的7间简易铁皮房,4月10日已清理出水利工程管理用地。
        3.责令连云港翔润和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自行拆除违建生产线,并立即清理厂区西侧临时堆放在水利工程管理用地的废旧机械、铁架、铁皮房等杂物及部分土方,4月12日中午已清理完成。
        4.灌云县政府督促伊山镇落实好国家生态红线、省级生态空间管控区要求,对违法违规项目坚决予以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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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18

        连云港市经济开发区,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两家企业均设置喷漆工序,均无环评手续,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渣作为生活垃圾处置。神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内的一家化工助剂厂,无环保手续,从事化工合成。

        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土壤

        4月8日,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信访反映问题进行调查。
        1.经查,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碳纤维自行车及制品,该项目于2016年8月25日通过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环境保护局环保“三同时”验收;该公司碳纤维制品涂装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于2021年11月24日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复合材料及制品,年产量200吨,该项目于2021年12月29日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该公司表面改性碳纤维织物和预浸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于2021年11月开始建设,无环保手续。
        2.关于反映“两家企业均设置喷漆工序,均无环评手续”的问题。
        经查,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有喷漆工序,该公司碳纤维制品涂装生产线已取得相关环评手续(含喷漆工艺);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内无喷漆工序。
        3.关于反映“喷漆过程中产生的油漆废渣作为生活垃圾处置”的问题。
        经调阅《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与有资质单位连云港市赛科废料处置有限公司签订了危废处置协议,并于2021年12月16日委托转移处置危废共1.528吨,其中废漆渣1.028吨、废油漆桶0.26吨、废过滤棉0.16吨、废活性炭0.08吨。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危废库暂存危废0.983吨,其中废漆渣0.352吨、废活性炭0.105吨、废漆桶0.441吨及废过滤棉0.018吨,未发现油漆渣作为生活垃圾处置的违法行为,但该公司厂区西南侧围墙附近发现涂装工序产生的废砂纸及打磨粉尘露天堆放;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无喷漆工序,现场未发现废油漆渣。
        4.关于反映“神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内的一家化工助剂厂,无环保手续,从事化工合成”的问题。
        现场检查时厂区内未发现信访件反映的化工助剂厂。但在该公司1号车间内东南侧正在建设面积约150平方米产品研发中心。经了解,该研发中心为表面改性碳纤维织物和预浸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中的一部分,此项目于2021年9月30日取得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投资项目备案,于2021年11月开始建设,未依法报批相关环保手续。

        部分属实

        1.连云港神鹰碳纤维自行车有限公司未按照规范要求贮存一般工业固废的问题,已责令该公司规范固废贮存,及时处理固废,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
        2.连云港神鹰复合材料有限公司表面改性碳纤维织物和预浸料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擅自开工建设的问题,已责令该公司立即停止建设,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已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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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30

        连云港市东海县温泉镇,鸿禹山庄生态园内的土被连云港延地安矿泉水有限公司开挖出售。

        连云港市东海县

        生态

        4月8日,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海生态环境局、温泉镇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1.经查,信访人举报的实为东海县通禹山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鱼塘清淤产生的淤土。2022年2月17日,东海县通禹山庄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院内樱桃园及鱼塘的承包人何某(羽山村村民)到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鱼塘清淤,提供了书面申请、村委会盖章、此地块的承包合同,以及清塘前鱼塘的照片。随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处进行了实地查勘,对现场拍照留底,并在现场告知何某,清理出来的淤土不能外运,只能在此鱼塘做护堤之用,并且塘界不能扩大,鱼塘北侧界以原石头护坡为界不能破坏,东侧界以原塘边大树为界不能破坏,南侧界以原围墙处为界不能破坏,西侧界以工厂内南北水泥为界不能破坏,清出淤土要放在鱼塘周边。
        2.2月22日,何某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报告,鱼塘周边堆不下清出来的淤土。经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温泉镇协商,让何某按相关要求自行找场地堆放,或者交给村集体处置,并保证淤土不能出售。随后,何某租用鱼塘东侧(约100米处)陈某家、鱼塘对面东侧(约100米处)李某家场地堆放淤土。
        3.3月7日,鱼塘清淤结束。在何某鱼塘清淤期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清淤进行全过程监管,现场勘查12次,其中3次为夜间巡查。4月3日,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再次对现场进行检查,未发现淤土外运行为,没有发现卖土现象。4月8日,现场检查未发现淤土外运、卖土等行为,但淤土堆放点没有落实扬尘防护措施。

        部分属实

        1.温泉镇已要求将清挖出来的淤土,用于村集体修路、铺桥等公益事业。
        2.温泉镇已对挖掘出的淤土堆放点落实扬尘防护措施,防止扬尘污染大气环境。
        3.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温泉镇已落实日常监管工作,坚决打击偷挖盗采等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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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77

        淮安市盱眙县江苏农垦三河农场,盱眙县工业园区直排工业废水,导致场部南侧河流受到污染;维桥河附近的沙场和窑厂,直排废水、垃圾,周边农场粪污排入河中。

        淮安市盱眙县

        4月8日—13日,盱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包案领导先后带领三河农场、水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调查会办,推进问题整改。
        1.关于“淮安市盱眙县江苏农垦三河农场,盱眙县工业园区直排工业废水,导致场部南侧河流受到污染”的问题
        经三河农场、开发区管委会、县水务局和生态环境局现场联合调查,盱眙开发区内企业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接管至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再经人工湿地净化后排入维桥河。对开发区虎山路明渠、牡丹大道西干渠、龙王山水库灌溉渠、国槐大道节流点(园区主要明渠汇聚点)、玉兰大道西干渠等水系和雨水管网排查过程中,均未发现有工业污水偷排现象。
        举报反映的三河农场“南侧河流”实际为神墩河,是三河农场主要的灌溉泄洪河道,起点位于盱城街道雨露村,终点为穆店镇维才村,全长6.12公里,汇水面积4.96平方公里。
        4月8日下午,盱眙生态环境监测监控站在神墩河上进行水质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三河农场八区蓄水河桥采样点和神墩河淮化大道桥处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均符合农田灌溉相关标准(三河农场八区蓄水河桥采样点的高锰酸盐指数7.6毫克/升、氨氮0.95毫克/升、总磷0.13毫克/升;神墩河淮化大道桥处的高锰酸盐指数8.1毫克/升、氨氮2.08毫克/升、总磷0.21毫克/升)。
        2.关于“维桥河附近的沙场和窑厂,直排废水、垃圾”的问题
        1)“沙场”实际为盱眙佳源码头有限公司,从事建筑材料、黄沙、石子等货物装卸、仓储经营业务。2019年3月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2021年9月换证,有效期至2024年9月26日;2019年4月28日环评批复,2020年5月通过环保“三同时”验收。码头建有油污、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分类回收装置,沙场堆场建设初期雨水收集池2座(二沉池),合计20立方米,雨水收集后用于厂区地面洒水降尘。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未发现沙场有直排污水现象,但沙场下游河道水面上有部分垃圾及水花生未及时清理。
        2)“窑厂”实际为盱眙兴瑞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该公司年产1.2亿块煤矸石和淤泥烧结保温砖、3千万块免烧砖、1千万块仿古建筑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7年9月26日经盱眙县行政审批局批复。2020年1月,年产8千万块煤矸石和淤泥烧结保温砖项目通过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2020年4月7日该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通过竣工验收,2020年7月28日取得排污许可证;3千万块免烧砖、1千万块仿古建筑砖项目生产线未建设。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经调查,该公司自2021年12月停产至今,厂区内物料已采取防尘网覆盖,生活污水经自建约36立方化粪池处理由三河农场环卫部门清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也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现场发现该公司南侧河岸有2处建筑垃圾堆放。
        3.关于“周边农场粪污排入河中”的问题
        2020年下半年以来,三河农场对农场内沿维桥河周边的11家畜禽养殖场进行集中整治,已取缔6家,保留的5家中3家空栏、1家存栏1200头生猪、1家存栏1000头生猪,均建有粪污发酵床和收集池等处理设施,现场查看粪污转运联单和台账记录均齐全,未发现有粪污外排河中现象。

        部分属实

        1.三河农场已安排人员对沙场下游河道水面部分垃圾及水花生进行打捞,并不定期开展跟踪巡查。
        2.三河农场已督促盱眙兴瑞环保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对南侧河岸建筑垃圾进行清理,已完成清理。
        3.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联合进一步加大对三河农场内畜禽养殖场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一旦发现违法排污行为,立即督促整改并立案查处。
        4.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对农业面源污染的管控,减少农药、化肥施用量,强化对三河农场管控区域内雨季农田退水和水产养殖尾水管理,进一步削减面源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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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28

        举报人前期反映“淮安市盱眙县天泉湖镇古城社区安乐村双林组大面积山头公益林被毁坏”问题,对处理不满意。工作人员现场调查后称该公益林有树木的地方属于安徽地界,并表示疫情期间不予处理。

        淮安市盱眙县

        其他污染

        4月8日—13日,盱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包案领导第一时间带队深入现场调查,推进问题整治力度,并组织天泉湖镇、县自然资源局和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三方联合调查。经查,举报人反映的地点位于淮安市盱眙县天泉湖镇古城社区(原安乐村)双林组,与安徽省来安县半塔镇共山交界,当地群众称为安乐村小林场,并非公益林。林地于2007年1月1日由周某昌、周某彩兄弟二人承包,周某兵代为管理,合同有效期至2032年1月1日。2019年12月17日,承包人依法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准许其采伐400株杨树及板栗树,并于2020年完成更新造林。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对比《林木采伐许可证》和2019年9月24日、2020年10月1日、2021年11月13日卫星影像图,发现区域内缺失部分已全部恢复绿化。调查中发现小林场内存留有116座柏树、朴树、桑树等伐桩。因承包人在外地,受疫情影响暂无法回盱眙接受调查。

        部分属实

        盱眙县公安局森林派出所已立案调查,4月8日下午,对周某兵和参与砍伐具体人员进行调查询问,并现场勘查指认。4月10日晚,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周某兵下达了《林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盱林罚权告字〔2022〕第8号),拟对其处以补种树木95棵、处22850元罚款。

        天泉湖镇对履职不力、信访处理不当的古城社区相关人员分别进行停职处理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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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21

        淮安市金湖县同泰大道78号,江苏新金菱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PE生产线废气异味扰民,无废气处理装置。

        淮安市
        金湖县

        大气

        4月8日—13日,金湖县政府主要领导、包案领导带领属地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到现场调查。经查阅环评文件,企业主要产品为农业生态网,原料为聚乙烯、色母,生产工艺中挤出工序有非甲烷总烃产生。现场检查发现,企业四栋厂房中两栋为仓库,另两栋有少量缝纫加工设备,作为缝纫加工车间兼临时仓库使用。经与企业负责人核实,该企业实际仅建设了一座织网车间,直接使用聚乙烯丝进行织网,工艺流程中无废气产生,因市场变化,2021年12月将织网车间内生产设备全部拆除。检查中发现,厂区内还有一家江苏美翔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与新金菱集团属于同一控制人,目前正在生产。该公司年产50万台蹦床项目于2014年12月经金湖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主要原料为钢卷、弹簧、布网、焊条、塑粉,主要生产工艺为卷管-焊管-切断-弯管-冲孔-清洗-喷塑-组装-布网,因客户对产品要求,该项目已取消清洗、喷塑工序,生产过程中焊管工序产生电焊烟尘,公司已按要求配备移动式焊烟收集器对电焊烟尘进行收集处理,但存在收集不到位现象,未发现有PE生产线。

        部分属实

        金湖生态环境局对企业焊管工序中产生电焊烟尘收集不到位现象进行立案处罚,责令整改,并加大对企业的日常监管力度,杜绝问题反弹。

        67

        D2JS202204070014

        淮安市盱眙县河桥镇明山村竹园里小河旁的山坡(面向村庄),常年非法开采石材,破坏生态环境。

        淮安市盱眙县

        生态

        4月8日—13日,盱眙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先后带领河桥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等部门负责人到现场调查。经查,2016年该地块内建有一石料加工点(破碎机架点),已于2017年关闭,因搬迁机械、清除垫层形成坑塘,与堆放的石料共占地3.2亩。根据国土部门历年遥感影像甄别,2017年至2019年期间,存在零星盗采现象。2019年以来,该地块未发生地貌变化,不存在常年非法开采石材问题。

        部分属实

        1.盱眙县委县政府要求河桥镇对调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迅速组织人力、物力限期整改到位。
        2.河桥镇组织机械对坑塘进行回填,对原石料加工点形成的坑塘进行平整,覆土绿化。目前,已完成坑塘回填和覆土绿化等生态修复工作。
        3.盱眙县举一反三,要求相关职能部门进一步加强辖区内矿产资源保护的巡查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盗采石料行为。

        68

        D2JS202204070088

        盐城市射阳县经济开发区陈洋居委会二组,射阳县供电公司,未按规划、违规设置变电站,导致电磁辐射及噪音扰民。

        盐城市射阳县

        辐射

        48日,射阳县政府组织江苏射阳经济开发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供电公司、射阳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国网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电力有限公司盐城供电分公司盐城陈洋110KV输变电项目于2017年取得原省国土资源厅用地预审意见和省发改委核准批复。2018年至2019年,该项目先后取得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20224月,射阳县自然资源与规划局对该项目进行规划核实,项目建设地址、内容与规划方案、规划许可一致。
        2202188日,射阳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站委托江苏润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对变电站东、南厂界1m处、近点高压线等5个点位电场强度、磁场强度分别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标准要求。
        3202248日,射阳生态环境局环境监测人员对该变电站东、南、西、北厂界围墙1m处以及东南侧最近的1户居民等5个点位昼夜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排放标准。

        部分属实

        1、射阳县将加大对该变电站周边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日常监测频次,及时公开监测结果。
        2、射阳县落实属地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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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86

        盐城市亭湖区东亭湖街道梧桐墅小区2期,小区西侧裸土堆成小山,并堆有白色垃圾、建筑垃圾,常年无人清理。

        盐城市亭湖区

        土壤

        48日,亭湖区政府组织东亭湖街道办事处、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现场调查。
        1、经查,在梧桐墅小区二期西南角有土方堆积,系位于梧桐墅小区南侧在水一方小区20137月开发建设时出土堆放,将作为后期小区或西侧地块绿化造型时使用。
        2、盐城在水一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梧桐墅小区二期西侧围墙外用绿色彩钢瓦违规搭建了近200平方米的建筑装潢垃圾暂存点,用于暂存梧桐墅小区二期居民建筑装潢垃圾。

        属实

        1、梧桐墅小区西南角堆土已进行平整、播撒草种,并用密目网进行覆盖。
        2、在梧桐墅小区二期西侧围墙外违规搭建的建筑装潢垃圾暂存点已拆除,建筑垃圾、装修装潢垃圾已清运。
        3、盐城在水一方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在梧桐墅小区二期内东北角重新设立建筑装潢垃圾暂存点,并提高清理频次。

        70

        D2JS202204070078

        盐城市亭湖区大洋街道大洋村村部后的河流,周边居民直排生活污水,导致河道黑臭。当地有关部门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近十天从通榆河抽水,更换河水。

        盐城市亭湖区

        48日,亭湖区政府组织大洋街道办事处、亭湖生态环境局、区住建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市亭湖区大洋街道大洋村村部后的河流是大洋村中心河。
        2、通过现场排查,未发现居民生活污水直排。202248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大洋中心河桥上下游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不是黑臭水体。
        32017年因高铁高架施工,中心河河道成为断头河。为增强河水流动性,2019年开始生态补水。

        部分属实

        1、盐城市住建局将在大洋中心河与通榆河交叉口新建1座引排结合双向闸站。
        2、亭湖区将加大河道沿线巡查力度,杜绝污水直排入河;加大河道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河面漂浮物及河岸垃圾。

        71

        D2JS202204070070

        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工业园区,因2019年3月发生特大爆炸事故,同年4月5日盐城市人民政府决定彻底关闭化工园区,但目前仍未关闭,允许除天嘉宜化工厂以外的其他化工企业都恢复生产。

        盐城市响水县

        其他污染

        48日,响水县人民政府开展调查。
        群众反映的江苏响水生态化工园区于20194月取消化工定位,目前保留3家化工企业:响水中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源化工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和联化科技(盐城)有限公司于20218月份合并为江苏联化科技有限公司),3家企业已复产,其它52家化工生产企业已于2021年年底拆除完毕。

        部分属实

        1、响水县将加大对复产化工企业的联合执法检查力度,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到位。
        2、响水县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按照相关要求加大环保投入,持续升级改造,加大废气、废水治理,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响水县将加大日常监测、监督性监测频次,确保环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危废固废规范处置。

        72

        D2JS202204070060

        盐城市建湖县上冈镇南庄村,江苏中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生产骨头颗粒,每天数十吨煮骨头废水用车运输至南庄桥附近河边,通过管道排入通榆河,部分排入厂区地下。上冈污水处理厂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规定只接纳不超过10吨污水。

        盐城市建湖县

        48日,建湖县政府组织上冈镇、建湖生态环境局等部门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江苏中众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15月投产,年产8000吨骨粉颗粒饲料项目于202010月办理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20216月办理排污许可登记备案。因缺少生产原料,于20223月底停产至今。
        2、经走访调查,未发现该公司使用车辆运输废水至南庄大桥周边通过管道排入通榆河及地下排放废水的情况。
        3、该公司于20217月与建湖县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签订《废水处理合同》,建湖县上冈污水处理厂同意接收并代处理该公司日均5吨、最高不超过10吨的废水。经核查用电监控和生产记录,日最高生产约8吨产品,日最高废水产量约6.4吨。
        4202112月后,该公司废水通过多效蒸发器处理后回用。

        部分属实

        建湖县针对该公司废水排放去向发生变化,未重新备案的问题,督促其依规变更排污许可登记。

        73

        D2JS202204070058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界村,中心河两侧农庄生活污水直排该河,导致河流黑臭。

        盐城市亭湖区

        48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兴镇、亭湖生态环境局、区水利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新界村中心河,位于新界村十组,南至新洋港,北至农庄河,全长2.17公里。
        2、新界村中心河河西侧为盐青路,居民生活污水已经接管处理。东侧62户农户,其中6户已经接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13户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沟渠还田,剩余43户生活污水直排该河。
        3202248日,亭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新界村中心河3处水质进行采样监测,均达标。

        部分属实

        1、亭湖区加大工程建设推进力度,尽快实现新界村中心河东侧农村生活污水全量收集处理。
        2、亭湖区加大河道日常巡查和保洁力度,及时清理水面漂浮物和有害水生植物,进一步提升农村人居环境。
        3、新界村正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全量收集处理工程,该工程于20211115日开工,目前正在建设中。

        74

        D2JS202204070046

        盐城市大丰区开发区西康路与南环路交界往西约100米,丰顺碎石场,扬尘污染严重。

        盐城市大丰区

        大气

        48日,大丰区政府组织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调查。
        1、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大丰丰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该公司租赁江苏美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内东南侧地块从事石子骨料、水泥砖制造。该公司年产20万吨石子骨料、20万平方米水泥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1月经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20204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20211月完成环保三同时自主验收。
        2、经查,该公司存在部分物料遮盖不到位,设备棚化程度不高,物料堆场场地未硬化等问题。
        3202248日,大丰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进行监测,结果均达标。

        属实

        1、盐城市大丰生态环境局已对丰顺公司物料堆场覆盖不到位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
        2、责令丰顺公司对物料堆场使用防尘网覆盖到位,提高棚化程度;重建粉碎、筛选设备工棚,完成堆场地面硬化。

        75

        X2JS202204070026

        盐城市城南新区海洋路与开放大道交界处,盐城宇新固废处置有限公司,2019年起开始拆除并对地块进行修复,修复过程中严重违法违规,水泥硬化地面破除后集中堆放在临时水池内并用循环水冲洗,冲洗废水进入污水处理设施,冲洗后的破碎地坪、残渣残液共上千吨,就地填埋,现场异味刺鼻。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

        土壤

        48日,盐南高新区管委会现场调查。
        1、经查,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盐南高新区新河街道,年焚烧处置6000吨危险废物项目于2005年通过环保验收。20135月停业,原场地封场退役。
        2201711月,宇新固废退役场地完成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确定为污染地块,后经过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并进行修复。目前修复效果评估报告正处于市级评审修改阶段。
        3201910月,修复工程正式实施,修复过程主要有基坑废水、机械清洗废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产生,经收集处理后达到回用标准,全部回用于热脱附废气处理系统的直接冷却水,不外排。宇新固废修复场区的水泥硬化地面经拆除后和土壤运至预处理大棚,使用筛分破碎铲斗对土壤进行预处理筛分破碎,破碎后进行含水率调节,进入热脱附单元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回填。预处理过程不产生废水;产生的废气经微负压收集进入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后排放;筛分破碎后产生的建筑垃圾交环卫部门处理。
        42020年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宇新固废修复工程存在部分挖掘出的受污染土壤露天贮存,未采取覆盖或进棚措施;受污染土壤堆放大棚大门敞开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改正并处罚款20万元。

        部分
        属实

        盐南高新区对修复效果情况进行“回头看”,一旦发现有违规处置情况,将依法严肃查处;同时督促盐城宇新固体废物处理有限公司尽快完善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

        76

        D2JS202204070023

        盐城市盐都区郭猛镇明朗村2组S229省道旁的废品收购站,回收医疗垃圾、工业油漆桶制作塑料粒子,雨天污水流入明朗村2组生产用河,夜间装卸材料噪音扰民。

        盐城市盐都区

        水,噪音

        48日,盐都区政府组织郭猛镇、生态环境等部门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废品收购站,位于盐都区郭猛镇明朗村二组(S229省道东侧),202231日起租用明朗村村民闲置厂房和水泥场地用于废旧品回收,厂房面积约400平方米,租期5年(有效期202231日至202731日)。主要收购废旧塑料、金属、纸品等,收购后分类-拆解-打包-销售。
        2、现场检查发现,该废品收购站购买一台泡沫挤出机制作泡沫品。
        3、废旧品露天收购,废旧金属拆解后露天存放;无工艺废水产生,3名工作人员生活废水经收集后排入南侧生产河;存在夜间装卸作业,机械、车辆噪声对周边环境有影响。

        部分属实

        1、目前,泡沫挤出机已拆除,拆解机械已存放到厂房内。
        2、生活污水已建成三格式净化池接纳处理后,排入南侧生产河。
        3、露天存放的废旧品已遮盖。
        4、郭猛镇将加强管理,常态化抓好周边环境清理整治,强化督查,严禁夜间装卸货物噪音扰民。

        77

        D2JS202204070008

        扬州市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318省道旁约150米,扬子江路向东约800米,原扬州市消纳场内的搅拌站,堆放砂石,扬尘污染严重。相关部门要求该厂应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全部拆除,但至今仍未拆除。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大气

        2022年4月8日下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领导带领区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和施桥镇政府开展现场调查。举报对象应为“扬州沿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该企业2016年3月租用扬州港务公司场地从事混凝土制造,未经环保审批、验收和排污许可,先后因项目“未验先投”和“未验先投逾期不整改”违法问题两次被行政处罚(未批先建已过法律追溯期)。因该企业上述违法行为和多次信访投诉,扬州经开区督促其已于2021年11月停产并断水断电,部分设备已拆除。
        一、关于“原扬州市消纳场内的搅拌站,堆放砂石,扬尘污染严重”问题。4月8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仍处于断水断电停产状态,现场堆放大量砂石,已落实覆盖抑尘措施。
        二、关于“相关部门要求该厂应于 2022 年 1 月 1 日全部拆除,但至今仍未拆除”问题。因春节及疫情等原因导致用工紧张,企业拆除进度缓慢,该问题属实。

        属实

        一、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已要求扬州港务公司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督促扬州沿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尽快拆除剩余设备和清空场地,继续对该企业实行停水、断电等措施。
        二、目前,扬州沿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已进场拆除设备,计划4月15日前完成8个罐体拆除,4月20日前完成砂石清运,4月底前彻底完成场地清理。
        三、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加强督查力度,派专人负责,督促扬州沿江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在规定期限内搬离消纳场。

        78

        D2JS202204070027

        扬州市广陵区汶河街道石塔桥沿线,石塔桥村30栋旁的二道河,河水黑臭;雨天石塔桥村化粪池漫溢,异味扰民;靠近二道河的房屋,屋檐脱落材料掉入河中,污染河流。

        扬州市广陵区

        4月9日上午,广陵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协调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和汶河街办开展现场核查。反映的“石塔桥沿线二道河”为扬州市主城区内南北走向河流,东西两侧沿线分布有石塔桥新村等居民小区和华懋等商业综合体。二道河两侧沿河污水截流管道于2003年随该河道整治同步完成建设,沿河污水收集后向南汇入下游“石塔南”污水泵站,送至城市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放。
        一、关于“二道河河水黑臭”问题。经核查,举报区域的雨污管网健全,由市管网公司、住建局和街道安排专人管护,河道由市水利局安排专人管护,污水溢流口已全部封堵。二道河向北与上游瘦西湖融为一体,处于扬州市主城区“清水活水”水系,现场查看该河道清澈通畅,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河道水体水质达到地表水Ⅱ类标准。
        二、关于“石塔桥北新村化粪池漫溢”问题。经核查,石塔桥北新村内有1座公厕,建有化粪池,现场未发现漫溢;该公厕有专人每日打扫巡查,化粪池由广陵区环卫办定期抽吸。由于该区域地势整体低洼,遇特大暴雨水流不及易造成窨井漫溢或河水倒灌现象。
        三、关于“屋檐材料脱落掉入河中污染河流”问题。经现场查勘,河道与两侧建筑之间均有绿化带和步道相隔(间隔约3米),未发现屋檐材料脱落入河现象。经走访反映偶尔有人捡拾地面杂物抛入河道。

        部分属实

        一、广陵区政府责成汶河街办加强暴雨期巡查,增强应急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长时间积水问题。
        二、广陵区政府严格落实“河长制”职责,加大河道巡查力度和保洁频次。发现乱扔杂物入河现象立即制止并及时清理,同时对周边群众加强宣传教育。
        三、广陵区政府责成汶河街办加大雨污管网和公厕日常巡查频次,保持雨污管网畅通、防止公厕化粪池沉淀物大量积存,确保不发生粪污堵溢问题。

        79

        D2JS202204070034

        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沿湖村,该村建设占用邵伯湖岸线,村内生活污水及农家乐、餐饮店油污水均排入邵伯湖,如小马哥农家乐。

        扬州市邗江区

        4月8日,扬州市邗江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邗江生态环境局赴方巷镇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9日、10日,邗江生态环境局、邗江区水利局会同方巷镇政府联合开展现场核查。举报对象“沿湖村”位于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东北部,紧邻邵伯湖西堤。
        一、关于“沿湖村建设占用邵伯湖岸线”问题。对沿湖村境内1.7公里邵伯湖岸线全面巡查,未发现该村存在占用岸线违规建设问题;经延展巡查,发现该村界外向南约1公里邵伯湖堤岸合玉村段存在1 处面积约125平方米的临时建筑,该建筑为扬州海翔技术测试有限公司无人艇测试中心配套设施,2021年4月13日经扬州市邗江区行政审批局备案登记,主要用于系统测试、人员培训、认证研讨。
        二、关于“村内生活污水及农家乐、餐饮店污水均排入邵伯湖,如小马哥农家乐”问题。沿湖村现有渔民上岸定居户362户,其中2007年前81户上岸渔居,未建污水管网,生活废水均通过标准化粪池净化后用作田肥;2007年后上岸渔民281户,生活污水均建有污水管网,统一纳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排放。
        沿湖村共有农家乐、餐饮店经营户6家,其中4家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浇灌周边菜地,“小马哥”农家乐等2家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统一纳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集中处理后外排。沿湖村水系仅村南侧1处小型排涝站通往邵伯湖,仅雨季内涝开机排放。经取样检测,沿湖村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沿湖村内水系水质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类标准。

        部分属实

        一、邗江区水利局针对扬州海翔技术测试有限公司临时建筑开展了执法检查,责令该企业2022年5月14日前完成拆除。
        二、完善沿湖村农村生活污水覆盖率。加大对农村生活污水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计划于2022年12月月底前完成沿湖村污水全覆盖收集。

        80

        D2JS202204070035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长生村天圣组,组内高架交通噪音扰民。

        扬州市广陵区

        噪音

        2022年4月9日,广陵区李典镇政府会同广陵区交通局开展现场核查。反映的“高架”为“连淮扬镇铁路李典段”。该铁路由原国家铁路总公司与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政府共同投资,上海铁路局南京枢纽连镇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简称“南京建指”)建设,上海铁路局运营,广陵区承担项目拆迁保障。2014年10月《新建连云港至镇江铁路铁路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原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环境保护厅批复同意(苏环审〔2014〕119号),2015年9月启动拆迁建设,2020年12月开通运行;2020年8月完成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静态验收,9月完成竣工环保验收并进行网上公示,11月完成项目环境保护与水土保持动态验收。
        关于“交通噪音扰民”问题。根据苏环审〔2014〕119号环评批复意见,铁路沿线两侧距中心线30米范围内和本工程与既有铁路、高速公路包夹地带间距小于50米范围内的敏感建筑应完成搬迁安置。根据《铁路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TB10501—2016),30米至80米范围内居民区应安装声屏障、隔声门窗。经现场查勘及调查,经搬迁“连淮扬镇铁路李典段”沿线两侧距中心线30米范围内已无居民,铁路中心线两侧30米至80米范围内有约153户居民,其中秀清村约30户居民敏感点已安装隔音屏障,其他居民户均已安装隔音窗进行降噪。该项目正式开通前,已经通过包括环保在内的各项验收,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南京建指提供了2021年5月24日对李典镇相关部位的噪声监测报告,监测结论为符合相应排放标准。

        属实

        一、4月12日,扬州市交通局已致函南京建指,请南京建指协调、组织相关铁路部门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内容并协助开展回应答复事项。
        二、4月14日,广陵区政府商请南京建指组织专业力量对“连淮扬镇铁路李典段”噪声进行专业监测、评价和解答。如果达标,则提供相关监测和评价报告;如果超标,则针对噪声超标拿出具体整改方案和措施。
        三、广陵区政府将积极协同上级交通部门、铁路建管单位,合力做好信访处理答复工作,同时做好高铁沿线居民解释工作。

        81

        D2JS202204070072

        扬州市经济开发区财富广场旁的中海九樾工地,近期夜间施工扰民,无抑尘措施,扬尘、噪音扰民。

        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噪音,大气

        2022年4月8日下午,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分管领导带领区建设局、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局和扬子津街道办事处开展现场核查。举报对象“中海九樾”房地产项目于2021年10月以来分三批取得施工许可,目前大批量土方开掘基本结束,主要正在进行基础、主体结构等施工,该项目纳入主管部门正常管理。
        一、关于“中海九樾工地,近期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经核查,该项目开工以来共申请夜间施工许可7次,今年1月下旬以来未申请夜间施工。核查近期现场监控并查阅混凝土浇筑记录,该工地4月份以来无夜间施工情况;调取智慧化工地监测系统,发现该工地周边晚间噪声值控制总体较好,4月上旬22:00时后发现2次噪声高值,经核实为木工小型工具作业导致。该工地紧邻居民,施工作业噪声对周边居民产生一定影响。
        二、关于“无抑尘措施,扬尘扰民”的问题。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染防治攻坚办、区建设局质安站对该项目日常监管发现,工地抑尘措施落实总体较好,但前期发现存在喷淋开启不及时、局部裸土覆盖不到位、道路有积尘等问题,施工单位能够及时整改。此次现场检查发现,该工地存在车辆冲洗平台清理不及时,车辆冲洗不干净,局部场地硬化不到位问题。

        属实

        一、经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建设局质安站和施工单位集中会商,将该工地施工时间调整为:上午 6:30-11:30、下午 13:30-18:00、夜间 19:00-21:00,并督促施工企业合理安排混凝土浇筑时间,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许可核准,切实做到非必要夜间不施工,减轻施工噪声对居民生活影响。
        二、4月9日,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质安站、综合执法局再次就工地防尘网覆盖、车辆进出冲洗、喷淋雾炮作业、道路保洁等防尘措施进行了现场检查指导。经核查,4月8日发现的车辆冲洗和道路硬化问题已立行立改到位。
        三、扬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局质安站将常态化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增加对施工现场检查的频次,同时通过视频监控系统、智慧化工地监测系统等科技手段及时发现扰民问题并予以查处,督促施工企业重视居民诉求,压实主体责任,精细化落实各项控尘、降噪措施。

        82

        D2JS202204070089

        扬州市仪征市十二圩开发区五里组,腾讯公司附近污水管网破损,污水流入附近农田,危害农作物。

        扬州市仪征市

        土壤

        2022年4月8日,仪征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带领仪征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仪征市农业农村局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扬州市仪征市十二圩开发区五里组,腾讯公司附近污水管网”实为扬州市仪征市十二圩东升村五里组,国民路和科研二路丁字路口,大新线过路支管末端的检查井。
        一、关于“腾讯公司附近污水管网破损”问题。实际情况为大新线过路支管末端检查井生活污水存在漫溢问题。经排查,主要原因是该检查井井口高度较低,园区污水管网水位较高。
        二、关于“污水流入附近农田,危害农作物”问题。经勘察,涉事地点周边田地小麦整体生长正常,麦田南部沟中有积水,近0.2亩小麦出现发黄症状,严重者叶片发枯,初步分析为渍害造成。另有绿化田块1.6亩种植沿阶草、酢浆草,田块整体沟系不畅,南部区域有明显积水,其中0.6亩左右渍害严重,植株生长瘦弱,据田块主人描述,为周边污水流入导致。4月8日,仪征生态环境局对检查井周边和农田积水分别采样监测,监测数据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总磷浓度均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V类标准。

        属实

        一、4月8日下午,仪征经济开发区经开集团有限公司已将外溢污水抽排至园区污水管网,送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并已完成检查井维修、加高作业。
        二、仪征市农业农村局及仪征经济开发区十二圩工作局技术人员开展现场调查,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同时做好跟踪服务,指导农户清沟理墒,及时排出田间积水,提高农户田间管理水平。
        三、仪征经济开发区经开集团和十二圩工作局、东升村正在与农户进行商谈,做好农田、农作物受损评估和补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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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95

        扬州市仪征市月塘镇山郑村童家岗组、陈家洼组、枣林湾旅游度假区长山村与米家洼交界处,盗采鹅卵石、石英砂,并破坏绿化。盗采后向南京方向运输。

        扬州市仪征市

        生态

        2022年4月8日,扬州市仪征市政府分管负责人带领月塘镇政府、仪征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仪征市公安局开展现场调查。

        经查,反映的“盗采鹅卵石、石英砂”实际地点为仪征市月塘镇长兴村陈洼组与六合区横梁社区三友湖村小东风组交界处,枣林湾度假区与米家洼交界处未发现盗采现象。盗取鹅卵石涉事人为附近群众,盗取形成矿洞面积约为640平方米,位于仪征六合交界处,该地块绿化植被确实被破坏。

        部分属实

        一、月塘镇政府立即对该区域进行了管控,严防附近群众再次进入矿坑采挖鹅卵石,对盗取鹅卵石形成的矿洞进行复垦,目前已完成复垦。

        二、月塘镇政府将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加大巡查力度,禁止周边群众盗取鹅卵石;同时加大宣传力度,告知群众未经许可不得采挖鹅卵石,否则将依法查处。

        三、因挖取鹅卵石的对象零星、不固定,且为周边年龄较大的妇女群众,对国家矿产资源未达到严重破坏程度,仪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未立案查处,仅对群众进行了宣传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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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35

        扬州市仪征市新集镇工业集中区建业北路6号,新洲机械厂内的电镀厂,烟尘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扬州市仪征市

        大气

        2022年4月8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新集镇政府、扬州市仪征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反映的“新洲机械厂内的电镀厂”实为“扬州宏业船舶配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业船舶公司),主要从事船舶金属件的表面处理作业,生产工艺中有热镀锌工序,无电镀工艺。该企业建设项目通过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配套建有废水、废气治理设施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按要求设置了卫生防护距离。
        一、关于“烟尘扰民”问题。4月8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已被新集镇政府责令停产,现场仅锌锅处于保温状态,其余工序均未生产,未能开展污染监测。该企业生产主要排放酸洗工序废气、热镀锌工序废气和天然气燃烧废气。现场查阅该企业废气自测报告,数据显示集中排放和无组织排放废气污染物均符合相关标准限值。检查发现车间内酸雾吸收效率不高、生产环境较差,产生废气排放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核查扬州市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仪征生态环境局2020年以来未接到关于该企业的信访投诉;经核查新集镇政府信访记录,2021年以来新集镇政府未接到关于该企业的信访投诉。

        部分属实

        一、2022年4月8日,新集镇政府对宏业船舶公司下达停产通知,责令其立即停产整治。
        二、2022年4月11日,针对宏业船舶公司“环境应急预案未备案”违法行为,仪征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立案号:73号),拟处罚款1万元;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改〔2022〕03-66号),目前该问题已整改到位。
        三、针对宏业船舶公司“酸雾收集装置吸风收集效果差,收集效率不高和生产车间环境管理较差”问题,该企业已委托专业技术单位对生产工艺流程、污染防治设施、环保管理制度等,逐项评估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时限,完成设备改造和厂区整治,计划2022年5月底前整改到位,整改完成前不恢复生产。
        四、仪征生态环境局将密切跟踪企业整治进度,企业复产后及时开展执法监测,依据监测结果落实相应调查处理措施。
        五、新集镇政府将严格落实环境网格监管责任,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环境巡查,督促企业加强治污管理,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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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36

        扬州市广陵区李典镇,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距离居民区较近,生产过程中噪音、粉尘、异味扰民,污水排入长江。

        扬州市广陵区

        噪音,大气,水

        2022年4月8日,广陵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李典镇政府、广陵生态环境局开展现场调查。举报对象“扬州恒润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从事钢铁生产,该企业“实施产能重组技改、提升产品结构”和“100万吨船用中厚板技改”两个历史遗留项目环境影响自查评估报告经广陵区政府登记备案,其余建设项目均通过了环评审批和环保竣工验收,申领了《排污许可证》,配套建有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和固体废物贮存场所。4月8日现场检查时,企业正在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查看废气污染物在线监测数据,未发现超标排放。
        一、关于“距离居民区较近”问题。企业12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原有368户居民,目前剩余3户未搬迁,3户居民与炼铁车间之间的距离分别为353米、754米、1073米。
        二、关于“生产过程中噪音、粉尘、异味扰民”问题。2022年3月27日、3月28日,4月8日,广陵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厂界昼间、夜间噪声,以及厂区无组织排放废气、有组织集中排放废气开展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废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应标准。该企业按《排污许可证》要求开展了自行监测,调阅自行监测报告,结果表明该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相应标准。
        三、关于“污水排入长江”问题。该企业工业废水经各分厂水处理系统处理,生活污水经A2/O工艺处理,初期雨水专门收集,上述废水处理(收集)后,统一汇入企业综合污水处理站集中处理,处理后废水循环利用;该企业涉及长江(夹江)岸线共 2.4 公里,现有 6 个入江雨水排口,现场检查未发现污水排入长江的迹象。

        部分属实

        一、广陵生态环境局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加强对该企业日常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坚决依法查处到位。
        二、广陵区李典镇切实履行一线环境监管网格责任,加强对该企业日常环境巡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生态环境部门依法查处。
        三、广陵区将继续协调镇江市丹徒区,按照两地共同确定的会议纪要要求,由丹徒区负责剩余户的拆迁和沟通工作,广陵区将一如既往地给予支持和保障。
        四、针对该企业发生内涝时需开启雨水泵站排水的实际情况,广陵生态环境局要求该企业落实泵站开启提前报备工作并同步开展监测,2022年5月15日前完成雨水排口视频监控系统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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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45

        扬州市宝应县射阳湖镇落潮村一组,村内几条河流水系不畅、水体黑臭,河两岸大量露天厕所异味刺鼻,粪污直排河道。大量生活垃圾、工业垃圾、易燃易爆有毒垃圾露天堆放在马路及河岸边,导致河道污染;村内的一处垃圾焚烧池,焚烧垃圾污染村内环境;宝应县城区及郊区附近(水官庄镇、天平乡、射阳湖镇、水泗乡)建有多家玻璃加工小作坊,生产时排放有毒有害废气;京杭大运河宝应-扬州段、淮安-宝应段-高邮扬州段,沿途建有多家砂石厂、水泥搅拌站,粉尘污染严重;京杭大运河水土流失严重,饮用水源水质不佳。

        扬州市宝应县

        2022年4月8日收到交办件后,宝应县政府主要领导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召开研究部署会,根据扬州市政府主办任务分工,主动协调高邮等地区和市生态环境局持续开展属地核查和联合调查。
        一、关于“宝应县落潮村水体黑臭、粪污入河、垃圾露天堆放及焚烧污染”问题。落潮村一组境内共3处水体,感观清澈。4月8日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村组池塘水质达Ⅳ类标准,安沙河、村庄河水质均达Ⅲ类标准。村庄内有长期弃用露天厕所10处,未发现粪污入河迹象。反映的组内道路、塘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混乱堆放问题,经本次督察(3月31日)第六批D2JS202203300030交办处理,已及时清理整改完毕,并改为标准垃圾箱定点收集,核查未发现反弹。前期和4月8日核查均未发现工业垃圾、易燃易爆有毒垃圾和焚烧垃圾行为。
        二、关于“宝应城区及近郊玻璃加工排放有毒有害废气”问题。经初步排查,全县共有玻璃制品加工作坊近700家,主要原料为无色透明玻璃管,产品为玻璃挂件、茶具等,主要工艺以液化石油气或天然气为燃料,通过灯头火焰高温软化玻璃吹制成型,生产过程无有毒有害废气产生。
        三、关于“京杭大运河淮安-宝应-高邮扬州段砂石、水泥搅拌粉尘污染,水土流失及水源地水质不佳”问题。京杭大运河扬州段位于淮安市以南,全长143公里,经历年持续整治和2019年运河沿线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和2020年内河港口码头专项整治,目前京杭运河沿线共有从事砂石运输、混凝土制造的码头企业14家,其中宝应10家(均无环境审批、验收手续)、高邮市1家(长期停产待回购管理)、邗江区3家(均经环境审批、验收规范管理),举报反映的问题集中指向宝应-高邮段。经查,京杭运河宝应段现有10家砂石码头、水泥搅拌站均存在环保建设项目“未批先建”(已过追溯期)和“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部分码头作业粉尘污染控制不到位;高邮北港南部港区砂石堆场在港口停运后的物料“减存量”过程中存在扬尘覆盖不彻底问题。宝应、高邮在京杭运河共有2个饮用水源地,均按规定频次开展水质监测预警,今年历史监测达标率100%。排查发现宝应段运河沿线整治拆除后5处遗留场地未及时复绿,存在局部轻度水土流失;京杭运河高邮段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项目开工前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其余河段未见异常。

        部分属实

        一、宝应县政府责成射阳湖镇举一反三开展农村人居环境全面整治和长效管护,快速整改交办问题,目前落潮村10座露天厕所已拆除,4月10日新建2座公厕已开工,力争10天内完成。
        二、宝应县政府责成县市场监管局牵头,联合开展玻璃制品行业整治提升,进一步规范行业生产秩序。
        三、宝应县政府责成属地乡镇政府督促沿河砂石建材码头停产整顿,立即控制污染。责成县水务、交通等部门及属地政府成立整治专班,迅速制定方案启动运河沿线砂石建材行业拆除整治,计划2022年内完成,加强巡查防止反弹。宝应生态环境局对沿河10家砂石码头“未验先投”问题已进行立案调查(扬环案立[2022]01-49至58)号),共拟处罚金款450万元。
        四、宝应县政府责成水务局牵头,针对5个运河整治遗留地块编制生态修复方案,计划2022年6月开工,年底修复到位,并通过视频监控等措施,强化沿河长效生态管护。
        五、高邮市政府责成交通部门成立专班,加快推动高邮北港整治。责成市交投集团督促港口公司严格落实堆场覆盖、车辆冲洗“两个百分之百”控尘措施,严防大气污染。
        六、高邮水利局将对京杭运河高邮段绿色现代航运示范区项目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问题依法查处,限期整改,跟踪督促落实施工现场防水土流失措施。
        七、京杭运河沿线宝应、高邮、江都等地将严格落实水源地保护区污染防控要求,明确专人常态巡查消除隐患,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饮用水水质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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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90

        镇江市丹徒区上党镇金河花园西侧,腊英酒店,未安装专用排烟管道及油烟在线监控设施,油烟废气严重扰民。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回复称此处已取得环评手续,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该小区部分居民乱开油烟排口,导致油烟严重。金河花园门面房内的厕所及下水道集中在东侧,朝向居民窗户,恶臭扰民。

        镇江市
        丹徒区

        大气

        2022年4月8日,镇江市丹徒区政府组织上党镇政府和丹徒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一、关于“丹徒区上党腊英酒店未安装专用排烟管道及油烟在线监控设施”问题。经调查,该酒店落户于上党镇金河花园小区二期商业楼,该楼不属于商住综合楼,未设置公共烟道,酒店油烟经高压静电净化器处理后排放。依据《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三项:营业面积在五百平方米以上的餐饮企业,应当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该酒店营业面积为400平方米,未达到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施的标准。
        二、关于“油烟废气严重扰民”问题。经调查,周边居民表示未发现该酒店经营期间存在明显油烟。由于疫情原因该酒店经营处于淡季,现场未能有效开展油烟监测,丹徒生态环境局将在酒店恢复正常经营后,对油烟有组织、无组织排放情况开展监测。
        三、关于“当地生态环境部门回复称此处已取得环评手续,不存在违法违规现象”问题。经调查,该酒店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登记表,备案号:202032111200000040。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对餐饮行业未提出审批要求。
        四、关于“该小区部分居民乱开油烟排口,导致油烟严重”问题。经调查,金河花园小区房屋结构为房间客厅朝南,厨房朝北,居民厨房油烟机出口均安装在北侧,南侧未发现油烟排口。经走访周边居民了解到,小区内厨房及油烟出口位置合理,无明显油烟严重问题。
        五、关于“金河花园小区门面房内的厕所及下水道集中在东侧,朝向居民窗户,恶臭扰民”问题。经调查,金河花园二期商铺进户门位于西侧,面对马路,进入后为商家办公及经营场所,至里为卫生间,卫生间窗外为金河花园二期1栋2栋3栋之间绿化带,商业楼内污水经小区内部下水道排入市政管网,下水道为地埋式,沿绿化带及道路铺设。经走访周边居民及上党镇检查人员政府工作人员现场核实,未发现商铺厕所及下水道存在明显异味。

        部分属实

        一、待油烟监测结果出来后做下一步调查处理。
        二、上党镇政府要求腊英酒店加强环境管理,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保养维护,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运行,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三、上党镇政府加强金河花园巡查力度,禁止居民私自乱开油烟排口行为。
        四、上党镇政府要求金河花园二期西侧商铺保持卫生间清洁,及时疏通下水道,避免下水道堵塞产生异味,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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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82

        镇江市丹阳市珥陵镇小庄村丹金溧漕河旁,凯迪线业、华盛线业,粉碎加热回收的破布,异味扰民,夜间12点至凌晨4、5点生产。前期反映后有所好转,目前该问题反弹。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

        大气 2022年4月8日、4月9日夜间,丹阳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珥陵镇人民政府两次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凯迪线业粉碎加热回收破布,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丹阳市凯迪线业有限公司未生产。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在该公司厂区内未发现存在粉碎加热回收破布项目,该公司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
        二、关于“华盛线业碎加热回收破布,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丹阳市华盛线业有限公司未生产。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有部分闲置厂房租赁给丹阳市珥陵镇子凡服装辅料加工厂和丹阳市珥陵镇绍明服装辅料加工厂从事再生化纤颗粒生产项目,生产过程中造粒工段确会产生废气。现场检查时,两家加工厂均未生产,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将在该厂正常生产时,对其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三、关于“夜间12点至凌晨4、5点生产”问题。经调查,丹阳市珥陵镇子凡服装辅料加工厂和丹阳市珥陵镇绍明服装辅料加工厂均利用谷电夜间生产。
        四、关于“前期反映后有所好转,目前该问题反弹”问题。前期,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通过全国生态环境信访举报管理平台接到的是丹阳市凯迪线业有限公司异味扰民的举报事项。接到举报后,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现场未发现丹阳市凯迪线业有限公司存在环境问题。

        部分属实

        一、针对现场情况,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珥陵镇子凡服装辅料加工厂和丹阳市珥陵镇绍明服装辅料加工厂在正常生产时,应保持废气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安排对丹阳市珥陵镇子凡服装辅料加工厂和丹阳市珥陵镇绍明服装辅料加工厂废气开展监测,视监测结果作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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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81

        镇江市京口区中技大道往西,江堤外侧的一家碎石厂,露天生产石子,扬尘、噪音严重扰民。目前间歇性生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镇江市
        镇江新区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8日,镇江新区管委会组织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镇江市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大路镇政府至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信访反映的“碎石厂”为镇江港建建材有限公司,位于镇江市新区大路镇滨江大道1086号,主要从事机制砂的生产。
        一、关于“露天生产石子,扬尘、噪音严重扰民”问题。经核实,该企业生产设备先期已断电,进料斗、输送带等生产设备已经拆除,未发现近期有生产迹象。剩余物料露天堆放在厂区内,基本覆盖到位,但物料清运中有一定扬尘产生。
        二、关于“目前间歇性生产应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经核实,该企业生产设备先期已断电,部分生产设备已经拆除,未发现近期有生产迹象,现场仅发现有车辆在进行剩余物料的出清。

        部分属实

        一、督促企业尽快完成所有主要生产设备的拆除以及剩余物料的清运,进一步做好剩余物料堆放和清运过程中的扬尘管控。
        二、安排专人加强对该企业的巡查,防止其擅自恢复生产。

        90

        D2JS202204070092

        镇江市丹阳市经济开发区,江苏昌和化学有限公司,2015年该厂废弃后,将工业固废掩埋到厂区内。

        镇江市
        丹阳市

        土壤

        2022年4月8日,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牵头组织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赴现场调查。
        关于“2015年该厂废弃后,将工业固废掩埋到厂区内”问题。经查,原江苏昌和化学有限公司地块暂未出售。现场该地块为空地,土地已进行过平整。经调阅丹阳市化治办相关材料,江苏昌和化学有限公司关闭时处置了2吨精馏残渣(HW11),已于2015年7月8日通过丹阳市关闭化工企业危险废物规范化处置检查验收。
        目前,丹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联系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原江苏昌和化学有限公司地块土壤进行勘探采样检测。

        部分属实

        待检测结果出来后做下一步调查处理。

        91

        D2JS202204070080

        镇江市镇江新区金港大道188号,昌和化学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在大门附近树林内掩埋大量过滤纸。

        镇江市
        镇江新区

        土壤

        2022年4月8日,镇江新区管委会组织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镇江市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和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管理办公室至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
        一、关于“昌和化学新材料(江苏)有限公司,在大门附近树林内掩埋大量过滤纸”问题。现场检查人员对企业门口两侧树林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两侧树林内有部分生活垃圾倾倒,未发现有明显掩埋痕迹,同时对两侧树林空地区域选取35个点位进行随机挖掘,暂未发现有填埋固废的迹象。4月9日,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委托镇江新区监测站有限公司按照土壤监测规范对树林内土壤进行采样分析。
        昌和化学生产过程中确实使用过滤袋,且会产生废过滤袋,目前废过滤袋按照危废处置。2018年9月至今企业共购买过滤袋3208个,已使用2461个,处置2461个,剩余747个,未发现异常情况。同时调取该公司2019年以来的固废入库台账记录(2019年共产生危废26.1吨,当年处置25.17吨,贮存2.664吨;2020年共产生危废29.447吨,当年处置30.255吨,贮存1.856吨;2021年共产生危废27.283吨,当年处置27.992吨,贮存1.894吨),未发现有异常情况。

        部分属实

        一、视土壤采样结果做下一步调查处理。
        二、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要求该公司针对树林内倾倒的生活垃圾进行收集处理。
        三、镇江新区新材料产业园落实属地责任,强化区域日常巡查,实效长效管理。

        92

        X2JS202204070047

        镇江市丹徒区荣炳镇高庄社区凡石桥,一家洋垃圾化工厂,排放有毒粉尘及废水,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群众;丹徒区荣炳镇高庄社区凡石桥四组,良田被毁坏用于建设鱼塘,导致基本农田流失。

        镇江市
        丹徒区

        土壤

        2022年4月8日,镇江市丹徒区政府组织丹徒生态环境局、丹徒区化治办、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分局、荣炳盐资源区管委会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一、关于“一家洋垃圾化工厂,排放有毒粉尘及废水,严重影响周边环境及群众”问题。经调查,被举报单位为镇江市丹徒区荣炳朝阳硅橡胶油制品厂,现场检查时该厂处于停产状态,丹徒区化治办委托专家对该厂去功能化进行现场验收,专家意见认定该厂已初步达到去功能化的条件,但该厂设备尚未拆除完毕。2018年6月8日,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第三批信访件第78号(编号:D320000201806070097)反映称:镇江市丹徒区荣炳镇东湘村的原养老院,租给别人从事硅油加油(没有挂牌),夜间排放废气,气味刺鼻。2018年6月9日,检查人员赴现场检查时该厂未在生产,生产车间及厂界外未闻到异味,生产车间内也无近期生产痕迹。2020年3月24日,丹徒生态环境局对该厂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未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处罚决定文号:镇徒环罚〔2020〕15号),罚款4万元。2020年11月5日,丹徒区化治办下达《关于荣炳朝阳硅橡胶油制品厂专家论证意见的告知书》(镇徒化治办〔2020〕29号),确定该厂属整治范围。2020年11月23日,丹徒区应急管理局下达《停止供电决定书》((镇徒)应急停供决〔2020〕09号),并于2020年11月25日采取强制断电措施,后该厂停产至今。该厂对此不服,进行复议、上诉,目前已向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重新审判。
        二、关于“凡石桥四组鱼塘良田被毁坏用于建设鱼塘,导致基本农田流失”问题。经调查,该水塘土地地类为坑塘水面。2022年2月,高庄村凡石桥四组村民周泽锋对该水塘进行清淤,未扩大水塘面积,淤泥堆放在塘埂上用于种植农作物。

        部分属实

        一、荣炳盐资源区管委会邀请相关专家制定生产设备拆除方案和应急预案,计划4月底完成“两方案”编制。
        二、2022年底前完成该厂设备的拆除、登记、转运,并对拆除工作全程摄像,记录造册,全面完成“两断三清”工作。

        93

        X2JS202204070040

        镇江市京口区象山街道桓王路瀚霖苑二期,李洋苏北草鸡商铺,占道经营大量活禽,臭味扰民,污水乱排。多次反映无果。

        镇江市
        京口区

        大气

        2022年4月8日、9日,镇江市京口区政府组织象山街道办事处、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赴现场查勘。
        一、关于“李洋苏北草鸡商铺,占道经营大量活禽,臭味扰民”问题。根据现场核查,该商户部分禽笼位于店铺内部,其中活禽20余只;门前人行道摆放水桶、扫帚等少量经营用具和一只禽笼,其中活禽36只,店铺外10米左右有异味。
        二、关于“污水乱排”问题。2018年,该商铺完成污水管道改造,目前经营过程中用水均在店铺内,店内设有污水管道,现场查验没有污水外流现象。
        三、关于“多次反映无果”。近一年来,针对该商户的12345投诉26件,以上投诉均已答复。鉴于该店铺多次被投诉,象山街道办事处、京口区城管局多次督促商户整改占道经营问题,并分别于2021年11月19日、2021年11月23日、2022年1月26日,三次给予行政处罚,暂扣其经营工具。

        部分属实

        一、4月9日上午,象山街道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现场要求商户整改占道经营问题,随即商户将禽笼、经营用具收入店铺内。商户将店外禽笼摆放店内后,商铺外异味明显减轻。
        二、象山街道将安排专人加强巡查,一旦发现占道经营,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
        三、针对异味扰民情况,督促商户加强室内外保洁,安装空气净化过滤设备,避免气味外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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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42

        镇江市丹阳市丹北镇三星村天花庵前500米,九曲河河堤旁的无名电泳厂,无环评,污水排入厂区右侧水沟。

        镇江市
        丹阳市

        2022年4月8日、4月9日,镇江丹阳市丹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两次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江苏茗园园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
        一、关于“九曲河河堤旁的无名电泳厂,无环评”问题。经查,该公司电泳项目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关于“污水排入厂区右侧水沟”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内部分生产设备处于安装阶段,主体框架已基本完成安装,配套的电源设备未建设,无生产迹象(部分设备仍用塑料薄膜包裹),无废水外排迹象,且厂区附近仅有的一条水沟已干涸,沟内土壤颜色正常。丹北镇人民政府及新弄村委会通过走访周边群众得知,该公司于2021年6月拆除生产设备,于近期重新开始安装设备,但是一直未生产,目前公司负责人在安徽老家。

        部分属实

        一、丹阳市人民政府将于15日内拆除江苏茗园园艺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生产设备。
        二、落实巡查和长效管理机制,防止关闭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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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2JS202204070031

        镇江市丹阳市访仙镇独山大队,独山顶丰制造厂,无环评,晚间22点后生产,生产车间粉尘严重,生产机器噪音扰民,厂区厕所粪便漫溢至九桥河,流入长江;该厂左侧的水泥厂,扬尘严重,晚间22点后生产机器噪音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噪音

        2022年4月8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牵头会同丹阳市访仙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
        一、“独山顶丰制造厂”经查为丹阳市鼎丰铸造厂。现场检查时,该厂在生产。
        (一)关于“无环评”问题。经查,丹阳市鼎丰铸造厂未办理相关环保手续。
        (二)关于“晚间22点后生产,生产车间粉尘严重”问题。经查,丹阳市鼎丰铸造厂夜间利用谷电生产,现场生产车间内积尘严重,且未安装废气处理设施,生产时产生的粉尘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三)关于“生产机器噪音扰民”问题。经查,丹阳市鼎丰铸造厂产生的机械噪声对周边环境有影响。
        (四)关于“厂区厕所粪便漫溢至九桥河,流入长江”问题。经查,举报内容中的九桥河,实为丹阳市九曲河,该河与长江相连。丹阳市鼎丰铸造厂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丹阳市访仙镇环卫所定期托运(有托运协议),现场未发现该厂厕所粪便漫溢九曲河的迹象。但是因厕所就在一条二级沟边,该沟与九曲河相连,清理不及时会造成粪便满溢入二级沟的情况。
        二、“该厂左侧的水泥厂”经查为丹阳市嘉山水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利用谷电生产)。
        (一)关于“扬尘严重”问题。该公司北侧为企业,南侧约200米为访仙镇独山村村委会,东侧约80米为石桥头自然村,西侧为访高路,符合50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现场该公司厂区周边无明显粉尘,厂区内无明显积尘。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正常生产时(夜间)的有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
        (二)关于“晚间22点后生产机器噪音扰民”问题。该公司利用谷电夜间生产,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

        部分属实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鼎丰铸造厂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对该厂无相关环保手续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36万元。并对该厂生产电源、设备进行了查封。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嘉山水泥有限公司正常生产时保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三、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对丹阳市嘉山水泥有限公司废气、噪声进行了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四、丹阳市人民政府要求丹阳市访仙镇人民政府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巡查,确保丹阳市嘉山水泥有限公司按环保要求规范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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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30

        1.镇江市丹阳市延陵镇,丹阳市创辉彩印厂(麦溪村中心小学大门左侧100米),异味严重扰民;2.麦溪村快将近蒋巷村公路右侧的一处养猪场,污水直排池塘;3.麦溪村西南角(丹延路旁)的一家塑料袋回收厂,异味扰民;4.皇园里村河边的一家无名塑料袋生产企业,异味扰民。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

        2022年4月8日,镇江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分组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丹阳市创辉彩印厂(麦溪村中心小学大门左侧100米),异味严重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丹阳市创辉印务有限公司未生产。该公司印刷工段产生的废气未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二、关于“麦溪村快将近蒋巷村公路右侧的一处养猪场,污水直排池塘”问题。经查,孟正庆生猪养殖点已于2021年7月关闭,三排猪舍已闲置,现场未见生猪养殖活动,也未发现有废水排入附近池塘的现象。
        三、关于“麦溪村西南角(丹延路旁)的一家塑料袋回收厂,异味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丹阳市延陵镇苏皖塑料制品厂在营业。该厂无生产设施,仅从事塑料袋的回收、打包出售业务。现场有部分物料露天堆放,厂区周边无明显异味,但是塑料暴晒产生的异味可能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目前,该厂正在清理物料,准备关闭。
        四、关于“皇园里村河边的一家无名塑料袋生产企业,异味扰民”问题。经查,被举报单位为丹阳市延陵镇丹盟兴禄塑料制品厂和丹阳市延陵镇亚塑塑料制品厂。
        (一)丹阳市延陵镇丹盟兴禄塑料制品厂:现场检查时,该厂两条吹塑生产线和裁剪工段在生产,该厂加热挤出、吹塑工段产生的废气未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二)丹阳市延陵镇亚塑塑料制品厂:现场检查时,丹阳市延陵镇亚塑塑料制品厂在生产,该厂造粒挤出工段、吹膜工段产生的废气未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无组织排放,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属实

        一、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创辉印务有限公司:1. 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 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手续未完善、设施未建设到位前不得擅自生产。3.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创辉印务有限公司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二、丹阳市人民政府要求丹阳市延陵镇人民政府加强畜禽养殖场、点的管理,防止养殖废物污染环境。
        三、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延陵镇苏皖塑料制品厂做好露天堆放物料的清理工作。目前,丹阳市延陵镇苏皖塑料制品厂露天堆放的物料已清理完毕。
        四、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市延陵镇丹盟兴禄塑料制品厂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的环境违法行为开展立案调查,拟处罚款20万元。
        五、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延陵镇丹盟兴禄塑料制品厂、丹阳市延陵镇亚塑塑料制品厂:1. 停止环境违法行为;2. 完善相关环保手续,建设配套的废气处理设施,手续未完善、设施未建设到位前不得擅自生产。目前,丹阳市延陵镇丹盟兴禄塑料制品厂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丹阳市延陵镇亚塑塑料制品厂生产设施已全部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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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12

        镇江市丹阳市界牌镇,江苏振宇集团,从事电镀生产,长期将含镍、铬重金属超标废水混排长江,利用夜间、节假日、雨天偷排,且随意堆放危险废物。

        镇江市
        丹阳市

        2022年4月8日,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调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丹阳市界牌镇的丹阳市轻工电镀厂。现场检查时,该厂正在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未生产。
        一、关于“长期将含镍、铬重金属超标废水混排长江”问题。经查,丹阳市轻工电镀厂距离长江直线距离约1公里,距离入江支流永红河距离约400米,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在永红河边未发现异常排口,目前已安排对永红河河水进行采样监测。
        二、关于“利用夜间、节假日、雨天偷排”问题。在生态环境部门的历次检查中(包括: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的日常检查、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的交叉执法检查、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生态环境厅组织的交叉执法检查),环境执法人员均未发现丹阳市轻工电镀厂存在偷排的环境违法行为。经调阅丹阳市轻工电镀厂用水数据,2021年该厂自来水用量为74549吨,废水排口流量计显示排水量为74560吨,误差为0.015%;职工行政用水及生活用水分表计量缴费,不在生产用水中计量;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在该厂厂区内未发现地下水及地表水取水情况;经询问丹阳鹏鹞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新桥污水处理厂负责人,新桥污水处理厂未出现过进水异常情况。综上,丹阳市轻工电镀厂自来水用量与废水排口流量计数据符合。目前,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制定计划,加大对该厂夜间、节假日、雨天时的检查频次。
        三、关于“随意堆放危险废物”问题。丹阳市轻工电镀厂建有危废仓库一座,面积260平方米。危废仓库分类存放电镀污泥、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该公司于2021年处置污泥84.06吨,活性炭1吨,废包装袋、桶0.57吨,危废仓库内现贮存综合电镀污泥(336-064-17)5吨,含镍电镀污泥(336—054-17)5.5吨,其它电镀污泥(336-063-17)19吨,废包装袋、桶0.12吨。该公司废包装袋、桶,废活性炭,含铬电镀污泥(336-060-17)委托淮安华昌固废处置有限公司处置;含镍电镀污泥(336-054-17)、综合电镀污泥(336-064-17)、其它电镀污泥(336-063-16)委托连云港市赣榆金成镍业有限公司和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2022年至今,因“新冠”疫情,物流受限,该厂未处置危废。目前,该厂正在进行提标升级改造,整改过程中可能存在危险废物未即时入库的现象。

        部分属实

        一、针对现场情况,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要求丹阳市轻工电镀厂:1. 按环保要求高标准完成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的改造;2. 在提标升级过程中将车间内产生的危废及时规范存放至危废仓库,并做好台账记录;3. 改造完成后的生产线调试期间,保持污染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已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丹阳市轻工电镀厂厂区雨水管网及周边水体进行采样监测,视监测结果作下一步处理。
        三、待丹阳市轻工电镀厂正常生产后,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将不定期对该厂外排废水进行采样监测,同时加大检查频次,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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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10

        镇江市丹徒区十里长山脚下长青园,擅自扩大墓地范围,违规硬化十里长山土地,破坏山体植被。

        镇江市
        丹徒区

        生态

        2022年4月8日,镇江市丹徒区政府组织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丹徒区分局、丹徒区民政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一、关于“擅自扩大墓地范围”问题。经调查,2013年4月,镇江市民政局批复建设长青园公墓,原丹徒区发改委批复公墓一期项目的立项。一期项目占地249亩,原镇江市规划局批准选址。2015年,原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对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批复,同年开始建设。2017年,原镇江市规划局批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用地面积为229.5亩。目前有6.2亩超规划范围。
        二、关于“违规硬化十里长山土地”问题。经调查,2015年,原丹徒区发展改革和经济信息化委员会对西郊公墓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中同意建设烈士陵园(镇徒发改经信投〔2015〕27号)。烈士纪念碑、烈士陵园、烈士陵园停车场、安息堂、服务大楼及红十字遗体捐赠纪念广场面积约为23436平方米,在规划许可范围内。2020年,丹徒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中,丹徒区政协委员提案提出了“设立遗体捐赠纪念墙的建议”,故在烈士陵园旁建设了红十字遗体捐赠纪念广场。其中约2100米烈士陵园及消防环行道路,在规划审批之外。
        三、关于“破坏山体植被”问题。经调查,因前期建设施工,损坏了部分植被,施工后全部进行了补种。2017年,办理了林地占用手续,计198.9855亩(苏林林地审字〔2017〕106号)。目前,没有山体植被破坏事宜。

        部分属实

        一、2021年,长青园墓区451.83亩(含6.2亩扩展墓区和2100米烈士陵园及消防环行道路)已纳入镇江市殡葬设施规划,并纳入丹徒区国土空间规划,待省、市批复后,完善相关手续。
        二、加强日常监管巡查,防止破坏山体植被、侵占公益林、扩建公墓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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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2JS202204070013

        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新港东路999号,丹阳市腾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院内设有几台非法熔炉,从事废锌、废铝熔炼,无环保手续,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污染周边空气、土壤,距离运河仅20米,污染河水。

        镇江市
        丹阳市

        大气

        2022年4月7日晚上、4月8日下午,镇江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牵头会同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两次赴现场调查,丹阳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也分别到现场进行了督办。现场检查时,丹阳市腾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未生产。该公司物料已进行了覆盖。
        一、关于“院内设有几台非法熔炉,从事废锌、废铝熔炼,无环保手续,加工过程中产生有毒有害粉尘,污染周边空气、土壤”问题。经查,丹阳市腾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后有两栋厂房,其中一栋为丹阳市腾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车间,另一栋为原丹阳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2012年已倒闭,现产权为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所有,厂房已十分破败,地面已硬化)。现场镇江市丹阳生态环境局环境执法人员在丹阳市腾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车间、原丹阳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内均未发现熔炼设备,只在原丹阳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内发现设施拆除后的少量遗弃设施(水箱1只,方形水槽1个,有前期生产痕迹),未现场发现举报内容中的“熔炉熔化废锌、废铝”现象。从现场情况判断,原丹阳世纪新能源有限公司厂房内有人从事过生产,相关生产设施已拆除。
        二、关于“与运河直线距离约20米”问题。经查,丹阳市腾龙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离京杭大运河直线距离约600米。
        三、关于“污染河水”问题。现场只有空余厂房,没有生产设施,不存在污染河水的情况。

        部分属实

        丹阳市人民政府要求丹阳市开发区管委会加强闲置厂房的管理,防止“散乱污”企业、作坊利用闲置厂房违规生产,污染环境。

        100

        D2JS202204070015

        举报人前期反映“镇江市丹徒区恒顺大道恒顺醋业公司内小锅炉废气异味扰民”问题,目前仍未解决,要求彻底整改。

        镇江市
        丹徒区

        大气

        2022年3月29日,第四批交办信访件中,镇江市丹徒区已收到关于“镇江市丹徒区恒顺大道恒顺醋业公司内小锅炉废气异味扰民”的信访件,镇江市丹徒高新园区管委会和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进行检查,企业1号、2号锅炉停用,3号、4号天然气锅炉以及5号沼气锅炉正在运行。经查阅该公司项目环评,环评中仅污水处理站需设置100米卫生防护距离,污水处理站位于公司西南角,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
        2022年3月30日,丹徒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企业锅炉排放废气进行监督监测,锅炉废气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低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额定蒸发量为15t/h的燃气锅炉(4号),排放废气中二氧化硫浓度超过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标准。
        2022年4月8日,丹徒生态环境局再次到现场进行检查,该企业2号、3号、5号锅炉正在运行,1号锅炉停用,4号锅炉于2022年3月31日停止供热,进行设备检修。
        2022年4月9日,该企业1号、2号锅炉正在运行,丹徒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企业1号、2号锅炉排放废气进行监督监测,主要监测因子为:颗粒物(低浓度)、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监测结果显示:该企业1号、2号锅炉废气均未超标。

        属实

        一、丹徒生态环境局已要求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关于开展丹徒区燃气锅炉低氮改造的通知》(镇徒环发〔2019〕59号)文件要求,立即对1号、2号、3号燃气锅炉进行低氮改造,在未完成改造前不得使用。目前,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制定锅炉低氮改造计划和更新锅炉计划。
        二、针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额定蒸发量为15t/h的4号燃气锅炉排放废气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丹徒生态环境局已立案调查,目前已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镇徒环改字〔2022〕88号),拟处罚26万。
        三、加强对上述企业的执法力度,强化属地部门联动机制,加大监督监测频次,督促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尽快完成低氮改造,改造完成后,将进行监督监测,确保锅炉废气稳定达标排放。
        四、针对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4号锅炉二氧化硫超标排放,已停炉检修的情况,丹徒生态环境局将跟踪督查,待该锅炉完成检修投入运行后,第一时间进行监督监测,确保锅炉废气达标排放。

        101

        D2JS202204070011

        镇江市句容市宝华镇玉兰路4A级国家森林公园,江苏新湖宝华置业有限公司,原规划联排别墅区变更为12层小高层建筑,遮挡森林公园3期全部景观,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违反4A级景区不得建设6层以上建筑的规定。仙林翠谷(别墅区)与九曲花园(洋房区)边有自山上而下的排涝泄洪沟,开发商在此处建桥,改变泄洪沟走向,存在安全隐患。

        镇江市
        句容市

        海洋

        2022年4月2日,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现场进行调查。
        一、关于“江苏新湖宝华置业有限公司,原规划联排别墅区变更为12层小高层建筑,遮挡森林公园3期全部景观,严重破坏当地生态环境,违反4A级景区不得建设6层以上建筑的规定”问题。
        1.经调查,2003年12月25日国家旅游局将镇江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批准为国家4A级旅游区,宝华山4A级旅游区范围和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一致。
        2.根据影像资料查实,叠加仙林翠谷(包括九曲花苑)项目用地红线和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范围边线,经句容市文体广旅局、句容市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管委会确认,均位于宝华山国家级森林公园范围之外,经走访森林护林员,未发现反映项目侵占森林公园土地、破坏山体、毁坏森林植被等破坏森林公园生态环境现象。
        3.九曲花苑项目规划许可为多层和高层建筑,符合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划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到规划许可、规划核实均不存在将原规划联排别墅变更为小高层建筑的情况。
        二、关于“仙林翠谷(别墅区)与九曲花园(洋房区)边有自山上而下的排涝泄洪沟……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经初步分析应为泄洪通道。因宝华镇全域受疫情影响正处于重点防控阶段,暂无法开展实地调查。下一步待疫情防控具备条件,句容市水利局将第一时间迅速启动现场核查。

        部分属实

        因宝华镇全域受疫情影响正处于重点防控阶段,暂时无法赴现场调查核实相关情况。下一步将根据疫情防控政策要求,第一时间迅速启动现场核查工作,及时上报调查处置和整改情况。

        102

        D2JS202204070075

        泰州市泰兴市国庆二村一区附近广场,距离小区过近,白天社会生活噪音扰民。

        泰州市 泰兴市

        噪音

        4月8日-10日,泰兴市公安局会同延令街道办事处对国庆二村一区附近广场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泰兴市永丰路国庆二村一区附近有羌溪花园广场和小区内部一小型健身广场。其中羌溪花园广场紧邻羌溪河,是周边居民休闲娱乐场所,该广场曾被举报有居民聚集、噪音扰民的现象,但该广场自2021年12月31日起封闭改造,至今尚未开放。小区内部健身广场于2020年建设,距离南侧居民楼7米左右,功能用于附近居民休闲健身。现场走访小区周边居民了解到,该小型健身广场常有家长带孩子在此健身、玩耍,时间一般不超过晚上9点。近期因疫情原因,小区内学生空闲时间较多,健身、玩耍时间主要集中在早上8点之前,下午4点至晚上9点,但未发现使用音响器材和其他社会组织开展文娱活动。

        部分属实

        一、延令街道会同公安部门对广场周边居民开展“社会生活噪声”知识宣传,并加强监督、建章立制,逐步规范娱乐时间和项目,避免影响周边群众。
        二、加强对羌溪花园广场改造施工的监督工作,将降低对周边居民影响措施列入改造内容,减少对周边居民影响。

        103

        D2JS202204070061

        泰州市姜堰区俞垛镇叶甸村,叶勤河北段、叶甸村老医院与南野村交界的河道内、叶甸小学北侧的河道内等,水花生、蒿草生长旺盛,淤堵河道,污染河水。相关部门检查的河段均已清理过。

        泰州市 姜堰区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俞垛镇、区水利局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分管领导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关于“叶勤(溱)河北段、叶甸村老医院与南野村交界的河道内、叶甸小学北侧的河道内等,水花生、蒿草生长旺盛,淤堵河道,污染河水。相关部门检查的河段均已清理过”问题。
        根据反映人描述,反映人反映的三个点均属于叶溱河叶甸村段,该河段全长2.8公里,经现场勘察,主干河段少量蒿草(实为野生菖蒲)开始抽芽生长,该蒿草为多年水生挺水植物,广生于湖泊、河流、池塘浅水处,适当生长可净化水质,水花生尚未到生长季节,不存在淤堵河道现象;针对“相关部门检查的河段均已清理过”问题,存在与主河段相连通的部分支流,在盛夏季节会存在水花生、蒿草生长旺盛,部分支流淤塞现象。

        属实

        一、立即清理河道垃圾。责成俞垛镇立即安排人员对水面白色垃圾以及河坡垃圾进行打捞和清理。截至4月12日,已清理完毕。
        二、综合整治河道环境。责成俞垛镇按照农村生态河道建设标准,对叶溱河叶甸村段进行整治,清移废弃的旧桥桩、旧桥板等阻水障碍物,同步实施河坡清杂、平整等作业,上述工作预计5月底完成。
        三、全面加强长效管护。充分发挥镇村两级河长作用,常态化进行河道水环境管护,一旦发现有水花生,立即清除;控制蒿草等一类水生植物生长密度,满足河道生物多样性要求,持续提升河道生态自净能力。

        104

        D2JS202204070055

        泰州市姜堰区阳光水郡小区正西侧的一家码头,装卸过程及车辆运输导致扬尘污染严重,码头堆场原料露天堆放。

        泰州市 姜堰区

        大气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区交通局、天目山街道、生态环境局、自规分局、水利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分管领导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姜堰区阳光水郡小区正西侧的一家码头。装卸过程及车辆运输导致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该经营部码头建于2006年,位于新通扬运河北岸三水大桥西侧320米处,占用岸线60米,设有2个泊位,固定式起重机2台。按照2020年12月2日印发的《全区内河港口非法码头专项整改行动方案》,该经营部码头纳入规范提升类,现场已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码头前沿设置围挡、雨污水收集池、应急池;码头装卸区域内场地硬化,配备喷淋设备,安装粉尘监测设备2台并接入省市平台。现场配备了洒水车(带雾炮功能)1台、简易冲洗设备1套,但筛沙过程中粉尘无组织排放,运输车辆进出无冲洗平台,存在抑尘措施不到位的现象。
        二、关于“码头堆场原料露天堆放”问题。该经营部共有堆场4处,堆放有黄沙、青沙土、石子等约3000吨,部分用防尘网覆盖、部分未覆盖。

        属实

        一、依法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姜堰生态环境局已对该经营部码头堆场物料覆盖不到位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泰环罚告字﹝2022﹞6-73号),拟处罚款24400元。
        二、立即予以取缔。责成天目山街道督促该经营部,立即自行拆除商品混凝土搅拌设备、筛沙机等设备,4月11日已拆除完毕;责成天目山街道督促该经营部于4月30日前对其经营区域内的机械加工设备予以拆除搬离并对机械加工场地进行清理。
        三、清理整合堆场。责成天目山街道督促该经营部6月底前完成砂石堆场整合、青沙土外运,并合理布局,落实抑尘措施,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四、强化监督管理。责成天目山街道、交通局增加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该经营部严格落实扬尘管控措施,严格按照经营范围从事生产经营。

        105

        D2JS202204070059

        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葛联村8组,梦鑫荣服装厂,侵占农田、码头,用于违建、扩建厂房,无相关手续,部分建筑垃圾排入与北侧通扬河相通的小河沟内;葛联村9组10亩良田土壤被开挖出售。

        泰州市 姜堰区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梁徐街道、自规分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分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分管领导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梦鑫荣服装厂,侵占农田、码头,用于违建、扩建厂房,无相关手续”问题。2015年,该服装厂通过填埋村庄内废弃河沟以及占用少量集体建设用地扩建2间附房,不存在侵占农田、码头行为,但未办理任何用地和建设手续。
        二、关于“部分建筑垃圾排入与北侧通扬河相通的小河沟内”问题。经现场核查,该服装厂建设的附房北侧为村庄内的废弃小河沟。该河沟已荒废十多年,不具备河道功能,距离老通扬运河约1500米、两者不相通。该河沟边有部分村民倾倒的建筑垃圾,垃圾量约6立方米。
        三、关于“葛联村9组10亩良田土壤被开挖出售”问题。经核查,2009年328国道改建时,工程服务指挥部在葛联村9组取土约15.5亩,其中耕地约14.5亩、沟渠约1亩,用于国道路基施工,补偿费用已拨付到位,其余无开挖取土行为。目前该地块现状为约1.82亩的鱼塘、其余部分为土堆场地,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设施农用地和坑塘水面。

        属实

        一、清理河沟垃圾。责成梁徐街道立即对废弃河沟内的建筑垃圾予以清理,截至4月11日已清理完毕。
        二、加快违建拆除。责成梁徐街道牵头,姜堰区农业农村局、自规分局配合,根据《行政强制法》相关程序及期限,于2022年12月底前对该服装厂违建予以拆除。
        三、强化监督管理。责成梁徐街道增加巡查频次,加大监管力度,确保不再发生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等行为。

        106

        X2JS202204070008

        泰州市泰兴市润泰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润泰化学(泰兴)有限公司),篡改COD在线监测数据,无环保、安全许可,擅自增加粉料包装设备,增加产品、增大产能,违规将危险废液作为产品处置,废水、废气、雨排水等多次超标。

        泰州市 泰兴市

        水,大气

        2022年4月8-12日,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兴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到现场调查核实,4月9日上午,泰兴市委副书记、市长现场督办。4月10日下午,泰兴市委书记,泰兴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市政府党组成员现场督办。
        一、关于“篡改COD在线监测数据”问题。2022年4月8、9日,泰兴生态环境局组织在线监控方面专家对该公司废水、雨水和废气排口在线监控设备进行现场核查,专家意见认为该公司在线监测量程设置符合规范,参数设置与备案表一致,排污口未发现遮挡和旁路,未发现篡改在线监测数据行为。
        二、关于“无环保、安全许可”问题。经现场核查并查阅该公司环评文件,该公司现有建设项目均已履行环保审批、竣工验收手续,并领取排污许可证。经泰兴市应急管理局核实,该公司2021年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关于“擅自增加粉料包装设备”问题。经查,该公司涉及粉料包装工序的是2,2,4三甲基-1,3-戊二醇产品,隶属4万吨/年(异/正)丁酸建设项目及已建5万吨/年十二碳醇酯优化改造项目,该项目环评报告中粉料包装设备为1台切片机,但竣工环保验收报告中为1台液压粉碎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中该变动未纳进工程变动情况内容。
        四、关于“增加产品、增大产能”问题。查阅该公司主要产品产能明细表,2021年度和2022年1-3月,该公司未从事邻苯二甲酸二乙酯、尼龙酸二甲酯、异丁酸异丁酯生产,其他生产的产品均在该公司主要产品清单内,且未超过批复产能。
        五、关于“违规将危险废液作为产品处置”问题。经查,该公司2021年5月编制的固废专项论证报告显示,危险废物年产生量为809.6352吨。查阅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和该公司近两年危险废物管理台账和危废管理计划,该公司2020年库存危险废物41.317吨,2021年实际产生危险废物870.486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置量911.803吨(含2020年库存量)。2022年1-3月实际产生危险废物179.664吨,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处置量167.756吨,库存量11.908吨,所有危废转移处置均有转移联单。经泰兴市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未发现无证生产和违规销售情况。
        六、关于“废水、废气、雨排水等多次超标”问题。2022年4月8日,泰兴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RTO炉废气排口、实验分析室废气排口、废水排放池和废水在线监控站房西侧景观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相应标准要求;废水排放池监测结果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相应标准要求;废水在线监控站房西侧景观地表水监测结果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相应标准要求。
        调阅该公司废水、雨水和RTO炉废气排口在线监测历史数据,RTO炉废气在线监控数据未发现超标。雨水排口2021年12月28日、29日COD在线监测日均值分别为60mg/L、48.55mg/L,超过泰兴经济开发区园区管理标准(40mg/L),但平台设置是按照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化学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80mg/L)执行,上述数据不超标。废水排口2022年2月4日、2月5日、4月5日氨氮在线监测日均值分别为40.421mg/L、39.857mg/L、70.6mg/L,2022年2月20日COD在线监测日均值524.635mg/L,该公司未及时向生态环境局书面报备。

        部分属实

        依法立案查处,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第四项和第八项的规定,对该公司未保证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发现污染物排放超过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异常情况不报告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泰兴生态环境局责令该公司在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时,及时进行检查、修复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加强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确保正常运行,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2-72号),拟处罚9.7万元;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泰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增加1台液压粉碎机,未依法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使用的环境违法行为已立案查处。同时,督促该公司加强污染物自动监测设备运维管理,确保正常运行,在发现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传输数据异常时,及时进行检查、修复并报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该公司4月15日前拆除污水处理设施中不合理的三通管道。

        107

        D2JS202204070044

        宿迁市沭阳县悦来镇华新村北流小学旁的一处混凝土搅拌站,生产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危害周边农作物。

        宿迁市沭阳县

        噪音,大气

        2022年4月8日接交办件后,沭阳县立即组织污防指办、生态环境局、悦来镇进行现场核实处理,情况如下:
        1.现场检查时,悦来镇华新村北流小学旁仅有一家企业,为宿迁欣得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尚未建成,正在对场地进行硬化,所用混凝土为外购商品混凝土。该项目建成后主要从事预制板拼装,按照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名录、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规定,属于豁免项目,无需办理环保相关手续,拼装后用于室内装潢,生产过程中无排污环节,不属于混凝土建设项目,目前已取得营业执照。
        2.该公司场地东侧围墙外为居民住宅,共98户,其中100米内7户,300米内55户。其他三侧均为农田,距离居民区约600米。经走访周边居民,该项目在场地硬化过程中有粉尘和噪音。

        部分属实

        1.针对场地硬化过程中的粉尘问题,已采取洒水抑尘措施,减少粉尘逸散。
        2.针对噪音问题,已调整硬化作业时间,杜绝夜间及午间时段作业。
        3.属地已安排人员落实环境网格化管理要求,加强巡查检查。

        108

        D2JS202204070039

        宿迁市沭阳县章集街道东王庄,章集敬老院旁的无名碎石厂,扬尘及破碎机器噪音严重,下午17点后工程车运输噪音扰民。

        宿迁市沭阳县

        噪音

        2022年04月08日,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章集街道对该信访件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经核查,该信访件所述无名碎石厂与同批次信访件D2JS202204070024提及的石子加工厂为同一家企业,沭阳县章集街道百盛建材加工厂。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破碎车间密闭不完全,存在破损情况。破碎车间东侧堆放大量物料,部分物料未覆盖且没有围挡,地面积尘较多。
        3.该厂机械噪音主要来自破碎工序,查看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显示破碎工序噪音主要靠厂房隔音和减震。该公司北侧、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原326省道,西侧有居民区,生产车间距居民区约60米。该厂运输噪音主要来自运输物料的车辆进出该厂产生的噪音,走访发现,该公司存在17时后运输行为。

        基本属实

        1.针对企业破碎车间东侧堆放大量物料,部分物料未覆盖且没有围挡,地面积尘较多的问题,沭阳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厂立案处罚,并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宿环责改字〔2022(2)5010号)。目前,该公司已对物料堆放场所物料进行全面覆盖,并计划建立物料储存库,预计520日完成。
        2.该公司已制定破碎车间的噪音整改方案,整改后将做到破碎车间完全密闭,并对破碎工序采取隔音措施,减少机械噪音排放,密闭及隔音措施;在靠近居民区的路边加装隔音屏障,减少运输噪音,预计515日完成。
        3.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督促该公司不得在夜间运输,属地按环境网格化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强化夜间管理,确保公司执行到位。

        109

        D2JS202204070024

        宿迁市沭阳县章集街道东王村,唯一一家石子加工作坊,扬尘、夜间机械和运输车辆噪音扰民。

        宿迁市沭阳县

        大气,噪音

        2022年04月08日,沭阳县组织生态环境局、章集街道对该信访件进行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经核查,该信访件所述无名碎石厂与同批次信访件D2JS202204070039提及的石子加工厂为同一家企业,沭阳县章集街道百盛建材加工厂。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破碎车间密闭不完全,存在破损情况。破碎车间东侧堆放大量物料,部分物料未覆盖且没有围挡,地面积尘较多。
        3.该厂机械噪音主要来自破碎工序,查看该厂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材料显示破碎工序噪音主要靠厂房隔音和减震。该公司北侧、东侧为农田,南侧为原326省道,西侧有居民区,生产车间距居民区约60米。该厂运输噪音主要来自运输物料的车辆进出该厂产生的噪音,走访发现,该公司存在夜间运输行为。

        基本属实

        1.针对企业破碎车间东侧堆放大量物料,部分物料未覆盖且没有围挡,地面积尘较多的问题,沭阳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厂立案处罚,并对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宿环责改字〔2022(2)5010号)。目前,该公司已对物料堆放场所物料进行全面覆盖,并计划建立物料储存库,预计520日完成。
        2.该公司已制定破碎车间的噪音整改方案,整改后将做到破碎车间完全密闭,并对破碎工序采取隔音措施,减少机械噪音排放,密闭及隔音措施;在靠近居民区的路边加装隔音屏障,减少运输噪音,预计515日完成。
        3.沭阳生态环境局已督促该公司不得在夜间运输,属地按环境网格化要求,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强化夜间管理,确保公司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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