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江苏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定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应对复杂严峻的宏观经济环境和前所未有的风险挑战,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出台一系列惠民利民富民政策,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省人民,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人民生活水平持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民生福祉不断增进,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着增强。
一、居民收入较快增长,收入分配状况持续改善
居民收入迈上新台阶。多措并举推动富民增收,居民分享到更多改革发展的红利,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省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从2012年的2.24万元提升至2016年的3.21万元、2019年的4.14万元,再提升至2021年的4.75万元,十年累计增长1.12倍,年均增长8.7%。居民收入水平位居全国前列,2021年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2370元,在全国各省(区)中列第2位。
居民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居民收入渠道不断拓宽,收入结构逐步优化。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6721元,占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6.3%,比2012年下降1.5个百分点;人均经营净收入6215元,占比为13.1%,下降3.2个百分点。随着投资渠道多样化和转移性支付力度的加大,居民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较快增长、占比扩大。2021年人均财产净收入5316元,占比为11.2%,提高2.7个百分点;人均转移净收入9247元,占比为19.5%,提高2个百分点;居民财产净收入和转移净收入对居民增收的贡献率分别为14.1%和23.2%,较2012年提升10.2个和5.9个百分点。
居民收入差距持续缩小。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有力促进了农民收入的较快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缩小。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2年的2.88万元提升至2021年的5.77万元,年均增长8%;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21万元提升至2.68万元,年均增长9.2%,快于城镇居民1.2个百分点;城乡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2.37:1缩小至2021年的2.16:1,是全国城乡收入差距较小的地区之一。区域收入结构改善,苏南、苏中、苏北城镇居民收入比由2012年的1.80:1.33:1下降到2021年的1.74:1.32:1,农村居民收入比由1.68:1.23:1下降到1.60:1.21:1。中低收入群体收入较快增长。按照收入五等份分组的最低收入组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11.1%,快于最高收入组家庭3.4个百分点。高低收入组居民收入之比逐步缩小。2020年底,254.9万农村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全部实现不愁吃不愁穿,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年人均收入达6000元以上。
二、居民消费结构优化,人民生活质量持续提升
居民消费支出较快增长。全省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由2012年的1.65万元增加至2021年的3.15万元,累计增长90.6%,年均增长7.4%。其中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2.06万元增加至3.66万元,累计增长77.7%,年均增长6.6%;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由0.99万元增加至2.11万元,累计增长1.13倍,年均增长8.8%,快于城镇居民2.2个百分点。居民恩格尔系数由2012年的30%下降至2021年的27.5%,按照联合国标准,江苏居民生活总体上进入殷实富足阶段。
消费结构优化升级。食品消费品质提升。2021年,全省居民人均消费粮食126.8公斤,比2013年下降2.0公斤;油脂类消费量10.1公斤,比2013年下降4.4公斤。人均消费蔬菜及制品121.6公斤,消费肉类及制品33.9公斤,消费水产品22.1公斤,消费蛋类及制品14.1公斤,分别比2013年增加7.9公斤、6.7公斤、5.2公斤及4.6公斤。随着居民收入水平提高和服务消费市场供给的增加,居民服务性消费较快增长,发展享受型消费比重提高。2021年,居民人均服务性消费支出14008元,占居民消费支出比重达56.1%。2013—2021年,江苏居民人均交通通信支出、医疗保健支出年均分别增长8.1%、9.7%,占人均消费支出的比重分别比2012年提升0.8个、1.3个百分点。
消费品市场繁荣稳定。2021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迈上4万亿元新台阶,达42703亿元,2013—2021年年均增长9.4%。网络消费快速增长,2021年网上零售额突破万亿元大关,达10871亿元,2016—2021年年均增长22%;其中实物商品网上零售额9527亿元,2016—2021年年均增长23%。新兴消费需求快速发展,绿色低碳正逐渐融入百姓生活,节能家电、新能源汽车成为热门产品,全省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由2012的0.4万辆增加至2021年的50.5万辆。
三、居民生活条件大为改观,人居环境日新月异
生活家电全面普及,耐用消费品升级换代。2021年,全省居民家庭平均每百户拥有空调器217.6台,电冰箱111.8台,彩电160.4台,热水器100.3台,洗衣机104.1台,比2013年分别增加69.6台、16.5台、3.9台、6.4台、9.7台。2021年,全省城镇、农村每百户家庭拥有家用汽车分别为54.5辆、33.3辆,比2013年分别增长76.8%、3.6倍。
城乡基础设施日臻完善,服务功能更加完备。加快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运输服务供给能力不断增强,居民出行需求得到有效满足。截至2021年底,全省综合交通网(不含管道)总规模达到18.7万公里,网络密度达182公里/百平方公里。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通动车,高铁里程由2012年底的627公里增至2212公里。2012年以来建成过江通道8座。2021年末高速公路里程5023公里,城乡公交乡镇、行政村全通达。2021年末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线路长度953公里,是2012年末的8.7倍。随着网络消费的蓬勃发展,全省移动电话用户数突破1亿户,比2012年净增2708万户。
美丽江苏建设成效明显,人居环境得到改善。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节能减排,大气、水质等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环境美”的底色更加靓丽。2012年到2021年,全省 PM2.5平均浓度下降54.8%、降至33微克/立方米,首次以省为单位达到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比率提高22.1个百分点、达82.4%;国考断面优Ⅲ比例提升43.7个百分点、达87.1%,劣Ⅴ类断面全面消除。江苏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获得感日益增强,2021年度社会公众生态环境满意率达93.6%。市政基础设施现代化水平显着提升。公共供水服务实现城乡人口全覆盖,自来水深度处理率达98.7%,建成城镇污水处理厂908座。全面实施苏北农房改造工程,累计30余万户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得到改善。
四、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完善,民生实事扎实推进
教育现代化加快推进。2021年末,全省拥有普通高等学校168所;普通中学达到2895所,比2012年增加235所;拥有105万名各类专任教师,比2012年增加25.5万人。全省15岁及以上人口的平均受教育年限由2010年的9.3年上升至2020年的10.2年,每10万人中拥有大学文化程度人口由10820人增加到18663人。
就业质量不断提升。全省从业人数由2012年末的4771万人增加到2021年的4863万人,净增就业92.3万人。就业渠道拓宽,服务业吸纳就业能力提高,2021年一、二、三产从业人员占比分别为13.0%、40.2%、46.8%。城镇就业总体稳定,城镇调查失业率保持在较低水平。
医疗服务体系更趋完善。持续推进健康江苏建设,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加强,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大幅提高,有力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2021年末,全省卫生机构达3.6万个,比2012年增加5394个。每万人拥有医师数由2012年的19.5人增加到2021年末的32.1人,增长64.6%。2020年,人口平均预期寿命达79.3岁,比2010年提高2.7岁,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1.4岁。
养老托育服务明显提升。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建成在业养老机构2240家,养老床位74.3万张,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近40张。建成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中心(站)近2万个,已有290万老年人享受居家养老上门服务。截至2021年底,全省共有幼儿园8116所,比2012年增加3724所,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超过90%。
社会保障网织密扎牢。实施全民参保计划,2021年末,参加城乡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965万人,比2012年末增长25%;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8063.8万人,比2012年增长9.4%;参加生育保险人数2095万人,比2012年增长64.1%。社会保障兜底网更加牢固有力,全省城乡低保统一标准从每人每月不低于240元提高到803元,年均增速达到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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