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苏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取得新成效。
基本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42.2万户72.4万人,平均保障标准达到每人每月803元。持续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全面开展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和动态监测,认定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9.2万户、25.27万人。实施临时救助22.82万人次。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孤儿平均保障标准分别为每人每月2623元和1980元。
基本社会服务更加优质。全省共建成各类养老床位74.2万张、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点2万个,城市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达45%,290万老年人接受上门服务;实施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3.39万户,改造提升100个标准化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省、市、县三级全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协调机制,建有90家未成年人保护机构、685个儿童关爱之家。婚姻登记、残疾人两项补贴资格认定申请实现“跨省通办”。
基层社会治理更具活力。全省21134个村(社区)完成换届选举任务。全省登记社会组织8.9万家,注册志愿者2202.62万名、志愿服务队伍10.1万个。推动行业协会商会主动减免会费及服务性收费3亿元、惠及企业8.1万家。11个单位及个人荣获“中华慈善奖”。