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事项 基本情况 | 行政 区域 | 污染 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 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问责情况 |
1 | D2JS202204140038 | 南京市六合区葛塘街道,化工园夜间酸臭异味扰民。 | 南京市 江北新区 | 大气 | 4月15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葛塘街道办事处进行调查核实,包案领导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结合举报人反映的“酸臭”和化工企业恶臭特征因子,产生此类异味的可能属于酸类等VOCs物质以及硫化氢、氨等恶臭因子。 一、环境监测情况 4月15日夜间19:00、22:00对新材料科技园边界、葛塘街道及周边开展手工监测,结果显示:非甲烷总烃、硫化氢、氨等因子浓度结果无异常,臭气浓度未检出。 二、走航监测情况 1. 4月15日,昼间(14:00-15:30)和夜间(20:50-21:50)对葛塘街道及周边开展走航监测,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26、24μg/m3,未发现异常。 2. 3月30日-4月14日,对新材料科技园开展夜间走航43小时,未发现异常。 三、自动站监测情况 1. 查阅新材料科技园一、二、三号边界站1月1日-4月15日(19时-次日凌晨6时)数据发现,VOCs浓度均值分别为33.4、24.2、26.6μg/m3,硫化氢浓度均值分别为4.5、4.4、2.7μg/m3,氨气浓度均值分别为8.7、7.4、5.8μg/m3,均远低于相应的厂界限值标准。 2. 考虑近期多为东南风,查阅南化公司下风向空气站1月1日-4月15日(19时-次日凌晨6时)数据发现,VOCs浓度均值为79.6μg/m3,硫化氢浓度均值为2.7μg/m3,氨气浓度均值为17.3μg/m3,均远低于相应的厂界限值标准。 尽管环境监测数据达标,但新材料科技园及周边区域化工企业众多,其排放总量大,尽管单个企业达标排放,但受企业生产波动、偶发不利气象条件及特定风向条件等因素影响,达标异味扰民现象仍可能存在。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持续加强企业废气治理,从无组织废气收集、储罐治理、敞开式整治等方面开展提升整治工作,持续深化VOCs治理和“恶臭”整治,推动园区企业实施30项废气治理工程,计划于2022年12月底前完成。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持续推动园区企业实施清洁生产审核,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2023年3月底前完成16家。 三、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严格企业执法监管,加强执法监测,开展不定期巡查、走航,对违法行为坚决打击。 四、南京江北新材料科技园管理办公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组织开展园区企业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制宣贯活动,首次计划于2022年4月底前完成。督促企业重视群众诉求,落实环保主体责任。 | 无 |
2 | X2JS202204140032 | 南京市江北新区西厂门街1号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的散货硫酸铵运输到港口的过程中未封舱密闭,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硫酸铵粉尘随处散落,随雨水流入长江。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该公司近期仅在晚间装卸硫酸铵,近日通过张家港永恒码头将10000吨硫酸铵散货装入外轮MV.OCEAN 88。 | 南京市 江北新区 | 水 | 4月15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办事处会同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开展调查核实,包案领导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现场检查情况具体如下: 举报人反映的“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简称“福邦特公司”)位于江北新区大厂街道西厂门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071093588XQ,主要从事己内酰胺生产,相关环评项目包括:1、 20万吨/年己内酰胺项目于2011年6月16日取得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环境保护厅批复,2015年10月26日通过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环境保护厅验收;2、12万吨/年己内酰胺扩能改造项目于2013年9月30日取得南京市环境保护局批复,2015年6月26日通过验收 。硫酸铵为己内酰胺项目副产品,年产约42万吨。 一、关于“南京福邦特东方化工有限公司,将生产的散货硫酸铵运输到港口的过程中未封舱密闭,跑冒滴漏现象严重,硫酸铵粉尘随处散落,随雨水流入长江”问题 1. 福邦特公司己内酰胺生产过程中副产硫酸铵溶液,经蒸发、结晶、干燥等工序,得到硫酸铵晶体,经一条全封闭栈桥皮带传送到南化0#趸船码头(该码头依长江而建),通过一台装船机装入驳船。栈桥皮带及趸船码头装船作业处均设有布袋除尘设施,趸船四周建有围堰,用于收集污水及初期雨水,通过泵将收集到的废水排入福邦特公司厂区生化装置。 2. 4月15日检查时未见装船作业,对福邦特公司废水总排口、雨水排放口和南化0#趸船码头位置及其上、下游水质采样监测,结果显示:(1)废水总排口、雨水排放口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等各项污染物达标;(2)趸船码头及其上、下游监测点位的长江水质pH、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浓度均满足II类地表水质标准。 二、关于“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福邦特公司近期仅在晚间装卸硫酸铵”问题 经了解,位于南京的福邦特公司为节约电力成本,长期在工业用电平谷时段进行硫酸铵传输、装船作业,一般在夜间22时至次日3时之间。查阅2022年3月1日以来的装船台账,未发现临时调整作业时段的记录。 三、关于“近日通过张家港永恒码头将10000吨硫酸铵散货装入外轮MV.OCEAN 88”情况 2022年1月1日,福邦特公司与镇江中远海运物流有限公司(简称“中远公司”)签订了硫酸铵运输出口代理服务框架协议,委托中远公司作为物流承包商承担驳船运输至张家港永恒码头、后续在永恒码头的装卸仓储管理,以及最后的海轮装船等业务,福邦特公司不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也不掌握相关信息,需要进一步核实。查阅福邦特公司销售记录,2022年1月1日至4月15日期间共向中远公司发货71564.22吨。 综上所述,举报人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 | 部分属实 | 一、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办事处督促福邦特公司加强产品(含副产硫酸铵)生产、输送、装船及物流等各环节的环境管理,确保不发生环境安全事故,属地大厂街道加强日常巡查。 二、南京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进一步加强对福邦特公司在南化0#趸船码头废水收集、处理及硫酸铵装船过程的监管,杜绝跑冒滴漏,贯彻“长江大保护”理念,对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鉴于福邦特公司与永恒码头分处硫酸铵销售产业链、长江航运的上下游,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已经致函张家港市生态环境局,对举报人反映的永恒码头相关情况进一步核实,共同落实属地监管职责,共抓“长江大保护”。 | 无 |
3 | D2JS202204140020 | 南京市江北新区大厂街道丁家山住宅区对面的物流公司、南化公司,排放的污水导致该住宅区河流黑臭。 | 南京市 江北新区 | 水 | 4月15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办事处会同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湛水河区域进行调查核实,南京市生态环境局对南化公司进行调查核实。包案领导江北新区党工委委员、产业发展平台主任调度本交办件办理情况,具体如下: 一、水质监测情况 对湛水河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总磷、pH等指标均符合地表水V类标准,但氨氮浓度为2.5mg/L,超过地表水V类标准,湛水河河道水质为劣V类。 二、物流公司情况 1. 南京三圣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湛水路1号,主要从事危化品公路运输。厂区内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沉淀后,由泵通过液位触发经管道送至点源设备进行处理;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进入湛水河,现场检查时未见排水。 2. 南京健业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湛水路198号,主要从事道路货运。厂区内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化粪池定期清运;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进入湛水河,现场检查时,雨水排口正在排水,经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114mg/L、氨氮18.5mg/L、总磷1.8mg/L,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有生活污水通过雨水排口排入湛水河。 3. 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省联运危险品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湛水路218号,主要从事危险品运输,厂区内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化粪池定期清运;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进入湛水河,现场检查时未见排水。 4. 江苏忠储工贸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湛水路288号,该公司厂区已出租,用途为仓储等。厂区内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化粪池定期清运;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进入湛水河,现场检查时未见排水。 5. 南京浩方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位于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湛水路288号,该厂址包括浩方物流、浩宇物流、新安物流等物流企业,主要从事普货转运。厂区内无车辆清洗废水产生,企业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处理,化粪池定期清运;雨水通过厂区内雨水管网进入湛水河,现场检查时未见排水。 三、南化公司情况 南化公司现有主要废水治理设施6套,生产、生活污水通过厂内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现有3个污水外排口(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氮肥厂排口、磷肥厂排口)和1个雨水排口。污水外排口全年排放废水量约1500万吨,各排口均已安装流量、COD、氨氮、pH等在线监测设施,其中只有综合污水处理站排放口排入湛水河,4月15日在线监测数据无异常。 四、丁家山组生活污水情况 丁家山组沿河居民生活污水由截污井收集以后,通过污水管道收入湛水河点源设施处理达标后排放,经现场检查,湛水河点源设备运行正常,负荷率满足正常要求,经对湛水河点源出水水质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pH等指标均达到地表水质量标准V类。经现场踏勘及无人机航拍发现,存在少量居民生活污水散排入湛水河的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办事处责令南京健业物流有限公司停止通过雨水排口排放生活污水,督促企业排查生活污水进入雨水排口排放的原因,限期2个月内完成问题整改。 二、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南京健业物流有限公司雨水排口排水水质超标行为立案查处。 三、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办事处加强物流企业巡查,督促物流企业做好化粪池定期清运工作,严禁通过雨水排口排放污水。 四、立行立改,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对湛水河河床清理,保持河床平整、整洁,改善河道水流滞留状况。 五、立行立改,南京江北新区生态环境和水务局调整点源设备出水口位置,对湛水河进行补水,保证河道径流量,提高水动力,改善河道水质。 六、南京江北新区大厂街道办事处落实河长制管理要求,做好沿河居民宣传引导工作,如发现居民私自铺管入河、随意排放生活污水行为及时制止。 | 无 |
4 | X2JS202204140048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4020030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将现场大量建筑垃圾归结为附近居民偷倒,与事实不符;2.整改情况不实,仅利用绿网布对垃圾进行防尘覆盖处理,并未实质性整改。 | 南京市 秦淮区 | 其他污染 | 此件为第九批第55号件办理回复的不满意投诉。4月15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再次赴现场对投诉问题进行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将现场大量建筑垃圾归结为附近居民偷倒,与事实不符”的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建筑垃圾一般指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等废弃物。经现场核查,目前该区域为拆迁工地和部分在建工地,现场确实存在部分未清运的建筑垃圾。关于4月3日投诉回复中的垃圾实际为生活垃圾,已于4月3日21时全部清运。 二、关于“整改情况不实,仅利用绿网布对垃圾进行防尘覆盖处理,并未实质性整改” 目前该区域为拆迁工地和部分在建工地,确实存在部分建筑垃圾,因工程尚未结束,已按照扬尘管控要求进行全方位覆盖。 | 部分属实 | 一、秦淮区朝天宫街道督促越城集团加强夜间值守巡查频次,增配巡查人员,发现零星生活垃圾及时清理,对现场未清运的建筑垃圾全覆盖;同时引入监控手段,强化实时动态监测。工程完工后,及时处置。 二、秦淮区朝天宫街道将进一步做好周边群众解释工作。 | 无 |
5 | X2JS202204140036 | 南京市秦淮区秦淮河二标清淤工程,淤泥脱水后随意运输丢弃。多次反映无果。 | 南京市 秦淮区 | 土壤 | 4月15日,接到交办单后,南京市水务局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秦淮区政府、南京旅游集团等单位共同到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查阅台账资料,并对清淤干化泥饼弃置现场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外秦淮河清淤工程为南京市2019年城乡建设计划项目之一,外秦淮河清淤施工二标段范围为外秦淮河集庆门桥—三汊河口闸段,全长约7.68km,总清淤量49.72万m3,建设单位为南京秦淮河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为北京通成达水务建设有限公司。工程于2021年6月开工,现已完成板框压滤干化泥饼外运17.58万m3。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淤泥脱水后随意运输丢弃”的问题 取样分析表明泥饼可作为农田底肥、绿化回填及工程回填使用。开工以来的3处泥饼弃置点分别为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绿化回填苗木种植、南部新城—机场地区绕城公路北侧防护绿化带环境景观试验段、六合区马鞍街道回填丛生朴树种植区。泥饼外运委托南京金圣秋物流有限公司运输。上述3处接收点均办理了相关接收手续。经到六合区、南部新城2处干化泥饼弃置场地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另1处常州市金坛区直溪镇弃置场地,由于疫情管控暂时无法前往),处置情况正常,现场核查未发现随意运输丢弃情况。 2. 关于“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 2021年12月17日,有投诉人向常州市金坛区生态环境局投诉该标段随意运输弃土问题,金坛区生态环境局会同属地直溪镇政府与投诉人进行沟通交流,解释相关情况。2022年2月10日,有投诉人向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生态环境厅反映相关问题,省生态环境厅交由南京市生态环境局进行了现场调查,对投诉予以回复,并与投诉人进行沟通。 | 部分属实 | 一、加强项目监管。南京市水务局指导建设单位进一步完善建设管理制度,落实建管责任,规范施工,严密细致组织实施。 二、督促强化日常管理。南京市水务局督促建设单位进一步强化合同管理、现场管理,加强日常巡查检查,并协同建设监理、工程施工等参建单位突出抓好泥饼运输及处置等关键环节的管理,规范有序推进文明施工。 | 无 |
6 | D2JS202204140001 | 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99号洪武大院,二楼爸爸炒料火锅店,经营时鼓风机噪音扰民,油烟污染严重。一楼麦当劳空调外机噪音扰民。 | 南京市 秦淮区 | 噪音,大气 | 4月15日,接交办单后,秦淮区政府安排五老村街道牵头,联合秦淮生态环境局和区市场监管局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二楼爸爸炒料火锅店,经营时鼓风机噪音扰民,油烟污染严重”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二楼爸爸炒料火锅店已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油烟经过净化后通过管道在二楼东面厨房外墙排放,油烟在线监控显示油烟达标排放;鼓风机安装在厨房内部,经第三方4月17日监测,结果为59分贝,低于标准值60分贝,鼓风机噪声达标排放。但爸爸炒料火锅店二楼厨房东侧有一扇可开式窗户,厨房工作时部分油烟会外溢,造成油烟、噪声扰民。 二、关于“麦当劳空调外机噪音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麦当劳空调外机安装在一楼东面外墙上,在三楼居民住宅的正下方,空调开启时存在噪声扰民问题。 | 属实 | 一、秦淮生态环境局要求爸爸炒料火锅店将东侧窗户钉死不再开启,避免气味散逸,店家已于4月16日完成整改。 二、秦淮生态环境局要求爸爸炒料火锅店做好鼓风机的维护保养,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三、秦淮生态环境局要求麦当劳餐饮店更换空调外机和安装位置,做好隔声措施,减少噪声扰民。麦当劳餐饮店承诺如能继续承租经营,将于6月底完成空调外机整改。 四、秦淮区五老村街道将加强巡查,督促店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备,减少油烟扰民。 | 无 |
7 | D2JS202204140032 | 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86号凤凰和熙一期,小区垃圾亭设置在内部道路上,污水横流,早5点左右清运垃圾,噪音扰民。 | 南京市 建邺区 | 水 | 4月15日,接到交办信访件后,建邺区政府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和南苑街道现场核实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南京市建邺区云锦路186号凤凰和熙一期,小区垃圾亭设置在内部道路上,污水横流”问题 1. 经现场核实,该小区根据南京市垃圾分类政策要求共设有7处垃圾分类亭;其中,1处位于小区健身步道旁,由小区原可回收垃圾桶区域改造提升而成的智能回收箱;其他6处为小区统一实施建设的智能垃圾亭。小区智能垃圾亭建设前均已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智能垃圾亭建在小区内部道路侧边。 2. 现场检查时,小区内智能垃圾亭未占用小区内部道路,未阻碍居民正常通行;小区1幢和2幢之间的一处智能垃圾亭因受近期降雨降水影响存在积水,其他未见异常。 二、关于“早5点左右清运垃圾,噪音扰民”问题 经与小区物业管理单位核实确认,该小区生活垃圾由物业委托南京富家绅文基础工程有限公司负责清运,并与之签订《生活垃圾清运合同》。清运车辆和人员每日五点左右,对小区内各个智能垃圾亭进行生活垃圾清运作业,清运时存在一定的噪声,不排除影响周边居民正常休息的可能。 | 部分属实 | 一、建邺区南苑街道要求小区物业管理单位立即对智能垃圾亭周边积水进行清扫,确保智能垃圾亭以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截至2022年4月16日,上述整改工作已完成。 二、建邺区南苑街道将小区垃圾分类管理纳入物业考核,区城管局、房产局加强业务指导;同时,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智能垃圾亭日常管理,清运作业时控制噪声,并积极征求业委会意见更改延迟清运时间。 | 无 |
8 | D2JS202204140062 | 南京市鼓楼区许府巷31号,常胜烧烤店,下午17点至凌晨5点营业,无专用排烟管道,油烟随意排放,严重扰民,油烟净化设施未正常运行,且存在路边烧烤现象。多次反映无果。 | 南京市 鼓楼区 | 大气 | 4月15日,接交办单后,鼓楼区人民政府第一时间组织区相关部门赶赴现场开展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鼓楼区许府巷31号,常胜烧烤店,下午17点至凌晨5点营业,无专用排烟管道,油烟随意排放,严重扰民”的问题 经现场核查,常胜烧烤证照齐全,无超范围经营现象;该店使用的烧烤炉为油烟净化一体式烤炉(2018年7月购置,品牌:德力通),自带油烟净化设施,同时还加装一台油烟净化器(品牌:德力通,型号:DLT-YJ-6A 风量:6000m³/h)进行油烟二次净化处理,与设备生产厂家签订有清洗合同,每月清洗一次(现场检查清洗台账齐全)。该店油烟采取二次净化处理后由室内管道朝北侧临街路面排放。2021年4月,该店安装油烟在线监控设备,实现24小时实时监控(从监控系统查询,从2022年1月至今该店油烟浓度排放未超标);该店办理了排水证,油水分离器使用正常;中央门街道城管执法人员日常巡查发现该店确有倚门出摊行为;经营时产生的油烟虽经二次净化处理,但依然存在油烟扰民问题。 二、关于“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 经核实,2019年至2021年,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共收到南京市12369、12345举报平台转投诉23件(其中12369平台3件,12345平台20件),2022年至今未收到投诉件。接诉后,中央门街道均第一时间到现场进行处置,督促店家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加强维护保养,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 基本属实 | 一、该经营户目前在外省隔离,烧烤店处于关闭状态,待其回宁后再逐一整改。 二、鼓楼区中央门街道加强周边区域网格化巡查,严防倚门出摊和路边经营等问题;待该店店主回宁后,联合相关部门,多措并举引导其转向经营。 三、鼓楼区中央门街道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强化片区餐饮油烟的整治巡查,实施清单化管理,压实各店家的主体责任,采取在线监控巡查与实地抽检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处置油烟排放超标、异味问题。 四、以群众利益为导向,高度重视居民对油烟、气味等事关民生的投诉处理,完善“街道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努力把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 无 |
9 | X2JS202204140001 | 南京市栖霞区凤梧园小区4、5、6幢,临近宁洛高速,交通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要求安装隔音装置。 | 南京市 栖霞区 | 噪音 | 4月15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迈皋桥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道路基本情况:国道G36(宁洛高速)全名为南京—洛阳高速公路,与凤梧园小区相邻路段为宁洛高速东杨坊立交至二桥段工程。该工程南起南京宁洛高速公路东杨坊互通,北止于南京长江第二大桥处,由南京长江第二大桥有限责任公司于1997年开工建设,2001年交工验收并通车,目前道路产权和管养单位均为南京长江第二大桥有限责任公司。 2. 小区基本情况:凤梧园小区位于南京市栖霞区栖梧路2号,由南京国资新城投资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建设,代建单位为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期为2014年11月至2016年12月,2017年4月小区通过验收并交付。凤梧园小区4、5、6幢均为32层,临近宁洛高速一侧使用双层隔声玻璃。经地图平测,楼栋东侧边缘距国道宁洛高速的直线距离约150米,小区东侧地坪高于宁洛高速道路面,且退让区域已种植约2000棵苗木,形成隔声绿化带。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关于“南京市栖霞区凤梧园小区4、5、6幢,临近宁洛高速,交通噪音扰民”问题 (1)4月15日,栖霞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分别在两个时段对凤梧园小区4、5、6幢的3楼、9楼、15楼和25楼西北侧户外1米共12个环境噪声敏感点位进行环境噪声监测。在17:21-18:45分时段,12个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全部合格。在22:02-23:21分时段,3栋楼的3楼为59-60db、9楼为63-65db、15楼为64-66db、25楼为65-67db,12个监测点位噪声监测结果全部不合格。对凤梧园小区旁距宁洛高速西南侧栏杆20cm处进行道路交通噪声监测,在17:21-17:41分时段为82db、在22:02-22:22分时段为79db。 (2)4月17日,迈皋桥街道会同栖霞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凤梧园小区4、5、6幢临近宁洛高速一侧安装双层隔声玻璃。小区东侧与宁洛高速间退让区域密植苗木约2000棵,形成隔声绿化带。 2. 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1)经核实,前期该投诉工单均由12345转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复办理,主要回复内容为:一是已在小区东侧与宁洛高速间退让区域密植苗木约2000棵,形成隔声绿化带;二是小区已按照环评批复要求安装双层隔声玻璃。 (2)2022年1月12日,栖霞生态环境局也受理1次12345反映“宁洛高速交通噪音扰民”等问题工单。栖霞生态环境局现场核查了该项目环评批复落实情况并进行回复:已退让宁洛高速约150米距离,临近交通干道一侧已设置绿化带和隔声门窗。 | 基本属实 | 一、栖霞区迈皋桥街道于2021年11月在凤梧园小区北侧燕丹路两端建设安装电子道闸,禁止黄牌车辆(渣土车、货运车辆)进入燕丹路,减少凤梧园小区周边大型工程车辆通行,降低交通噪声影响。 二、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协调南京安居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做好隔声绿化带苗木养护工作。 三、栖霞区迈皋桥街道定期了解居民对宁洛高速交通噪声问题的反馈,配合相关单位做好解释工作。 | 无 |
10 | X2JS202204140043 | 南京市栖霞区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生公寓楼下,设置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两类垃圾桶,投放、清运时混投混装 | 南京市 栖霞区 | 大气 | 4月15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仙林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成立于1999年,学校位于南京市仙林大学城文澜路89号,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2004年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改制为本科层次独立学院,由南京理工大学联合社会力量举办。校园占地613亩,目前已建成教学生活用房20多万平方米,教学生活设施完善,宿舍区共42幢宿舍楼,在校生12000余人,教职工410余人。自2020年11月1日《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通过广泛宣传、配置分类容器和设施、分类清运等措施,在办公场所、教学场所、学生公寓、食堂等区域设置集中分类收集点,公开招投标确定分类收运公司。每日由南京浩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各收集点生活垃圾驳运至垃圾集中收集点分拣打包,再由分类收运公司分别清运至栖霞区友谊路其他垃圾中转站、丁家庄厨余垃圾中转站、江北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每日其他垃圾约15吨、餐厨余垃圾约5吨。 二、调查处理情况 关于“设置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两类垃圾桶,投放、清运时混投混装”问题 调查情况: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受疫情影响,校区进行全封闭管理,食堂区域进行间隔堂食,堂食可容纳堂食人数减半,实际堂食人数为1000人左右,无法容纳全员堂食就餐,校方鼓励学生在公寓用餐。为便于学生投放就餐后生活垃圾,学校在校内学生公寓楼下增设垃圾分类收集点。增设的收集点垃圾由南京浩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分拣、打包后,集中驳运至校内垃圾集中收集点,再由分类收运公司分别清运至栖霞区友谊路其他垃圾中转站、丁家庄厨余垃圾中转站、江北餐厨废弃物处置厂。各转运处置站点严格把关,如有混装混运现象禁止进站。 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学生公寓楼下收集点设置的垃圾收集容器较少,学生餐后产生的一次性餐盒较多,部分学生分类不准确,现场无人员管理引导,造成不能满足投放需求和部分收集容器有混投现象。 | 部分属实 | 一、仙林街道城市管理执法中队开具责令整改通知书,按照《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要求南京理工大学紫金学院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该学院已履行管理责任人职责,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动员校内教职工及学生分类投放生活垃圾。4月18日,该校按照生活垃圾分类设施标准在学生公寓楼下配置了规范的生活垃圾收集容器,保持生活垃圾收集器完好、整洁,确定收集点管理责任人,避免混投混装现象,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二、加强高校临时收集点管理。压实高校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按要求设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配置专人管理收集点,发动青年志愿者、学生党员进行现场指导垃圾分类投放,提高学生自主分类意识,强化源头分类质量。根据垃圾产生量情况,增加垃圾清运频次,防止垃圾堆积情况产生。 三、强化高校垃圾分类宣传。培育志愿者团队,充分调动大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效果显着的生活垃圾分类综合实践活动。利用宣传橱窗、电子显示屏、校园网站微信、QQ等宣传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活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大学生的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保护意识,增强大学生社会责任感。 四、加大高校垃圾分类巡查监管力度。强化部门联动,建立高校垃圾分类巡查检查机制,明确高校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职责,督促高校加强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跟踪高校问题整改情况,促进高校垃圾分类工作质效提升。 | 无 |
11 | X2JS202204140065 | 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南邮广场商业街45家餐饮店,油烟、异味、噪音、污水污染严重 | 南京市 栖霞区 | 大气 | 4月15日,接到交办单后,栖霞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仙林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南邮广场商业街,位于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学海路28号。南邮广场商业街是由南京南邮置业公司(仙林分公司)2007年承建的南京邮电大学仙林校区教职工住宅配套服务项目。北侧1、2栋为5层商住楼,3栋为10层商住楼,南侧3栋为2层商业楼,于2012年建成,建筑面积约1.8万平方米。南邮广场商业街原物业为南京顺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2022年1月经过原物业、南邮置业有限公司及鸿运嘉园(商业街北侧小区)业主委员会三方沟通协调,现商业街物业由南京银城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临时托管。南邮广场商业街现有店铺57家,其中餐饮经营户45家(含7家烧烤店),工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目前,受疫情影响,部分餐饮经营户未正常营业。 二、调查处理情况 1. 关于“油烟、异味污染严重”问题 南邮广场商业街现有45家餐饮店,北侧26家餐饮经营户除阿吉婆麻辣烫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外,其余25家都已按照环保相关要求安装了统一的排烟管道和油烟净化设施;南侧19家餐饮经营户每家也已安装单独排烟管道和油烟净化设施。一楼商铺产权属于房东个人,没有对承租户经营范围予以限制性约定。另外,南邮广场商业街紧邻高校和居民区,周围居民和学生对餐饮消费的需求,形成餐饮以经营烧烤、火锅类等重油烟为主的餐饮类型特征。南邮广场商业街四周被小区、学校包围,通风不畅,油烟、异味容易叠加。部分餐饮经营户存在油烟净化器清洗、维护不及时,台账不全现象。 2022年4月15日,栖霞生态环境局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南邮广场商业街9家独立排放餐饮店(老山羊烧烤、鸿圣私房菜、草达子烧烤、蒙羊烧烤、老房子川菜馆、巴山烧烤烧鸡公、江南小院、徐州地锅鸡、先锋私菜馆)和北侧3个共用烟道进行油烟监测,监测结果均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18483-2001)》要求。 2. 关于“噪音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栖霞生态环境组织第三方检测机构在南邮广场靠近小菜香百姓菜馆、巴山烧烤烧鸡公南侧边界外1米、南邮广场靠近肉酱面、膳当家北侧边界外1米四个点位昼夜间不同时段进行了社会生活环境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南邮广场靠近小菜香百姓菜馆、巴山烧烤烧鸡公南侧边界外1米,测量值分别为64dB(A)和67 dB(A),不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规定的2类区昼间标准限值;南邮广场靠近肉酱面、膳当家北侧边界外1米,测量值分别为49dB(A)和53 dB(A),符合昼间标准限值;4个点位夜间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检测结果均达标。 3. 关于“污水污染严重”问题 调查核实情况:南邮广场商业街餐饮污水已接入污水管网,但油污废水存在未经预处理直接排入污水管道的问题,同时排水设施存在老化损坏、排水管道淤积、排水不畅的问题。南邮广场商业街在建设之初未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在仙林大学城管委会授权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期间(2012年7月至2022年3月),未核发该区域排水许可证,2022年4月1日核发城市排水许可证权限移交至栖霞区水务局后,目前也没有开展办理。南邮广场商业街餐饮经营户未办理排水许可证,其排水行为不规范。 4月15日下午,区城管局执法大队仙林中队前往现场开展调查,并对南邮置业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于2022 年 4 月 22 日前检测整改管网,并向主管部门申请办理排水许可证。逾期无正当理由拒绝落实整改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 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一)栖霞区仙林街道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餐饮店整改:1.阿吉婆麻辣烫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轻餐饮),要求经营户于4月18日前安装油烟净化装置;2.小菜香百姓菜馆有油烟净化设施,未见油烟清洗台帐,要求立即清洗并建立完善清洗台账记录;3. 老山羊烧烤、鸿圣私房菜、草达子烧烤、蒙羊烧烤、老房子川菜馆、巴山烧烤烧鸡公等6家餐饮店油烟净化器老化,存在油烟净化设施清洗不彻底现象,要求更换油烟净化设施及烟道,并建立完善清洗台账记录。 (二)栖霞生态环境局要求6家经营户更换新的油烟净化设备,降低风机的噪音,直至噪声达标,相关工作5月底前完成。 (三)栖霞区仙林街道、大学城市政处和银城物业,于4月16日下午联系第三方治理单位对南邮广场商业街周边排水、排污管道进行问题排查。目前排水管道问题已基本查明,管网地下有3处破裂、变形需要整改,排污管道还在排查中,等管网排查、问题摸清后,街道、大学城市政处和银城物业将对照问题清单,及时拿出整改方案落实整改。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栖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仙林分局将加大对45家餐饮经营户的监管工作。 (二)栖霞区仙林街道督促物业管理公司,强化对该区域的环境管理。规范餐饮经营户营业时间,督促餐饮经营户开展油烟净化和排风设备的清洗维保,减少餐饮油烟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三)栖霞区水务局会同仙林街道,督促南邮广场商业街推进排水、排污管道治理。整治完成后,督促南邮广场商业街经营户办理排水许可证,拒不整改的移交区城管局依法进行处理。 (四)栖霞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南邮广场经营户油烟排放及噪声开展监测,对环境违法行为予以查处。 (五)仙林大学城市政处将对南邮广场商业街南侧通道约1100平方米混凝土路面进行出新,进一步改善商业街的整体面貌,预计6月份完成。 (六)栖霞区仙林街道将积极稳妥推进整治工作,化解群众矛盾。通过做好与餐饮经营户沟通,推进经营业态调整,减少油烟、异味、噪声扰民现象。同时,兼顾周边小区居民和餐饮经营户等各方利益,定期倾听居民诉求,通报工作进展,争取理解和支持。 | 无 |
12 | D2JS202204140050 | 南京市江宁区麒麟街道誉峰苑,小区未按规定建设垃圾分类房进行垃圾分类,导致异味扰民,小区外部绿化被破坏。 | 南京市 江宁区 | 大气 | 4月15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麒麟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誉峰苑小区位于江宁区麒麟街道袁家边社区,小区为商品房,共有16栋、1444户,占地面积约7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约23万平方米,2020年4月份交付使用。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小区未按规定建设垃圾分类房进行垃圾分类,导致异味扰民”问题 1. 经现场调查核实,该小区已实施垃圾分类“撤桶并点”,集中设置了4处垃圾分类临时收集点,垃圾桶印有垃圾分类相关标识,桶盖闭合;现场检查时小区没有明显异味,但临时收集点未划线定位、无公示信息。 2. 按照垃圾分类相关规定,誉峰苑小区拟建设4座垃圾分类收集厢房,自2021年3月以来多次征询小区业主意见,但因邻避效应部分业主提出反对意见,同意户数均未达到四分之三以上,垃圾分类收集厢房选址尚未确定。目前,麒麟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安排垃圾分类指导员在临时收集点进行投放指导,垃圾一日两清。 (二)关于“小区外部绿化被破坏”问题 经现场核查,发现小区南部围墙外侧有三株樱花树枯死现象,小区北面的三阳路辅道绿化带有被破坏现象。据了解,为开发商维修排水管道完工后未恢复草坪所致,面积约3平方米。 | 基本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4月15日、16日,江宁区麒麟街道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对小区内部环境卫生进行了整治,对垃圾分类临时收集点进行了规范设置;同时,协调南京紫东核心区管委会,已完成枯死的三株樱花树补植,并对破坏的草坪进行了恢复。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区麒麟街道会同江宁区房产局、江宁区城管局督促小区物业公司加强与小区业主代表沟通,合理选定垃圾房位置并进行公示,加快推进垃圾分类收集厢房建设并投用。 2. 垃圾分类收集厢房未建成期间,江宁区麒麟街道会同江宁区城管局指导督促小区物业公司按照要求合理设置临时垃圾收集点,划线定位、专人管理,垃圾桶封闭摆放,确保收集点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3. 江宁区麒麟街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加强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小区物业公司持续加强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等日常管理;做好小区外部绿化带的长效管养工作,切实巩固整治成果,杜绝问题回潮。 | 无 |
13 | D2JS202204140040 | 南京市江宁区水月秦淮小区,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曹村泵站,雨天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秦淮河,且噪音扰民。 | 南京市 江宁区 | 水 | 4月15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开发区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曹村泵站,雨天污水未经处理直排秦淮河”问题 1. 经核实,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安装了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监测数据实时传输至南京市污染源在线监控平台,化验室每日对进出水24小时混合样进行手工化验,出水口设置的生物指示池可实时观测出水状态。该厂目前生产运行稳定,污水经处理后100%达标排放,2022年以来,日均处理水量约6.2万吨,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后通过独立水渠经曹村雨水泵站排口排至秦淮新河。 2. 为进一步提升曹村泵站前池水质,江宁开发区于2018、2019年分别在曹村泵站新建两处前池水质净化应急处理设施,晴天时对泵站前池进行水质提升,雨天时将初期雨水收集至净化设施,处理达标后经曹村泵站排放至秦淮新河,目前,两处设施运行稳定,曹村泵站前池水体感官良好,近一年来水质检测结果显示,曹村泵站前池水质持续稳定在地表V类水以上。 3. 2022年4月15日,江宁开发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前池及出水口水质进行采样检测,结果显示水质均为IV类水。 二、关于“噪音扰民”问题 1. 经核实,水月秦淮小区距离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及曹村泵站最近距离约20米。曹村泵站出水口已设置隔声棚进行降噪处理。 2. 2022年4月15日,南京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泵站噪声进行检测,结果显示,曹村泵站厂界及敏感点昼间噪声检测值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夜间泵站排水时,敏感点噪声检测值最大为55.2分贝(标准50分贝),超标。 3. 江宁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于2009年至2020年期间陆续实施了一系列降噪工程,通过安装隔声罩及消声百叶装置,优化运行布局、密封部分设备观察孔等方式有效降低了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并定期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江宁开发区将对曹村泵站出水口现有隔声降噪设施进行完善,将隔声棚加长至秦淮新河河边。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1. 江宁开发区强化曹村泵站日常排水调度,在不影响防汛安全的情况下,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守,降低夜间排水频次,最大限度减少对周边居民的影响。 2. 江宁开发区安排专业队伍对曹村泵站上游市政管网进行清疏检测,落实常态化巡查管养,精准溯源、即查即改,确保周边管网通畅、安全、高效运行。 3. 江宁开发区对曹村泵站前池水质净化设施、生态修复设施及前池水面进行常态化管养,同时,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定期对曹村泵站前池水体进行采样检测,确保前池水质稳定达标。 | 无 |
14 | D2JS202204140027 | 南京市江宁区谷里街道塘头徐村1-2号,宁安高铁交通噪音扰民。 | 南京市 江宁区 | 噪音 | 4月15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谷里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 江宁区谷里街道塘头徐村,现有居民 52户,位于宁安高铁东侧,与宁安铁路高差为-8.5m。经现场测距,信访件反映的江宁区谷里街道塘头徐村1-2号距离宁安高铁外轨中心线33.7米,房屋建设时间早于宁安高铁。 2. 原环境保护部2008年9月25日作出的《关于新建铁路南京至安庆铁路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提出铁路外轨中心线30米以内的声环境敏感目标应结合工程征地和城镇规划逐步迁出、房屋功能置换、采取声屏障等防噪措施,谷里街道向阳社区塘头徐村的7户房屋实施完成拆迁。除拆迁房屋外,谷里街道塘头徐村采取的措施为加装隔声窗(约1400m2)。经现场核实,谷里街道塘头徐村1-2号已采取加装隔声窗的降噪措施。 二、监测情况 经江宁区交通运输局与宁安铁路公司对接,近期受疫情影响,上海往安庆方向大部分班次取消,由原约100车次/日降为约10车次/日。4月16日,江宁区交通运输局委托第三方对塘头徐村1-2号的室内噪声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为48.5dB(A)(昼间,2列/小时),不满足《民用建筑隔声设计规范》(GB 50118-2010)中昼间45 dB(A)的限值要求。 | 属实 | 一、江宁区谷里街道负责加强与塘头徐村1-2号房屋居民的沟通,对已加装的隔声窗进行检修或更换,计划5月底前启动整改。 二、江宁区谷里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积极回应居民诉求,及时化解矛盾。 | 无 |
15 | X2JS202204140034 | 南京市江宁区秣陵街道祖堂社区,山凹村原大型石料加工厂关停后,未恢复原有生态,反而修建大量违建及柏油路,破坏吉山山体地形地貌。 | 南京市 江宁区 | 生态 | 4月15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秣陵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未恢复原有生态,反而修建大量违建和柏油路”问题 1. 未恢复原有生态问题 (1)本着遵从历史的角度出发,经查阅历史图片资料,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关停之前,石料厂及周边区域扬尘问题突出,晴天一身灰,雨天一身泥。关停后环境状况虽有一定好转,但自然环境恢复较慢,区域环境状况未得到根本好转。2016年,村集体经济组织通过转型发展方式,引进有实力的非生产型企业,不仅为壮大当时村级经济注入了活力,该企业进驻后还通过补种绿植、美化布景等整治环境方式,彻底改变了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关停前场地扬尘较大、周边环境脏乱差的局面,原有恶劣的生态环境已有了明显改观。 (2)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江宁区农业农村局核查,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所涉区域,未占用林地;最北侧部分地面附属物(约200平方米,含构筑物及固化地面)侵占2020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名录为牛首-祖堂风景名胜区。此外,调查发现该地块所涉区域外南侧约100米,还存在一处面积约868平方米的区域涉嫌占用耕地。 2. 修建大量违建问题 (1)经核实,自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2004年9月份成立以来,企业因发展需要陆续建设管理用房约970平方米。2014年原石料加工厂关停后,上述资产划归属地祖堂社区,闲置近两年的时间后租赁给现使用方。 (2)现使用方进驻后,对该地块建筑物进行了勘查,因为房屋闲置时间较长、年久失修,多处出现了墙体开裂、粉刷层脱落等现象,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现使用方从消险的角度,陆续对此地块建筑物进行修缮扩建,至今时翻新翻建后的建筑面积对比原石料厂出租时面积增加了约150平方米。 3.修建柏油路问题 经现场踏勘,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所涉区域无柏油路。但其所涉区域外30米,有一条长约80米的柏油路,是在原金榜吉山渣土弃置场进出的简易便道基础上修建而成。 二、关于“破坏吉山山体地形地貌”问题 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位于原吉山铁矿以北,经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核实,该地块不在原吉山铁矿开采区域内。原石料厂早年生产期间主要为外购原料进行石料加工,未曾实施过开山采石。现场检查时,也未发现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所涉区域内有开山采石行为。 | 部分属实 | 一、就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所涉区域最北侧部分地面附属物(约200平方米,含构筑物及固化地面)侵占2020年11月省自然资源厅下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问题,江宁区秣陵街道将依法依规限期清理整治,2022年6月底前整治完成。 二、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所涉区域外南侧约100米,还存在一处面积约868平方米的区域,涉嫌占用耕地。江宁区秣陵街道将依法依规限期清理整治,2022年6月底前整治完成。 三、针对原南京祖贵石料加工厂所涉区域地块现使用人因修缮扩建新增的约150平方米地面建筑物,江宁区秣陵街道将限期清理整治,2022年6月底前整治完成。 | 无 |
16 | X2JS202204140067 | 南京市江宁区湖熟街道,青龙山脉沿线国家级生态治理工程龙都采石厂标段,迟迟未动工,破坏周边生态环境。 | 南京市 江宁区 | 生态 | 2022年3月31日、4月1日,江宁区3次接到涉及龙都采石厂信访件,举报内容涉及未按规定采取覆盖废弃矿坑等降尘措施、扬尘污染、雨水冲刷石粉污染佘村水库、因地质环境治理工程被关停等问题。 4月15日,接到本次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东山街道、湖熟街道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关于“青龙山脉沿线国家级生态治理工程龙都采石厂标段,迟迟未动工”问题 1. 南京市江宁区龙都采石场成立于1981年3月,属于江宁区湖熟街道集体企业,于1998年2月出租给冯某经营。2008年底,江宁区政府依法对龙都采石场实施关停,停止石料开采。 2. 自2012年麒麟科创园青龙山沿线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国家示范工程开展以来,至2015年底,除龙都采石厂所属宕口因清障补偿协商谈判没有实质进展,导致佘村区域2个标段无法进场施工外,其余8个标段均完成。为确保国家示范工程顺利完成,2017年5月,江宁区政府将龙都采石厂治理区域替换为宁安铁路沿线天然废弃矿山治理项目及京沪高铁沿线螺丝冲废弃宕口环境治理项目。 2019年9月、2020年3月上述两个治理项目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因此,举报反映的“龙都采石厂标段”实际已调出“青龙山沿线国家级生态治理工程”范围,不再作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管理。 二、关于“破坏周边生态环境”问题 1. 经现场查看,龙都采石厂场内存放约200万方石料,为企业停产堆放,经十多年风蚀固化,石料堆场及周边部分区域已被植被覆盖,堆场区与佘村水库间隔一条宽约7米的道路,直线距离约169米。 2. 为了解堆场是否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3月31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龙都采石厂场内堆场积水坑排水口、堆场围墙内水坑、佘村水库(墙内水坑对面)、佘村水库(水库水坝中央)等4个点位的水质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4个点位水质均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 3. 4月1日至4月3日,南京市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龙都采石厂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指标为总悬浮颗粒物,根据当日风向,在龙都采石厂上风向设置1个参照点,下风向设置3个监控点,每日检测结果最大值均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1mg/m3)。 | 部分属实 | 江宁区人民政府督促东山街道加强对龙都采石厂周边环境管理,定期开展巡查,降低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待清障处置工作结束后,统筹实施生态修复工作。 | 无 |
17 | X2JS202204140013 | 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江宁社区梅府村的几家废旧金属回收企业,露天火焰切割金属,废气直排,雨天铁锈水直排河道,扬尘、噪音污染严重。 | 南京市 江宁区 | 大气,噪音,水 | 4月15日,接到交办件后,江宁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江宁街道进行调查处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举报反映的梅府村位于江宁区江宁街道江宁社区,周边从事废旧金属回收的企业3家,基本情况如下: 1. 南京发禄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05302783020K,于2019年6月租赁南京宝康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场地3500平方米,同年10月开始从事废钢材回收、钢筋切割经营,现有员工10人,主要设备包括3台虎头剪(1台停用)、2台钢筋切粒机、2台抓钢机、1台叉车,主要工艺有废钢材分选、切割、出售。 2. 南京奋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20115MA1X0CWL71,于2015年租赁南京宝康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场地2500平方米,从事废旧金属回收、打包经营,现有员工4人,主要设备包括1台龙门剪、1台吸盘机、2台抓机、1台打包机,主要工艺为废钢材分选、切割(打包)、售卖。 3. 南京旺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320115MA1YPPK1XJ,于2016年租赁宁桥北路148号场地约10000平方米,现有员工10人,主要从事废旧金属回收、打包经营,主要设备包括1台龙门剪、2台打包机、2台电吸盘,主要工艺有废金属切割(剪切)、打包、出售。目前处于停业状态,场地已清空。 二、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露天火焰切割金属,废气直排”问题 1.南京发禄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奋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两家单位使用了氧气和丙烷火焰气割废钢工艺,现场检查时未发现黑烟现象。 2.南京旺跃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处于停业状态,场地已清空,现场未发现露天切割金属、废气直排问题。 (二)关于“雨天铁锈水直排河道”问题 南京发禄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奋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两家单位所在的场地归属南京宝康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宝康公司2018年实施了雨污分流改造,厕所及员工生活废水已接入市政管网,厂区围墙边建有长度约60米的雨水收集沟,用于收集厂区内场地雨水。但上述两家再生资源回收企业露天贮存物料,存在雨天铁锈水直排河道问题隐患。 (三)关于“扬尘、噪声污染严重”问题 1.南京发禄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南京奋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两家单位回收的主要为钢厂的含泥废钢和重废,场地虽已硬质化,但堆放、装卸和分选过程中确实会产生一定的扬尘。两家单位日常生产中使用大型机械设备,分选和机械切割过程中确实会产生一定噪声,但其周边均为生产型企业,无环境噪声敏感点。 2.4月15日,江宁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上述两家生产企业厂界噪声和厂区内颗粒物排放情况开展环境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废气颗粒物周界外浓度最高值为0.193mg/m3,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南侧、西侧昼间噪声值分别为55dB(A)和52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表1中2类功能区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一、处理整改情况 1. 江宁区江宁街道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督促排查出的3家企业完善场地初期雨水收集设施建设,不得回收沾油废旧金属,禁止露天堆放、装卸和切割易扬尘物料,确保上述环境问题整改到位后方可恢复经营,并做好常态化环境管理。 2. 江宁生态环境局责令南京发禄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和南京奋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对易产生扬尘的物料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对南京发禄旺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油污滴漏地面无防渗漏措施行为立案查处;对南京奋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行为打包机电机坑废水排入雨水沟行为立案查处。 二、下一步工作措施 1. 江宁区江宁街道组建工作专班,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职责和整改时限。督促相关企业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全面开展企业内部环境整治,清理厂区内部垃圾,清扫冲洗场地及道路积尘,对厂区内雨污管网进行疏通清理,确保厂区环境干净整洁。 2. 江宁区江宁街道落实专人监管,会同江宁生态环境局不定期对企业开展巡查指导和执法检查,确保已完成整改问题不出现反弹。 | 无 |
18 | D2JS202204140036 | 南京市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双桥路280号,天之牧全屋定制,粉尘、异味(热熔胶)扰民,无废气处理装置。 | 南京市 六合区 | 大气 | 4月15日,接到交办件后,六合区人民政府安排金牛湖街道办事处主办,六合生态环境局协同办理。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经查,信访件所述天之牧全屋定制,营业执照名为南京天之牧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之牧公司),位于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双桥路280号,生产区约1750㎡。该单位于2021年初投产,主要从事拼装家具的生产,工艺为“免漆板→钻孔→雕刻→封边→组装→成品”,现主要生产设备有六面钻机、雕刻机、封边机各1台。 二、调查核实情况 1. 经查,天之牧公司现生产使用六面钻机(型号:NCB2412S)、雕刻机(型号:KE-2408BD)和封边机(型号:NB7CJM),三套设备均自配套布袋除尘设施。现场检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除尘设施开启正常。 2. 天之牧公司在封边工序热熔胶黏合作业中使用热熔胶符合《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量》(GB33372-2020)标准。 3. 调查当日,六合生态环境局委托南京白云环境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天之牧智能家居科技有限公司厂界无组织废气采样检测。根据《检测报告》((2022)宁白环检(气)字第202204146号)检测结果,其厂界非甲烷总烃和总悬浮颗粒物数值均达标。 4. 检查中发现,热熔胶加热过程涉嫌“未在密闭空间从事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六合生态环境局已对此问题立案调查。 | 部分属实 | 一、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办事处将督促企业履行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跟踪督促问题立行立改,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做到长效管理,严防污染问题发生。 二、六合区金牛湖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加强日常巡查检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三、六合生态环境局加大对企业执法检查力度,从严从速查处违法违规问题,高标准、严要求推进发现问题的整改。 | 无 |
19 | X2JS202204140066 | 1、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卧龙湖设有多处排污管道和排污口,各类污水直排;恒大金碧天下小区位于宁杭高速与沿江高速夹角位置,交通噪音扰民,环保部门监测噪音超标,至今未整改;溧东大道通车以来,小区西南侧每天傍晚焦糊异味扰民(时而夹杂恶臭,时而夹杂芳香烃类气味),阴雨天尤为严重;2、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60030信访件公示内容不满意:1.质疑“湖水水质总体感官良好,当日监测数据及近年监测数据均符合标准”,卧龙湖水质执行二类标准,且未在排口附近设置监测点位,监测数据显示已出现劣五类污水排放,与“当日监测数据符合标准”矛盾;2.质疑“防止污水入河”,实际只是挖开围堰用湖水稀释污染水域,11处排口仍在排放污水;3.质疑“计划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短时间难以将劣五类水质提升至达标,除非完全截断污水排放。 | 南京市 溧水区 | 水 | 4月15日,接到交办单后,溧水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和永阳街道赴现场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投诉人反映的卧龙湖位于溧水区北部低山丘陵,该水体水环境功能为渔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恒大金碧天下小区”为南京恒大富丰置业有限公司开发的“恒大金碧天下国际花园”项目,位于溧水区永阳街道永湖路188号,靠近卧龙湖东侧,处在宁杭高速与沿江高速(现G4221沪武高速)夹角位置,总规划用地面积1477亩,2007年开始建设,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高层住宅、低层住宅、幼儿园、综合楼、酒店、六大中心(健康中心、运动中心、会议中心、饮食中心、娱乐中心、商业中心)、地下车库以及公用配套用房等。反映的交通噪声扰民为靠近沿江高速(现G4221沪武高速)南京至常州段的恒大金碧天下小区最北侧5幢33层的高层住宅(F1-F5号楼),其中沿江高速(现G4221沪武高速)南京至常州段于2003年10月开工建设,2007年9月建成通车,隶属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该小区F1-F5号楼于2010年开始建设,已全部交付使用,距离高速最近85米,属“先有路后有房”情形。 二、现场核实情况 1. 关于“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卧龙湖设有多处排污管道和排污口,各类污水直排”的问题 经查,恒大金碧天下小区居民生活污水通过内部管网汇集到小区污水泵房,由提升泵将污水提升至246省道西侧市政污水管网,最后排至秦源污水处理厂,未在卧龙湖设置排污口。前期排查发现:恒大金碧天下小区范围内共有11处出水口(8处为雨水排口,3处其他类出水口),5个有水流出。溧水区永阳街道会同溧水区水务局已对1处有水流出的其他类出水口进行拆除,对3处有水流出的出水口完成截流入管,剩下1处雨水排口有水流出(地表水Ⅴ类),经目前排查发现部分来自南侧别墅区少量地下水渗入雨水管,部分来自东侧恒大酒店方向,专业检测公司正在清疏探查溯源。 2. 关于“恒大金碧天下小区位于宁杭高速与沿江高速夹角位置,交通噪音扰民,环保部门监测噪音超标,至今未整改”的问题 经查,反映的交通噪声扰民为靠近G4221沪武高速的小区最北侧5幢33层高层住宅(F1-F5号楼),属“先有路后有房”情形。该小区北侧住宅楼与G4221沪武高速公路规划道路红线距离大于70米,符合相关规定;小区已按照要求落实相关降噪措施。2022年4月12日,溧水区人民政府函请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帮助解决:“在该段大中修时采用降噪材料、对该路段采取限速措施”等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3. 关于“溧东大道通车以来,小区西南侧每天傍晚焦糊异味扰民(时而夹杂恶臭,时而夹杂芳香烃类气味),阴雨天尤为严重”的问题 经查,该小区西南侧围墙外有约15亩范围大小的集体土地,大量土地被周边居民开垦种菜,部分低洼处因降雨自然形成泥质小坑塘,因坑塘内积水为“死水”且有淤泥,坑塘及居民用积水浇灌时会散发一定异味。同时,少数居民在自行开垦的菜地上有时烧垃圾、落叶等杂物,产生一定焦糊异味。溧水生态环境局对该小区周边进行排查,未发现有芳香烃类物质排放的工业企业;2022年4月15日-16日,组织对该小区边界5个无组织点的VOCs和臭气浓度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均符合相关标准;同时组织走航监测车昼夜对小区周边2公里范围内的VOCs、硫化氢、二氧化氮、氨气及二氧化硫进行走航监测,未发现异常情况。 4. 关于“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60030信访件公示内容不满意。质疑‘湖水水质总体感官良好,当日监测数据及近年监测数据均符合标准’,卧龙湖水质执行二类标准,且未在排口附近设置监测点位,监测数据显示已出现劣Ⅴ类污水排放,与‘当日监测数据符合标准’矛盾” 经查,卧龙湖水环境功能为渔业用水区,水质目标为Ⅲ类。根据地表水相关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测点位设置要求,针对湖(库)的水质监测,在其出水口或取水口设置采样点,环境监测部门对卧龙湖水质监测点位设置在原群力水厂取水口。2022年3月27日、29日,溧水区环境监测站对卧龙湖湖心及原群力水厂取水口、5处有水流出的出水口水样进行采样分析,结果显示卧龙湖湖心及原群力水厂取水口各项监测指标均优于地表水Ⅲ类标准,出现劣Ⅴ类水质(对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的是2个小区雨水排口,目前均已经应急截流,防止排口污水入湖。 5. 关于“质疑‘防止污水入河’,实际只是挖开围堰用湖水稀释污染水域,11处排口仍在排放污水” 经查,反映的围堰不处于排口位置,是湖内一天然小水塘塘坝,该水塘长期未清淤。4月16日,溧水区永阳街道对该水塘及周围进行清淤等环境综合整治,未有用湖水稀释污染水域情况。 6. 关于“质疑‘计划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短时间难以将劣五类水质提升至达标,除非完全截断污水排放” 针对小区排水问题,溧水区永阳街道会同溧水区水务局、溧水区水务集团、溧水生态环境局等单位将分阶段逐步推进解决,对恒大金碧天下小区内部问题雨水排口进行溯源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督促开发商、小区物业于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加强对湖面的常态化巡查管护,及时打捞清理漂浮物等;加大水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督促小区物业加强管理,减少人为生活垃圾入湖;定期对湖水及雨排口水质开展监测,保持长效管理机制。 | 部分属实 | 一、溧水区永阳街道会同相关单位开展剩下1处有水流出雨水排口的溯源排查;完成湖内水塘及周边清淤等环境综合整治;计划对卧龙湖靠近恒大金碧天下小区水面设置水质自动监测设备,相关设备已订购。溧水区水务局对现有10个出水口进行编号,并完成“排口身份证”制作安装。 二、溧水区人民政府函请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帮助解决相关措施进行隔声降噪。 三、溧水区永阳街道组织人员、机械对恒大金碧天下小区西南侧围墙外居民自行开垦菜地进行清理,对该区域约15亩土地进行平整和环境整治,并覆盖防尘网。 四、溧水区永阳街道会同区水务集团2022年4月25日前完成剩下1处有水流出雨水排口的应急处置。加快推进恒大金碧天下小区内部问题雨水排口溯源分析、方案制定及整治,2023年11月底前完成整改。加强巡查管护及宣传,定期开展水质监测,保持长效管理机制。 五、溧水区交通运输局进一步加强与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沟通协调,积极推动有关降噪措施落地。溧水区永阳街道落实好属地责任,组织做好对小区与高速间绿化带管护,会同溧水生态环境局等单位积极做好群众沟通解释,依法依规妥善处置相关信访投诉。 六、溧水区永阳街道加大对恒大金碧天下小区周边区域巡查,做好环境卫生日常管护,严禁单位(个人)擅自开垦种地、焚烧垃圾落叶等杂物。 | 无 |
20 | X2JS202204140070 | 无锡市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污水处理厂、国马染整厂(老板均为查某恩),污水直排华西中康桥下应天河。2021年9月被举报后,利用挖掘机铲除直排管道并用泥土覆盖,大量有毒污泥用车运出后偷埋,一部分偷藏在华西工业园区民企二路30号(江苏元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厂房内,一部分偷埋在华西五村原缪某忠、缪某南二人养猪场地下。该污水处理厂接收污水后,未经处理直排周边河道;国马染整厂,在外挂靠六个染整分厂,无环保手续,违规新增几个百染缸,废水超标排入应天河及附近河道或地下;宇洁废酸处理厂,废酸未经处理直排附近河道和地下,有毒刺鼻污泥偷埋在厂区和附近地下;查某恩兄弟、小舅子开设的工厂,废酸水直排附近河道或地下,污泥埋在厂区和附近地下。 | 无锡市 江阴市 | 土壤,水 | 2022年4月15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华士镇政府、华士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涉及的企业有:1、江阴市华西民营集中区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简称“华西民营污水处理”),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民营集中区,主要从事工业废水、生活废水处理,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2、江阴市国马呢绒染整有限公司(简称“国马染整”),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主要从事呢绒染整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3、江阴市宇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宇洁环保”),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民企二路1号,主要从事酸洗废液环保处理及综合利用,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4、江阴市沛力不锈钢纺织机械有限公司(简称“沛力纺织机械”),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民企二路22号,主要从事工字轮、纺织配件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5、江苏元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简称“元鼎铁路器材”),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民企二路6号,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民营集中区,目前厂房闲置,无经营活动;6、两个私人养猪场,均位于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五村南缪家村,主要从事生猪养殖,于2017年关闭,目前场地闲置。 1、关于“华西五村污水处理厂、国马染整厂,污水直排华西中康桥下应天河。2021年9月将大量有毒污泥用车运出后偷埋,藏在江苏元鼎铁路器材有限公司厂房和华西五村两个私人养猪场地下”的问题。 经查,国马染整厂产生的废水经预处理后接入华西民营集中处理,华西民营处理后排入同心浜,最终排入张家港河,应天河与张家港河在中康桥北面约3.5公里处交汇。这两家企业的雨水口接入市政雨水管网,不直接入河。2021年9月,有信访反映大量废水通过张家港河中康桥西北侧排水口排放,该排水口为华西五村的雨水排口(混合部分生活污水),调查发现,江阴市宁远化纤有限公司通过该口排放生产废水,该案已于2021年9月26日移送公安部门处理,未发现国马染整和华西民营通过该排水口排放废水。华士镇政府对该排水口实施封堵,设置了控源截污井,将该处污水截留并抽至华西民营处理,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现污泥,也没有污泥外运情况。4月15日现场检查,在“元鼎铁路器材”厂区和两个私人养猪场内未发现疑似污泥,华士镇政府委托江阴金信检测有限公司进行场地调查,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置。 2、关于“该污水处理厂接收污水后,未经处理直排周边河道”的问题。经查,“华西民营污水处理”主要接收周边企业工业污水,经处理后排入同心浜排至张家港河。4月15日检查时,“华西民营污水处理”正在生产,废水在线实时数据未见异常。经查阅2021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华西民营污水处理”未出现过排放水日均值超标的情况。2021年1月至2022年4月,“华西民营污水处理”委托江苏金信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对排放水检测19次,检测结果均达标。江阴生态环境局对同心浜采样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3、关于“国马染整厂,在外挂靠六个染整分厂,无环保手续,违规新增几个百染缸,废水超标排入应天河及附近河道或地下”的问题。经查,“国马染整”现有五个生产车间均为自营(车间编号为一至六车间,编号无四车间),其中一、六车间位于江阴市华士镇陆瓠西路235号厂区,二、三、五车间位于江阴市华士镇民企一路18号厂区。其呢绒染整技改扩能建设项目于2017年10月9日通过江阴市项目清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纳入环保日常环境管理(编号9417)。现有各型染缸42台,染缸数量与环保审批量一致。“国马染整”两个厂区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合并接管至“华西民营污水处理”,接管口安装流量、PH、COD、氨氮在线监测装置。4月15日检查时,在线监控数据符合接管标准,未见异常,两个厂区雨水口无水外排,未发现废水超标排入应天河及附近河道或地下的情况。经查,2021年,“国马染整”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增各型号染缸17台投入生产,该环境违法行为被江阴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罚款金额40万元(锡澄环罚书字〔2021〕第05027号)。2021年7月6日时检查,新增17台染缸已拆除。 4、关于“宇洁废酸处理厂,废酸未经处理直排附近河道和地下,有毒刺鼻污泥偷埋在厂区和附近地下”的问题。经查,“宇洁环保”2020年11月,列入工信部门关停企业名单,2020年年底开始拆除生产设备。2021年7月,对该公司未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采取环境风险防控措施,造成该公司原水泥废酸池周边部分土壤被污染和将危险废物与非危险废物混放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罚款7.04万元(锡澄环罚书字〔2021〕第05053号)和10万元(锡澄环罚书字〔2021〕第05052号)。2022年4月15日检查时,“宇洁环保”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原拆除过程中产生的污泥,共计103.21吨,作为危险废物(HW17 336-064-17)委托泰州明锋资源再生科技有限公司处置。 5、关于“查某兄弟、小舅子开设的工厂,废酸水直排附近河道或地下,污泥埋在厂区和附近地下”的问题。经查,查某兄弟工厂,即为问题4中的“宇洁环保”;信访反映查某小舅子开设的工厂为“沛力纺织机械”,自2021年4月停产至今。经查,“沛力纺织机械”2018年合计转移、处置酸洗污泥91.62吨(含2017年库存),2019年合计转移、处置酸洗污泥30.32吨,2020年合计转移、处置酸洗污泥30吨,2021年合计转移、处置酸洗污泥7.8吨、废硫酸26.92吨(停产清池),转移、处置过程均符合法定要求,未发现酸洗废水偷排和酸洗污泥填埋现象。 6、现场检查发现: ⑴“国马染整”废水预处理设施改造项目(新建1套3000吨/日、改建1套3000吨/日)于2021年11月建成,上述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擅自投产至今; ⑵“国马染整”民企一路18号厂区内共有排气筒5个,陆瓠西路235号厂区无排气筒,上述实际情况与排污许可证中规定的“民企一路18号厂区3个排气筒,陆瓠西路235号厂区2个排气筒”不符; ⑶“国马染整” 2021年废水排放总量为67.25万吨,接管排放COD134.5吨,排入外环境COD33.625吨,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量(废水排放量37.96万吨、接管COD排放量75.92吨、排入外环境COD量18.98吨); ⑷“国马染整” 于2019年3月将一、五、六车间共计15个常温染缸变更为高温染缸,同年7月建成从事低含毛量法兰绒染色项目的生产,同时该公司将陆瓠西路235号厂区内2台定型机搬至民企一路18号厂区。上述生产项目变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即擅自投产至今; ⑸“沛力纺织机械” “年加工10000吨工业型材技改项目”未办理环保“三同时”验收,但项目中的喷漆房已经使用,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废气焚烧处理设施。 7、华士镇政府就信访反映的问题,走访华西五村村委、涉事企业附近的企业和居民,受访人员表示,未发现相关企业的填埋、偷排等情况。 | 部分 属实 | 1、针对“国马染整”废水预处理设施改造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5.5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76号);针对“国马染整”废水预处理设施改造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企业拟处罚款52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62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处罚款8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63号)。 2、针对“国马染整”排气筒设置与排污许可证中规定不符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8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64号)。 3、针对“国马染整” 2021年废水排放总量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的废水排放总量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59.2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65号); 4、针对“国马染整”生产项目发生变动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同意的环境违法行为,已超过两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不再给予行政处罚;针对“国马染整”生产项目发生变动,配套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企业拟处罚款73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66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处罚款7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67号)。 5、针对“沛力纺织机械”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企业拟处罚款41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74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处罚款8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75号)。 6、华士镇政府委托江阴金信检测有限公司对“元鼎铁路器材”厂区和两个私人养猪场、“沛力纺织机械”开展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预计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对“宇洁环保”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预计于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并根据土壤场地调查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7、华士镇政府委托江阴秋毫检测有限公司对“国马染整”开展水平衡、污泥平衡核算,报告预计于2022年5月20日前完成,并根据核算情况做进一步处理。 | 无 |
21 | D2JS202204140046 | 举报人前期反映无锡市滨湖区蠡湖街道美湖文化街星光酒吧晚22点至凌晨3、4点噪音扰民,目前整改效果不佳,且美湖家园小区环评中,明确底商不允许开设酒吧等娱乐项目。 | 无锡市 滨湖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5日、16日,滨湖生态环境局、滨湖区城市管理局、滨湖区文体旅游局、蠡湖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滨湖区星之光酒吧,位于滨湖区蠡湖街道美湖家园22-115,美湖文化街一楼商铺,经营场所为居民楼底商,位于居住集中区,楼上就是住宅,主要从事预包装食品销售、自制饮品制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1、关于“美湖文化街星光酒吧晚22点至凌晨3、4点噪音扰民,目前整改效果不佳”的问题。经查,根据疫情防控要求,该酒吧从3月30日起一直处于关门停业状态,卡拉OK娱乐设施已拆除。4月15日、16日22时30分左右检查时,该酒吧未营业。 2、关于“美湖家园小区环评中,明确底商不允许开设酒吧等娱乐项目”的问题。经查,美湖家园小区环评中的确要求建设单位在规划商业布局时要符合《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五条的相关规定“在城市居住区、居住小区内新建按照规划设计要求配套的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生活、消费、娱乐等公共服务设施,与相邻最近的居民住宅边界的直线距离不得小于三十米”。该酒吧经营场所为居民楼底商,经营范围:酒水服务、食品零售,合法经营不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 部分 属实 | 滨湖生态环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晚间巡查力度,对酒吧经营者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发现有噪声扰民的经营活动及时查处。 | 无 |
22 | X2JS202204140028 | 无锡市滨湖区马山街道无锡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环太湖公路建设,尤其是七里堤公路段和拈花湾段,破坏太湖生态环境,不利于太湖鱼类资源恢复和发展;在太湖内喷洒去蓝藻的药物,导致太湖鱼类死亡灭绝。 | 无锡市 滨湖区 | 生态 | 2022年4月15日,滨湖区交通运输局、滨湖区水利局、滨湖区农业农村局、马山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七里堤公路段和拈花湾段,位于滨湖区马山街道。 1、关于“环太湖公路建设,尤其是七里堤公路段和拈花湾段,破坏太湖生态环境,不利于太湖鱼类资源恢复和发展”的问题。经查,修建公路不涉及太湖水体,不会对太湖鱼类资源造成影响,相关部门文献表明太湖退捕后,湖泊生态系统功能和食物网结构得到优化,太湖蓝藻的规模小于往年,藻密度也低于往年,除了得益于无锡及沿湖市合力治藻外,退捕带来的连锁效应不容忽视。太湖渔管办于2007年、2011年、2012年分别申报了太湖银鱼翘嘴红鲌秀丽白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青虾中华绒螯蟹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太湖梅鲚河蚬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就渔业资源本身而言,朝着基于生态系统的渔业管理去发展。 2、关于“在太湖内喷洒去蓝藻的药物,导致太湖鱼类死亡灭绝”的问题。经查,滨湖区政府自2007年启动蓝藻打捞处置工作以来,从未在太湖内喷洒过任何去蓝藻药物。滨湖区政府现有的蓝藻打捞处置模式是通过固定打捞点和机动打捞船只,对近岸聚集的蓝藻进行打捞。通过专业输藻管道和运输船只运送至最近的藻水分离站,在藻水分离站内进行藻水分离作业。分离出藻泥后经无锡市水利局统一调配通过城环科技的专业运输车辆运送至惠联热电厂进行统一的无害化焚烧处置。从打捞至处置及最终资源化利用环节均未向太湖内喷洒任何祛除蓝藻药剂。 3、经查,在夏季高温、气压低的情况下,湖边偶尔有零星死鱼情况。 | 部分 属实 | 为进一步加强太湖流域滨湖水域生态文明建设,滨湖区政府拟于5月份组织增殖放流,投放适合太湖生长的鱼类不少于两万尾。 | 无 |
23 | X2JS202204140027 | 无锡市新吴区八一塑料厂,曾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被举报,该厂伪造自查评估报告,用于逃避处罚,相关部门违规审批。 | 无锡市 新吴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6日,新吴生态环境局、硕放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无锡八一塑料有限公司(简称“八一塑料”),位于新吴区硕放街道溇金村,主要从事车用内饰材料、各类工、民用人造革、石英砂革、ABS板材等中型塑料的生产。 1、关于“无锡市新吴区八一塑料厂,曾于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期间被举报,该厂伪造自查评估报告,用于逃避处罚,相关部门违规审批”的问题。 经调查,2016年11月八一塑料厂编制自查评估报告进行违法违规项目清理,对照“三个一批”要求上报备案。该单位“年产塑料地贴15000吨(包括贴封条300吨)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年8月13日经原无锡市新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和环境保护局审批,于2020年12月27日完成自主验收,已办理排污许可登记。该项目已涵盖现在全部生产项目。 2、2022年3月,新吴生态环境局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存在有机废气处理设施未按规定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新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伍万元(锡新环罚决〔2022〕34号)。 | 部分 属实 | 1.“八一塑料”已开展废气治理设施整改,强化废气的收集效果,提升废气处理设施工艺,在原来的“烟雾静电净化装置+碱液喷淋装置+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的基础上,新增1套碱液喷淋装置、1套催化燃烧脱附装置,按照规定更换活性炭和喷淋液,目前整改工作正在进行,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调试中。 2.待该单位正常生产后,新吴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单位开展监督性监测,并依据监测结果依法处理。 | 无 |
24 | X2JS202204140017 | 无锡市梁溪区永丰路,一直存在餐饮油烟扰民问题,2016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至今仍未解决,其中烤羊腿餐饮店、红星烧烤店仍在营业,烧烤油烟严重扰民。 | 无锡市 梁溪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16日,梁溪生态环境局、扬名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永丰路两侧现有餐饮店铺7家(含海拉尔及红星桥烧烤)。梁溪区曹婆桥金账汉国烧烤店,店铺名为内蒙古海拉尔烤羊腿,位于梁溪区曹婆桥115号,南邻永丰路,北侧与曹张新村桂花院相邻,主要从事烧烤服务,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南长区香之泉牛肉粉丝汤店,店铺名为红星桥烧烤店,位于梁溪区曹婆桥100号,北邻永丰路,店铺距最近居民住宅约15米,主要从事烧烤服务,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1、关于“无锡市梁溪区永丰路,一直存在餐饮油烟扰民问题,2016 年曾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至今仍未解决”的问题。经查,2016年,扬名街道会同区相关职能部门核查整改,原梁溪区环保局共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7份,梁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达限期整改1件、下达停止无照经营行为行政指导告知书30 份,各项违法违规问题均已整改落实到位。2018 年、2019年,原梁溪区环保局对该区域10家餐饮店油烟净化设施持续开展监督性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同时,10家餐饮店均按要求定期维护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相应记录。2020年6月已完成整改销号。 2、关于“烤羊腿餐饮店、红星烧烤店仍在营业,烧烤油烟严重扰民”的问题。经查,两家烧烤店因疫情原因只提供外卖服务。4月15日检查时,海拉尔正着手准备搬迁;红星桥烧烤店有零星外卖,梁溪生态环境局委托无锡绿洲监测有限公司对红星桥烧烤店进行油烟检测,检测结果达标。4月16日晚检查时,海拉尔已搬迁。 3、4月16日下午,扬名街道工作人员随机走访红星桥烧烤及海拉尔附近的桂花院及曹婆桥的5户居民。桂花院居民反映近期海拉尔油烟味道比以前少了一些,以前海拉尔营业时,家中窗户打开就能闻到味道;曹婆桥居民反映红星桥烧烤有味道,影响生活。 | 部分 属实 | 1、规范经营业态。扬名街道针对原海拉尔烤羊腿经营场所,按照该区域餐饮经营店铺“遏制增量,减少存量”的工作原则,不再新批餐饮业。 2、加强对红星桥烧烤店的管理力度。扬名街道将加强查看视频监控频次,防止其店外经营扰民;督促该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并做好相关清洗台账记录。同时,结合地块拆迁,推动红星桥店早日搬迁。 3、加大对周边其余餐饮企业的监督管理。扬名街道将不定期巡查周边餐饮企业,要求其文明经营不扰民。督促相关餐饮店定期清洗油烟净化设施,做好清洗台账,要求油烟达标排放。 | 无 |
25 | X2JS202204140014 | 无锡市锡山区锡北镇(张泾)锡东大道大桥下的混凝土公司内,无锡市锦程净水剂厂,无环评手续,无营业执照,非法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储存。 | 无锡市 锡山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5日,锡山生态环境局、锡山区应急管理局、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锡北镇政府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无锡市锦程净水剂厂,位于锡山区锡北镇泾新路1号,主要从事聚合氯化铝净水剂生产,未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1、关于“无环评手续”的问题。经查,该企业属于专用化学品制造行业,主要产品为净水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该企业于2021年5月搬迁现址,未重新办理环评审批手续,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 2、关于“无营业执照”的问题。经查,该企业成立于2004年7月2日,注册地址为锡山区安镇镇安南村,2021年5月搬迁到锡北镇泾新路1号-1内西侧的码头吊附近,2021年12月份搬至现场地,主要从事净水剂的加工、销售,但未办理营业执照地址变更登记。 3、关于“非法从事化工产品的生产储存”的问题。经查,该企业从事净水剂生产、储存活动未经环评审批。4月15日检查时,该企业停产;调阅送货单,2021年8月30日至今该企业共销售净水剂约389.4吨;现场发现储罐内存有疑似净水剂约45吨,锡山区应急管理局工作人员对储罐内物质进行取样,经无锡市化工研究设计院化验,主要成分为聚合氯化铝溶液,属于化工产品。 | 属实 | 1、针对该公司未经环评审批擅自从事聚合氯化铝净水剂的混合、分装的环境违法行为,锡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0.057万元(锡山环听告〔2022〕78号)。 2、针对该公司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并投入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锡山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单位拟处罚款37万元(锡山环听告〔2022〕78号),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处罚款8万元(锡山环听告〔2022〕79号)。 3、针对该企业未在登记的住所开展经营活动的行为,锡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进一步调查。 4、4月18日该企业竖罐已全部拆除,卧罐正在制定拆除方案。该企业已启动设备拆除工作,并承诺于4月30日前完成设备拆除工作。锡山区政府责成锡北镇加强该地的监管和巡查。 | 无 |
26 | X2JS202204140012 | 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孙安路望南至望虞河边,路东侧的一处堆场,堆满石子一样的黑色颗粒物,露天作业,扬尘严重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无锡市 新吴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16日,新吴区城管局、硕放街道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硕放街道孙安路往南望虞河段路东侧堆场为配套建设省级开发区综合提升改造(一期)项目材料堆场,位于新吴区硕放街道,主要用于临时堆放建材,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 1、关于“孙安路往南至望虞河边,路东侧的一处堆场,堆满石子一样的黑色颗粒物,露天作业,扬尘严重扰民”的问题。4月15日检查时,现场未发现生产设施,工人正在对场地进行整理,该堆场堆有建材石子(信访反映的黑色颗粒物),部分区域用防尘网遮盖;铲车两辆,用于物料装卸;雾炮车一台;封闭水泥料仓一个,用于中转水泥料,下料时使用雾炮车抑尘。4月16日检查时,堆场已全部遮盖,现场提供防扬尘措施台账资料、水泥进出库台账资料。 2、关于“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经查,2022年3月7日、3月16日、3月17日、3月28日曾4次收到“12345热线”投诉,其中1次有联系方式,反映加工作业、扬尘问题。当时调查处理时,发现有一台料斗输送混合机器设备,在下料、混合、输送过程中产生扬尘,料斗输送混合机器设备于3月20日搬离。3月22日硕放街道对信访人回访,告知处理情况,该信访人表示满意。 3、硕放街道走访周边企业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称知晓附近有一堆场,但未发生扬尘扰民情况。 | 属实 | 1、硕放街道要求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堆场防尘网遮盖、扫水、雾炮等防扬尘措施,加强现场管理,并完善防扬尘措施台账资料。 2、硕放街道将加强日常巡查,确保整治实效。 | 无 |
27 | X2JS202204140004 | 1.无锡市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环镇北路7号,江阴第一化纤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建母粒车间(8000平方米),未按环保要求处置废气、废水。多次反映无果;2.徐霞客镇马镇冶坊桥65号内,江苏无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违章建造厂房(已建造8万多平),施工过程中无污染防治措施,扬尘、噪音污染严重。 | 无锡市 江阴市 | 大气,噪音,水 | 2022年4月15日,江阴生态环境局、徐霞客镇政府、徐霞客镇综合执法局工作人员赴现场调查处理。江阴市第一化纤有限公司(简称“第一化纤”),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马镇环镇北路7号,主要从事涤纶短纤维生产,已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村民住宅为西侧约110米处团子头村;江苏无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简称“无染彩实业”),位于江阴市徐霞客镇徐霞客村冶坊桥65号,目前在建物流仓储厂房,无其他生产性项目,厂房项目无需办理环评审批和排污许可登记,最近村民住宅为南侧约120米处田里沈家村。 1、关于“江阴第一化纤厂,未经环保审批擅自新建母粒车间(8000平方米),未按环保要求处置废气、废水,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经查,信访反映的新建母粒车间实为江阴市霞客彩纤有限公司(简称“霞客彩纤”)租用“第一化纤”闲置厂房新建并经营,该色母粒生产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评审批和竣工环保验收,于2022年2月底建成投产至今。4月15日检查时,“霞客彩纤”停产,“第一化纤”在生产,废水、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第一化纤”废气、废水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检查发现“第一化纤”厂区内水泥场地上多处露天堆放废滤饼、废胶块等一般工业固废,未采取“三防”措施。 2、关于“多次反映无果”的问题。经查,自2019年至今,江阴市未接到群众反映“第一化纤”环境问题的投诉。 3、关于“江苏无染彩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违章建造厂房(已建造8万多平),施工过程中无污染防治措施,扬尘、噪音污染严重”的问题。经查,因“无染彩实业”建设地点不属于环境敏感区,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厂房项目无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审批。该建筑工地仅在白天施工,夜间不进行施工作业,至今未取得建设部门相关许可手续。4月15日检查时,基本建成的厂房为33000平方米,其余22200平方米在建。厂房建设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沙土露天堆放在厂区北侧空地及路边,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等措施,配套的2台雾炮车未使用。江阴生态环境监测站现场对该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和颗粒物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 部分 属实 | 1、针对“霞客彩纤”新建的色母粒生产项目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评审批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8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55号);针对“霞客彩纤”新建的色母粒生产项目未经环保“三同时”验收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对企业拟处罚款30万元,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拟处罚款8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56号)。徐霞客镇政府责令“霞客彩纤”色母粒生产项目停产整改,在三个月内完善环评审批手续。 2、针对“第一化纤”废滤饼、废胶块等一般工业固废露天堆放,未采取“三防”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10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53号),并责令“第一化纤”落实一般工业固废贮存要求,完善“三防”措施,预计于4月底前完成。 3、针对“无染彩实业”产生的部分建筑垃圾、砂土等露天堆放在厂区北侧空地及路边,未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等措施的环境违法行为,江阴生态环境局已立案查处,拟处罚款2.44万元(澄环立字央督054号),并责令“无染彩实业”对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沙土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预计于4月底前完成。 4、针对“无染彩实业”厂房建设未取得建设部门相关许可手续,徐霞客镇政府已责令停止建设,补办相关建设许可手续后方可施工。 | 无 |
28 | D2JS202204140067 | 徐州市丰县王沟镇派出所对面,美尚木业院内的一家塑胶吹塑厂,厂区设有8台吹塑机,无环评手续,散发刺鼻异味,废水排入下水道,多次反映无果。 | 丰县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丰县包案领导组织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王沟镇人民政府到现场开展核查。 1.关于无环评手续问题。经查,丰县友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PU钢丝管生产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即擅自建设,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 2.关于散发刺鼻异味问题。经查,丰县友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位于王沟镇工业区内,该企业产污工序主要是电加热、挤出工段,排放污染物为热熔挤出时产生的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为过滤棉+活性炭+光氧催化。现场检查时,东西两侧各有2台挤出机正在生产,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生产车间内发现成品PU钢丝管和原料PU聚氨酯、PVC聚氯乙烯、钢丝,车间内有气味。 3.关于废水直排下水道问题。经核查,该企业主要用水为生产过程中电加热—挤出时冷却,成形后用水拖浮,为循环水。现场检查未发现生产废水排入下水道问题。 4.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经查,2021年以来共收到该企业信访举报3次,举报内容为无环评手续、生产过程产生废气,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均进行调查反馈。2022年3月4日,丰县生态环境局针对无环评手续问题下发告知函,2022年3月4日,徐州市丰县生态环境局针对该企业无环评手续问题下发告知函,责令企业按规定办理环评及相关手续。 | 基本属实 | 1.丰县生态环境局针对丰县友发塑料制品有限公司PU钢丝管生产项目未办理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手续即擅自建设和未验先投问题,已进行立案处罚。 2.目前,该企业生产设备已拆除,剩余原料正在清理。 | 无 |
29 | X2JS202204140054 | 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河东村委会东侧,恒峰机械,非法喷漆,异味、噪音严重扰民;棠张镇国腾变压器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经常在院内从事喷漆,污染周边环境。 | 铜山区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5日,铜山区包案领导副区长吴园园立即组织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棠张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铜山县恒丰机械有限公司非法喷漆,异味、噪音严重扰民问题。经查,该公司年产400吨铸件项目自查评估报告于2016年12月22日通过原铜山区环境保护局“三个一批”审核,生产工艺为废钢—上料—熔化—入模—抛丸—机加工—成品,无喷漆工序,现场未发现喷漆痕迹及异味。经现场走访,该公司东侧为铜山区棠张镇河东小学,距离约30米。2021年11月25日监测报告(ZHZR210011251)显示,有组织废气、无组织废气、厂界噪声,监测结果均达标。询问企业负责人了解,该公司2022年1月30日停产至今,同步进行变压器报停,无生产用电,变压器高压线路处于铅封状态。 2.关于江苏国腾变压器有限公司无环保手续,经常在院内从事喷漆,污染周边环境问题。经查,该企业生产工艺为铁芯绕线—胶注—烘干—喷涂—组装—成品,未取得环评审批手续。现场检查时企业未生产,厂房内东侧有3台烘干箱,烘干箱北侧建有1个胶注罐,均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处理设施。厂房内西侧建有2套移动式喷漆房,喷漆房前有8个变压器成品,地面有漆渣。该公司西南方向为棠张镇美的观棠小区,距离约30米。 | 基本属实 | 1.铜山县恒丰机械有限公司存在噪声扰民问题,该企业已开始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其生产车间进行改造,加装隔音设施,进一步压降噪声,全力解决噪声扰民问题。 2.铜山生态环境局已对江苏国腾变压器有限公司无环评审批手续,未验先投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对该公司3台烘干箱和1个胶注罐均未配套建设污染防治处理设施问题实施查封,要求其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铜山区棠张镇政府停止给该公司供电。 3.铜山生态环境局已对铜山县恒丰机械有限公司未编制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及备案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要求其按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尽快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备案等相关工作。 | 无 |
30 | X2JS202204140056 | 徐州市铜山区大彭机械工业集聚区,江苏天之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从事家禽屠宰,不符合园区规范,伪造环评、用地证明等材料,违规获取排污许可证,项目未批先建,屠宰废水直排河道,未接入徐州市新盛集团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多次反映无果。 | 铜山区 | 水 | 2022年4月15日,铜山区包案领导副区长吴园园组织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大彭镇政府现场调查核实。 1.关于不符合园区规范,伪造环评、用地证明等材料问题。经核查,根据《徐州市铜山区大彭镇总体规划(2017—2030)》,项目所在地位于大彭镇规划的适建区内,不属于禁建区、限建区,未违反大彭镇总体规划。根据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推进家禽集中屠宰、集中检疫管理制度要求,该公司建立家禽集中交易屠宰区域与省、市相关管理制度相符,为集中宰杀项目,不属于工业园区限制类项目,符合园区规范。该企业于2021年10月,委托鑫亿森环保科技(徐州)有限公司编制《江苏天之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活禽宰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2021年12月30日通过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出具《关于江苏天之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活禽宰杀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意见》(徐铜环项书〔2021〕8号),目前该项目未验收。该宗地在大彭镇总体利用规划图上为建设用地。 2.关于违规获取排污许可证、项目未批先建问题。2021年11月21日,铜山生态环境局对活禽宰杀项目“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21年12月30日,项目经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审批后,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管理条例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2022年1月17日由徐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核发放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20312MA21THP722001Y,有效期限:自2022年1月17日至2027年1月16日止。排污许可证核发符合申领条件及相关要求。 3.关于屠宰废水直排河道,未接入徐州市新盛集团西区生活污水处理厂问题。该项目环评批复要求,待大彭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运营后,本项目方可接管生产运营。目前,大彭循环产业园污水处理厂未建成运行,该公司生产污水由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贮存,未发现生产污水外排或屠宰废水直排河道的情况。 4.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2022年1月10日举报人曾通过“省委书记信箱”反映“江苏天之源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的活禽宰杀项目,在没有任何环评手续的前提下,已全部建设完成”、“徐州市环境保护局违规审批该项目环评”等问题。2022年2月9日,铜山生态环境局将调查处理情况书面反馈举报人。 | 部分属实 | 铜山区政府已责令大彭镇政府对该企业加强监管,未通过环保验收前不得投入生产;铜山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公司涉嫌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未经验收投入生产的违法行为实施立案查处。 | 无 |
31 | X2JS202204140055 | 徐州市铜山区棠张镇,徐州徐液液压有限公司,非法喷漆,异味扰民;徐州东亚电器有限公司,涂装环保手续批建不符,长年违规生产。 | 铜山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铜山生态环境局、棠张镇政府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现场核查时,徐州徐液液压有限公司年产5000条液压件项目正常生产,该公司无喷漆工序,现场未发现喷漆痕迹;该公司南侧小车间内新建注塑机1台,车间内有生产原料尼龙-6切片10袋(25KG/袋),用于生产尼龙块,车间内未见生产成品;该公司下料车间内西侧由南至北建有2台激光切割机,北侧切割机收尘管路接入南侧切割机管道,共用位于车间外南侧的除尘设施,南侧切割机收尘管道开口收集南侧切割机产生废气,无法形成负压收集北侧切割机产生废气。经现场走访,该公司东侧为棠马路,西侧为田地,南侧为树林,北侧为徐州市东亚电器有限公司。该公司厂界外200米范围内无医院、学校、居民区及其他环境敏感点。 2.现场检查时,徐州东亚电器有限公司 1号、2号喷塑生产线正在进行喷塑生产作业,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3号、4号喷塑生产线未生产,未进行报批,现场检查有生产痕迹。 | 基本属实 | 1.现场责令徐州徐液液压有限公司立即停产整改,完善收尘管道,并加强日常维护,杜绝此类问题出现。 2.徐州徐液液压有限公司已拆除1台新建注塑机,并清理原料。 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对徐州市东亚电器有限公司新建2条喷塑生产线未批先建、未验先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对其实施查封,责令其未经审批验收,不得擅自投入生产。 | 无 |
32 | X2JS202204140047 | 徐州市九里山天齐路宕口生态修复工程,钢筋焊接过程中未使用焊烟净化器,施工围挡下侧回填石粉未覆盖,扬尘污染,施工过程中拆掉工地与行车道间的硬质围挡,占用机动车道倾倒石粉,污染周边环境。 | 市辖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鼓楼区铜沛街道办事处、九里街道办事处、鼓楼生态环境局、鼓楼区城管局等单位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经核查,被举报对象为徐州市九里山天齐路宕口生态修复工程,工程改造范围起于汉城东路交叉口,向南过天齐路宕口后止于军事管理区高挡墙段,改造长度约640米。目前该项目西半幅隧道土石方开挖完成,隧道结构完成约50%,排水工程完成10%。该项目现阶段需要焊接的点位约50处,均存在焊烟净化器未使用或使用不规范问题。 2.隧道围挡下侧存在部分回填石粉未覆盖情况,来往车辆经过或起风时,容易产生扬尘污染。该项目因半幅施工工作面缘故,回填石粉只能从外侧拆除围挡进行回填,由于围挡与隧道中隔墙空间有限,施工方为便于车辆停靠卸驳覆盖物料,曾出现临时拆卸围挡,结束后恢复围挡的情况。 3.现场未发现占用机动车道倾倒石粉行为,但是现场有卸驳石粉等物料作业,存在污染周边环境情况。 | 基本属实 | 鼓楼区政府下达责改要求施工方优化施工工艺、优化焊接操作平台,确保焊烟净化器安全使用。 鼓楼区政府责令施工单位对于围挡下侧回填的石灰粉立即覆盖,按照工程流程作业,合理安排,待半幅通车以后和另半幅路基施工一起处理,从根源上避免扬尘。施工单位已对物料进行覆盖。 | 无 |
33 | D2JS202204140034 | 徐州市铜山区棉布工业园,宝龙热力环保有限公司厂区最西侧,3棵杨树旁设有3个(2个立式,1个卧式)存放二甲苯稀释液的罐体。3月下旬因工作人员操作不当,卧式罐体流出约20吨稀释液,渗入地下,约10平方。该厂仅在污染土地表面覆盖一层土和砂石。 | 铜山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5日,铜山区应急管理局、刘集镇政府、铜山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核实。 1.经现场核查,被举报对象为江苏宝龙热力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该公司项目新型建材生产项目,于2012年5月建成并投产。主要产品为建筑防水卷材,原辅材料为沥青、聚酯布、无纺布、防水底料等;生产工艺为原料-加热、氧化-涂布、复合-成品。该公司院内有2个竖罐,为空罐;1个卧式罐,内装有3吨沥青和3吨碳酸二甲酯。该公司负责人介绍于2022年3月29日购买化学原料碳酸二甲酯3吨,并于当日下午注入该罐内。2022年3月30日凌晨5点左右,该公司负责人巡查时发现该罐南侧罐体上有1个直径约2厘米的小孔,罐体内被溶解的沥青通过小孔流出,罐体内小孔上方的沥青基本已泄露,沥青流淌在罐体南侧地面上,面积约8平方米,地面上的沥青已凝固结块。事件发生后,该公司负责人立即对泄漏处进行封堵,对流淌出来的沥青以及沥青接触的土壤进行清理,共清理出沥青及土壤混合物约20立方米。目前,该公司已将沥青及土壤混合物装入趸包转移至空闲厂房内暂存。 2.2022年4月21日,铜山区召开联席会议,由铜山区安委办牵头,铜山区区公安食药环大队介入调查取证,铜山区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安全生产聘请专家进行检查,对疑似危险化学品进行跟踪界定,徐州市铜山生态环境局对污染问题进行调查,刘集镇政府对该企业采取管控措施,防止发生次生危害,并委托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对地下水和受污染土壤进行检测分析,结果待出具。 | 属实 | 1.铜山区政府责令宝龙热力环保有限公司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规范暂存沥青、土壤混合物等,并做好“三防”措施。同时,委托江苏华怡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对罐体内的物质进行了采样检测。铜山区应急管理局对疑似危险化学品拟委托国家危险化学品登记中心(青岛市)进行专业鉴定,目前受疫情影响正在协调解决之中。待检测结果出具后,依法依规安全妥善处置。 2.铜山区应急管理局对该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和隐患问题进行立案调查,对该公司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和《责令停止生产(使用)决定书》,责令该公司立即对不合格罐体进行安全拆除,对其他安全隐患限期整改。 3.铜山区政府对该公司加强日常安全生产和环境监管。 | 无 |
34 | D2JS202204140025 | 徐州市新沂市城岗镇张锦庄北侧的露天砂石厂,生产时扬尘扰民。 | 新沂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17日,新沂市副市长带领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棋盘镇政府至现场调查核实。 1.反映的徐州市新沂市城岗镇张锦庄北侧的露天砂石厂原为新沂市振辉矿业有限公司,现为江苏金圣棋盘玻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新沂市振辉矿业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新建2条石英砂生产线,2020年12月,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对其“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其停止建设。江苏金圣棋盘玻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新沂市振辉矿业有限公司原有建设项目的基础上申请年产100万吨石英砂技术改造项目,厂界东侧294米为棋盘镇郑梁村、南侧10米为棋盘镇张锦庄,东北侧254米为棋盘镇杨庄,因卫生防护距离问题未通过环评审批。该公司原料堆放及装卸、砂库产品堆放过程中产生粉尘采取喷淋、雾炮、洒水等措施防治,前期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巡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物料堆场未覆盖,易产生扬尘污染扰民问题。 2.江苏金圣棋盘玻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2022年2月停产至今,场区无产品与原料,查阅该公司进出货帐单,该公司2021年5-8月、11月、12月、2022年2月进行了原料砂采购,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间进行了产品销售,该公司在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间,1号生产线存在生产行为。 | 属实 | 1.2022年4月16日,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对金圣公司1号生产线未经验收擅自生产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新沂市人民政府加强对该公司的日常监管工作,要求企业增加厂房上方喷淋设施,避免扬尘扰民。 | 无 |
35 | D2JS202204140024 | 徐州市云龙区三环东路瑞龙东方商贸城,老味道快餐店、淮安人家,经营时异味、油烟扰民,其中淮安人家的烟道直接面向办公室。 | 云龙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收到转办信访件后,徐州市云龙生态环境局多次至现场核实,监督整改。 1.反映的老味道快餐店位于徐州市云龙区三环东路瑞龙东方商贸城CD#-2-104号,门头为徐州老味道,营业执照名称为云龙区红茶馆快餐店,营业面积约120平方米,餐位约40个。现场核查,该店只经营午餐,2022年3月29日至4月12日按照疫情管控要求未营业,自4月13日起只经营外卖配送,不开放店内堂食。该店所在建筑物为商贸楼,位于商贸城的西侧,周边无居民住宅,厨房有炉灶3台(眼),使用罐装液化气为燃料,厨房在建筑物二楼(隔层),排气筒伸出至店面西侧,已安装油烟净化器,现场察看该店油烟净化器已经老化,未及时进行清理,油污较重,影响净化效果。 2.反映的淮安人家位于徐州市云龙区三环东路瑞龙东方商贸城E号楼1-304-02号,门头为淮安人家酒店,营业执照名称为徐州市淮晏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营业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有包间12个。现场核查,该店因疫情影响自2022年3月30日起停止营业,不进行堂食经营,其间仅配送快餐。该店所在建筑物为三层商贸楼,东边面对东三环路,其余三面均为商贸楼,厨房在二楼,有炉灶6台(眼),使用管道天然气为燃料,厨房安装排气筒伸至三楼北侧平台,已安装油烟净化器,油烟经净化后朝东侧排放。该店北侧有一家软件公司,淮安人家油烟净化器的排烟口未直接面向该公司办公室,但相隔较近,经了解,油烟净化设施在使用时对该软件公司有一定影响。 | 属实 | 1.云龙区人民政府现场检查督促,两家餐饮单位已完成对油烟净化设施整改。老味道快餐店更换油烟净化器已安装到位;淮安人家酒店4月16日、17日两次对在用油烟净化器进行清洗,并对周围环境卫生进行打扫清理。为减少对相邻企业的干扰,责令淮安人家酒店油烟排放口向上提高3-5米,至楼顶平台,经净化后排放。 2.云龙区人民政府将加强日常监管,要求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清洗维护,保证净化效果,严禁油烟直排。 | 无 |
36 | D2JS202204140017 | 徐州市新沂市草桥镇苗圩村,骆马湖水源保护地内大量进行水产养殖,无环评审批手续,影响饮用水源。 | 新沂市 | 水 | 2022年4月15日,新沂市农业农村局会同新沂生态环境局、新沂河道管理局、新沂市水务局、草桥镇人民政府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走访。2022年4月17日,分管市领导带领相关单位现场查看水产养殖实地情况,推进开展相关调查工作。 1.经核查,反映的地点位于新沂市草桥镇苗圩村骆马湖北堰南侧500米左右新沂市骆马湖渔业有限公司(原新沂市水产试验场),共7个苗种培育塘和一个钢架孵化大棚,共计约50亩。鱼塘形成于上世纪80年代,钢架孵化大棚为2019年在原砖瓦房基础上改扩建而成,2019年2月开始建设,2019年8月建成,目前尚未投入使用。该地块位于骆马湖北岸,属于新沂市骆马湖湿地市级自然保护区范围。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新沂市骆马湖渔业有限公司鱼苗繁育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敏感区,应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经核实,新沂市骆马湖渔业有限公司鱼苗繁育项目未编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2.新沂市骆马湖渔业有限公司距新沂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约16.4公里,距徐州市饮用水水源地取水口约8.8公里。按照徐州市《关于进一步加强骆马湖水源地保护管理》方案规定,一级保护区为取水口为中心半径500米区域,二级保护区为一级保护区边界外延1000米区域,该公司在二级保护区以外。现场核查,不存在污水排放,未对骆马湖饮用水源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1.徐州市新沂生态环境局已对新沂市骆马湖渔业有限公司下达责令停止建设决定书,要求立即停止育苗繁育项目建设、使用,并对该公司未批先建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2.新沂市人民政府进一步健全完善饮用水源地保护巡查制度,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周边种养殖活动的动态监管,切实保障饮用水源地环境安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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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D2JS202204140069 | 1、常州市武进区前黄镇坊东村嘉禾欣公司旁,常州镕桢铸工材料厂,生产烘干砂,生产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2、武进区前黄镇蒋排村委丁坊路8-3号,露天堆放玻璃渣和粉碎石子,粉尘污染严重。多次反映无果。 | 常州市武进区 | 大气 | 4月15日,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常州镕桢铸工材料厂位于武进区前黄镇坊东村,主要从事“铸工砂及混凝土”项目的生产。江苏图盛玻璃有限公司位于武进区前黄镇蒋排村委丁坊路8-3号,租用江苏盛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房,主要从事废玻璃回收。 1、关于常州镕桢铸工材料厂“生产烘干砂,生产噪音扰民,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查,常州镕桢铸工材料厂相关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十一批交办的信访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受理编号为D2JS202204040016)。4月5日,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对常州镕桢铸工材料厂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于2022年1月停产至今,走访中有部分居民称该单位生产时存在噪声及废气扰民情况 接本信访交办件后,前黄镇政府会同武进生态环境局于4月15日再次对常州镕桢铸工材料厂进行检查,该单位未在生产,场地已采取洒水、喷淋等抑尘措施;砂堆放区域已经硬化、建有围挡并已使用彩条布遮盖;料仓内物料已使用防尘网遮盖,现场未见明显扬尘。现场调阅4月5日以来的监控视频,该单位未生产。 2、关于江苏图盛玻璃有限公司“露天堆放玻璃渣和粉碎石子,粉尘污染严重”问题。检查时该单位未在生产,场地上有废玻璃堆放,车间东北角地面有石子堆放,废玻璃和石子采用防尘网覆盖,部分地面有积尘。对江苏图盛玻璃有限公司厂界下风向总悬浮颗粒物进行了采样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关于“多次反映无果”问题。查阅历史信访记录,在本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前未收到过常州镕桢铸工材料厂的环境信访举报。2018年以来,收到1起关于江苏图盛玻璃有限公司的环境信访,反映该单位废玻璃未覆盖和噪声扰民,前黄镇政府已按要求进行现场调处。 | 部分属实 | 1、常州镕桢铸工材料厂已制定废气、噪声整改方案,实施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计划于2022年9月底前完成整改。武进生态环境局和前黄镇政府将在企业复产后进行检查,并开展噪声和废气监测,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将依法从严处理。 2、前黄镇政府已约谈江苏图盛玻璃有限公司负责人,要求制定整改计划,完善降噪降尘措施,进一步增加厂区内洒水频次。该单位整改计划已制定完成,计划于4月底前完成整改。 3、前黄镇政府按照《武进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对常州镕桢铸工材料厂和江苏图盛玻璃有限公司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落实问题整改,严防问题反弹。 | 无 |
38 | X2JS202204140072 | 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项目,建设、运营过程中存在以下环境违法问题:1.项目建设存在环评批复失效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问题;2.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影响后评价违法;3.项目环评措施未落实,违规夜间施工;4.项目存在未验先投违法问题;5.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存在噪音、空气污染问题;6.环评报告造假,未将前黄镇祝庄村列入环境敏感点评测范围。 | 常州市武进区 | 其他污染 | 4月15日,武进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信访件交办情况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全长51.77公里,其中常州境内29.887公里。该项目于2011年10月27日经原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环境保护厅审批同意建设,可研报告由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发改委批准,2021年12月30日建成通车试运营。 1、关于“项目建设存在环评批复失效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问题。经查,“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项目于2011年10月27日经原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环境保护厅审批同意建设,项目共在常州境内设置6处互通式立交,分别是:鸣凰枢纽、武进高新区互通、前黄枢纽、武进南互通、雪堰枢纽、武进太湖湾互通。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项目的开工时间为2013年10月(武进南互通),不存在环评批复失效和未批先建环境违法问题。 2、关于“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影响后评价违法”问题。经查,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项目未开展过环境影响后评价,不存在后评价违法问题。 3、关于“项目环评措施未落实,违规夜间施工”问题。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项目已于2021年12月30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营。查阅历史记录,常州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5月27日发现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K3+500-800段推土作业时未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2020年7月24日发现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K3+600-800段土方作业时裸土未覆盖等未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的行为,2020年8月10日对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段的建设单位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州市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实施行政处罚,处以罚款60万元,并责令改正。常州市高速公路建设指挥部(常州市长江公路大桥建设指挥部)已对施工过程中应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进行了整改。同时查明,2021年4月,建设单位按规定取得夜间施工许可后,未向周边居民予以公告。 4、关于“项目存在未验先投违法”“项目未进行竣工验收”问题。前期,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接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该问题的交办件。经查,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项目于2021年12月30日建成并投入试运营,根据原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HJ/T394-2007)等文件规定,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项目目前尚不具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条件。 5、关于“项目存在噪音、空气污染”问题。前期,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已接到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该问题的交办件。经查阅“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项目环评文件,项目运营过程中有噪音及汽车尾气产生。经前期对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的前黄镇祝庄村汤家桥段相关点位开展噪声监测,监测结果显示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经查,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已按相关要求设置了26处声屏障,长度共计9138米。 6、关于“环评报告造假,未将前黄镇祝庄村列入环境敏感点评测范围”问题。查阅环评报告书,前黄镇祝庄村已列入环评文件中敏感点测评范围。 | 部分属实 | 1、要求苏锡常南部高速公路常州至无锡段项目符合验收条件后,尽快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要求建设单位加强夜间施工管理。 | 无 |
39 | D2JS202204140053 |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新宇路,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对面的厂区,内设4、5家工厂,无任何手续,粉尘、噪音扰民。 | 常州市新北区 | 大气,噪音 | 4月15日,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魏村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交办问题进行现场核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常州凯都电器有限公司对面的厂区”位于常州市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新宇路5号,厂区内现有7家企业,分别为新北区春江中稀陶瓷制品厂、常州克拉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市三林电器厂、新北区春江乐美达磁材厂、常州顺炜电器有限公司、常州旭顺电器有限公司和常州佳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检查时,新宇路5号厂区内新北区春江中稀陶瓷制品厂停产,其余6家企业正在生产。 1、关于“无任何手续”问题。检查发现,新北区春江中稀陶瓷制品厂从事“陶瓷制品制造”项目生产,无环评审批手续和验收手续。常州克拉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控制器仪表”项目生产,有环评审批手续,已办理排污登记。常州市三林电器厂、新北区春江乐美达磁材厂、常州顺炜电器有限公司、常州旭顺电器有限公司和常州佳冉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主要从事机械加工生产,主要生产工艺为切割、焊接和组装等,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上述5家机械加工企业建设项目不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关于“粉尘扰民”问题。现场检查时,常州克拉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控制器仪表”项目正在生产,焊接工段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新北区春江中稀陶瓷制品厂未在生产,球磨工段未配套建设废气处理设施。现场采样监测,常州克拉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有组织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符合相关国家标准。 3、关于“噪音扰民”问题。检查发现,常州克拉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噪声源主要为热风枪、空压机、引风机等设备;厂区内其余5家单位噪声源主要是机械加工。上述6家企业的生产设备均位于车间内,利用车间门窗和墙体进行隔音。现场对新宇路5号厂区的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1、魏村街道办事处按照“危污乱散低”企业专项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将新北区春江中稀陶瓷制品厂纳入“散乱污”名单,实施关停取缔。已于4月18日完成取缔。 2、新北区政府坚持“常态管控、严厉打击”原则,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合、制度保障、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明确各部门职责任务,落实“散乱污”常态化监管措施。 3、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办事处加强网格化监管;责成新北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速从严查处。 | 无 |
40 | D2JS202204140052 | 常州市天宁区香梅花园1栋中国工商银行香梅分行旁,一楼的一家活禽宰杀店铺,噪音、异味扰民,污水排入下水管道。多次反映无果。 | 常州市天宁区 | 大气,噪音,水 | 4月15日,收到本信访交办件后,天宁生态环境局会同天宁街道组成联合调查组迅速进行实地勘查。信访件反映的活禽宰杀店铺位于天宁区香梅花园1幢一楼商铺18号,二楼及以上为住户。主要从事鸡、鸭等活禽宰杀,配套脱毛设备一台。 经调阅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未发现有该店铺的投诉。现场检查时,该店铺有鸡、鸭、鸽子等活禽,内部环境脏乱,宰杀污水直接接入市政污水管网。 | 属实 | 1、天宁街道于4月15日完成该活禽宰杀店铺取缔,对原私接管道进行封堵,店内设备已搬空并完成消杀。 2、天宁街道严格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 无 |
41 | D2JS202204140045 | 常州市溧阳市社渚镇江苏金涛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夜间偷排酸性废气,异味扰民,雨天偷排酸性液体至周围农田,危废未按规定处理。 | 常州市溧阳市 | 大气,水,土壤 | 4月15日,接信访交办件后,社渚镇政府会同溧阳生态环境局进行现场调查。江苏金涛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溧阳市社渚镇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热镀锌生产。 1、关于“夜间偷排酸性废气,异味扰民” 问题。现场检查时,江苏金涛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酸洗废气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喷淋液经测试呈碱性;酸洗房内废气吸收效果较差,车间内异味重,厂区外无明显异味。4月15日夜间,溧阳生态环境局开展突击检查,该单位1#、3#热镀锌线正在生产,配套废气治理设施正在运行,厂区外无明显异味。现场对江苏金涛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有组织、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排放标准。排查中发现,该单位未经环保审批擅自建设2台抛丸机,配套建设的污染防治设施未经验收已投入使用;环评及批复中要求应采取无铵助镀工艺,实际生产中违规使用氯化铵。 2、关于“雨天偷排酸性液体至周围农田” 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废水处理设施间歇性运行,无废水外排,但厂区清污雨污分流不彻底。经现场采样监测,江苏金涛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活污水集水井内化学需氧量、总氮超过接管标准,并检出锌、铬特征污染物;初期雨水收集池内氨氮、总氮浓度较高;北侧社渚河、池塘和农田水质未检出锌、铬等特征污染物指标。现场未发现该单位有偷排酸性废水的情况。 3、关于“危废未按规定处理” 问题。现场检查发现,江苏金涛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酸、钝化废水、氯化锌包装袋、含锌污泥、锌灰、废活性炭、废助镀剂等危险废物均已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查阅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监控系统和现场台账,暂未发现未按规定处置危废的情况。排查中发现,该单位部分锌灰、废氢氧化钠包装袋、废除尘布袋的贮存不规范。4月19日,溧阳市公安局对江苏金涛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危废处置情况调查,暂未发现该单位存在非法处置危废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1、溧阳生态环境局对江苏金涛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抛丸机未批先建和未验先投、擅自改变生产工艺(使用氯化铵作助镀剂)、危废贮存不规范、生活污水集水井内水超过接管标准等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拟处罚59.5413万元。 2、社渚镇政府会同溧阳生态环境局督促江苏金涛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全面排查,针对存在问题编制整改方案,预计2022年6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无 |
42 | D2JS202204140028 | 常州市武进区长虹东路321号,华宇印染有限公司,夜间生产时异味扰民。 | 常州经开区 | 大气 | 4月15日,遥观镇政府会同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常州华宇印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调查。经查,常州华宇印染有限公司相关问题在本轮中央环保督察第六批交办的信访件中已开展调查核实(受理编号D2JS202203300044)。4月1日,遥观镇政府会同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立即进行现场调查,对该单位废气处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行为立案调查,对产污设备进行查封,并责令该单位立即制定整改方案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4月12日,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单位整改情况进行督查,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正在按照整改方案进行提升整治,已完成水解酸化池及污泥浓缩池的加盖,正在实施对加药反应池加盖和收集管道的铺设。 接本信访件后,4月15日和17日,遥观镇政府会同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两次对常州华宇印染有限公司开展突击检查。检查时,该单位各生产工段不在生产,污水处理站及配套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现场对该单位废气处理设施有组织排放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分别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1、遥观镇政府责令常州华宇印染有限公司加快整改进度,确保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2、经开区生态环境分局加大对常州华宇印染有限公司的巡查检查力度,严厉查处企业违法行为。 3、遥观镇政府按照《常州经开区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实施方案》要求,加强巡查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快问题整改,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 无 |
43 | X2JS202204140030 | 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水塔口村,常州市龙城药物原料有限公司,在厂区西北侧开挖污水池(长10米、宽6米、深5米),排入大量化工废液自然渗漏,2007年该厂关停时将大量化工废渣倾倒在池中并填埋,导致土壤受到严重污染。 | 常州市新北区 | 土壤 | 4月15日,接到信访件后,西夏墅镇政府会同新北生态环境局组成联合调查组,对该信访件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经查,常州市龙城药物原料有限公司位于常州市新北区西夏墅镇东河沿路98号 ,成立于1988年,是一家从事原料药和医药中间体生产的化工企业,2012年该单位关闭。原常州市龙城药物原料有限公司地块为关闭化工历史遗留地块(面积约15亩),闲置至今,未开发利用。 经现场勘查,原常州市龙城药物原料有限公司地块内仅有废弃办公楼1座,其余为空地,厂区四周已封控并设置风险管控标识牌,现场已安装视频监控,未发现异常情况。信访反映的“西北侧开挖污水池”实为原常州市龙城药物原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设施区域。2012年该单位关闭后,西夏墅镇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开展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并编制《常州市龙城药物原料厂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技术报告》,于2014年取得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受理常州市龙城药物原料厂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与风险评估备案的通知》(常环然〔2014〕41号)。根据该地块场地环境详细调查结果,场地内土壤检出的污染物均未超标,地下水部分水样检出的污染物浓度超标,未发现排入大量化工废液导致土壤受到严重污染的情况。 2021 年7月,西夏墅镇政府根据《关于印发常州市新北区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计划的通知》(常新污防攻坚指办〔2021〕16号)文件要求,委托专业机构对暂不开发的原常州市龙城药物原料有限公司地块编制风险管控方案,采取设立围挡、安装视频监控、设置风险管控标识牌等有效措施,减少地块环境风险。2021年10月,在实施管控措施过程中,发现该地块原污水处理设施区域有异味。为防止污染进一步扩散,西夏墅政府立即编制应急处置方案,2022年3月11日完成《原常州市龙城药物原料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区域残留物应急处置方案》的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西夏墅镇政府从保障周边居民健康的角度进行从严考虑,计划将该地块污水设施残留物及周边土壤清挖外运,作为危险废物焚烧处理。2022年3月中旬完成该应急处置工程的危废转运计划、运输管控方案、施工方案、环境监理方案的编制工作,已签订施工合同、环境监理合同及危废处置合同。受近期新冠疫情影响,该地块应急处置工程暂缓实施。 | 部分属实 | 1、新北区政府责成西夏墅镇政府对该地块开展进一步调查评估,根据地块评估结论依法依规处置。 2、新北区政府责成西夏墅镇政府继续对该地块按照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管理要求,落实风险管控措施,减少地块环境风险。严禁实施与风险管控无关的各种行为。 | 无 |
44 | D2JS202204140014 | 常州市新北区魏村街道新华村滨江小学内,常州市培洁电器配件有限公司,生产噪音、粉尘扰民,生产车间异味刺鼻,废水排入周边河道。 | 常州市新北区 | 大气,水,噪音 | 4月15日,接到信访件后,新北生态环境局会同魏村街道组成联合调查组赴现场调查。经查,信访件反映的魏村街道新华村滨江小学位于新北区春江镇新华村委蛇埭圩88号,已撤并。现址内仅一家企业名为常州兴洪电子有限公司,主要从事五金冲压件生产。现场检查时,常州兴洪电子有限公司正在生产。 1、关于“生产噪音、粉尘扰民,生产车间异味刺鼻”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常州兴洪电子有限公司主要噪声源有冲床和去毛刺等设备,采取减震措施,利用车间门窗和墙体进行隔音;该单位毛刺设备生产过程中有粉尘产生,配套建有粉尘收集装置。现场对该单位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厂界噪声进行采样监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4月16日夜间,新北生态环境局进行突击检查,该单位未在生产。4月10日,魏村街道走访部分蛇埭圩村村民,表示偶尔会听到常州兴洪电子有限公司的生产噪声,未发现粉尘扰民、异味刺鼻情况。 2、关于“废水排入周边河道”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常州兴洪电子有限公司五金冲压件生产过程中无工艺废水产生,生活污水接管至常州民生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现场采样检测,常州兴洪电子有限公司生活污水接管口、雨水排放口积存水的污染物浓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新北区政府责成魏村街道加强沟通协调厂群关系,督促常州兴洪电子有限公司进一步完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增加南侧围墙高度,车间窗户加装隔音材料,并合理安排生产时间,预计2022年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无 |
45 | X2JS202204140041 | 1、苏州市吴江区松陵街道,部分小区垃圾分类管理不到位,导致垃圾随意堆放;2、吴江区苏州湾梦幻水世界项目,毗邻太湖,位于东太湖百里风光带范围,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及自然风貌。 | 苏州市吴江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6日,东太湖度假区及相关部门对松陵街道垃圾分类管理、苏州湾梦幻水世界情况开展信访核查。 1.松陵街道目前共有居民小区185个,实现垃圾四分类的小区185个,建设完成亭房数量共计469个。发现华邦国际(华邦中央花园)、嘉鸿花园、欧风华庭、中房颐园等小区存在的分类收集点周边环境脏乱、垃圾包未及时清理等问题,部分居民在非投放时间段随意投放垃圾,小区物业未能及时清理,造成垃圾随意堆放。 2.水世界项目包括WJ-J-2016-045和WJ-J-2018-034两宗地块。其中WJ-J-2016-045地块项目用地红线距离太湖岸线最近处约460米,已竣工营业,现场检查时不在营业。WJ-J-2018-034地块项目用地红线距离太湖岸线最近处约850米,正在建设中。上述项目的建设内容全部在陆地上建设,与太湖湖体和项目附近的人工湖均不产生实际关系。项目用水直接使用华衍水务提供的市政自来水,循环使用,所有废水(生活污水、循环使用反冲水、游乐弃水等)全部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吴江城南污水厂处理后排放,已取得排水许可证。经核查,苏州湾梦幻水世界项目不建在水上、不取太湖水、不向太湖直排污水,未发现破坏原有生态环境及自然风貌情况。 | 部分属实 | 1.针对上述小区存在的垃圾分类收集点周边环境脏乱、垃圾包未及时清理等问题,松陵街道已当场落实物业公司整改到位,4月16日已整改完成。 2.松陵街道联合物业服务企业、社区、垃圾分类专班建立动态巡查机制,加强巡查人员力量,增加巡检覆盖区域。针对重点区域重点巡查,落实问题及时、快速处理。 3.松陵街道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加强居民上门入户宣教,针对极不配合垃圾分类工作的居民进行取证,进行执法处罚。针对屡教不改的业主,由物业公司在小区内公告栏及电子显示屏公示警告。 | 无 |
46 | D2JS202204140033 | 苏州市常熟市辛庄镇常南村陶荡村陶荡面湖,占地400多亩,目前承包养鱼,过度养殖用药,湖面漂浮死鱼,湖水污染严重,呈现绿色。村委告知湖水氮磷超标,多次更换湖水,但仍无法根治。 | 苏州市常熟市 | 水 | 2022年4月15日下午,常熟市辛庄镇政府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赴现场进行调查。 1.“陶荡面湖”位于常熟市辛庄镇常南村,东侧为辛庄镇吕舍村地界,南侧为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地界,西侧及北侧在常南村,湖面面积约800亩,岸线总长度约5.14公里。陶荡面湖分东荡、西荡、南荡、北荡四个部分。 2.检查人员现场未发现有明显死鱼现象,湖水颜色正常,但是北荡和东荡从事精养,养殖密度较大,在养殖过程中要投放饲料,并且东荡还存在围网养殖的情况。北荡和东荡的养殖行为违反了《常熟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7-2030)》有关规定。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对陶荡面湖7个点位水质进行了采样,总体上,南荡、东荡水质主要指标介于地表水Ⅲ类至Ⅳ类之间,西荡、北荡水质的总磷、总氮指标多为Ⅴ类或劣Ⅴ类。 3.经向常南村委会相关人员了解,未有居民咨询过陶荡面湖水质问题。但从这次对陶荡面湖水质检测来看,南荡、东荡水质主要指标介于地表水Ⅲ类至Ⅳ类之间,西荡、北荡水质的总磷、总氮指标多为Ⅴ类或劣Ⅴ类。 4.陶荡湖面与界泾河、善长泾、驰马塘相通,平常都自然流通,不存在换水情况。 | 部分属实 | 1.辛庄镇于4月17日组织对北荡、东荡的渔业设备、围网等进行拆除。 2.辛庄镇要求养殖户减少北荡、东荡的饲料投放,待7-8月已投放鱼苗成鱼后,即行组织捕捞,不再从事投饵养殖。 3.至2023年12月31日陶荡面湖养殖期限,辛庄镇将对该湖所有渔业养殖进行清退,彻底解决养殖污染问题。 | 无 |
47 | X2JS202204140042 | 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坝里村王家桥小区内,建有两座通信发射塔,无环评手续,未设置安全防护距离,未划定电磁辐射保护区范围,未定期检测,检测结果未公开。 | 苏州市吴江区 | 辐射 | 2000年4月19日,吴江生态环境局会同盛泽镇综合执法局对坝里村王家桥旁的两座通讯发射塔开展信访核查。 1.被举报对象为吴江区盛泽镇坝里村王家桥小区东北侧的两座通信发射铁塔,东西排列。两座铁塔分别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2005年建设。两座通讯发射塔目前用作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的4G、5G信号发射基站。中国联通4G基站项目于2015年9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5G基站于2022年3月办理了项目登记表手续;中国移动4G、5G基站分别于2019年3月、2020年10月办理了项目登记表手续;中国电信4G基站于2016年9月办理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批手续。实际发射基站与最近居民房屋的垂直距离约54米,满足环评电磁辐射保护距离要求。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版)第五十五大类核与辐射第166项,无线通讯只需办理项目登记表,登记表中对于安全防护距离,电磁辐射保护区未做要求。 2.调阅中国电信、中国联通建设的4G基站项目环评批复,均未要求对发射基站项目进行定期检测及检测结果的信息公开。同时,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登记表中对于定期检测及检测结果的公开未作要求。 3.4月19日,吴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两座通讯发射铁塔信号基站进行电磁辐射检测,检测结果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对公众照射导出限制0.4W/m2的要求。 4.经调查,发现周边群众对通讯发射基站电磁辐射的知识认识不够,通讯运营商未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 部分属实 | 盛泽镇政府督促通讯运营商做好通讯发射基站电磁辐射的知识宣传普及,对盛泽镇坝里村王家桥小区内居民做好解释工作。 | 无 |
48 | X2JS202204140038 | 苏州市常熟市江苏嘉洋华联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非法处置常熟市豪威富钢管有限责任公司和江苏豪威富轴承管股份有限公司600吨工业硫酸、硫酸亚铁、废硫酸以及大量工业废油污泥,排入附近河道。 | 苏州市常熟市 | 水 | 2022年4月16日,苏州市常熟生态环境局会同碧溪街道再次赴现场,在X2JS202204070027信访件调查的基础上,就本次交办信访件中新增的内容开展核查。 1.嘉洋华联于2019年6月至12月期间,将原豪威富钢管厂区内遗留的废酸、污泥、废油等危废均委托有资质单位规范处置。 2.执法人员对原豪威富轴承管位于浦江路67号的生产区域进行了检查,检查时发现生产设备均已拆除,平时大门紧锁。厂区内仍留存有废硫酸约30-40吨,废油、废油泥约30-40吨,废乳化液约1吨。上述危废为豪威富轴承管所遗留,由于厂区内仍有部分物资未拍卖,权属不清,碧溪街道办事处对剩余物资进行了封存,在妥善贮存的前提下,暂未进行转移处置,存在一定环境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碧溪街道办事处已于4月18日对原豪威富轴承管厂区内遗留的危险废物进行了清理,采取行政代处置方式,将废硫酸、废油、废油泥、乳化液转移至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处置,彻底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 无 |
49 | X2JS202204140029 | 苏州市吴中区横泾镇上新西路,追月精密周边的几家工厂,夜间排放刺鼻酸臭废气,影响周边居民。 | 苏州市吴中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下午及夜间,吴中区横泾街道会同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开展信访核查。 1.反映的“追月精密”实为苏州追月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位于横泾街道上新西路南侧约100米,同一栋厂房内有一家苏州市吴中区东盛五金机械有限公司。厂房北侧紧邻居民住宅。检查时追月精密有轻微切削液异味,东盛五金有轻微乳化液异味。 2.追月精密周边主要有2家重点涉气企业,其中其西北方向约100米为苏州嘉得隆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其东南方向约100米为苏州市星辰科技有限公司。检查发现,嘉得隆包装废水处理设施周边围堰有少量跑冒滴漏,厂界无明显异味;星辰科技废气收集处理设施进风软连接部分存在轻微破损现象,厂界无明显异味。苏州市吴中环境监测站对2家公司有组织排放废气和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进行了监督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各项污染物排放浓度均符合相关标准。 3.2022年4月15日下午及夜间,横泾街道聘请第三方环境检测公司对上新西路周边开展区域环境VOCs走航监测,未发现数据异常点位。2022年4月15日夜间,吴中环境监测站对上新西路周边开展区域环境质量检测,主要监测指标有臭气浓度、硫酸雾、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未发现数据异常。 | 部分属实 | 1. 吴中区横泾街道针对追月精密及东盛五金紧邻居民住宅区的问题,经与2家企业协商,2家企业同意于2022年5月16日前搬离。 2. 吴中区横泾街道会同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加强环境管控,督促苏州嘉得隆包装彩印有限公司及苏州市星辰科技有限公司落实污染治理主体责任,针对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于2022年4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无 |
50 | X2JS202204140026 | 苏州市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东北角(靠C36幢)生活垃圾房,被中科国金环保违规用于生物产业园内企业及周边其他企业的危废暂存站,无任何手续及安全措施,此处原为绿化用地,附近25米内设有危险化学品仓库,500米范围建有多家生物医药上市公司,存在安全隐患。 | 苏州市工业园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5日至16日,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对信访问题开展现场核查。 1.苏州生物医药产业园建成于2007年5月,是苏州工业园区发展生物医药产业的创新孵化平台。苏州工业园区国资控股公司苏州工业园区生物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称生物公司)负责日常运营管理。中科国金(苏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3月,主要从事中型及小微型企业环保管理咨询服务,为非生产型企业,该公司在生物产业园的主要业务是为生物产业园内的小微企业提供危废管理系统的维护指导和危废装车等服务。 2.生物医药产业园一期东北角有一处生活垃圾暂存点,经清点该暂存点内没有危险废物。 3.紧靠生活垃圾暂存点东侧有一片空地,为生物产业园管理方用于小微企业转运处置危险废物过程中的临时装车点,允许第三方环保服务公司中科国金使用该临时装车点为生物产业园内的小微企业提供危废的装车服务。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该临时装车点有危险废物暂存的情况。该临时装车点用地性质为建设用地,无需办理环保手续,并已采取了围挡、地面硬化、安装视频监控等安全措施。 4.生物产业园管理方对设置的危险废物临时装车点未制订相应的管理制度,监督管理不到位,临时装车点存在一定的环境安全隐患。 | 部分属实 | 1.生物公司立行立改,4月17日已停止使用该处装车点,拆除场地内的设施并清空所有物资,现状为空地待利用。责令中科国金公司停止在该装车点从事装车服务。 2. 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建议生物公司依托苏州工业园区小微企业收集平台,实现园内小微企业危险废物就地分类收集、安全及时转移、实时全生命周期监控。 3.要求生物公司立即对所管辖范围内公共区域及配套的公共设施进行环境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将排查及整改情况形成书面报告交属地生态环境部门。 4.苏州独墅湖科教创新区管委会和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强对生物产业园的日常环保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 无 |
51 | X2JS202204140015 | 苏州市吴江区汾湖开发区康力大道1397号,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主要生产玻璃钢防腐风机和pp塑料风机,玻璃钢异味扰民,每日持续3-4小时。 | 苏州市吴江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对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开展信访核查。 1.苏州顶裕节能设备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市吴江区汾湖高新区康力大道1397号,2008年6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玻璃钢风机、铁风机项目生产。 2.顶裕节能正常生产,产生的异味主要来自于玻璃钢风机项目的上树脂工段产生的废气。公司配套建设了2套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理设施、1套光氧催化废气处理设施。 3.现场检查时废气处理设施正常运行。公司东侧刷胶车间门口有部分树脂桶未密闭,刷胶车间大门、窗敞开,导致部分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直接无组织逸散至外环境。 4.吴江生态环境局现场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该公司废气处理设施排放口及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采样分析,监测结果达标。 | 属实 | 1.针对挥发性有机物逸散问题,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对企业进行立案处罚。 2.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将继续加强对顶裕节能的日常环境监督管理,开展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严格落实公司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 无 |
52 | X2JS202204140009 | 苏州市吴中区枫津南路,少士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扬尘、噪音扰民。 | 苏州市吴中区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5日上午,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会同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开展信访检查。 1.苏州少士电子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1年4月停产,同年10月搬离吴中区枫津南路8号。苏州市吴中城乡联合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计划于2022年下半年对少士电子地块进行工业载体存量更新。 2.少士电子拆除工程由苏州市吴中区东吴建筑有限公司中标承接,高新区狮山金仲侠建材经营部负责对拆除的混凝土石块实施清运。东吴建筑于2022年4月6日进场,目前场内有4名工人正在进行室内装修物拆除,主体建筑拆除工作尚未开始,拆除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为7:00至17:00,双休日为8:30至17:00。金仲侠建材于2022年4月13日正式进场,并在该地块东侧设置混凝土石块破碎设备1套,破碎设备电路还未接通,目前尚未正式开始破碎作业。现场配套有防尘网、雾炮车等污防设施,该破碎项目未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办理环评审批手续。 3.吴中生态环境局委托江苏康达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少士拆除项目”场地厂界噪音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东、南、西、北厂界噪音值均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厂界(上风向1个点位,下风向3个点位)无组织排放废气颗粒物浓度均达到《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 32/4041-2021)表3的排放限制要求。 | 属实 | 1.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已对金仲侠建材“未经环评审批,擅自新增混凝土破碎项目”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理,并责令金仲侠建材立即恢复原状。 2.4月16日,苏州市吴中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进行巡查时发现,该企业已将混凝土破碎项目相关生产设备拆除并搬离。 3.吴中区城南街道办事处联合吴中生态环境局进一步加强对“少士拆迁项目”的执法监管,加强拆迁工地扬尘管控,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 无 |
53 | X2JS202204140008 | 苏州市吴江区黎里镇北浦工业园,园区环境脏乱,鑫富喷织、荣英喷织等几家企业无环评手续,雨污未分流,存在违章建筑,噪音扰民。 | 苏州市吴江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5日,吴江生态环境局、汾湖高新区(黎里镇)组织开展信访核查。 1.黎里北浦工业园实为浦西工业小区,建于90年代中期,工业园内现有鑫富喷织、荣英喷织等喷水织机企业22家,喷织废水均接管至黎里乌桥污水处理站处理。吴江市鑫富喷织厂2003年9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喷水织机织造项目生产。吴江荣英织造厂1999年11月注册成立,主要从事喷水织机织造项目生产。 2.鑫富喷织、荣英织造企业生产正常,均于2016年通过吴江区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自查评估备案,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两家企业厂区内环境脏乱,废丝露天堆放。经过进一步核实,浦西工业小区内其他喷水织机企业均已办理环评审批手续或自查评估备案,并申领排污许可证。检查发现路边生活垃圾清理不彻底。 3.鑫富喷织、荣英织造等企业产生的喷织废水均接管至苏州市汾湖黎花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乌桥站)处理,现场未发现工业污水排入雨水管道的情况。但由于浦西工业小区地势低洼,低于周边区域,暴雨天气时,存在小区路面积水,园区雨水排放不畅通的情况。 4.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鑫富喷织、荣英织造等企业较近的环境敏感点进行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限值要求。 | 部分属实 | 1. 苏州市吴江生态环境局对企业下达行政处理通知书,责令鑫富喷织、荣英织造立行立改,废丝不得露天堆放。目前企业已经整改完毕。 2. 汾湖高新区城管部门对园区马路两侧的环境卫生和乱堆放行为进行整治;加大生活垃圾清理清运力度;责令企业对其内部场地卫生立行立改。 3. 浦西工业小区物业加强雨水管道维护清理,确保雨水排放畅通,暴雨天气时,及时清除路面积水。 | 无 |
54 | X2JS202204140007 | 苏州市苏州工业园区自贸区苏州向达环境净化科技有限公司,主要预处理干化危废污泥,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大多未正常运行,非法转移危险废物。 | 苏州市工业园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5日至18日,苏州工业园区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对向达环境开展信访核查。 1.苏州向达环境净化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5年6月。2016年4月,该公司租用杰扬科技(苏州)有限公司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港街2号的厂房,主要从事危险废物(污泥)预处置业务。 2.现场检查时,企业未在生产。经调查,因与房东的经济纠纷,向达环境自2021年7月已停止生产,目前正在二审中。生态环境部门自2021年7月已关闭向达环境在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上收集和转运危险废物的账户权限。 3.以往检查未发现生产设备不正常运行情况,4月15日现场检查发现污泥暂存区及进料区配套的2套废气处理设施的部分光解光催化设施未开启。 4.经调查,未发现非法转移危险废物问题,但因租赁纠纷危险废物无法正常进出厂区,部分库存危险废物超期贮存。 | 部分属实 | 1.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责令向达环境停止污泥暂存区及进料区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部分不正常运行的违法行为,并立案处罚。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管委会负责监督向达环境对上述违法行为立行立改,停止违法行为,并督促企业完成库存危险废物转运处置。 2.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继续关闭向大环境在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上收集和转运危险废物的权限,直至该公司恢复正常生产经营。待法院判决后,根据判决结果,依法处理相关事宜。 3.高端制造与国际贸易区管委会和苏州工业园区生态环境局继续加强对向达环境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行为从严查处,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 无 |
55 | D2JS202204140063 | 南通市海安市海安街道新元村,新华河两侧排入大量污水,新元村二组(新华河北侧)、新华新村小区(新华河南侧)生活污水以及从城西中学至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海中中学之间沿线管网接收的生活污水,均排入新华河,新华河两侧雨水管网与生活污水管网相通。多次反映无果。 | 南通市 海安市 | 水 | 2022年4月15日,海安市政府组织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赶赴现场核查。 1.新华河两侧建设有污水管网,污水通过管网收集至通扬运河泵站,最终接入恒发污水处理厂处理。西大街区域污水收集为雨污合流制,新华河团结桥西南侧设置有溢流口一处,当雨量过大时,存在污水溢流现象。 2.新华新村小区(新华河南侧)生活污水以及从城西中学至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海中中学之间沿线管网接收的生活污水通过通扬运河泵站收集至恒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新元村二组(新华河北侧)为城中村,污水收集合流制,污水收集至新华河北侧污水管网,雨量过大时,存在污水从检查井外溢现象。 3.城区“333”提质增效工程对周边管网进行排查,排查结果显示雨污水管网相对独立。排查发现,新华农贸市场北门外侧雨水检查井内污水管网破损,有污水渗漏入雨水管网。 4.经了解, 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接相关举报后对新华河沿线进行了排查,发现新华河在雨季时部分雨污合流的生活污水入河确对河水水质造成影响。住建部门开展了新华河沿线控源截污,在新华河入口安装两台水泵从通扬运河、新通扬运河提水,进行生态补水,改善河道水质。 5.4月15日,海安环境监测站分别在新华河海安实验中学北侧、海安高级中学北侧彩虹桥、海安高级中学东侧3个断面进行采样监测,结果显示河水水质为劣V类,氨氮、总磷指标偏高,呈现生活污水污染特征。 | 部分属实 | 1.海安市水务集团已经完成对新华农贸市场北门雨水井内破损污水管网的修复。 2.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责成水务集团加强污水管网运行调度,确保新华河周边区域污水管网低水位运行;西大街区域列入整治规划,对该区域实施雨污分流。 3.海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沿新安路新建一条污水管网,管网建成后将新元村二组污水连通至河滨路污水管网,最终收集至城北污水处理厂处理,减缓新华河沿线污水收集压力。 4.海安市政府责成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开展新华河沿线管网整治工作。 5.实施新华河水体生态修复工程,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活水循环、水生态修复改善新华河水水质。 | 无 |
56 | D2JS202204140054 | 南通市海安市宁海中路34号,房屋征收过程中,扬尘、噪音扰民。 | 南通市 海安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6日,海安市政府组织住建局、生态环境局、高新区等单位调查核实。 1.宁海中路34号房屋征收区域为海安市2016年8月份启动的房屋征收工程,已于2021年12月23日拆除完毕。目前该区域已种植农作物,新建了临时停车位。 2.经调查核实,宁海中路34号在前期房屋拆除期间确存在扬尘管控不到位,机械施工噪音扰民现象。 | 属实 | 海安市相关部门举一反三,在今后的施工拆除过程中做好扬尘管控“六个100%”工作,大型工程机械使用时段错开居民休息时间,防止扬尘和噪音扰民。 | 无 |
57 | X2JS202204140044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X2JS20220331003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有明确租赁合同和付款凭证明康华食品有限公司租赁如皋市进宽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厂房时长为2年,调查结果却称为几个月;2.调查结果称厂区周边巡查,周边雨水沟无排水痕迹,回避了生产废水处置去向;3.康华食品有限公司的确存在超标排放的问题。 | 南通市 如皋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日、4月2日、4月15日、4月16日,如皋市政府多次组织职能部门和属地街道对如皋市进宽农产品加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核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持续停产状态。 1.经查,进宽农产品2020年项目建成后,仅十几天生产脱水大葱,随后将生产设备和厂房出租给兴化市康华食品有限公司继续从事脱水蔬菜加工,原定租赁期五年,康华食品公司断续生产几个月后即停产,2021年2月补充签订终止合同书。2021年5月,康华食品有限公司撤离并拆除大部分设备。 2.进宽农产品车间污水经沉淀、格栅除渣后接城北街道滨河路北侧污水管网,送鸿源污水处理厂处理。现场检查未发现近期生产、废水排放迹象,周边雨水沟无排水痕迹,原污水处理格栅机、沉淀池及排污纳污水管网管道完好,排污窨井经市政公司现场确认。 3.现场检查时,康华公司已停产撤离并拆除大部分设备,调阅2021年该公司生产时期附近如泰河上下游断面监测数据,均符合地表水Ⅲ类标准。经了解,该公司2019年在泰州因化学需氧量浓度超标,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处罚。 | 部分属实 | 1.如皋市政府督促属地城北街道持续跟踪该公司的后续经营情况,进一步压实基层网格巡查责任,发现问题立即上报。 2.如皋市城北街道进一步加强对厂房出租等生产经营性行为的监管,从源头防范违法生产行为的发生。 | 无 |
58 | D2JS202204140041 | 南通市如东县马塘镇马塘建设路2号,原如东农药厂光气车间附近,堆放、掩埋一万多吨工业固废,异味扰民。 | 南通市 如东县 | 土壤 | 2022年4月15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马塘镇赴现场核查。 1.群众反映的原如东农药厂,现为江苏快达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除草剂、杀虫剂、杀菌剂的生产、销售及化工产品制造、加工、销售。本信访件反映的地点为该企业位于马塘镇的老厂区,已全部停产并拆除所有生产设备。目前正在进行废水处理设施沉淀物清理处理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已完成沉淀物清理,正在将原光气合成车间北侧的废水调节池和水池中清理出的沉淀物装入塑料桶内,其中废水调节池池壁已被工人破碎,破碎后沾有污染物的石块堆存在原池体内。调阅资料显示,该企业已将原光气合成车间北侧的废水调节池和水池中的废水全部运至新厂区废水处理设施进行处理。检查发现,车间周边及厂区内露天堆放塑料桶、吨桶和吨包,堆放现场未采取防雨、防渗漏等措施,塑料桶、吨桶虽已全部加盖密封,但仍有化工异味,对清理的沉淀物未形成台账记录。 3.2021年该企业启动老厂区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对部分地块进行了钻孔采样检测分析,暂未发现工业固废,但显示属于污染地块,其他区域地块调查工作正在开展中。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责令该企业制定老厂区污水处理设施沉淀物清理计划,分类处置好回填在污水池中石块,设置规范暂存场所,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做好台账记录。 2.如东生态环境局加强该企业老厂区监管,增加环境监察频次,严查环境违法行为;推动企业加快推进土壤污染调查。 3.如东县政府责令马塘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该企业规范清理、暂存、处置清理废水和沉淀物。 | 无 |
59 | D2JS202204140029 | 南通市如东县袁江镇工业园区,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时异味扰民 | 南通市 如东县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如东县政府组织如东生态环境局、袁庄镇赴现场核查。 1.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级动物油生产,年产1.5万吨饲料级动物油项目2014年12月经环评审批,2019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加热系统改造项目2021年10月经环评审批,2022年1月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3月进行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四界无居民区。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天然食用香料、香精生产、销售等,年产50吨桂醛项目2011年1月经环评审批,201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年产150吨苯甲醛项目2011年1月经环评审批,分两期建设,分别于2011年9月和2014年7月通过环保验收;年产56吨天然香料技改项目2015年9月经环评审批,2017年8月通过环保验收,2020年4月领取排污许可证,100米卫生防护距离内无居民。 2.现场检查时,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正在生产,配套废气处理设施在运行。如东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企业工艺废气排气筒、厂界下风向采样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企业废水处理生化系统自2月25日菌种失效后停止油水沉淀工段生产,无生产废水产生,废水处理设施不在运行,废水排口不在排水,蒸汽冷凝水作为清下水排放至园区雨水管网。检查发现,该企业生化处理设施内约有600吨废水贮存于废水收集池、水罐、应急池中。 3.现场检查时,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因疫情影响不在生产,废水处理设施仅为维持菌种活性运行曝气工序,无废水排放。执法人员使用pH试纸对废水处理设施配套的碱喷淋贮存池进行检测,显示ph值约为8,企业车间及厂区内有一定的异味。污水处理站和危废仓库废气处理设施正在运行,其他废气处理设施因未生产不在运行。 | 部分属实 | 1.如东生态环境局对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未按规范开展隐患排查,应急池内贮存有废水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罚款1万元,责令该企业立即按规定清理应急池内废水,尽快恢复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2.如东生态环境局责成如东天盛粮油有限公司、南通盛泰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加强内部环境管理,进一步提升污染治理水平,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在污染治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废气、废水不能稳定达标排放前企业相关工段不得生产。 3.如东生态环境局待企业恢复正常生产后组织两家企业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监督性监测,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 4.如东县政府责令袁庄镇履行网格化监管职责,督促两家企业对存在问题立行立改,指导企业做好环境管理工作。 | 无 |
60 | D2JS202204140010 | 南通市启东市海复镇季明村6组,南通市环益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焚烧死猪,异味扰民,建设项目审批弄虚作假,废水流入厂区周边河道。 | 南通市 启东市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5日,启东市政府组织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及海复镇赴现场调查核实。 1.南通市环益动物无害化处理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技术集成与应用,该企业报批、环评、稳评、征地等手续齐全。 2.现场检查时,该企业处于停产状态,大门紧闭。经查,该企业采用化制工艺处理病死动物,并不是通过焚烧工艺处理。2021年9月猪瘟疫情严重,该企业持续超负荷生产,超出污染治理设施处理能力,启东生态环境局对此依法立案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至今。 3.经查,该企业生产废水通过收集处理设施处理后,暂存于企业配套建设的污水池中,委托联合环境水务(启东)有限公司转运处理,企业无外设废水排口。目前因企业长期停产,污水池已无污水,未发现废水流入厂区周边河道情况。2022年4月15日,启东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东侧、西侧泯沟以及横河进行采样,检测结果为劣Ⅴ类,水质较差。 | 部分属实 | 1.启东市政府责成农业农村局牵头,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局、海复镇协同配合推进问题整改,加快推进无害化处理中心异地新建工作。 2.启东生态环境局加强对该企业关停过程中的环境监管。 3.启东市政府责成海复镇政府履行网格化监管责任,排查污染源,强化管控,组织对周边河道清淤疏浚,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改善水环境质量。 | 无 |
61 | X2JS202204140005 | 南通市现存在300台左右10吨以下锅炉,违规使用报废木工胶合板作为燃料,大量化学胶水直接燃烧,无配套废气处理设施,锅炉功率与铭牌标注不符。 | 南通市 | 大气 | 自2022年4月15日收到交办件起,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组织各属地局进行调查核实。 1.截至目前,全市10蒸吨以下的在用锅炉共有1292台,其中生物质锅炉343台,涉及使用单位317家。这些生物质锅炉有近四分之三是原燃煤锅炉升级而来,按规定不涉及锅炉改造,不需要更改设计文件,无需重新标注铭牌功率。锅炉铭牌标注的功率是理论值,锅炉实际运行时的功率普遍低于额定功率。经专家评估,属正常现象,不存在额外安全风险。 2.经现场核查,发现11台生物质锅炉使用报废木工胶合板作为燃料,其中如皋市2台、如东县9台,均建有废气处理设施。检查发现,海安市1家企业锅炉实际使用煤炭为燃料,未建设废气处理设施。 | 部分属实 | 1.海安生态环境局对海安李堡本坊豆制品加工厂违规使用高污染燃料问题立案调查,拟处罚金额2万元,要求该单位立即停用并拆除燃煤锅炉。 2.如皋、如东生态环境局对相关企业使用废胶合板作燃料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3.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全市锅炉燃料使用、废气治理设施运行情况的监管,发现违法行为严厉查处。 | 无 |
62 | X2JS202204140003 | 南通市海门区四甲镇头桥村36组的鸽子养殖场,年产量达2百万只,鸽粪露天堆放,孳生蚊蝇,臭味、噪音严重扰民。 | 南通市 海门区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5日,海门区政府组织海门生态环境局和四甲镇赶赴现场检查。 1.群众信访举报的养殖场实为一肉鸽散养户,经营者为肢体二级残疾人员,建有鸽舍2排,现存栏900多羽,年饲养量约2000羽。2021年四甲镇头桥村资助该散养户在散养点北侧建设隔声围栏。 2.现场检查时,鸽舍内鸽笼下方垫有薄木片或硬纸箱收集鸽粪,地面有少量掉落的鸽粪,未见蚊蝇孳生现象;鸽舍外未发现鸽粪露天堆放,鸽舍周边无明显异味。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鸽舍周边三个点位进行恶臭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因离居民较近,养殖噪声、臭气对周边居民存在一定影响。 3.4月15日夜22点,执法人员巡查该散养户鸽舍周边,未发现异味和噪声扰民情况。当天,海门生态环境监测站对鸽舍周边三个点位进行昼间和夜间噪声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 部分属实 | 1.海门生态环境局责令该散养户加强鸽舍环境管理,及时关闭鸽舍门窗,及时清理鸽舍粪污。4月16日海门区四甲镇头桥村资助该散养户在散养区西侧建设隔声围栏。 2.海门区政府责成四甲镇落实环境监管网格化要求,加强对该养殖点日常巡查和管理。 3.海门区农业农村局加强执法检查,督促该养殖户规范养殖,发现扰民问题及时处理 | 无 |
63 | D2JS202204140004 | 南通市如皋市白蒲镇林梓社区高阳西路的造纸厂,晚间排放废气,污水排入通阳河。多次反映无果。 | 南通市 如皋市 | 大气,水 | 2022年4月15日,如皋市政府组织生态环境局、白蒲镇进行了现场核查。 1.信访人反映的造纸厂为南通富强纸业有限公司,主要从事高档包装纸生产。该公司年产10.3万吨高档包装纸项目通过环保审批、验收,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目前该公司全部生产线租赁给南通恒旺纸业有限公司从事生产。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因安全生产原因被南通市应急管理局责令整改,处于停产状态。现场查看该公司锅炉在线监控显示该公司4月7日起停炉。该公司污水调节池已加盖,沉淀池正在进行加盖,恶臭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目前处于调试阶段,污水沉淀池附近有异味。2021年11月、2022年1月,如皋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该公司无组织恶臭、夜间噪声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4月19日,如皋生态环境局组织对该公司废水处理设施无组织废气硫化氢、氨进行监测,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要求。 3.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水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行,不在排水。经查,该公司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大部分回用于生产,未能回用的废水处理后通过如皋市梓振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排污管道直接排放至生态湿地,进一步处理后排放通扬运河。现场调阅该公司2022年度废水自动监控数据,符合相关标准。2021年3月、8月,如皋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废水进行监测,结果符合相关标准。 4.经查,如皋富强纸业,2021年至今共接到举报2次。如皋生态环境局在接到关于该公司的环境信访举报后,及时赶赴现场调查处理,持续督促企业整改提升,并及时向举报人反馈调处情况。 | 部分属实 | 1.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在安全问题整改复工前,对污水处理设施异味产生的环节进一步排查,做到应收尽收,加快废气处理设施调试运行和投入使用;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维护保养,确保各项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 2.如皋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对东侧厂界通扬河沿岸安装视频监控,以监控废水排放情况,目前已安装完成。 3.该公司正式复产后,如皋生态环境局再次组织开展废水、废气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处理。 | 无 |
64 | D2JS202204140072 | 连云港市东海县桃林镇桃北村桃林中学后一条东西走向的路,一直向西穿过两个水泥墩(墩子上拦有钢管),路南侧约300米的一处工业垃圾堆放场及路北侧3、400米的一处工业垃圾堆放场,均在围山河大坝下堆放大量工业垃圾,主要为报废汽车上拆解的废皮、废油管等。最近每天焚烧垃圾,几年前该处曾掩埋工业垃圾。 | 连云港市东海县 | 土壤 | 4月15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生态环境局、桃林镇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关于反映“堆放大量工业垃圾”问题。 经查,桃林镇桃北村西山老坟地南侧堆放点占地面积约有100平方米,地下深度约为1米,现场有汽车坐垫、废皮管、海绵垫、木板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露天堆放在沟塘内;北侧堆放点占地面积约有50平方米,地下深度约1.5米,现场有汽车坐垫、废皮管、海绵垫、木板及生活垃圾等废弃物露天堆放在水泥路边沟塘内。 2.关于反映“最近每天焚烧垃圾”问题。 现场检查时两处堆放点均有垃圾焚烧痕迹。经走访调查,堆放点内主要为汽车拆解后的废弃物和一些生活垃圾,内部含有铁钉、铁丝和其他废铁等,桃北村一些老年人为方便捡拾废铁会用火烧掉表面废弃物造成焚烧痕迹。 3.关于反映“几年前该处曾掩埋工业垃圾”问题。 此处为历史存留垃圾点,因地处偏僻很少有人到此,在五六年前废旧机动车拆解经营不规范时,有零散拆解户私自将残余海绵、坐垫、废皮管和一些生活垃圾倾倒至沟塘中逐渐填平所致,桃北村曾安排专人进行巡逻,悬挂禁止投放垃圾标识牌,在入口处设置两个水泥墩并用钢管进行阻拦。 | 部分属实 | 1.桃林镇已安排挖掘机对桃林镇桃北村西山老坟地南北两侧堆放点垃圾进行清理挖掘,计划4月24日前挖掘完毕。 2.桃林镇已将目前清理挖掘出的固体废弃物拉至具有“三防”措施的标准厂房储存,同时已委托江苏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开展固体废物鉴定工作,并将根据土壤、地下水检测结果,进行下一步处理。 3.桃林镇政府、东海生态环境局加大巡查力度,杜绝类似事件发生。 | 无 |
65 | X2JS202204140063 | 连云港市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滩涂,属于禁止类生态红线区,现违规养殖双头蛏,海面漂浮大量养殖废弃泡沫箱、塑料袋、胶带纸,污染海洋环境;投放的三唑磷,导致其他鱼类、鸟类死亡,严重破坏滩涂生物多样性。 | 连云港市连云区 | 海洋 | 4月15-17日,连云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关于“连云港市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滩涂,属于禁止类生态红线区,现违规养殖双头蛏,投放的三唑磷,导致其他鱼类、鸟类死亡,严重破坏滩涂生物多样性”问题。 (1)经查,海州湾国家海洋公园滩涂部分,主要指连云区政府北侧西墅湾段滩涂,属于限制养殖区。2021年底,连云区政府批准海州湾街道在国家海洋公园部分海域(西墅至竹岛海域)开展生态修复工程,西墅至竹岛海域开展增殖放养是海州湾生态修复工程一部分。此海域目前有合法养殖一宗,海域养殖证号为:苏连云区府(海)养证〔2022〕第00001号,海域面积45.72公顷。经核查,信访人所反映的问题是指张某所养殖的海域。近年,海州湾生态公园附近部分渔民私自圈占海域进行非法养殖,生物多样性受到一定程度破坏。2020年海州湾街道因非法养殖、捕捞,20余人受到公安机关处理。2019年5月23日,连云港市海洋与渔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曾对养殖海水取样送检,未检出三唑磷。但走访发现,少数水产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使用三唑磷杀灭双头蛏敌害生物,提高双头蛏苗成活率。 (2)2022年以来,连云区政府组织渔政、渔技人员深入滩涂养殖现场,向水产养殖户介绍使用三唑磷违禁农药清理滩涂的危害以及滩涂贝类养殖正规的清涂方法,同时开展“三无”渔船和海上非法养殖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2.关于“海面漂浮大量养殖废弃泡沫箱、塑料袋、胶带纸,污染海洋环境”问题。 经现场调查,西墅湾滩面上仅有少量零星垃圾,未发现有大量养殖废弃泡沫箱、塑料袋、胶带纸现象。该滩涂出现海洋垃圾问题,主要受海域特点(海湾)、潮汐、风向风浪等影响所致。 | 部分属实 | 1.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已于2022年2月28日对张某非法养殖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2.连云区政府组织渔政、渔技人员继续做好养殖户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3.连云区林业和海洋局会同海州湾街道及相关单位进行巡查,发现垃圾后及时进行清理。 | 无 |
66 | X2JS202204140064 | 1.连云港市海州区西门涧沟、甲子沟、桃花涧沟等,由于下水道损坏,异味严重扰民,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2.连云港开发区、金桥路、临浦路周边的化工厂、药厂,化工废气异味严重。 | 连云港市海州区、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 | 大气 | 4月15日,海州区政府组织区住建局、各相关镇街,市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市生态环境局开发区分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关于反映“海州区西门涧沟、甲子沟、桃花涧沟等,由于下水道损坏,异味严重扰民,污水下渗污染地下水”问题。 (1)经查,信访件反映的几条涧沟两侧村庄下水管道主要是由属地街道早年修建,多为水泥管或砖砌结构方沟,因年代久远又无人管养疏通,导致部分管道破损,紧挨涧沟两侧居民的生活污水直排涧沟产生异味,同时排入涧沟的污水影响地下水质。 (2)目前,海州区锦屏镇已完成镇区桃花涧沟两侧污水截流施工,并接入镇区市政管网。 2.关于反映“连云港开发区、金桥路、临浦路周边的化工厂、药厂,化工废气异味严重”问题。 (1)市开发区于4月15-16日现场检查时,金桥路、临浦路沿线未发现明显异味情况。 (2)4月16日白天及夜间,市开发区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对金桥路、临浦路沿线的中复神鹰、豪森药业、诺泰生物、万泰医药等4家主要异味排放企业(分别位于金桥路、临浦路东西两端及中间位置)进行了企业边界臭气浓度检测,有轻微异味,检测结果达标。 (3)经了解,原位于金桥路、临浦路周边有6家化工企业,其中瑞鹏化工、映辉胶业、恒顺化工、海威科技、万特科技等5家因化工企业专项整治已于2021年12月前拆除设备,物料已清空,目前仅剩锦太洋1家,该企业外排废气主要为粉尘,无明显异味。 | 部分属实 | 1.2021年11月21日,海州区印发《关于印发〈海州区“清水进城.碧水畅流”行动方案〉的通知》(海委办发〔2021〕59号),将甲子河涧沟、西门涧沟等作为“清水进城”项目纳入2022年实施计划。近期,海州区将督促属地镇街加大对涧沟垃圾的清理力度,减轻异味扰民问题。 2.为了严控挥发性气体排放,解决异味扰民问题,近年来,开发区按照“一企一策,分类整治”和“消减存量,严控增量”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大异味治理工作力度。根据安排,海州区生态环境分局近期制定了《金桥路、临浦路周边异味治理工作方案》,推动列入重点监管名单的中复神鹰、恒瑞医药、豪森药业等10家涉及异味排放的企业制定异味治理措施,明确整改进度,确保整改到位。 | 无 |
67 | X2JS202204140060 | 连云港市南美白对虾养殖户,大量占用基本农田,导致农田盐碱化严重,且非法取用地下水。被禁止养殖后,设施未拆除,耕地未复垦,取用地下水的水井未封堵。如:海州武圩村、中正,灌南新集、 花园村、百禄宋庄村,赣榆青口、海头、沙河、赣马,徐圩街道、香河村等;赣榆墩尚镇泥鳅养殖,非法取用地下水,占用基本农田,正在通过调整农田性质使养殖合法化。 | 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水 | 4月15-17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区、赣榆区、徐圩新区和灌南县自然资源部门多次赴现场核查情况。 1.海州区 (1)板浦镇中正社区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板浦镇中正社区,养殖方为无锡通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特种料分公司,占用约500亩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2022年2月已被海州区政府责令关停。共排查12眼地下水井。 (2)宁海街道武圩村项目情况。该项目位于宁海街道武圩村,养殖方为永顺家庭农场,占用约500亩耕地,非永久基本农田。2022年2月已被海州区政府责令关停。共排查56眼地下水井。 2.徐圩新区 徐圩新区徐圩街道、香河村养殖塘共计约 3500 亩,其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约700亩,位于香河村。根据现场调查,养殖户取水水源为烧香支河,未发现取用地下水。 3.赣榆区 赣榆区南美白对虾及泥鳅养殖涉及青口镇、海头镇、沙河镇、赣马镇、墩尚镇。墩尚镇泥鳅养殖区面积约6500亩,其中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约3295亩。2020年以前已退鳅还耕面积约1700亩(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60亩);截至 2021 年底,累计排查共3450眼地下水井。 4.灌南县 灌南县南美白对虾养殖主要位于新集镇花园村和兴庄村。花园村涉及约796.6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55亩);兴庄村涉及138.4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136.5亩),含毗邻的新集村0.1亩永久基本农田。百禄镇宋庄村占地约1468.7亩(其中大部分为永久基本农田)。共排查出地下水井 77 眼。 | 部分属实 | 1.连云港市自2018年起已开展对温棚养殖南美白对虾相关问题的处理,先后开展数据调度4次,并及时将有关情况向各县区、各部门通报;组织赴各县区开展专项督查5次,出动行政管理、技术推广、渔政执法相关人员30余人次;2021年6月30日联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印发《关于加强温棚养殖南美白对虾监管工作的通知》(连农〔2021〕94号),推动各部门形成监管合力,加快问题处理工作进度。 2.海州区板浦镇、宁海街道辖区内养殖南美白对虾属于非永久基本农田养殖项目,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已于2020年1月16日分别函告板浦镇和宁海街道,督促地方政府切实履行耕地保护主体责任,加强土地监管,及时制止和整改,恢复种植条件;并于2020年1月19日将该情况书面报告海州区政府,恳请督促属地政府加强监管力度。此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于2020年3月赴宁海街道,与海州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部门就整改处置工作进行督促,项目于2022年2月已被区政府责令关停。下一步整改措施,4月底前对南美白对虾养殖开展联合整改,关停养殖进水设施。 3.徐圩新区香河村养殖涉及的约700亩永久基本农田已开展调整补划工作,2021年7月连云区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相关成果已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后续按照自然资源部、省自然资源厅具体时序要求完成调整补划工作。其余约2800亩的养殖塘属于未取用地下水、非温棚养殖,没有要求整改。 4.赣榆区墩尚镇正在按照整改计划,将三支渠南(青墩线南侧)位于王疃村西、牛河村北的区域约2003亩的泥鳅养殖塘口推平恢复种植(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645亩),目前已完成现场平整面积约850亩地,按照墩尚镇镇政府的推进计划,定于2022年5月份完成该区域的平整,恢复耕种条件,计划10月底前全部完成整改。青口镇、海头镇、赣马镇涉及南美白对虾养殖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沙河镇截止到目前已完成1060亩虾塘复耕,剩余150亩正在整改中,计划8月底前全面完成整改。地下水井目前已封填 2966 眼。在充分保障养殖户利益情况下,对剩余未出塘对虾区域484眼地下水井暂缓封填,出塘后再行依法封填。 5.灌南县南美白对虾养殖的地下水井77眼,已于2021年底全部完成封填,目前已全部拆除完成并复垦到位,待水稻种植季栽种水稻。 | 无 |
68 | X2JS202204140062 |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北路,华润苏果超市内和面机、鼓风机、冷藏柜、空调压缩机、排风管道等各种电机设备,震动、噪音严重扰民,上货用车、叉车、购物车等噪音扰民。多次反映无果。 | 连云港市海州区 | 噪音 | 4月15日,海州区政府组织路南街道、海州生态环境局进行调查。 一、关于反映“噪音扰民”问题。 1.该超市于2008年地壹街区商住楼建设完成同期入驻,租用商住楼负一层至三层,负一层为超市空调主机房,一层为进出口与家电售卖区,二层为食品区、结账区和设备区,三层为百货区和库房,四层以上为住户。现场检查时该超市正在营业,中央空调未开启,负一层北侧的中央空调主机设备和一层北外侧的空调冷却塔设备均未工作;二层营业区域南侧的熟食区有小型和面机、小型压面机各一台,机器下面铺设有减震垫,检查时机器未工作,中部奶制品区和西南部肉食区,共有冷藏柜等冷链设备92台,配套的制冷压缩设备位于二层北侧,设备采取隔音墙、抬高基础、加装减震垫等措施降噪。三层库房有该超市的空调通风系统。 2.该超市的上货用车为超市购物车;叉车是液压车,车轮为橡胶减震轮。 3.海州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分别于4月15日14:50和22:00对该超市噪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重点对距离超市最近的四层住户窗户外1米处的噪音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 (二)关于反映“多次反映无果”问题。 1.2019年至2021年,海州生态环境局通过生态环境信访平台共受理反映该华润苏果超市噪声问题投诉3件,受理时间分别为:2021年5月25日、11月10日和11月16日,均在规定时间内回复。 2.2022年1月,收到该华润苏果超市噪声问题投诉4件,海州生态环境局会同路南街道、公安部门对该超市进行现场检查,同时委托第三方监测单位对噪声排放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均达标,但检查发现该超市和面机、装卸货物机械与空调主机房存在噪声、震动扰民隐患,2022年2月15日,路南街道对该超市下达问题整改通知书,4件投诉海州生态环境局均已及时回复。在后续监督检查时,和面机和小型压面机等存在噪声、震动问题已整改,发现该超市三层仓库空调通风系统存在扰民隐患。 | 部分属实 | 1.4月15日,联合调查组现场检查时发现该超市通风设备已拆除。 2.海州区路南街道将加大巡查频次,督促华润苏果超市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噪音扰民。同时,做好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及时化解群众矛盾 | 无 |
69 | D2JS202204140042 | 连云港市东海县范埠村村部北侧50米,一家无名三层楼的电镀厂,无环评手续进行生产作业,产生扬尘、异味污染。 | 连云港市东海县 | 大气 | 4月15日,东海县政府组织东海经济开发区、东海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 1.经查,被举报电镀厂实为东海县青雪水晶商行,个体工商户,租用居民用房从事水晶制品加工。 2.检查时该商行未生产,现场有代加工的原料和产品,还有两台真空离子镀机器,无环评审批手续。经了解,青雪水晶商行因疫情原因于2022年3月10日停产至今,目前该商行已联系上海设备厂家来拆除两台设备,但因疫情原因厂家暂时无法派遣工作人员对设备进行拆除。 3.现场检查未发现有切割、打磨设备,无产生扬尘工序工艺。 | 部分属实 | 1.东海经济开发区已停止该商行动力电供应,并要求其拆除生产设备,实施“两断三清”。 2.东海经济开发区将加大巡查力度,持续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取缔“散乱污”企业。 | 无 |
70 | X2JS202204140061 | 连云港市海州区宁海乡新北村,连云港泰广混凝土公司及泰广混凝土外加剂公司,在农用区域违规建厂,未批先建,违法生产,且用虚假材料骗取环评批复,批复及验收意见存在多处不实,验收意见疑似同一人签字;该项目称“以大理石废料、建筑废渣为原料”,而实际原料为购买的风化土;开工建设时间和试运行时间与实际不符。 | 连云港市海州区 | 其他污染 | 4月15日,海州区政府组织海州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宁海街道进行调查。 1.连云港泰广混凝土有限公司,主要产品为混凝土,年产量100万立方,该项目于2015年2月经原海州区环保局审批,6月通过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年产10万吨机制砂技改项目”于2020年8月经连云港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一期工程年产3万吨机制砂生产线于2021年1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泰广混凝土外加剂公司实为“连云港市广泰混凝土外加剂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无实际项目,相关外加剂项目已于2017年在全市小化工整治中被关停取缔。 2.关于反映“连云港泰广混凝土公司及泰广混凝土外加剂公司,在农用区域违规建厂”问题。 (1)经查,2007年5月,泰广公司与宁海街道新北村民委员会签订租地协议,租赁位于新北村电子信息产业园东侧(废化工厂东侧)土地,面积15.5亩。2015年该公司开始建设,建设厂房占地面积约9亩,未办理相关用地手续,原连云港市国土资源局对泰广公司的违法占地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2)2017年11月9日,泰广公司申请办理连盐铁路XYZQ-III标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用地面积16.62亩(包含2015年建设占地9亩),作为连盐铁路XYZQ-III标项目施工辅助作业区。2018年5月18日办理了临时用地手续,临时使用期限2年(截止时间2020年5月11日),并向宁海街道办事处缴纳了80万元土地复垦保证金。2020年4月29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函告泰广公司,要求该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临时用地期满后,按照《连盐铁路XYZQ-III标混凝土搅拌站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中的土地复垦要求进行土地复垦,后泰广公司未按照相关规定和期限完成复垦,2021年5月,连云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再次催告该公司尽快履行复垦义务。该公司于2021年7月拆除部分建筑,后续整改一直停滞。2022年1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该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复垦的行为启动立案查处程序。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拆除复垦。 (3)2021年4月16日,泰广公司在临时用地范围外,占用宁海街道新北村1.69亩土地进行违法建设。7月3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第二自然资源所通过卫片发现该违法行为后,向泰广公司下达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立即整改。该公司于7月拆除部分建筑,但未整改到位。11月20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泰广公司超占1.69亩土地违法建设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并于2022年1月10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1131平方米土地,限期(十五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的不符合海州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1131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275平方米建筑物和856平方米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不符合利用总体规划非法占用的1131平方米耕地处以25元/平方米的罚款,合计罚款28275元。泰广公司于2月7日缴纳了罚款,但对处罚内容未全部履行到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于2022年4月6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拆除复垦。 3.关于反映“未批先建,违法生产”问题。 泰广公司涉及“未批先建”问题的建设项目分别是机制砂项目、制砖生产线项目。其中,该公司机制砂项目(沙石分离项目)未办理土地、环评手续,于2019年2月擅自开工建设投产,原海州区环保局于4月责令停止建设生产,于5月进行行政处罚,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8月经市生态环境局审批,一期工程年产3万吨机制砂生产线于2021年1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公司制砖生产线未办理环评手续,于2020年9月初擅自开工建设,海州生态环境局于9月责令停止建设,于12月进行行政处罚,该制砖生产线设备于2021年拆除。 4.关于反映“用虚假材料骗取环评批复,批复及验收意见存在多处不实”问题。 泰广公司制砖生产线已于2021年拆除,不涉及环评审批、验收。该公司年产10万吨机制砂技改项目于2020年7月向市生态环境局报批,并提供营业执照、投资项目备案证、混凝土项目批复与验收意见、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罚款缴纳凭证、委托书与房屋买卖合同、地理位置图、布置平面图、四邻关系图、项目水系图、生态红线图等资料,且该技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公司老窑厂地块,土地规划为建设用地。经过审查、受理公示、拟审批公示等程序,市生态环境局于8月审批,未发现虚假材料骗取环评批复问题。该公司一期工程年产3万吨机制砂生产线在2021年1月自主验收过程中,存在项目分期建设、部分生产工艺发生变化等变动情况,但不属于重大变动,正常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5.关于反映“验收意见疑似同一人签字”问题。 泰广公司制砖生产线已于2021年拆除,不涉及验收。海州生态环境局向一期工程年产3万吨机制砂项目工程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组三位专家逐一核实,专家们表示验收意见上均为本人签名。 6.关于反映“该项目称‘以大理石废料、建筑废渣为原料’,而实际原料为购买的风化土”问题。 经调阅资料,以大理石废料、建筑废渣为原料的项目是机制砂项目。2022年3月29日、4月1日、4月15日,现场检查时泰广公司机制砂项目贮存的原料为建筑废渣废料,未发现风化土。 7.关于“开工建设时间和试运行时间与实际不符”问题。 经调阅资料,“开工建设时间和试运行时间”应指的是一期工程年产3万吨机制砂生产线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意见中“项目一期工程于2019年2月开工建设,2020年8月建成试运行”,其他资料未发现开工建设时间、试运行时间等内容。经核实,泰广公司于2019年2月开始建设机制砂项目(沙石分离项目),包括沉降池、破碎机等设备。原海州区环保局于2019年4月立案查处后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与生产,2019年8月后督察时该项目已停止生产。2020年8月,泰广公司机制砂项目审批后于厂区西北侧车间建设一期工程年产3万吨机制砂生产线并投入试运行,并于2021年1月通过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该项目开工建设时间和试运行时间与实际基本相符。 | 部分属实 | 1.宁海街道办事处将再次约谈泰广公司负责人,要求履行临时用地到期复垦承诺,限期复垦到位,并做好检查督促工作。目前,该公司地面构筑物正在紧张拆除中,确保整改到位。 2.2020年3月29日,海州生态环境局对泰广公司未采取覆盖等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问题立案查处。3月30日,海州生态环境局向泰广公司送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连海环责改字〔2022〕3号),责令企业限期一日内改正露天堆放物料的环境违法行为。4月1日、15日检查时发现,露天堆放的物料已转移至物料仓库内暂存,裸露未硬化地块已使用防尘网进行覆盖,整改到位。 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海州分局已于2022年4月6日向海州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目前,该公司正在进行拆除复垦。 | 无 |
71 | D2JS202204140022 | 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梁河镇西山后村,石梁河水库岸边沙石被盗采贩卖4、500亩,水库边开挖鱼塘,雨季鱼塘内养殖水流入水库,污染水库水质。 | 连云港市水利局 | 水 | 4月15日、17日,市水利局、东海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查现场核查组、东海生态环境局、东海县石梁河镇政府赴现场进行调查。 1.关于反映“石梁河水库岸边沙石被盗采贩卖4、500亩”问题。 (1)举报事项现场未发现盗采砂石痕迹。 (2)因历史原因,石梁河水库曾存在无序采砂现象,2019年2月28日前涉砂矛盾较多,对库区水生态和周边环境影响较大。2019年3月开展石梁河库区采砂综合整治,共清退砂场106座,拆除洗砂机214台,拆解“三无”采运砂船1805艘,恢复滩地360万平方米。 (3)2019年12月31日,依据《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连云港市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一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连发改行服发〔2019〕154号)启动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工程,该地段生态修复工程正在实施中。2.关于反映“西山后村水库边开挖鱼塘,雨季鱼塘内养殖水流入水库,污染水库水质”问题。 经查,西山后村水库边存在鱼塘,养殖水流入水库。举报区域内鱼塘自上世纪90年代由村集体发包给村民,用于渔业养殖。2019年,启动石梁河水库生态修复工程后,该区域15处鱼塘已终止承包合同,2处鱼塘正在洽谈终止合同,未发现鱼塘水流入石梁河水库影响水质情况。 | 部分属实 | 1.东海县政府正在与养殖户商讨终止鱼塘承包合同。 2.该区域已纳入库区生态修复工程范围,由市属国企业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负责实施生态修复。 | 无 |
72 | D2JS202204140005 | 连云港市东海县石榴街道,石榴卫生院向西的道路两侧堆放大量建筑垃圾,路面破损,大量渣土车经过,扬尘污染严重。 | 连云港市东海县 | 大气 | 4月15日,东海县政府组织县城管局、交通运输局、石榴街道组成联合调查组进行调查。 1.关于反映“堆放大量建筑垃圾”问题。 反映地点位于石榴街道石泉路,石榴卫生院向西约400米处。经查,道路北侧堆放有其他道路维修产生的水泥块,为西榴村村民倪某军堆放,初步估算约有80立方米。道路南侧为正在修建的幸福路(北延)道路路基,已铺设路基长度约15米,未设置围挡,遮尘网覆盖不完全,有破损现象。 2.关于反映“路面破损”问题。 石泉路中段红利家具西侧存在10米左右的破损路面,该路段为县道,现场责成县交通运输局进行维修。 3.关于反映“大量渣土车经过,扬尘污染严重”问题。 因路面破损,当大型车辆通过时会产生扬尘。 | 部分属实 | 1.石榴街道已经组织人员清理违规堆放的建筑垃圾,幸福路北延建设工程队已将路基进行覆盖,并将路边零星的工程山土进行清理,目前已经整治完毕。 2.石榴街道已完成道路打扫清理,县交通运输局已对破损路面进行维修,县城管局将继续加强对道路渣土车辆的监管。 | 无 |
73 | X2JS202204140073 | 淮安市淮安区施河镇孙李村,复垦地块上设有两台夹石机,夜间从外地运来大石头,白天碎石,扬尘、噪音严重扰民 | 淮安市淮安区 | 扬尘、噪音 | 4月15日,淮安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生态环境、施河镇等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现场调查处理。据调查,2015年10月,连淮扬镇高铁工程施工单位租赁孙李村地块作为连淮扬镇高铁工程项目的制梁场,租赁期满后交给由个体老板戴某恢复土地原状。2021年4月起,戴某进场施工,在恢复土地过程中将产生的水泥石块堆放场地上,用夹石机夹碎进行二次利用,没有从外地运来大石头进行夹碎加工,但在施工过程中存在噪音和扬尘污染,对周边群众会产生影响。现场查看时,戴某租赁的夹碎机1台已拆除,现场堆放着部分沙石,已用扬尘网覆盖。 | 部分属实 | 1.要求戴某立即清运已拆除的夹石机,并加快推进土地原状的恢复。2.要求戴某立即将现场堆放的沙石清运,目前已完成清运工作。 | 无 |
74 | X2JS202204140058 | 淮安市淮安区平桥镇,恒润纸业,无环保资质及污水处理系统,批准使用一台锅炉,实际运行两台锅炉,超量排放烟气,夜间焚烧垃圾,污染周边环境。 | 淮安市淮安区 | 大气 | 4月15日—19日,淮安区政府分管负责人、包案人带领淮安生态环境、和平桥镇政府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检查。 1、“恒润纸业,无环保资质及污水处理系统”问题。该公司于2017年2月租赁淮安市凯华纸业有限公司进行生产,原淮安市凯华纸业有限公司年产8万吨再生瓦楞纸技术改造项目于2009年9月15日获得原楚州区环保部门批复(楚环发〔2009〕52号),修编报告于2011年12月获得环评批复(楚环发〔2011〕50号)。项目建成投产后,因市场、资金等原因,淮安市凯华纸业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开始长期停产并被法院查封。2017年2月,淮安区人民法院将淮安市凯华纸业有限公司租赁给淮安恒润纸业有限公司生产,2020年12月,淮安恒润纸业通过网络拍卖购得淮安市凯华纸业有限公司资产。2017年9月28日,该公司年产8万吨再生瓦楞原纸技术改造项目通过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2017年10月23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100000320803400004001P,2021年5月21日,该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淮安生态环境局予以备案,备案号:320803-2021-004-M。该公司生产废水处理设施及处理工艺为:生产废水—集水池—筛网(加药)—回用碎浆(大部分)、浅层气浮机(少部分)—调节池—厌氧池—好氧池(曝气)—终沉池—回用水池—回用。该公司生活区在生产厂区西北角200米处,生活污水排入平桥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因疫情原因,原材料无法得到保障,已于2022年3月30日停产至今,为保证污水处理站厌氧菌和好氧菌的活性,厌氧池和好氧池在运行。 2、“批准使用一台锅炉,实际运行两台锅炉,超量排放烟气”问题。该公司生物质锅炉环评批复为2台,分别是20t/h和6t/h各1台。实际建设1台25t/h生物质锅炉,于2017年9月通过验收。2018年8月未经审批又新上1台20t/h生物质锅炉。淮安生态环境局于2020年12月对该公司擅自新上锅炉予以行政处罚。该企业于2020年12月向检验机构申报蒸发量测试,由有资质的安装单位实施改造,检验机构按要求检验且检验合格,出具了《锅炉运行工况蒸发量测试报告》,两锅炉测试报告编号为:HA-GLWT-2021-G0001、HA-GLWT-2021-G0002。依据检验机构出具的蒸发量测试报告,淮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1年2月8日按要求将SZL25-1.25-T型号锅炉变更为SZL15-1.25-T、SZL20-1.25-T型号锅炉变更为SZL10-1.25-T,且进行注册登记,发放使用登记证。该行为为验收后变动,属于改建项目范畴,应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但该公司尚未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夜间焚烧垃圾,污染周边环境”问题。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固废有锅炉灰渣、废塑料皮、造纸排渣。废塑料皮、造纸排渣委托江苏通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塑料造粒)处理,锅炉灰渣委托鱼台恒东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耐火材料加工及稻壳碳分装销售)处理。2021年以来已处理炉灰渣5709.37吨、废塑料皮和造纸排渣9258.73吨;目前固废暂存库还存有造纸排渣52吨、塑料皮约有300吨、锅炉灰渣约5吨。2022年4月15日,对该公司厂区及周边环境进行了勘察,未发现该公司存在夜间焚烧垃圾迹象。 | 部分属实 | 1.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于 2020年12月9日对企业超出环评及批复要求,增加建设一台20蒸吨/小时生物质锅炉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立案查处。 2.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对该企业未评先建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该公司锅炉改建项目限期完善审批手续。目前该公司正在联系有资质单位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3.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加强执法监管,运用突击检查、夜查、雨天检查等方式,严防该公司偷排、直排;属地平桥镇强化网格化巡查,增加巡查频率,及时发现问题。 4.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淮安市淮安生态环境局将委托监测单位对其锅炉废气进行监督性监测,如监测超标将依法查处。 | 无 |
75 | D2JS202204140016 | 淮安市盱眙县黄花塘镇雨山路,大雨山顶生态林内退宅还林,还林的宅基地上开设茶馆、饭店,砍伐生态林,开挖鱼塘,修建道路,破坏当地生态环境。 | 淮安市盱眙县 | 生态 | 4月15日—19日,盱眙县委常委、县政府包案人、分管负责人先后带领黄花塘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单位负责同志到现场调查核实,推进反映问题快速整改。 1.关于举报人反映“大雨山顶生态林内退宅还林,还林的宅基地上开设茶馆、饭店”的问题。经调查,雨山茶场全域范围内未开展过退宅还林工作。雨山茶场S601省道北侧大雨山周边共有农户13户,其中10户因进城入镇购房,导致房屋无人居住长期闲置。2018年,黄花塘镇为了结合特色田园乡村创建和乡村旅游发展的需要,同时为了保护群众利益不受损害,经盱眙县政府批准,黄花塘镇研究同意由江苏黄花塘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出资,按照当时全镇正在实施的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补偿标准,将10户农房及宅基地收回,收回后的房屋及土地交由雨山茶场经营或发包,能改造提升继续使用的予以保留,存在安全隐患的一律予以拆除。经调查,宁淮大雨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与雨山茶场合作,是雨山茶场经营主体之一)翻新改造了承包范围内保留的3户农房用于开设民宿(饭店);保留的1户农房翻新改造作为制茶车间使用。建设的茶馆为摆置在存量建设用地上的可活动板房。根据雨山茶场和宁淮大雨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签订的合同约定,宁淮大雨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有权对承包范围内茶场保留的原有房屋进行改造翻新使用,且所保留翻新的民宿(饭店)、茶馆、制茶车间占地均为存量建设用地。 经现场勘查,宁淮大雨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另建设一块水泥地坪、戏台以及可移动茶座,涉嫌未经批准私自占用一般林地,面积约671.67平方米。 2.关于举报人反映“砍伐生态林”的问题。因规划建设盱眙县茶场田园综合体工程需要,红线范围内的省级以上生态公益林1.2515公顷全部调出,已调整为一般林地。大雨山上被砍伐的树木是当地群众在房屋周边栽种的零星树木,在实施宅基地退让工程中同步自行砍伐,并不存在砍伐生态林的情况。 3.关于举报人反映“开挖鱼塘,修建道路”的问题。经现场调查,实地现有2个水池,根据二调现状2个水池所占地类均为存量建设用地;修建道路是对原有水泥路面进行提升改造成沥青路面,长度约100米,所占地类也为存量建设用地。 4.关于举报人反映“破坏生态环境”的问题。宁淮大雨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自2019年3月签订合同开始履行承包责任以来,改造老房屋约500平方米、道路100米、新栽茶园约70亩、新栽植各类树木约3000株,切实提升了生态人居环境品质,解决了当地原来的脏乱差问题。 | 部分属实 | 1.盱眙县举一反三,对全县面上进行排查摸底,全力做好引进项目过程监管工作。 2.4月18日,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宁淮大雨山文旅发展有限公司下达《林业行政处罚先行告知书》(盱林罚权告字〔2022〕19号),限1个月内恢复林地原状,并处以罚款。 | 无 |
76 | D2JS202204140013 | 淮安市开发区世袭雅园8号楼2单元304室,空调外机噪音扰民,空调冷却水滴漏;厨房、卫生间、客厅水管漏水,污水影响204室。 |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 噪音 | 4月16日,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党工委包案人责成属地钵池街道办事处立即对信访件反映问题进行现场调查。 1、关于空调外机噪音扰民、空调冷却水滴漏的情况。经查,世袭雅园8号楼2单元304室业主于2007年入住,共有三台空调外机,安装在举报人陈某204室窗户上面空调机位上,对空调外机噪音进行测试,噪音指标未超标,对举报人陈某生活有一定影响。 2、关于厨房、卫生间、客厅水管漏水,污水影响204室的情况。对304室的厨房、卫生间、客厅进行了全面的排查,未发现304室有管道漏水现象,投诉人204室也未发现有明显的渗水痕迹,部分墙面有发霉变色变黑现象。 | 部分属实 | 1、要求物业公司定期上门查看,一旦发现有渗水迹象,立即查找原因并组织维修。 2、机场村在4月20日前将304室的3台空调外机中的2台从204室窗户上方空调机位上移至303室与304室之间的通风井中,剩下1台从204室窗户上方移至304室窗户左侧外墙上,确保空调噪音对204室的影响降低到最小。移机后三台空调外机更换冷凝水管,并将冷凝水管接入落水管,确保空调无滴漏水现象。 | 无 |
77 | D2JS202204140073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300099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认为2019年地块检测报告造假,该地块中不可能检测不出农药等物质;2、深沟内仍有大部分(80%)污泥及3条沉船未清理。 | 盐城市建湖县 | 其他污染 | 4月15日,建湖县政府组织建湖经济开发区、建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建湖县冠华东路棉麻支路交界处向北约300米。 2、经核实,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经营范围包含农林土壤检测与评价服务,2017年3月获得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对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2019)苏中检(委)字第(06053)号报告进行核查,原始记录与报告上所列数据一致。建湖经济开发区委托第三方公司对桥东村棉麻支路西侧地块地下水进行采样分析。经检测,棉麻支路西侧地块(南侧)点及棉麻支路西侧地块(北侧)点检测结果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Ⅳ类标准限值。 3、举报人房屋东侧原为一废弃小河沟,河沟边有一条12吨住家水泥船。2019年因城市发展该河沟被自然填平,水泥船在填平时被破碎作为回填料,连同小河沟淤泥就地填埋。目前,周边居民利用填平河沟上闲置空地进行蔬菜种植。 | 部分属实 | 1、建湖县将持续推进环境整治,引导周边居民规范有序种植。 2、建湖县开发区将做好宣传工作,积极化解群众矛盾。 | 无 |
78 | D2JS202204140064 | 盐城市射阳县黄沙港镇下岛湖,幸福大道东延四标建设非法取土,道路建设需要外调土方230699立方,均由施工单位(盐城成盛建设集团)从下岛湖非法取土,破坏生态环境。 | 盐城市射阳县 | 其他污染 | 4月15日,射阳县政府现场调查,并组织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局、射阳生态环境局、射阳港经济开发区、江苏三维集团专题会办。 1、经查,群众反映的幸福大道东延工程建设项目,全长8.08km,于2015年经射阳县发改委立项批准,项目环评2017年9月经原射阳县环境保护局审批同意。其中四标段由江苏三维集团负责实施,项目位于射阳河出海口,沿港南垦区外侧延伸,全长3.08公里。该标段涉及海域使用办理,2021年1月完成海域使用不动产登记,同意海域使用面积12.0303公顷。该工程于2019年1月由成盛公司中标并进场施工,2021年4月完成,2021年8月通过验收。 2、经调阅工程审计资料、部分工程施工资料,该工程实际施工过程中共使用土方约23.5万方。其中,原地利用土方约7万方,为原堆堤土;外调土方约15万方,由成盛公司委托射阳万顺建设有限公司实施,来源为射阳县碧桂园小区人防工程弃土;道路南侧港垦区围海养殖塘口清淤修整土方约1.5万方,土方是从海域使用权证(国海证093200005号)范围内养殖塘口清淤修整清除出的弃土,该地段与下老湖无关,不存在“非法取土”情况。 | 部分属实 | 1、射阳县加强监管,严防非法取土。 2、射阳港经济开发区将加强属地网格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 | 无 |
79 | D2JS202204140055 | 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三灶村6组的多家养鸡户,鸡粪直排多条河道,异味扰民。多次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无果。 | 盐城市亭湖区 | 水,大气 | 4月15日,亭湖区政府组织新兴镇、区农业农村局、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是盐城市亭湖区新兴镇三灶村6组的养鸡户,共3家,分别为: (1)吕某养鸡户,共建设鸡棚5个,存栏量共约9200只。(2)吴某养鸡户,共建设鸡棚3个,存栏量共约5500只。(3)吕某养鸡户,共建设鸡棚2个,存栏量共约8200只。3家养鸡户均未达到规模化养殖,不需要办理环评审批等相关手续。 2、现场检查时,未发现上述3家养鸡户有排口或暗管将鸡粪排放至周围河道中,但发现吴某养殖户将鸡棚里溢出的少量鸡粪通过软管排到东南侧的农田生产渠中(与周围水体不连通),现场已责令整改。经检测臭气浓度虽达标,但现场仍有轻微气味。 3、2021年盐城市12345在线平台共接到相关问题举报3次,均赴现场处理。因举报人号码保密,无法进行回访。 | 部分属实 | 1、亭湖区将督促养殖户加强畜禽粪污收集、贮存、处置,杜绝乱排乱堆现象,降低异味。 2、新兴镇及三灶村加强属地网格化监管,加大农村河道日常巡查和保洁力度。 | 无 |
80 | D2JS202204140051 | 盐城市东台市城南镇彭家舍村东南侧,距离村庄约100米,张郭大桥东侧的一家粉石厂,占地7、80亩,扬尘污染严重,影响周边农作物。 | 盐城市东台市 | 大气 | 4月15日,东台市政府组织梁垛镇、生态环境局、交通局、工业和信息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粉石厂家为东台市宏能工程材料有限公司,经营范围为建筑材料销售。该公司砂石场面积37.96亩,东侧、南侧均为农田,西侧为泰东河,北侧为梁广路,其堆场东北角距离村庄最近的居民住宅约100米,堆场有砂石约2.3万吨。 2、现场检查时,该堆场物料已覆盖,地面采取硬质措施,无明显扬尘。但散装物料在装卸、运输的过程中,对周边环境有一定影响。 | 部分属实 | 1、东台市将推进宏能公司砂石场地块环境整治,清运砂石物料。 2、梁垛镇政府加强属地网格化监管,加大日常巡查力度。 | 无 |
81 | D2JS202204140044 | 盐城市大丰区石材一路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西团镇工业集中区江苏乾晋岩梅科技有限公司,均存在以下环境问题:1、环评手续与实际产能、生产线不符;2、使用高硫炭作燃料,通过管道超标排放废气;3、露天堆放焦炭、矿渣等原料,造成扬尘污染严重,雨天污水横流;4、产生的酸性废水未达标处理进行排放;5、工业固废未按规定进行处理,存在偷埋现象;6、检测报告弄虚作假,应付当地有关部门检查。 | 盐城市大丰区 | 水,大气,土壤 | 4月15日,大丰区委区政府组织大丰港经济开发区、发改委、工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大丰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和江苏乾晋岩棉科技有限公司。 (一)关于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港区石材产业园石材六大道南侧,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生产线项目于2018年2月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审批。该项目共2条生产线,分2期建设。一期年产3万吨项目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1月完成自主验收,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于2020年1月通过原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竣工验收;二期年产3万吨项目于2021年12月建成,目前正在开展“三同时”验收工作。2020年9月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生产线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工艺与环评文件一致,未超出环评批复产能。 3、该公司熔制、固化工段主要燃料为天然气,焦炭作为原料使用,提供的历次焦炭检测报告均显示不属于高硫炭,现场采样分析,不属于高硫炭。经调阅该公司前期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出具的4份自行检测报告,均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因该公司停产,不具备采样条件。 4、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原料焦炭入棚存放,现场有矿渣等原料露天堆放,部分遮盖不完全,地面有积尘,无防雨淋措施。 5、该公司生产废水用槽罐车运送至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处置,运输台账齐全。经核查,分别于2019年7月、2021年3月、2022年3月前后3次委托联合环境水处理(大丰)有限公司处理相关废水,转移量合计121.64吨。现场检查未发现循环水外排痕迹,厂界四周无废水排口,厂区附近有2个水塘,PH值呈中性。 6、该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活性炭和废机油)委托第三有资质单位处置。经核查,2019年至2022年共产生危险废物16.3794吨,共委托处置16.306吨,危废仓库贮存0.0734吨,危废台账记录与实际转移联单一致。该公司一般固废(主要为炉渣、渣球、次品和边角料、飞灰、捕捉粉尘、沉渣),全部作为原料由企业自行回用处置。2022年4月17日,大丰区政府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进行环境选点开挖,共开挖采样7处,样本感官无异常,未发现偷埋现象。 7、该公司自行监测由江苏鑫翰环境检测科技有限公司和江苏天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完成。经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和专家核查,上述公司均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合法有效。 (二)关于江苏乾晋岩棉科技有限公司。 1、该公司位于盐城市大丰区西团镇工业园区,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建设项目于2017年11月经原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审批。该项目共2条生产线,分2期建设,一期年产3万吨项目废气和废水污染防治设施于2018年11月完成自主验收,噪声和固废污染防治设施于2019年7月通过原盐城市大丰区环保局竣工验收;二期年产3万吨项目废气、废水和噪声污染防治设施于2020年4月完成自主验收,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于2020年9月完成自主验收。2019年11月取得盐城市生态环境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 2、该公司年产6万吨岩棉制品建设项目主要生产设备、工艺与环评文件中一致,未超出环评批复产能。 3、该公司熔制、固化工段主要燃料为天然气,焦炭作为原料使用,根据山西沁新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焦炭成分检测报告显示不属于高硫炭。现场采样分析,不属于高硫炭。调阅今年以来在线监控数据以及该公司委托第三方自行检测报告显示废气达标排放。现场检查时,因该公司停产,不具备采样条件。 4、该公司玄武岩、白云石、矿渣和焦炭等生产原料均贮存在室内,未发现焦炭、矿渣等原料露天堆放现象。 5、该公司实际生产过程中无生产工艺废水产生,脱硫塔碱喷淋循环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6、该公司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机油、废旧包装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处置。经核查,2019年至2022年共产生危险废物40.849吨。目前危废仓库内无危废贮存,危废台账记录与实际转移联单一致。该公司与盐城秉旺环保建材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一般固体废物处理合同》委托处置一般固废(主要为炉渣、渣球、残次品、边角料、飞灰、粉尘、脱硫污泥),已建立一般固废管理台账。2019年至2022年共产生一般固废11991.18吨,已委托处置11823.32吨,目前库存167.86吨,台账与委托处置量、贮存量一致。2022年4月18日,大丰区政府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进厂进行环境选点开挖,共开挖采样8处,样本感官无异常,未发现偷埋现象。 7、该公司自行监测由江苏中聚检测服务有限公司完成。经盐城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人员和专家核查,该公司均具备相应检测资质,出具的检测报告合法有效。 | 部分属实 | 1、大丰生态环境局对江苏和鑫顺保温材料有限公司原料堆场未有效覆盖、未建立健全一般固废管理台账和一般固废未规范贮存,江苏乾晋岩棉科技有限公司存在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格式、内容和频次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2、大丰区督促江苏和鑫顺公司对露天原料实施全部覆盖或进棚贮存;减少原料堆场作业面;配足用于覆盖原料的雨布或防尘网;安排专人及时清扫地面。 3、大丰区督促江苏乾晋岩棉公司一般固体废物全部入库贮存并按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管理台账;如实记录主要生产设施、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 4、大丰区将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 无 |
82 | D2JS202204140043 | 盐城市亭湖区东环路与乌江路交叉路口马路西侧,德工大酒店后侧院内,盐城恒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加工,噪音扰民,厂区地面存在油污、铁屑。 | 盐城市开发区 | 噪音 | 4月15日,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组织光电产业园区管理办公室、安监环保局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盐城恒优精密机械有限公司,位于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黄山南路53号1幢101室,2021年11月建成投产并完成排污登记备案。主要生产工艺不涉及工艺废气、废水产生。 2、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常生产。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安监环保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昼夜间厂界噪声进行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公司昼间、夜间厂界噪声均达标。最近居民小区(蔡尖花园)位于该公司南侧约350米,排放噪声值虽达标,但夜间噪声传播较远,对周边环境仍有一定影响。 3、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在铁屑收集过程中存在散落现象,厂区地面有少许铁屑和油污。 | 部分 属实 | 1、亭湖区将加强监管执法力度,发现违法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目前,该公司完成厂区场地散落铁屑和油污清理;对铁屑和废切削液进行规范收集贮存处置。 | 无 |
83 | D2JS202204140021 | 盐城市阜宁县对禁放烟花爆竹监管不力,节假日燃放现象较为严重,城湖路广场等地仍在燃放烟花炮竹,污染周边环境。 | 盐城市阜宁县 | 大气 | 4月15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公安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场监管局、应急管理局、阜城街道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城湖路实为阜宁县阜城街道城河路,道路为东西走向,西起城西路,东到东风路,全长3.7公里,东风路以东为城河东路,全长2.1公里。 2、阜宁县城河路沿线属于限制燃放区域(在未发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的情况下,农历除夕(18时至20时)、正月初一(0时至1时,6时至8时)、正月初五(6时至8时)、正月十五(6时至8时)、中秋节(18时至21时)、元旦(18时至21时)可燃放符合规定品种和规格的烟花爆竹),现场检查时未发现有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经走访了解,少数群众存在婚丧嫁娶、节假日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情况。 | 属实 | 阜宁县将广泛宣传发动,营造全民禁燃氛围;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禁放、限放区域管控;完善监管规章制度,建立禁燃禁放长效机制。在重要节日期间,采取“自上而下、层层监督”的办法,强化督导检查。 | 无 |
84 | D2JS202204140011 | 盐城市阜宁县吴滩街道仁范村,向阳河河道内堆满生活垃圾,长期无人清理。 | 盐城市阜宁县 | 水 | 4月15日,阜宁县政府组织县水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阜宁生态环境局、吴滩街道现场调查。 1、经查,群众反映的向阳河为吴滩街道仁范村村级河道,河道为东西走向,河面宽约12米、全长3.2千米。 2、向阳河南侧河岸沿线约20米范围有居民28户、北侧河岸沿线约15米范围有居民45户,居民点分布有垃圾投放箱,村居定期进行清理,现场检查未发现生活垃圾乱抛乱堆现象。河岸边及河面上存在有极少量塑料袋(塑料袋印有钓鱼饵料字样)和10多个矿泉水瓶。 | 部分 属实 | 1、阜宁县吴滩街道组织人员对向阳河河面及河岸沿线白色垃圾进行清理,目前已全部清理完毕。 2、阜宁县吴滩街道强化村居、保洁责任,做好河岸沿线管理,增加垃圾投放箱数量。对吴滩街道范围内所有河道进行“回头看”,防范类似问题发生。 3、阜宁县进一步做好河道环境管护宣传工作,引导广大群众增强维护环境卫生的意识。 | 无 |
85 | X2JS202204140002 | 盐城市盐都区秦南镇北蒋街道远景居委会,盐城市国盛纺织印染有限公司,常年利用雨天、节假日偷排工业废水至厂区东侧小河再流入南侧大河。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后,该厂开挖东侧小河南、北堤坝,加速污水向南流动,用于掩盖偷排废水的违法行为;该厂南侧圈围十余亩地,并钻取几口深井,盗采地下水。 | 盐城市盐都区 | 水 | 4月15日,盐都区政府组织区工信、水务、盐都生态环境、秦南镇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盐城市国盛纺织有限公司,位于盐都区秦南镇北蒋街道朝阳东路路南,布料工艺项目于2007年1月经原盐城市盐都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08年8月通过原盐城市盐都区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新上布料漂洗及定型加工生产线项目于2019年4月经原盐城市盐都区环境保护局审批,2020年9月通过企业自主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已取得排污许可证。 2、现场检查时,厂区东侧小河和南侧河流未发现排污口。但发现该公司使用临时水泵,将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水从末端清水箱抽取到厂区生活污水管网中,后进入北蒋街道污水处理厂。不符合环评审批意见和排污许可证工艺废水循环回用的要求。2022年4月15日,盐都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对生活污水排口等点位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含有特征因子锑,浓度为0.0132mg/L。(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纺织染整废水中锑污染物排放标准:直接排放与间接排放限值均为 0.10 mg/L)。 3、经查,北端堤坝位于朝阳路桥以北,于2016年由路北的江苏南星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拦坝养鱼。2020年盐城市新驰工贸有限公司从法院竞拍购得南星科技公司地块,今年3月26日新驰公司因堤坝堵塞影响厂区内河水水质,安排人员将堤坝挖开。 4、群众反映的“厂南侧圈围十余亩地”实际是该公司于2019年8月租用了北蒋街道远景居委会面积约1.27亩的闲置空地,用于存放杂物,现场检查发现,环境较差。该公司于2019年12月在厂区南侧沙子河北岸设置地表水取水口一处,于2021年10月在厂区东南空地钻取地下水井一眼,均无取水行政许可手续。 | 部分属实 |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对盐城市国盛纺织有限公司将预处理后的工艺废水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行为立案查处。 2、盐都区水务部门对该公司擅自打井取水的行为送达了《责令停止水事违法行为通知书》,要求立即拆除河道取水口设施和地下水井口取水管道。目前已拆除到位。 3、北蒋街道远景居委会已解除厂区南侧1.27亩土地的租赁协议,存放的杂物已清运,并对环境进行整治。 4、秦南镇已对该公司厂区东侧河道进行保洁,并落实长效管理。 5、盐都区将督促企业开展水平衡核算。 | 无 |
86 | X2JS202204140035 | 盐城市亭湖区环保产业园瑞鹤路399号,盐城市凯旋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混凝土项目不符合环保产业定位,相关部门违规立项审批;扩建的混凝土搅拌站、湿砂浆项目,位于新洋港洪水调蓄区三级管控区内,废水、废气污染环境,严重扰民。为应对中央环保督察,该公司于3月29日停产。 | 盐城市亭湖区 | 水,大气 | 4月15日,亭湖区政府组织盐城环保科技城管委会、宝瓶湖街道办和亭湖生态环境局现场调查。 1、群众反映的盐城市凯旋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位于盐城市亭湖区环保科技城瑞鹤路399号(28)。该公司“年加工50万立方米高性能环保混凝土和20万立方米湿砂浆技改扩能项目”于2021年6月通过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审批,2021年8月完成排污许可登记。目前,正开展环保自主验收工作,已与第三方签订委托验收合同。 2、根据盐城环保科技城现有规划环评审查意见,凯旋公司现有项目不属于禁止建设项目类型。经调阅相关资料,2018年11月1日,凯旋公司在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年产4万方混凝土”项目备案,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该项目属于允许类,盐城市亭湖区发改委同意备案;2019年11月14日,该公司在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年加工50万立方米高性能环保混凝土和20万立方米湿砂浆生产线技改”项目备案,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该项目属于允许类,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同意备案;2020年10月21日,该公司在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申请“年加工50万立方米高性能环保混凝土和20万立方米湿砂浆技改扩能”项目变更,将拟开工时间由2019年变更为2020年,拟建成时间由2020年变更为2021年,根据《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要求,盐城市亭湖区行政审批局同意变更。该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相关要求,立项审批符合程序。 3、经查,凯旋公司曾有部分区域位于原新洋港洪水调蓄区三级管控区范围内。2020年1月,省政府重新下发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后,该公司已不在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 4、凯旋公司已于2022年3月29日停产至今,停产期间无污染物排放,前期生产时存在废气和废水污染。 5、2022年3月4日、10日、24日,盐城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凯旋公司进行检查,对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即投入生产等违法行为予以立案。3月24日,该公司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对封闭料仓安装水喷淋抑尘设施。3月29日,该公司因需对环境问题(露天堆放的砂石物料、部分场地未硬化、部分冲洗废水收集不到位等)进行整改,其间未生产。4月7日,该公司已将露天堆放的砂石物料全部进入封闭料仓储存,并对厂区内部分未硬化场地暂时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目前,部分场地未硬化、废水收集系统不完善,问题正在整改中。 | 部分属实 | 1、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已于2022年3月24日对盐城市凯旋交通运输有限公司前期生产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行为立案,4月17日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盐市环罚告字〔2022〕60号)。 2、亭湖区督促企业制定整改方案,严格按照环评审批要求建设污染防治设施;采取覆盖、洒水等措施对场区露天堆放物料进行覆盖,对场区地面积尘进行清理;合理调整运输车辆和装卸物料作业时间,采取加装减震、减速慢行、禁止鸣笛等措施,减少或避免对周围环境产生噪声影响。 | 无 |
87 | D2JS202204140002 | 扬州市仪征市胥浦康大路,华瑞混凝土搅拌站,污水排入厂区下水道,建筑材料露天堆放,扬尘污染严重。 | 扬州市仪征市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仪征市政府分管领导带领青山镇政府、仪征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住建局、城市管理局等相关负责人到现场调查。反映的“华瑞混凝土搅拌站”实为仪征市华瑞混凝土有限公司,位于青山镇官山村,产能30万立方米/年,混凝土项目先后通过原仪征市环保局审批(仪环审〔2011〕28号)、验收(仪环验〔2011〕64号),2020年5月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13210815629885167001W),有效期至2025年5月。 一、关于“污水排入厂区下水道”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正在进行原料装卸,生产线未生产。该公司清洗废水通过明沟排入沉淀池(有6座沉淀池,总容积约360m3),经沉淀后泵送至废水回用池(容积约280m3);原料堆场区域的雨水通过明沟排入雨水收集池(容积约108m3)后泵送至废水回用池,全部用于生产不外排。仪征环境监测站对厂区西侧雨水沟积水及毛桥冲心河进行了采样,检测结果表明,雨水沟内积水偏碱性但未超标,毛桥冲心河为Ⅴ类水。 二、关于“建筑材料露天堆放”问题。该公司在生产区域东、南侧为原料堆场,堆放黄沙、石子。堆场地面硬化有围挡,未设置顶棚,黄沙、石子用防尘网覆盖,但堆场南侧的黄沙未覆盖。 三、关于“扬尘污染严重”问题。该公司两条输送线将黄沙、石子传送至搅拌机,但输送长廊南侧未密闭,且堆场南侧的黄沙未覆盖,场地车辆行驶时扬尘较大。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13日,仪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在新地址和原地址均开展经营活动,且在原住所的经营活动存在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仪市监责改〔2022〕02-413-1号),责令该公司办理“一照多址”或在原地址办理新的营业执照,立即停止无照经营活动。 二、4月16日,仪征市城市管理局查处该公司“涉嫌违法的四处建筑物”行为(仪城管核字〔2022〕10188号)。 三、4月20日,仪征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该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扬环改〔2022〕03-78号),拟处罚金3万元。责令该公司4月30日前完成“雨污分流不彻底、未设置雨水排放口”等问题整改(扬环限〔2022〕03-112号)。 四、4月20日,仪征市住建局责令该公司限期整改“生产地址和资质许可证地址不一致”的问题(仪建改〔2022〕1-021号)。 | 无 |
88 | D2JS202204140023 | 扬州市宝应县耿耿工业园区凤祥路,扬州晨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通过管道违规排放废气,喷漆作业产生异味、噪音扰民。 | 扬州市宝应县 | 大气,噪音 | 2022年4月15日,宝应县政府分管负责人带领生态环境、望直港镇政府等部门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到现场调查核实。扬州晨光特种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光公司)主要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环保节能产品加工生产,2008年7月项目获得原宝应县环境保护局批复(宝环管〔2008〕61号),8月通过验收(宝环验Y08101号);2020年6月晨光公司改扩建项目通过扬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扬环审批〔2020〕01-25号),2021年5月完成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2019年10月取得排污许可(编号91321023791095842G001R),有效期至2022年10月。 一、关于“晨光公司通过管道违规排放废气,喷漆作业产生异味”问题。经查,晨光公司2022年春节后一直处于半停产状态。通过查询公司生产记录,抛光、喷漆工序因疫情影响和行业淡季,已在4月11日停产。该公司抛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接入喷丸室配套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1#排气筒排放;喷漆工序通过密闭集气房收集后经管道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后,由15米高2#排气筒排放。现场核查时,晨光公司废气排口数量、类型与其排污许可证上信息一致,2022年废气处理设施运行台账齐全。 二、关于“晨光公司噪音扰民”问题。经查,晨光公司原材料装卸时可能存在偶发性噪音扰民现象;在进行钢管、钢板原材料切割加工时会产生噪音,通过厂房隔声、设备固定减震、密封密闭等措施已减少噪声排放。经查询12345及12369等信访平台系统,未曾收到反映晨光公司违规排放废气、喷漆工段异味及噪音扰民的问题投诉。随机走访耿耿工业园区周边群众,受访群众表示未曾反映该企业有异味、噪音扰民问题。 因企业已停产,待其恢复正常生产后,宝应生态环境局将第一时间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其开展废气、噪声采样监测。现场检查时,晨光公司未能提供2021年度自行监测报告,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 | 部分属实 | 一、2022年4月16日,宝应生态环境局立案调查晨光公司“未按照排污许可证规定,依法开展自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的违法行为(扬环案立〔2022〕01-60号),拟处罚金2.9万元。同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扬环责改〔2022〕01-60号)。 二、宝应生态环境局待晨光公司恢复正常生产后,第一时间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其进行废气、噪声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依法依规处理。同时责令晨光公司恢复生产后装卸钢管、钢板原材料时避开周边群众休息时间,最大程度降低偶发性噪音影响。 三、宝应生态环境局将督促属地政府履行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对辖区内企业严格落实“双随机”检查制度及日常监管,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上报处理。 | 无 |
89 | D2JS202204140074 | 扬州市广陵区东关街道皮市社区泰州路保安巷14号,韵和园小区北侧围墙西端被破坏,导致小区西北角堆放大量垃圾,形成4、50平方垃圾堆,已存在5、6年。 | 扬州市广陵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6日,广陵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东关街道主要负责人、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关派出所、东关城管中队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到现场开展核查。 一、关于“韵和园小区北侧围墙西端被破坏,导致小区西北角堆放大量垃圾”问题。经现场察看并向附近居民了解,该围墙南侧为韵和园小区,北侧为保安巷。围墙西端被破坏已年代久远,无人向相关部门报案,已无法确定是何人所为。韵和园小区西北角堆放的垃圾是小区业主修剪花木的枯枝落叶和陆某庭个人所有的假山石材。该处位于围墙南侧,占用小区公共空间。2020年经扬州市居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有限公司鉴定,该围墙处于危险状态,已张贴警示牌。根据规划图纸,该围墙位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不在韵和园小区原有权属范围内。 二、关于“形成4、50平方垃圾堆,已存在5、6年”问题。现场检查发现,该垃圾堆主要是生活垃圾以及假山石材,实际占地约30平方,假山石材已存在9年以上。 | 部分属实 | 一、4月16日,广陵区东关街道已第一时间将反映的生活垃圾清运到位。责令陆某庭不得占据小区公共空间堆放假山石材,5月31日前自行清运完毕,逾期未清理,将依法依规处理。 二、广陵区东关街道5月31日前将在原围墙北侧强弱电下地、杆线移除的基础上,拆除该围墙并设置绿植、花木隔断。 三、广陵区政府责成东关街道切实履行属地职责,加强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发现偷倒垃圾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清理。 | 无 |
90 | X2JS202204140016 | 举报人前期反映“扬州市邗江区方巷镇花城村扬州市育英钣金机械有限公司生产过程中噪音、喷漆异味扰民,且破坏厂区东门外绿化”问题,目前该公司仅在厂门口栽种两棵树,且生产过程中噪音、喷漆异味仍未解决。 | 扬州市邗江区 | 大气、噪音 | 该件与第十批D2JS202204030095信访件举报内容相同,是重复件。2022年4月15日,邗江区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带领生态环境局、方巷镇相关负责人到现场核查。 一、关于“生产过程中噪音、喷漆异味扰民”问题。2022年4月6日上午,邗江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对扬州市育英钣金机械有限公司喷漆废气和厂界噪声进行检测,检测结果符合国家相关标准。邗江生态环境局对已发现的该公司抛丸机未按规定设置大气污染物排放口的违法行为处罚金2万元。4月15日检查时,该公司调漆工序两台气动调漆器位于密闭的喷漆车间之外。 二、关于“破坏厂区东门外绿化”问题。该公司大门外原栽有三棵榆树,树下空地绿化、长满杂草。3月底该公司为了东大门美观,对大门外区域进行施工。在大门北侧基建时,需要3月26日该公司向邗江区方巷镇综合行政执法局报告临时移除3棵树木,并征得同意。4月9 日,临时移除的3棵树木已复栽到位,并硬化原长满杂草的空地。 | 部分属实 | 一、邗江生态环境局责令扬州市育英钣金机械有限公司调漆作业必须在喷漆房内进行,及时更换抛丸机除尘器布袋,规范使用喷漆、抛丸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二、邗江生态环境局立案查处该公司调漆工序未在密闭空间作业的环境违法行为,拟处罚金2万元。 三、邗江生态环境局将协同方巷镇政府对该公司加强执法监管和日常网格巡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 | 无 |
91 | X2JS202204140033 | 扬州市广陵区关东街皮市社区保安巷南侧西头,2016年老围墙被拆后,形成一处非法垃圾场,堆存大量垃圾,环境脏乱,臭气扰民。 | 扬州市广陵区 | 土壤 | 2022年4月16日,广陵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领东关街道主要负责人、街道建设和生态环境局、综合行政执法局、东关派出所、东关城管中队等部门的相关人员到现场核查。 一、关于“2016年老围墙被拆后,形成一处非法垃圾场”问题。该围墙南侧为韵和园小区,北侧为保安巷。围墙西端被破坏已年代久远,无人向相关部门报案,已无法确定是何人所为。 举报的“非法垃圾场”是小区业主修剪花木的枯枝落叶和陆某庭个人所有的假山石材,该处位于围墙南侧,占用小区公共空间。 二、关于“堆存大量垃圾,环境脏乱,臭气扰民问题”问题。现场检查发现,堆放部分生活垃圾以及假山石材,现场存在环境脏乱差现象,但由于高温天气,部分生活垃圾未及时清运,客观存在臭气扰民现象。2020年经扬州市居安房屋安全鉴定检测有限公司鉴定,该围墙处于危险状态,已张贴警示牌。根据规划图纸,该围墙位于城市道路规划红线范围,不在韵和园小区原有权属范围内。 | 部分属实 | 一、4月16日,广陵区东关街道已第一时间将反映的生活垃圾清运到位。责令陆某庭不得占据小区公共空间堆放假山石材,5月31日前自行清运处理,逾期未清理,将依法依规查处。 二、广陵区东关街道5月31日前将在原围墙北侧强弱电下地、杆线移除的基础上,拆除该围墙并设置绿植、花木隔断。 三、广陵区政府责成东关街道履行属地职责,加强该区域的日常监管,发现偷到垃圾行为立即制止并及时清理。 | 无 |
92 | X2JS202204140037 | 1、举报人2021年5月28日、5月31日对扬州市生态环境局《江苏新视界显示技术有限公司LED显示屏生产项目》《江苏宝成钢管制造有限公司无缝钢管制造项目》环评公示时间和方式提出公众参与意见,至今未反馈 | 扬州市高邮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5日,高邮市政府分管领导召集高邮生态环境局、城南经济新区、高新区等相关部门专题会商,现调查核实如下。 一、关于“举报人2021年5月28日对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公示时间和方式提出公众参与意见,至今未反馈”问题。经查,2021年5月28日,高邮生态环境局收到举报人对江苏新视界显示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视界公司”)环评报告表提出的10条意见,其中8条反映环评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2条反映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问题。2021年6月4日,高邮生态环境局委托技术评估单位向相关专家咨询环评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要求环评编制单位(东鸿连环公司)进一步核实环评报告表中“排气筒设置规范、原辅材料理化性质、废气重点污染物总量来源、卫生防护距离、废水、废气、噪声等排放口的标识规范化设置”等内容。2021年3月21日,该项目编制主持人夏某、编制人员董某按要求在高邮市行政审批局生态环境窗口登记备案。2021年6月18日,高邮生态环境局致函东鸿连环公司,要求提供项目编制工作流程和质量控制体系,2021年6月28日,东鸿连环公司提供了完整的工作档案。2021年6月17日,省生态环境厅、南京市生态环境局、省生态环境评估中心组成检查组对新视界公司现场检查,没有发现该公司存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所列失信行为。 二、关于“举报人2021年5月31日对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环评公示时间和方式提出公众参与意见,至今未反馈”问题。2021年5月31日,高邮生态环境局收到举报人对江苏宝成钢管制造有限公司环评报告表提出的14条意见,其中9条反映环评报告表编制质量问题(6条与新视界公司相同),5条反映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问题(3条与新视界公司相同)。新增加的“大气特征现状引用数据合理性、天然气加热炉风险分析、危废暂存库要求”3条报告表质量问题,高邮生态环境局邀请专家会商,专家认为需要加强对天然气加热炉相关风险分析,其余2条意见环评中已按照相关规范进行了分析,符合编制要求。对于增加的“工程师签字、公示稿报批规范性问题”2条意见,经核查,环评报告表报批稿相关内容完备。 因两个环评报告表部分内容需要修改完善,2021年6月7日,高邮生态环境局退回了两个项目环评报告表;7月16日约谈了东鸿连环公司相关负责人也是编制人员董某,要求切实提高环评编制质量,确保环评报告表内容真实、全面和规范。2021年7月,宝成公司、新视界公司因担心环评单位编制进度影响项目建设进展,主动终止与东鸿连环公司的合作,并重新委托江苏佳环安全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环评报告表并报批,高邮生态环境局依法对两个项目进行受理、审查、批复,两个项目环评报告表公示期间未收到群众意见。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没有信息反馈的具体要求,负责调查处理的工作人员未将调查处理结果及时通过邮箱反馈举报人,高邮生态环境局已对该工作人员进行批评教育,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2021年12月第二轮省生态环境督察扬州期间,高邮生态环境局收到内容相同的举报,已在高邮市政府网站公开办理情况,至今未收到群众类似举报。 三、关于“建设项目主持编制环评报告环评工程师存在挂靠行为”问题,该问题由南通市生态环境局核查。 经核查,上述两个项目均由南京中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环评工程师编制。项目编制单位及编制人员符合要求,没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环评单位和环评工程师诚信档案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中所列的环评工程师“挂靠”行为。 | 部分属实 | 1、高邮生态环境局将调查处理情况进行反馈,并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2、高邮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环评监管力度,强化环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的责任。对环境影响评价信用平台列入重点监督检查名单的环评单位和编制人员所承接的环评文件委托技术单位开展技术复核。 3、高邮生态环境局、城南经济新区、高新区将加强建设项目现场环境监管,严格建设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督促宝成公司、新视界公司落实两个项目环评审批要求,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效控制。 | 无 |
93 | X2JS202204140046 | 扬州市邗江区邗上街道五里社区山姆月城明珠园规划红线内的绿化用地被引潮河整治工程大量侵占。 | 扬州市邗江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5日,邗江区包案负责人带领住建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到现场调查。经查,山姆月城明珠园2005年建成时围墙已圈建,北侧围墙长约200米左右,外侧的退让绿地未与小区同步建设。调阅扬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邗江分局的山姆月城明珠园项目土地规划图,规划红线内的绿化用地,实为该小区北侧围墙外的退让绿化用地部分。2007年山姆月城明珠园小区开发商书面申请并经区政府批准,该部分用地由区建设局在不改变小区北侧退让绿地用地性质的前提下,结合引潮河公园统一规划、建设。2009年3月引潮河综合整治工程竣工,该区域绿化工程同时完成。不存在绿化用地被工程侵占的情况。
| 部分属实 | 邗江区住建局加强对引潮河公园沿河绿地的管理和养护,为周边群众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 | 无 |
94 | X2JS202204140051 | 镇江市丹徒区谷阳社区锦绣花苑9幢,周边树木、草坪被毁,用于停放车辆,噪音扰民。 | 镇江市 新区 | 噪音 | 2022年4月16日,镇江新区管委会包案领导组织丁卯街道办事处、谷阳社区居委会及锦绣花苑小区物业至现场核查。 一、关于“锦绣花苑9幢,周边树木、草坪被毁”问题。经调查核实,锦绣花苑小区建设于2002年,随着居民生活条件的不断提高,私家车数量不断增加,小区内停车位紧缺,导致车辆乱停乱放,消防通道经常被堵塞,给消防安全带来较大隐患。同时小区基础设施的陈旧、绿化大面积枯死,给小区业主生活带来不便。为了解决上述问题,锦绣花苑小区于2019年实施“7+2”小区环境整治工程,主要建设为增设停车位及绿化环境改造,改造初期所有的改造方案、改造图纸均已在小区大门口进行了公示。同时在改造停车位期间,也考虑到绿化问题,一是涉及到停车位上原有树木在小区内部进行了移植,二是改造的停车位均采用植草砖布置。 二、关于“停车场噪音扰民”问题。经调查,目前9幢楼南北侧均设有停车位,大部分停放私家小轿车,经与9幢楼部分业主及物业管理人员对接了解,其北侧停车位停放垃圾清运车一辆,基本为凌晨一点左右回家,早晨五点左右出发,存在晚间噪音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锦绣花苑小区物业公司将调整垃圾清运车进出停车场的时间。 二、镇江市新区丁卯街道办事处将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大对小区巡查的巡查力度,积极协调相关矛盾。 | 无 |
95 | X2JS202204140045 | 镇江市丹徒区镇江富又康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搬迁至新城恒园路88号闲置厂房后,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长期以试生产名义投入生产,超期未办理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彩印生产车间和调墨配色工房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未能有效收集,异味刺鼻,废气处理设施经常无故停运,未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及尾气在线监控设施。长期超批复使用油性溶剂性油墨,企业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辨识不清,擅自将大量废弃油墨桶及彩印贴花交由无资质个体户处理。 | 镇江市 丹徒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丹徒区包案领导多次组织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丹徒区高新园管委会对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该公司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问题。经调查,镇江富又康新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年印刷4500万米PVC地板膜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镇江市丹徒新城工业园区(恒园路88号),根据原丹徒新城工业园规划,该项目符合丹徒高新园区产业定位。 二、关于“项目超期未验收”问题。经调查,该项目2021年3月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10月建成,11月初试生产,2022年3月通过自主验收。 三、关于“彩印生产车间和调墨配色工房内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未能有效收集,异味刺鼻,废气处理设施经常无故停运”问题。2022年4月6日,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监测,监测结果达标。根据在线监控数据显示该公司废气未超标。多次现场抽查时,该公司污染物治理设施均正常运行,4月16日现场检查,该公司印刷车间及调墨车间未密闭,存在无组织有机废气逸散,且该公司现有活性炭吸附装置流速不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 四、关于“企业未规范设置采样平台及尾气在线监控设施”问题。经调查,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进气口、废气排放口均设置有采样平台,委托有资质单位安装有废气在线监控,并通过在线比对验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 五、关于“长期超批复使用油性溶剂性油墨”问题。经查,该公司环评批复中水性油墨年用量100吨/年。2022年4月8日,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现场调取该公司水性油墨购买发票及凭证显示,2022年1月至2022年3月企业采购水性油墨总量为14980公斤。同时,该公司已提供MSDS报告和最新批次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检验报告》。检查时,未发现该公司使用油性溶剂性油墨的迹象。 六、关于“企业危险废物与一般固废辨识不清,擅自将大量废弃油墨桶及彩印贴花交由无资质个体户处理”问题。经查,该公司生产过程中有废油墨桶产生,废包装桶年产生量1765只。截至2022年4月4日,废油墨桶暂未进行处置,堆放于危废仓库内,合计约1吨左右,均按照要求进行危废种类公示、分类堆放、并粘贴危废标识,危废仓库上锁并由专人保管钥匙。该企业于2022年1月1日与镇江新宇固体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签订《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合同》。 废弃的“彩印贴花”即一般固废,实为不合格品,包含边角料和废膜,该公司委托潍坊吉昌塑业有限公司进行回收处理,双方于2021年1月1日签订了《PVC边角料、废膜回收协议》,该公司一般固废仓库位于厂区北侧,专门存放边角料和废膜。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要求该公司调整活性炭吸附装置流速,使其满足《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 2026-2013),确保废气吸收效率。 二、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已针对企业产生挥发性有机废气工段未密闭行为进行立案查处,拟处罚金额4.8万元。 三、丹徒区高新园管委会积极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强化巡查力度,督促该公司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达标排放。 | 无 |
96 | D2JS202204140035 | 镇江市丹徒区高资街道派出所斜对面,亮点饭店,污水直排小区下水道,雨天污水漫溢,厨房周边墙面、地面遍布油污。烟道从小区6号楼内侧楼道高排,楼道散发油烟味。厨房门口露天放置白色塑料桶,装卸油时跑冒滴漏。 | 镇江市 丹徒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和4月16日,丹徒区包案领导组织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高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赴现场调查。 一、关于“污水直排小区下水道,雨天污水漫溢,厨房周边墙面、地面遍布油污”问题。经调查,该饭店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经饭店西侧四级沉淀池沉淀、过滤后排入小区内污水管网,检查时为晴天,未发现污水漫溢现象。经走访周边住户,均表示未发现下水道漫溢情况。厨房外侧墙面存在明显油污,主要为烟道接口处胶体老化,部分油污由缝隙中渗出。 二、关于“烟道从小区6号楼内侧楼道高排,楼道散发油烟味”问题。经调查,厨房配套安装有油烟净化设施,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由该饭店西侧设置的专用烟道高空排放(烟道超出楼栋顶部)。现场检查时,该饭店未停业,但根据油烟净化设施和烟道存在油污渗漏现象,判断存在油烟扰民情况。 三、关于“厨房门口露天放置白色塑料桶,装卸油时跑冒滴漏”问题。经调查,信访反映的白色塑料桶实为该饭店设置的餐余垃圾收集桶,现场地面有明显油污。 | 属实 | 一、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督促经营户定期清理隔油池、沉淀池以及厨房周边墙面、地面的油污,并保证隔油池、沉淀池的盖板覆盖完好,做好日常管控。 二、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督促经营户定期做好油烟净化设施日常清洗和维护,作业时确保油烟净化设施正常开启,达到净化油烟的效果。 三、丹徒区高资街道办事处督促经营户将厨房门口露天放置的塑料桶移至室内,保证厨房外围干净整洁,不得影响附近居民的正常通行、生活。 | 无 |
97 | X2JS202204140040 | 镇江市京口区新民洲港口产业园,青春路6号长江大堤河内侧岸线,由江苏鼎盛重工公司投资,新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建设的“镇江港新明洲港区国际通用码头”项目,无环评、安评手续,未取得长江委、水利、海事等相关部门的批准手续,目前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 | 镇江市 京口区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9日,包案领导带领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京口区交通运输局、京口区农业农村局赴现场检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镇江新港国际港务有限公司(股东方:江苏鼎盛重工有限公司)。该公司规划建设1万吨级、2万吨级和4万吨级三个泊位,工程于2013年7月开始建设,已完成三个泊位引桥和部分码头平台浇筑。目前码头建设处于停工状态。 该公司2009年3月19日,获交通运输部、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人民政府关于镇江港新民洲港区总体规划的批复;港口岸线使用、环评、涉河建设方案等行政许可手续齐全。施工通航安全保障方案通过镇江市海事局研究论证,镇江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全过程质量监督和安全交底。码头安评待码头运营后办理。 | 部分属实 | 一、京口区水利、交通部门将加强行业监管和业务指导,新民洲临港产业园将做好日常巡查工作,对新港国际码头施工全过程监管。同时,严格督促企业落实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施工对周边环境影响。 二、在码头后续竣工验收和生产运营中,京口区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办理安全验收评价等相关安全手续。 | 无 |
98 | X2JS202204140039 | 镇江市京口区新民洲园林生态产业园内,镇江市同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距离长江不足300米,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建设两条10万吨生物质颗粒烘干设备,且未经验收,夜间22点至凌晨6点生产,废水、废气超标排放,废水直排长江。 | 镇江市 京口区 | 水 | 2022年4月15日,京口区人民政府组织镇江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京口分局、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京口区新民洲管委会现场核查,包案领导现场推进整改工作。经查,被举报单位为镇江同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5月17日取得环评批复;2021年6月通过自主验收;2022年4月15日取得排污许可证。 一、关于“距离长江不足300米”问题。通过查看(《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意镇江市所辖市(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的函》苏自然资函〔2021〕582号)新民洲街道岸线规划图,镇江同创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距离长江岸线标注距离为1.07公里。 二、关于“违反审批要求,擅自建设两条10万吨生物质颗粒烘干设备,且未经验收”问题。2022年4月16日上午,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会同新民洲管委会进行现场核查,现场确有两条生物质颗粒生产线,其中一条已取得环评批复,另一条在建生物质颗粒生产线未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目前已安装1台烘干机、6台造粒机,尚未具备生产条件。 三、关于“夜间22点至凌晨6点生产”问题。2022年4月1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据了解,该公司前期生产过程中存在夜间22点至凌晨6点生产情况。 四、关于“废水超标排放、废水直排长江”问题。2022年4月16日上午,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对厂内生产设备和厂区周边进行排查,该公司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沉淀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接入扬州市六圩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 五、关于“废气超标排放”问题。2022年4月16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无法对其废气排口进行采样监测。待该公司正常生产时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将对该公司排口开展监督性监测,视监测结果做下一步调查处理。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市京口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未批先建”问题立案处罚,并责令该公司于2022年5月10日前拆除新增生产线。 二、京口区新民洲管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将加大对企业的监督巡查力度,督促该公司限期完成新增生产线的拆除。 三、待该公司正常生产后对其排口开展监督性监测,视监测结果做进一步调查处理。 | 无 |
99 | D2JS202204140019 | 镇江市京口区美林弯路,华东泰克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生产时焦化异味严重扰民,长期反映无果。 | 镇江市 新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会同镇江市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赴现场核查。经查,被举报单位为华东泰克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发动机铸铁缸体生产,环保手续齐全,已申领排污许可证。现场检查时该单位未在生产,处于停产检修期。 一、关于“生产时焦化异味严重扰民”问题。前期检查发现,制芯车间射芯机未密闭且车间人行门未关闭,造型工部冷却工段生产过程未密闭到位且部分车间窗户敞开。对于该行为镇江市新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局已对其立案查处,目前已下达《责令违法行为决定书》(镇环改字〔2022〕82号)。本次检查发现,铸造车间冷却工段正在实施封闭,目前还有部分点位和缝隙没封闭到位。 二、关于“长期反映无果”问题。针对举报该公司异味问题,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坚持采用走航检测与监督性监测相结合。仅2022年以来,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已安排首创走航检测车对泰克西周边累计已进行走航监测9次,走航期间华东泰克西周边确有异味情况。针对该情况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督促企业加快推进浇铸工段废气治理工程建设,确保按时间节点完成。同时不定期对企业废气排口开展监督性检测,及时将数据同华东泰克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共享。责令华东泰克西对生产工况及时间进行调整,减少对群众生活影响。 | 属实 | 一、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二、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督促该公司对冷却工段进行密闭改造,对重点排污口,安装在线监控设施。 三、华东泰克西汽车铸造有限公司进一步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开展深度治理,开展树脂清洁原料替代,落实源头减排。 四、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将加强监管执法,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加强有组织、无组织废气排放监管,严厉查处异常排放行为; 五、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加强日常走航巡查,定期对有组织、无组织废气进行取样检测。 | 无 |
100 | X2JS202204140010 | 镇江市新区大港安港路8号,镇江恒昌彩艺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车间未密闭,废气收集不完全,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气超标排放。违反环评要求,使用油性油墨及溶剂型添加剂。危废仓库设置管理不规范,未定期处置危废。 | 镇江市 新区 | 大气 | 2022年4月15日,镇江新区管委会组织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镇江市新区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以及大港街道办事处至现场进行核查,现场核查时该公司正在生产。 一、关于“生产车间未密闭,废气收集不完全”问题。经核实,该企业生产车间已全部密闭,油墨调配区、印刷烘干均配有废气收集装置,有机废气经收集后进入RTO炉焚烧处理。 二、关于“废气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废气超标排放”问题。经核实,该企业的废气处理设施为RTO焚烧炉,安装有VOCs在线监控,检查时RTO焚烧炉正在运行,查看VOCs在线监控历史数据,2022年至今未发现有超标数据,现场委托镇江新区环境监测站有限公司对该企业废气排口和厂界废气进行了采样,结果显示达标。 三、关于“违反环评要求,使用油性油墨及溶剂型添加剂”问题。经查看该企业环评,关于油墨使用,环评规定以水性油墨为主,油性油墨及溶剂型添加剂为辅,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替代比例高于70%。经现场核查及查询排污许可相关记录,目前企业水性油墨使用占比为70.15%,油性油墨及溶剂型添加剂占比为29.85%,满足环评要求。 四、关于“危废仓库设置管理不规范,未定期处置危废”问题。经核实,该企业已设置了危废仓库,现场查看“三防”已到位,标识标牌齐全,调取危废处置记录,未发现有超期处置危废的情况。但现场检查发现该企业少量油墨周转桶未及时入库。 五、现场检查时还发现该公司少量油墨周转桶未及时入库,贮存不够规范;一般固废堆场标识标牌部分缺失;印刷车间内部分油墨周转桶附近存在“跑冒滴漏”情况。 | 部分属实 | 一、镇江新区生态环境和应急管理局要求该公司进一步规范危废和一般固废的贮存管理。 二、镇江新区管委会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令,督促该公司进一步加强封闭车间内的环境管理,杜绝油墨“跑冒滴漏”现象,保证现场整洁。 | 无 |
101 | X2JS202204140011 | 镇江市区域内长江支流及内河周边,仍存在一些污染企业,手续不全,偷排乱排现象时有发生,尤其是丹阳市一些河道周边该问题尤为突出。 | 镇江市 | 水 | 为尽快提升丹阳市永红河桥省考断面水质,镇江市生态环境局对丹阳入江河道永红河周边企业进行了检查,共检查企业350家(其中规上企业71家,小型企业279家),发现环境问题263个,建议整改213个发现了永红河周边存在29家散乱污企业,手续不全、偷排乱排现象突出。部分规上企业没有环评审批及验收手续,有些企业甚至通过虚假的自主验收,部分企业污水没有收集处理,直排外环境。 | 属实 | 一、镇江市生态环境局督促属地政府委托专业机构对丹阳市界牌镇范围内老旧污水管网进行全面排查和检测,制定年度污水管网建设计划,投入432.23万元对1号、2号泵站扩容,污水负荷运输量总计提升到2万吨/日。 二、对违法企业进行立案查处,并取缔各类“散乱污”企业(作坊);推动27家企业实施纳污接管,推进17家小型涉油企业安装临时性油水分离设施,推进35家企业安装VOCs废气处理设施。 三、镇江市政府对沿长江1公里、沿京杭大运河1公里和内河支流开展镇江市工业“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彻底排查手续不全、污染严重企业,通过关停取缔一批、升级改造一批、整合搬迁一批,推动企业规范发展、集约发展、绿色发展,着力营造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推动镇江市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夯实生态安全基础。 | 无 |
102 | D2JS202204140071 | 举报人对受理编号D2JS202203280052信访件的处理结果不满意:1、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是边界设定的主要参与者,由该局调查这个问题,结果难以服众;2、调查情况称“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规划范围内无房地产开发项目,未发现周边房地产开发项目侵占森林公园土地、破坏山体、毁坏森林植被等现象”,与事实不符,很多原先小山峰被削平,树木被砍伐,目前房屋已建到山腰,周边别墅扩张,严重破坏挤压森林公园周边环境;3、若江苏新湖宝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宝华4A级森林公园外,九曲花苑原联排别墅更改为12层小高层,违反国家关于4A森林公园周边不得建小高层的规定;4、仙林翠府与九曲花苑两区之间的泄洪沟上建桥,难以抵挡自然灾害,不利于防洪,应拆除。 | 镇江市 句容市 | 其他污染 | 2022年4月15日,句容市包案领导组织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宝华镇人民政府、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调查处理。 一、关于“句容市自然规划局是边界设定的主要参与者,由该局调查这个问题,结果难以服众”的问题。根据信访事项工作责任,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为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的主管单位,依据“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调查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相关信访事项是法定职责。句容市人民政府指定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调查核实该信访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二、关于“很多原先小山峰被削平,树木被砍伐,目前房屋已建到山腰,周边别墅扩张,严重破坏挤压森林公园周边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宝华山国家森林公园周边房地产项目均通过土地招拍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等合法手续。涉及小山峰被削平、树木被砍伐等问题需要现场核查,因疫情原因,无法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4月24日,宝华镇解封,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调查人员立即启动现场核查工作,核查后上报调查结果和处置情况。 三、关于“若江苏新湖宝华置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在宝华4A级森林公园外,九曲花苑原联排别墅更改为12层小高层,违反国家关于4A森林公园周边不得建小高层的规定”问题。根据《国家级森林公园管理办法》,无森林公园周边不得建小高层的规定。九曲花苑项目规划许可为多层和高层建筑,符合土地出让合同中规划条件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从土地出让合同规划条件到规划许可、规划核实均不存在将原规划联排别墅变更为小高层建筑的情况。 四、关于“仙林翠府与九曲花苑两区之间的泄洪沟上建桥,难以抵挡自然灾害,不利于防洪,应拆除”问题,因疫情原因,无法第一时间开展现场调查。4月24日,宝华镇解封,句容市水利局调查人员立即启动现场核查工作。经现场调查,在仙林翠谷和九曲花苑之间,溢洪河上确有交通桥一座,现已完成桥梁断面测量,待计算流量后确认是否影响泄洪。 | 部分属实 | 一、4月24日,宝华镇解封,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派员赴现场调查核实“很多原先小山峰被削平,树木被砍伐,目前房屋已建到山腰,周边别墅扩张,严重破坏挤压森林公园周边环境”问题,下一步将根据核查结果落实整改。 二、4月24日,宝华镇解封,句容市水利局派员赴现场调查“仙林翠府与九曲花苑两区之间的泄洪沟上建桥,难以抵挡自然灾害,不利于防洪,应拆除”问题,现已完成桥梁断面测量。下一步将根据流量计算结果落实整改。 | 无 |
103 | D2JS202204140070 | 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林野村四组中心小河,河水黑臭,2020年8月对该小河进行整治,仅填掉部分河道,被填平的河道上堆放大量生活垃圾,环境脏乱。 | 泰州市 姜堰区 | 水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罗塘街道、自规分局、住建局、城管局、水利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姜堰区罗塘街道林野村四组中心小河,河水黑臭”问题。林野村四组中心小河实为罗塘街道林野社区四组庄中心一条排水沟。现场核查时,排水沟内水质较清;但枯水期水质观感确实较差。 二、关于“2020年8月对该小河进行整治,仅填掉部分河道,被填平的河道上堆放大量生活垃圾,环境脏乱”问题。经核实,反映的“2020年8月对该小河进行整治”实为2020年8月,罗塘街道对位于该沟南侧,与其相连通的窑沟河实施清淤、护坡整治。当时应部分群众要求,将整治多余的素土回填至该排水沟东侧(总长约15米,面积约80平方米)。现场核实时,回填位置上方有周边村民倾倒的生活垃圾。 | 基本属实 | 一、责成罗塘街道立即对排水沟周边生活垃圾进行清理,已于4月16日全部清理到位。4月18日,罗塘街道已将该排水沟整治列入2022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拟对排水沟进行综合整治,预计2022年12月底完成。 二、责成罗塘街道强化日常巡查监督,完善管护长效机制,同时加强宣传引导,杜绝生活垃圾乱抛现象发生。 | 无 |
104 | D2JS202204140066 | 泰州市泰兴市姚王镇石桥村6组西北角,100余亩农田抛荒,其中20亩开挖数十米深坑,倾倒3万立方生活垃圾和淤泥,目前深坑已被泥土覆盖;石桥村1、2、3、8、9、10组的耕地,大量泥土被开采贩卖。 | 泰州市 泰兴市 | 土壤 | 2022年4月15日,泰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泰兴市城管局、姚王街道人民政府到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泰兴市姚王镇石桥村6组西北角,100余亩农田抛荒,其中20亩开挖数十米深坑,倾倒3万立方生活垃圾和淤泥,目前深坑已被泥土覆盖”问题。对姚王街道石桥村6组西北角土地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所有农田均已耕种,未发现抛荒。据村干部介绍,2021年石桥村在6组西北角实施旱地改水田、填埋沟塘补充耕地,目前已耕种。姚王街道对举报地块随机选取6个地点进行开挖,均未发现填埋生活垃圾,但发现填埋淤泥现象。询问石桥村村干部并走访周边村民,均反映该地块未填埋生活垃圾。 二、关于“石桥村1、2、3、8、9、10组的耕地,大量泥土被开采贩卖”问题。经查石桥村1、2、3、8、9、10组的耕地由农场主统一承包,目前土地上种植了小麦。经现场调查,并询问石桥村村干部并走访周边村民,均反映未发现大量泥土被开采贩卖。 | 部分属实 | 2022年4月17日,姚王街道办事处已与有资质单位签订了土壤检测协议,4月19日对石桥村6组西北角部分地块土壤进行采样检测,将根据检测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 无 |
105 | D2JS202204140060 | 泰州市兴化市戴南镇西侧3-4公里,大唐不锈钢制品厂,AOD电炉机生产不锈钢制品钢钉和板坯,无环评许可及产能审批手续,烟尘污染严重,废气、噪音扰民。 | 泰州市 兴化市 | 大气,噪音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4月15日兴化市戴南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大唐不锈钢制品厂,AOD电炉机生产不锈钢制品钢钉和板坯,无环评许可及产能审批手续”问题。经查,该公司AOD精炼、高速连轧项目于2006年8月1日经原兴化市环境保护局环评审批(兴环管〔2006〕1号),实际只建设了AOD精炼项目,高速连轧项目未建设,但该公司未能提供产能审批手续。 二、关于“烟尘污染严重,废气、噪音扰民”问题。经查,兴化市2022年2月份涉炉企业专项整治活动中,该公司已全面停产,并拆除了淘汰落后设备(10吨电弧炉)。查阅该公司2021年11月16日委托泰州新测检测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的废水、无组织废气、噪声自行检测报告(〔2021〕泰州新测环检第2721029号),结果均未超标。该公司距离最近居民点150米左右,因停产未能开展废气(烟尘)、噪音监督性监测。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戴南镇人民政府督促该公司落实产能,产能未落实前,不得恢复生产。兴化生态环境局在该公司复产后,对该公司废气排放、厂界噪音开展监督性监测。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戴南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督促该公司完成整改,整改未结束,不得擅自恢复生产,确保整改到位不反弹。 | 无 |
106 | X2JS202204140059 | 泰州市兴化市陈堡镇,聚源不锈钢酸洗厂,厂西区东大门围墙边填埋上百吨不锈钢污泥,随雨水渗入厂区河道,导致河水镍离子超标数百倍。近期企业在酸洗污泥表面浇筑水泥掩盖。 | 泰州市 兴化市 | 水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书记4月19日现场督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专题会办,兴化市陈堡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经查,江苏聚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位于陈堡镇工业集中区,主要从事金属铸件表面处理(酸洗)项目。该公司金属铸件表面处理(重新报批)项目经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泰行审批(兴化)〔2018〕20155号]。2019年10月10日取得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2年10月9日。生产工艺为:混酸酸洗→水洗→硝酸钝化→水洗→硫酸酸洗→水洗→硝酸钝化→水洗→热水洗→人工清洗。主要产排污环节包括:废气:天然气燃烧废气,酸洗工段产生的硫酸雾、硝酸雾、HF;废水:水洗、热水洗、人工清洗工段产生的生产废水;固废:废酸渣(HW17)、废硫酸(HW17)、废硝酸(HW17)、废氢氟酸(HW17)。主要污染防治设施包括一体化污水处理系统1 套,酸雾吸收装置3套,低氮燃烧装置1套,危险废物贮存设施1座。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厂西区东大门围墙边填埋上百吨不锈钢污泥,近期企业在酸洗污泥表面浇筑水泥掩盖”问题。经知情人指认该公司西厂区东侧围墙处为酸洗污泥填埋点。现场核查,该地块为混凝土浇筑路面,面积约350m2,现场勘探后取了3个点位,组织挖掘机破碎开挖。每个点位破面约4m2,开挖2.5m深,经核查未见酸洗污泥。4月15日下午,兴化生态环境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三个点位土壤及地下水取样检测,检测报告预计在4月30日出具。在厂区其他位置未发现路面有近期浇筑水泥现象。无法确定该厂区是否存在其他位置填埋酸洗污泥的情况。 二、关于“填埋的污泥随雨水渗入厂区河道,导致河水镍离子超标数百倍”问题。经查,该厂区内不存在河道。该公司北侧有一条河道,为陈堡镇高里庄九、十组生产河,目测该河道无异常,且走访该河道养殖承包人,其未反映有鱼异常死亡现象。4月15日下午,兴化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河道上游、中游、下游地表水取样,经检测该河道镍含量未检出。 | 部分属实 | 一、落实整改措施。兴化生态环境局指导江苏聚源金属表面处理有限公司对厂区内地块开展土壤勘探,预计6月底完成。 二、建立长效管理机制。陈堡镇将充分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加强对相关企业日常巡查监管,督促辖区企业规范运营,切实防范化解重大环境安全风险。 | 无 |
107 | X2JS202204140057 | 泰州市高港区口岸镇徐桥村,长城汽车厂喷漆车间,废气异味严重扰民,厂区周围大道两侧约40米长绿化带被毁。 | 泰州市 医药高新区(高港区) | 大气 | 4月14日-15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工作人员现场调查核实,经查该公司年产10万辆纯电动轿车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于2020年1月19日经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生态环境厅批准同意建设,2020年11月投产,于2021年6月9日通过企业自主组织的环保“三同时”验收,2020年8月21日申领排污许可证,有效期至2023年8月20日。生产过程中主要有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危废仓库等场地有挥发性有机物等废气产生,涂装车间配套建设了2套“TNV燃烧装置”、2套“纤维棉过滤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套“干式除漆雾装置”+1套“沸石转轮+RTO”;总装车间配套建设了1套“纤维棉过滤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喷蜡室配套建设了1套“纤维棉过滤装置+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焊装车间配套建设了1套“滤筒”;危废仓库配套建设了1套“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长城汽车厂喷漆车间,废气异味严重扰民”问题。经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现场核实,该公司由于疫情原因,原辅材料供应脱节,处于停产中。根据现场核实该公司今年生产计划,该公司4月份以来只生产了6日、7日两天,其余时间均处于停产中。该公司按照排污许可证要求对厂内各项污染物定期进行检测,查阅2022年1-3月检测报告,无超标情况。2021年6月29日、11月12日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委托苏州市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该公司三个排气筒的有组织废气及厂界周边上风向的1个监测点和下风向的3个监测点的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均未发现超标现象。 根据该公司提供的危废台账和转移联单,该公司2021年产生废过滤棉33.524吨,未产生废活性炭。2022年产生废过滤棉21.49吨,产生废活性炭1.82吨;截止调查之日,该公司危废仓库内贮存废过滤棉5.5吨,废活性炭1.82吨。根据该公司环评及验收意见内容,该公司每年应更换废纤维棉及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72.4吨,实际该公司2021年全年未按照要求更换挥发性有机废气设施的活性炭。 二、关于“厂区周围大道两侧约40米长绿化带被毁”问题。经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会同泰州港经济开发区相关人员对现场周边绿化带进行核查,未发现该公司有破坏绿化带行为,但紧邻长城公司围墙外的新港大道有绿化带正在施工,经核实为泰州港经济开发区实施的电力外线接入工程,涉及新港大道约6000平方米草坪需进行开挖,后期将由区城投下属公司泰州市嘉昊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负责对该处绿化进行恢复。 | 部分属实 | 一、针对该公司未按照要求更换挥发性有机物废气设施的活性炭的违法行为,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4月15日立案调查(立案号202216),于2022年4月20日下发《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泰环罚告字〔2022〕5-17号),拟处罚金额3.8万元。 二、待该公司恢复生产后泰州市高港生态环境局将委托有资质单位对该公司有组织废气和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进一步处置。 三、根据要求,该公司已于4月16日更换了厂内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和危废仓库等废气治理设施中的活性炭,共计1.924吨。 四、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按网格化监管责任清单,明确泰州港经济开发区为责任单位,尽快完成新港大道工程施工并对该处绿化进行恢复,加强对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泰州分公司及周边环境的巡查、监管,确保相关问题处理到位不反弹,同时做好企业的风险防控与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及时移交执法部门进行查处。 | 无 |
108 | D2JS202204140056 | 泰州市泰兴市黄桥镇直来桥村北4组,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已填满2/3,异味、扬尘扰民。4月8日上午5点继续向河道倾倒垃圾,无任何手续。 | 泰州市 泰兴市 | 水 | 2022年4月15、16日,泰兴市委生态办、泰兴市城管局、黄桥镇等单位负责人到直来桥村北4组现场核查。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直来桥村北4组河道内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已填满2/3,异味、扬尘扰民”问题。直来桥北4组河道内未发现无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通过举一反三,对周边河道巡查,发现直来桥村北3组沟塘内存在倾倒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现象。进一步调查,该沟塘东西长约130米,宽12米,水深2.5米。附近居民将装修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倾倒在3组沟塘东西两侧。现场核查时,该沟塘1/6倾倒有建筑垃圾。现场无明显异味,有少量扬尘。 二、关于“4月8日上午5点继续向河道倾倒垃圾,无任何手续”问题。经查,4月8日黄桥市政公司未经相关部门审批将8车建筑垃圾倾倒在直来桥3组沟塘;4月9日黄桥市政公司已将倾倒的建筑垃圾全部清理。 | 基本属实 | 黄桥镇成立直来桥村河道问题整改工作专班,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组织对直来桥村3组河道倾倒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开挖清运并规范处置圾,同时对清理河坡杂草、水面漂浮物,预计5月30日前完成整改。 | 无 |
109 | X2JS202204140068 | 泰州市姜堰区新通扬运河、泰东河沿线的数十家码头,扬尘、噪音污染严重,雨天码头泥浆水直排河道,生态环境部门违规审批。如:江苏佳宇建设、泰州贵鸣建筑、泰森混凝土、高强水泥制品、江苏富民工程建设、华荣建筑材料经营部、金姜交建材、荣海新型墙体材料、华保建材公司、天昊建材、开驰建设公司、中润建材、宏鑫混凝土、益强铸造材料、森焱商贸公司、姜堰鑫银建材经营部、淤溪顺建建材,凯源混凝土。 | 泰州市 姜堰区 | 大气,噪音,水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交通局、三水街道、天目山街道、淤溪镇、娄庄镇、生态环境局、水利局、自规分局等单位迅速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泰州市姜堰区新通扬运河、泰东河沿线的数十家码头,扬尘、噪音污染严重。如:江苏佳宇建设、泰州贵鸣建筑、泰森混凝土、高强水泥制品、江苏富民工程建设、华荣建筑材料经营部、金姜交建材、荣海新型墙体材料、华保建材公司、天昊建材、开驰建设公司、中润建材、宏鑫混凝土、益强铸造材料、森焱商贸公司、姜堰鑫银建材经营部、淤溪顺建建材,凯源混凝土”问题。经调查,除姜堰区华荣建筑材料经营部外,其余17家单位码头,在姜堰区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中,均被列入规范提升类。码头现场均按照整治标准,配备船舶污染物接收设施;码头前沿设置围堰、雨污水收集池、应急池;码头装卸区域内场地硬化,配备喷淋设备,安装粉尘检测设备2台,基本符合码头整治要求。现场天昊公司、云江公司、中润公司、宏鑫公司、融泰顺公司、顺建公司、凯源公司、泰森公司、锦强公司等9家单位堆场未完全覆盖。18家单位在从事装卸作业和车辆运输过程中,存在噪声污染及抑尘措施不到位的现象。 二、关于“雨天码头泥浆水直排河道”问题。经核查,姜堰区华荣建筑材料经营部码头在2017年“五项行动”专项整治中已拆除,并进行生态修复,现场检查时未生产,但在检查中发现,该经营部破坏新通扬运河绿化带,未经相关部门许可私自临岸搭建钢质装卸平台,利用皮带输送机违法装卸作业。后方堆场未设置围堰,可能存在雨天码头泥浆水直排河道现象。其余17家单位现场配套有雨污水收集池,码头前设有围堰,检查中发现泰森公司、富民公司、华荣经营部等3家码头有入河排口,雨天可能存在雨污水入河的风险。 三、关于“生态环境部门违规审批”问题。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是在省和泰州市政府统一部署下开展的。根据《关于印发全市港口码头环保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泰交执〔2020〕2号)《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港口码头环保手续完善工作的通知》(泰环宣指办〔2020〕30号)和《关于加快推进全市内河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泰环宣指办〔2021〕11号)等通知要求,姜堰生态环境局仅对姜堰辖区内纳入规范提升的码头依法完善环保手续。因此,不存在违规审批问题。 | 部分属实 | 一、依法立案查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姜堰生态环境局已对9家单位堆场未完全覆盖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立案调查,拟对江苏天昊新型建筑材料有限公司(泰环案立﹝2022﹞6-78号)处罚款10000元、江苏云江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泰环案立﹝2022﹞6-79号)处罚款14500元、泰州凯源混凝土有限公司(泰环案立﹝2022﹞6-80号)处罚款10000元、泰州融泰顺建材有限公司(泰环案立﹝2022﹞6-83号)处罚款10000元、泰州宏鑫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泰环案立﹝2022﹞6-84号)处罚款10000元、泰州中润建材有限公司(泰环案立﹝2022﹞6-85号)处罚款14500元、泰州市淤溪顺建建材有限公司(泰环案立﹝2022﹞6-86号)处罚款10000元、泰州市锦强水泥制品有限公司(泰环案立﹝2022﹞6-89号)处罚款10000元、泰州泰森混凝土有限公司(泰环案立﹝2022﹞6-90号)处罚款10000元。 二、全面落实整改。姜堰区政府责成三水街道、天目山街道、娄庄镇、淤溪镇督促辖区内的企业码头合理安排作业时间,同时增加对作业区洒水降尘频次,物料堆场全覆盖,减少噪声、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责成天目山街道督促华荣经营部于4月25日对侵占河岸问题予以整改,并对河岸进行复绿;7月30日前拆除青沙土筛分机、装卸输送机、混凝土生产设备等。责成淤溪镇督促云江公司于7月30日前拆除超出经营范围的混凝土、水洗砂设备;融泰顺公司于7月30日前拆除超出经营范围的水洗砂生设备。责成娄庄镇督促华保公司于7月30日前拆除未取得相关生产许可的混凝土生产设备。 三、加强督查检查。姜堰区政府责成天目山街道、淤溪镇、娄庄镇加强巡查,确保华荣经营部、融泰顺公司、云江公司、华保公司等4家单位未全面落实整改之前不得从事取得相关生产许可及超出其经营范围的生产经营。 四、落实长效监管。责成三水街道、天目山街道、娄庄镇、淤溪镇、相关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形成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区域安全、环保质态。 | 无 |
110 | X2JS202204140052 | 泰州市靖江市季市镇宁界村,靖江市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将有毒化工原料和残留物,用土就地掩埋或倒入界河。 | 泰州市 靖江市 | 土壤 | 2022年4月15-16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季市镇对欣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因如皋市疫情防控未能到现场,委托企业安全负责人进行现场陪同。经查靖江市欣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从事植物油回收利用”项目环评于2014年1月20日经原靖江市环境保护局审批(靖环建审〔2014〕3号),于2015年8月17日通过原靖江市环境保护局“三同时”验收(靖环建审〔2015〕042号),排污许可证登记编号91321282087878907Q001Q。该企业磷脂工段及皂脚工段产生的含油废水配套建设了一套处理能力200t/d的污水处理设施,初期雨水及生产污水经中和、厌氧、好氧、絮凝沉淀预处理后,排入季市污水处理厂。4月18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季市镇政府等相关负责人,到欣源公司督查整改进展情况。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将有毒化工原料和残留物,用土就地掩埋”问题。4月15-16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沿欣源公司厂区周边排查时发现,企业西围墙外北侧有一座约26米×14米×3.5米收集池,池内储存原材料约20吨。据黄红军现场介绍,企业为防风防雨,于2022年1月对收集池表面加装钢结构顶盖、防尘网,并覆盖一层薄土。另在企业西围墙外南侧水箱旁发现有一座约6米×8米×2米收集池,收集池表面覆盖水泥顶盖和泥土,部分顶盖已破损塌陷,池内存有部分水,水面有浮萍,企业负责人黄红军介绍此收集池为初期雨水收集池。该企业主要原辅材料为植物油皂脚,不属于有毒化工原料,但企业却将原料池用土就地覆盖。 二、关于“将有毒化工原料和残留物,或倒入界河”问题。4月15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沿靖泰界河欣源公司段巡查,未发现有该企业设置的排污口,靖泰界河河面未见异常。 | 部分属实 | 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已要求该企业于如皋市疫情管控结束后一个月内完成库存原辅材料清理工作。待清理工作完成后,开展场地调查工作。 | 无 |
111 | D2JS202204140039 | 泰州市泰兴市刘广线,泰兴圣群油脂有限公司,相关部门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但实际过程中该厂通过管道、沉降井向地下水排放工业废水,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显示该处废水氨氮超标且含有油脂,环评批复与实际排放内容不符。该企业目前临时停产以应对中央环保督察。 | 泰州市 泰兴市 | 水 | 2022年4月15日,泰兴生态环境局会同黄桥镇人民政府到泰兴市圣群油脂有限公司调查核实,查阅公司环评文件、排污许可证等资料,该公司3月9日以来一直停产。调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相关部门称该公司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废水,但实际过程中该厂通过管道、沉降井向地下水排放工业废水,检测机构取样检测显示该处废水氨氮超标且含有油脂”问题。该公司当前生产工艺为:外购酸化棕榈油(含水率0.4%)→加热→灌装,无工艺废水产生。公司厂区雨水经二级雨水收集池排放东侧空地,现场检查时无雨水、废水外排。公司生产区地面已用水泥进行硬质化处理,检查未发现有向地下排放废水的管道。该公司2010年建厂时在卸油车间西侧门前建有一个深井,抽取地下水作为锅炉和生活用水,井口直径0.5米,深15米,于2013年弃用并进行封堵。执法人员现场对封堵处的水泥地面破碎打开,井口用一铁板盖住,井壁为混凝土结构,未发现有排水管道通入深井。对该公司窨井积水、雨水排放池、收集池积水、西侧沟塘积水和废气深井水进行采样监测,其中辅助房南侧窨井积水,化学需氧量51mg/L,氨氮0.63mg/L,总氮2.67mg/L,动植物油未检出;卸油车间西侧窨井积水,化学需氧量32mg/L,氨氮0.59mg/L,总氮2.17mg/L,动植物油未检出;厂区东侧雨水排放池积水,化学需氧量21mg/L,氨氮0.29mg/L,总氮1.47mg/L,动植物油未检出;卸油车间内原雨水收集池积水,化学需氧量24mg/L,氨氮0.34mg/L,总氮1.99mg/L,动植物油未检出;厂区办公室西侧沟塘积水,化学需氧量58mg/L,氨氮12.3mg/L,总氮14.3mg/L,动植物油未检出;卸油车间西侧门前深井水,氨氮7.64mg/L,化学需氧量30mg/L,总氮11.0mg/L,动植物油未检出。所有采集水样中特征因子动植物油均未检出,但废弃深井水中氨氮为7.64mg/L,对照《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超过Ⅴ类水质标准1.5mg/L的限值。 二、关于“环评批复与实际排放内容不符”问题。2021年11月泰兴生态环境局根据环境信访举报检查发现,该公司环评记载生产工艺为:食用油脂油脚、皂脚(含水率25%-30%)→蒸汽加热→冷却、静置(中层为废水、下层固相为残渣)→上层为产品,有工艺废水产生;但实际生产工艺变动为:外购酸化棕榈油(含水率0.4%)→加热→灌装,无工艺废水产生。泰兴生态环境局对该公司存在的生产工艺及原料与环评不一致、污水处理设施闲置等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22年1月21日泰兴生态环境局组织专家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踏勘和资料审查,专家出具意见认为“该公司食用油油脚、皂脚加工工艺改为外购酸化棕榈油(含水率0.4%)→加热→灌装,生产中无工艺废水排放。对照《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证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该企业上述行为属于验收后变动,其变动内容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16条,单纯地分装不纳入环评管理,不需要办理环评手续”。 三、关于“该公司目前临时停产以应对中央环保督察”问题。现场检查时,该公司处于停产状态,执法人员查阅公司原料的报关单和台账资料,该公司代加工的原料为棕榈酸化油,原产国马来西亚,商品含水率0.4%。2021年11月份共代加工三批次合计432.32吨,2021年12月共代加工三批次合计328.72吨,2022年1月共代加工二批次合计244.48吨,2022年2月共代加工二批次合计244.48吨,2022年3月共代加工一批次合计102.28吨。因疫情原因原料无法进关,2022年3月9日以来至今未生产,目前厂区库存产品约25吨,原料约10吨,油脚约20吨,白土渣已长时间未进行买卖和加工。 | 部分属实 | 一、黄桥镇会同该公司将废弃深井内超标地下水用槽罐车运至黄桥镇江苏南方水务有限公司处置。黄桥镇组织对地下水水质超标原因开展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开展下一步工作。 二、督促该公司将南侧空地上堆放的废铁皮全部转移至一般固废堆放场内贮存,做到分区贮存,形成台账记录。加强生产管理,严格控制“跑冒滴漏”行为。 三、督促该公司完善生活污水化粪池,确保厂区清污分流。 | 无 |
112 | X2JS202204140031 | 泰州市靖江市江苏华明实业有限公司,2013年之前在厂区空地和池塘填埋大量电镀污泥,该企业地处长江北岸,距离最近水源地仅数米,严重污染长江下游水质。2017年靖江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后开挖,至今未得到相应处理。 | 泰州市 靖江市 | 土壤 | 2022年4月15日,靖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带领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城南园区主要负责人,到江苏华明实业有限公司了解举报情况,并督查企业制定整改方案。同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局会同城南园区对该企业进行现场检查,经查,江苏华明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1980年1月14日,位于靖江市城南园区双鱼东路1号,法定代表人王某东,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1410723315,排污许可证编号913212821410723315001Y。该企业“年产40亿只灯头搬迁技改”项目于2006年经原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审批,2008年建成,2010年9月通过原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组织的环保“三同时”竣工验收。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冲压机、滚丝机、压玻机、镀锌生产线5条、镀镍生产线5条。铁质灯头生产工艺:钢带、铜带—落料—延伸—打孔—切边—滚丝—灯头外壳,灯头外壳加入铜片电极及玻璃绝缘圈—压玻—镀锌或镀镍—干燥—灯头成品。该公司电镀车间产生的废气经两级碱喷淋处理后通过15米排气筒排放,电镀车间生产的废水排入公司自建污水处理站,经处理后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废水在线监测系统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现场检查相关情况如下: 一、关于“该企业地处长江北岸,距离最近水源地仅数米,严重污染长江下游水质”问题。该企业位于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南园区,距长江北岸直线距离1.6公里,距靖江市长江蟛蜞港水源地直线距离6.9公里,距十圩港约49米。电镀车间两条镀锌线正在生产,其他生产线自王某东2020年12月接手后停产至今。污水处理站安装了在线监测、监控设备,并与生态环境局联网,处理后的废水达接管标准排入城市污水管网。4月18日、20日,泰州市靖江生态环境监测站分别对处理后接管水、十圩港地表水进行采样监测,监测结果表明,处理后废水重金属锌(0.092mg/L)达到《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0-2008)(2mg/L),六价铬、总铬未检出;东侧十圩港地表水重金属锌(0.043mg/L)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1mg/L),六价铬、总铬未检出。 二、关于“2013年之前在厂区空地和池塘填埋大量电镀污泥,2017年靖江市生态环境局接到举报后开挖,至今未得到相应处理”问题。2017年接信访举报后,原靖江市环境保护局组织开挖出7.2吨不明填埋物,委托江苏邦腾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按照危废标准完成规范处置。2017年6月2日,原靖江市环境保护局将此案件移送靖江市公安局。2018年1月24日,靖江市公安局不予立案。 | 部分属实 | 靖江生态环境局、靖江市公安局和城南园区将开展联合调查,并对江苏华明实业有限公司厂区进行场调,根据调查结果依法采取相关措施。 | 无 |
113 | D2JS202204140018 | 泰州市姜堰区梁徐街道葛林坝8组,4户人家的码头周围河道清理不彻底,仍存有大量垃圾。 | 泰州市 姜堰区 | 水 | 接到交办件后,姜堰区高度重视,要求梁徐街道、自规分局、水利局等单位立即核查处置。姜堰区政府副区长迅速带队现场调查核实,专题会商研究。经现场核实,梁徐街道结合前期群众反映,已组织对该沟塘清淤、刷坡,河坡杂草、垃圾、水面漂浮物基本清理到位,现场有少量水面漂浮物。 | 部分属实 | 一、责成梁徐街道立即对该沟塘水面及周边进行清理,已于4月18日全部清理到位。 二、责成梁徐街道加强日常巡查,落实管控措施,形成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效。 | 无 |
114 | X2JS202204140024 | 举报人前期反映“泰州市海陵区东进路118号原锦泰商业广场一楼中部的几十家犬类经营户,犬叫、犬粪异味严重扰民”问题,相关部门至今未明确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时间。 | 泰州市 海陵区 | 其他污染 | 接到交办件后,海陵区高度重视,在前期问题整改基础上,对该犬类市场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4月20日下午,海陵区副区长、公安海陵分局局长带领城北街道和相关部门查看现场,进一步研究完善整改方案,推进落实整改工作。 关于“举报人前期反映“泰州市海陵区东进路118号原锦泰商业广场一楼中部的几十家犬类经营户,犬叫、犬粪异味严重扰民”问题,相关部门至今未明确具体的整治措施和时间”问题。4月3日收到反映“泰州市海陵区东进路118号原锦泰商业广场一楼中部的几十家犬类经营户,犬叫、犬粪异味严重扰民问题”的信访件后,海陵区人民政府已组织区市场监管、公安、城管及属地街道进行联合核查处置。 城管部门对占用公共区域经营行为进行现场整改,并张贴环卫责任书,告知不得将宠物及物品放置到店外和保持好门前卫生等具体要求。 市场监管部门督促3家无证经营户办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目前已全部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公安部门现场检查,未发现违规养犬行为。 街道、社区在4月3日和4月5日已分别组织人员对乱堆放进行清理,并彻底打扫环境卫生和消毒。 4月6日以来,街道每天对犬类市场秩序进行检查,安排人员每天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协调物业管理公司定期对地面进行冲洗,保持环境整洁有序,防止已整改问题出现反弹。 4月18日,属地社区联合物业管理公司上门动员犬类经营户将部分犬类转移他处,减少噪音影响,同时加强与锦泰城市购物广场部分商户的沟通,做好疏导工作。 | 部分属实 | 一、城北街道安排专人每天对该犬类市场进行检查,要求经营户对粪便单独收集,督促经营户依法依规经营。 二、城管部门每天对经营户门前“三包”情况进行检查,保持环境清洁整洁。 三、环卫部门落实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及时清扫垃圾,定期对地面进行清洗,保持环境整洁。 | 无 |
115 | D2JS202204140009 | 泰州市兴化市安丰镇朱文村东头,来往汽车尾气扰民,马路旁的移动基站临近村民住宅,担心电磁辐射。 | 泰州市 兴化市 | 大气 | 接到该举报后,兴化市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夏爱东专题会办,4月16日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牵头,会同兴化生态环境局对反映的问题开展调查核实,调查核实情况如下: 一、关于“兴化市安丰镇朱文村东头,来往汽车尾气扰民”问题。车辆行驶过程中排放尾气,存在一定污染。该道路为通村道路,行驶车辆相对较少。2022年4月16日15时至17时,安丰镇工作人员在现场连续观测两小时,其间共计2辆汽车通行。 二、关于“马路旁的移动基站临近村民住宅,担心电磁辐射”问题。经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2018年10月委托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苏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365手机版游戏中心官网_beat365app登录入口_BET体育365投注官网苏核辐射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通过资料调研、现场调查和监测等工作,编制了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基站周围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电磁辐射水平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制》中公众暴露控制限制0.4W/m²的要求,并满足单个及基站对其周围环境保护目标的电磁辐射贡献值不超过0.08W/m²的管理限制要求。确认该项目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有关要求,项目建设可行。为消除群众对电磁辐射的担心,泰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4月20日对该基站周围的电磁辐射水平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预计4月27日出具。 | 部分属实 | 一、提醒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江苏有限公司优化基站选址,尽可能降低基站建设、运行对周边环境和公众的影响。 二、兴化市安丰镇人民政府发挥网格监管的作用,会同移动公司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打消公众疑虑,使移动通信事业得到公众的广泛理解和支持。 | 无 |
116 | D2JS202204140057 | 1、举报人前期反映“宿迁市泗洪县半城镇河边公园,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无人清理”问题,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处理时,就地掩埋生活垃圾;2、祖姚村小区西侧康康养猪场、东侧三瑞养猪场,污水排入附近农田,异味扰民。 | 宿迁市泗洪县 | 水 | 4月15日接到信访交办件后,泗洪县组织城管局、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半城镇开展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一)半城镇河边公园 经调查,群众反映的河边公园与第十六批编号D2JS202204090069信访件为同一地点。 1.4月15日下午,现场核查未发现有垃圾就地掩埋情况,但存在零星遗弃垃圾未彻底清理,以及距村居北约100米处有1处墓地焚烧祭祀品遗留痕迹未清理。 2.4月16日,属地半城镇再次组织现场检查处置,人工清理零星垃圾并平整场地。4月21日,泗洪县城管部门再次核查,场地所有塑料袋砖块瓦片等零星垃圾已全部清理到位,按照场地复绿要求目前均已栽种树木。 (二)康康养猪场 1.目前存栏生猪约220头,符合“四有三防两分离”技术要求。场内建有沉淀池、沼气收集处理罐、封闭干粪棚,因存栏少产生的粪污量小,养殖废水经二级厌氧池发酵后排入1、2号暂存池,未发现养殖废水外排情况。该养殖场流转140亩土地专用于消纳粪污,另与周边农户签订协议,共约2600亩农田用于消纳粪污。 2.养殖场四周为农田,东侧约400米处为半城镇祖姚小区。现场检查时,厂区周边未闻明显养殖异味。 (三)三瑞养猪场 1.该场目前存栏生猪约1700头,符合“四有三防两分离”技术要求。粪污处理工艺为:粪污--三级格栅过滤--搅拌初沉--干湿分离--废水厌氧发酵-- 废水好氧曝气—沉淀--加药沉淀--膜池暂存--还田利用,干粪存放于干湿分离车间最终还田利用;沉池、格栅池、过滤池、干粪棚、厌氧罐、暂存池均封闭,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养殖区、废水处理区可嗅到粪污臭气。该养殖场流转580亩土地专用于消纳粪污,另与周边农户签订协议,共约5000亩农田用于消纳粪污。 2.该养殖场四周均为农田,环评中规定的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厂界西南侧约600米为半城镇祖姚小区。 4月20日,泗洪县组织对康康猪场、三瑞猪场厂界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等污染物开展监测,报告尚未出具。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均未发现2家养殖场废水外排情况,但气温高时下风口可闻到养殖异味。 | 部分属实 | (一)半城镇河边公园 1.针对垃圾未清理彻底问题,泗洪县4月16日、21日再次组织人员清理,现场已完成垃圾清理,场地已平整并栽种树木。属地半城镇已安排专门保洁人员强化日常保洁,做好复绿场地长效保持。 (二)康康养猪场及三瑞养猪场 1.针对2家养殖场养殖异味问题,康康养殖场在猪舍排风扇出口已安装湿帘吸附,降低养殖异味;养殖户饲喂过程添加生态除臭剂,对猪舍粪污做到日产日清,定期喷洒消毒粉减少养殖异味。三瑞养殖场排风口已安装湿帘吸附,并进一步密封格栅池、过滤池、干粪棚等设施,并在饲喂过程及环境处置方面添加生态除臭剂,降低养殖异味。 2.泗洪县生态环境局于4月15日分别对康康养殖专业合作社、江苏三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宿环责改〔2022〕(4)27号、28号),责令对排风扇直接排放猪舍废气问题加装湿帘除臭措施,目前两家猪场猪舍湿帘已安装完毕,将根据监测结果进一步处理。 3.属地半城镇加强网格化管理,安排人员进行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养殖场落实异味整治措施;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现场指导,明确整改标准,规范推进整治,整治完成后组织联合验收。 | 无 |
117 | D2JS202204140037 | 宿迁市泗洪县朱湖镇靠近徐洪河,德康养猪场,排泄物异味扰民,刮风天气尤为明显。 | 宿迁市泗洪县 | 大气 | 4月15日接到交办件后,泗洪县组织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朱湖镇开展现场调查,情况如下: 1.该养殖场共有20幢猪舍,其中7幢猪舍有存栏生猪,存栏约8000头。该养殖场已落实畜禽养殖“四有三防两分离”要求,粪污处理工艺为:粪污废水—收集池—粪污干湿分离—预处理—厌氧罐—A2O污水处理系统—混凝沉淀—消毒—3个氧化塘曝气氧化—消纳还田。其中干湿分离产生的干粪委托第三方转移处置。收集池、堆粪棚、厌氧罐、A2O污水处理池封闭设置,设施周边无明显养殖异味。该养殖场流转294亩土地作为消纳土地,另与周边农户合作签订协议,共约1700亩农田用于消纳粪污。该养殖场场界距离徐洪河最近直线距离约1000米,现场检查厂区周边以及消纳土地附近排水沟,未发现废水外排情况。 2.养殖场每幢猪舍设置12个排气扇用于猪舍换气,排气扇排气口周边异味明显。4月17日,泗洪县组织对该场厂界臭气浓度、氨气、硫化氢等开展监测,监测结果符合环评批复要求。经走访周边群众,反映下风向和运猪车辆进出时养殖异味感官明显。 3.该养殖场环评文件中明确卫生防护距离为500米,养殖场西侧、东侧、南侧均为农田,北侧为盐洛高速在建工地以消纳田地,厂界西侧500米范围内有村民居住区,住户102户,常住户31户;最近住户在西北侧约200米,该区域居民户原为盐洛高速公路敏感点计划予以拆迁。该养殖场在2021年4月进行环保“三同时”验收前与周边87户居民户签订了谅解协议书。 | 属实 | 1.针对异味扰民问题,该养殖场正在组织对猪舍排风扇出口建设耳房并安装湿帘吸附,耳房内喷洒次氯酸,氧化分解猪舍排放的废气,降低养殖异味排放,预计5月7日完成。同时该养殖场在饲喂过程中添加微生态除臭剂。 2.泗洪县已责令该养殖场逐步减栏,在本养殖周期完成后进行清栏,在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户拆迁完成前不得复养。 3.泗洪县正在对养殖场周边防护距离500米范围内居民制定拆迁计划,以尽快推进拆迁工作。属地朱湖镇加强网格化管理,安排人员进行日常巡查监管,督促养殖场落实异味整治措施,确保本养殖周期完成后清栏,在未完成拆迁前不再复养。泗洪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按照粪污治理要求做好资源化利用和养殖异味防治工作。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